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媒体年度服务合作项目(第三次)比选邀请公告
彭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媒体年度服务合作项目(第三次)比选邀请公告
彭州市人民医院拟对“彭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媒体年度服务合作项目(第三次)”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彭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媒体年度服务合作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CGB2025-06-10
二、预算金额:85000元
三、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一)全年新闻宣传稿件发布量
1、通过不同类别的宣传平台,进行有效传播,塑造医院良好品牌形象,提升医院公信度,助力医院品牌建设。
2、新闻宣传稿件须在国家级媒体报道5条、省级媒体报道10条、成都市级媒体报道10条。
(二)新闻短视频拍摄制作量
全年为医院策划、拍摄并制作总时长为9分钟的宣传视频,采购人可自由组合视频条数,在重要节点(如护士节、医师节、年终总结等)根据医院需求进行视频内容拍摄制作。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现任法定代表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八)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九)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报纸出版许可证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本次比选文件售价0元/份,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 比选文件获取:报名时获取。
3.报名地点:彭州市南三环255号彭州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 报名时需提供:
(1)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5年8月8日10: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本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比选地点:**彭州市人民医院(城南院区)4楼鼓浪屿会议室。
八、本次比选公告在彭州市人民医院订阅号上发布以邀请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彭州市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彭州市人民医院南三环255号
联系人:佘老师
联系电话:028-8623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