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清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第一项目包)苏坑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
202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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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1250102802120002的永泰清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第一
项目包)苏坑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勘察)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同意永泰清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樟发改审批[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
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
标,选定勘察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泰清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第一项目包)苏坑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勘察);
2.2.建设地点:清凉镇清凉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2.3.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永泰清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第一项目包),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工程:清凉村苏坑自然村约154440.77㎡,
主要包含场地平整、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35483800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09607500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设永泰县新型城镇化就业创业基地基础配套项目,道路位于福州市永泰县,全长399.15米,道路红线宽度
18米,设计速度20km/h。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前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2.7.勘察周期:
6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
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
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
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
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
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109:00:00至2025-08-17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
同),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勘察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 |||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2025-08-26 09: | 30:00;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
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
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
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5-08-2
609:30: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永泰县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
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
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
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
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甲级,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为1074191元,其工程勘察
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邮编:350799;
电话:0591-62275773传真:/;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601,邮编:350002;
电话:18250331329传真:/;
联系人:曾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帐户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号:13175101040014230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