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医共体医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静宁县医共体医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XS-25-JNRMYY-078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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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静宁县医共体医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李江鹏 | 联系电话 | 17752148874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7-30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7-31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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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静宁县医共体医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机构采购项目001 | 001 | 工程-施工 | 250000.0(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医共体医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已经静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静宁县医共体医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静建字〔2025〕2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静宁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医共体医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SXS-25-JNXRMYY-078
3.项目预算:25万元(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4.资金来源:已落实。
5.工程地点:静宁县人民医院内。
6.项目概况:拆除原砖混结构五层住院楼3750.00m2后新建医共体医技综合楼1幢,南侧与门诊住院楼贴建,北侧与综合楼通过连廊相连通,座西向东呈一字型布置,建筑面积12348.88 m2(含地上建筑面积8594.88m2、地下建筑面积3754.00m2),地下一层,地上五层,地下一层为Ⅲ类汽车库和设备用房,停车位数75辆,层高4.00m,与已建住院综合楼的车库连成整体,主楼部分上设2.00m高管道夹层(含隔震层功能);一层设置医共体患者自助服务共享大厅,层高4.80m;二层设置超声科;三层设置检验科;四层设置心电科;五层为医共体信息化机房及多功能厅,屋面为不上人平屋面,局部设置机房,二至五层层高4.20m(局部多功能厅层高6.00m),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高度23.85m.采用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桩承台基础,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防水等级为一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框架抗震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配套完成住院部综合楼及门诊部综合楼恢复1项,原院坪开挖5300.00m2、地下停车库上部场地土方夯填3839.60m2、院坪陶瓷锦砖铺贴3500.00m2,完成室外管网恢复1项、医技楼室外管网新建1项、更换电缆1项、室外箱式变电站恢复1项。
7.建设地点:静宁县人民医院院内
8.服务范围:根据国家建筑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开展静宁县医共体医技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软件版的电子版文件配合招投标等工作。
9.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③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须扫描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
④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可提供财务报表或其他可证明其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或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或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开始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4)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机构所有组成人员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7月30日08时00分;
上传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7时00分;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7月30日08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7时00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静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中街167号
联系方式:0933-2526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路鑫亿城4栋一单元902室
联 系 人:李江鹏
联系方式:17752148874
甘肃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