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五小学“五华校区围墙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比选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五小学“五华校区围墙维修改造工程”采购比选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实施,保证学校的正常工作运行,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五小学(采购人)拟向社会公开采购五华校区围墙维修改造工程服务。本项目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服务优质高效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五华校区围墙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类别:工程类
(三)项目预算金额:建安费人民币116399.82元
(四)项目需求:修缮工程(清单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
(五)本项目修缮工程属于政府采购集采品目,需走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与中标供应商交易及签订合同。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方式
1.项目服务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五小学。
2.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按第三方结算编制金额进行结算,修缮工程项目质保一年。
(二)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间为采购人完成服务项目,经第三方结算评审后按结算价格报账结算。
2.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该款项:
(1)合同。
(2)修缮工程验收报告。
(3)第三方结算评审报告。
(4)与结算价格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5)其他过程性资料。
三、服务商的资格及参与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供应商具有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修缮工程库内已完成注册入库。(提供查询截图)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单位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对应网站的查询截图)
四、询价报名及报价文件提交
(一)询价起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6日。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6日下午17: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报价文件(逾期递交的报名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接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527730687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路40号新华街第五小学门卫室
(四)参加比选单位应将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格审查文件(符合“三、供应商的资格及参与要求”的证明材料)。
2.工程报价(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含税)。
3.报价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报价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不按相关要求、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办法
(一)我单位组成询价项目评审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我单位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具体的评审细则详见附件2:综合评分表)
(三)本公告如参与报价的单位少于三家的情况下,将自动失效。
六、其他事项
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五小学解释为准。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五小学
2025年7月22日
附件1:工程量清单
附件2:综合评分表
编辑:郑芷茵
初审:周兆敏
复审:张帼敏
终审:毕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