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广场 中标公告 拟在建项目 发布公告
采招商务
定制采招信息 甲方业主目录
AI大模型配置
基本信息 大模型训练 大模型微调 开始对话
DB伙伴中心
Ai智能体工作台
合作伙伴专享,投标全链路工作AI模型指引工作流
DB投标工作室
战略伙伴专享,投标+Ai双专家全流程投标工作室
深色模式
用户协议 隐私政策 联系我们
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12

金华开发区现代智慧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基建变电力工程在线询价公告

业主单位:浙江省信用中心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2025-08-05 13:53:52截止:2025-08-11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一、项目名称

金华开发区现代智慧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基建变电力工程

二、采购内容

金华开发区现代智慧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基建变电力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新装杆架式变压器一台,低压综合箱一台,水泥杆、土方挖填杆及砌筑井等工程内容

三、最高限价:13.5652万元(其中除税暂列金5800元,不列入下浮范围)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信用中心:https://credit.zj.gov.cn/)、(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年1月1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三个月之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9.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五、采购方式、报名、响应保证金及响应报价须知

1.本项目采用在线询价的方式组织交易。

2.供应商可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jhygcg.com)首页--供应商入口进行注册登录,后台从“项目报名”中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报名同时获取采购文件。

3.未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和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4.响应保证金:0.00元。供应商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一次性公对公转账汇至该项目系统指定收款虚拟子账号中,直至确认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支付”状态。

5.供应商完成以上步骤后,方能进入报价环节。通过点击后台“在线询价”--“待报价”进入报价界面。

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出价和上传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等资料。系统出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不齐全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7.响应文件包含:

①提供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料(其中第6、7条提供承诺书)②报价单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文件不齐全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8.报价须知:本项目系统出价请报下浮率。

六、响应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 15:30

七、确定成交人方式

1.本次询价已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2.在有效报价中按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即下浮率最高的报价)确定为成交价,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成交单位。

3.若出现多家符合要求且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以系统出价先后为原则,最先报价的确认为成交单位。

八、工期及履约要求

1.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履约要求:在成交后及履约期间发现供应商存在恶意报价,无履约能力或履约能力完全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解除合同,同时将该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

九、合同签订

1.供应商应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对接采购人接洽合同签订事宜。

2.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项目联系

联系人:应先生,电话号码:0579-82669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