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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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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智慧停车场项目-既有停车场改造子项目标段

业主单位: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散装水泥推广与建筑节能中心)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四川 · 眉山
发布:2025-08-11 12:07:51截止:2025-09-02
产品/服务:停车场改造子勘察设计建设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内容:

眉山市彭山区智慧停车场项目-既有停车场改造子项目标段

眉山市彭山区智慧停车场项目-既有停车场改造子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眉山市彭山区智慧停车场项目-既有停车场改造子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眉彭发改〔202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彭发改〔2022〕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

2.2 建设规模:改扩建城区智慧停车场,约4000个停车位,配置充电桩。

2.3 总投资: 61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其中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专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除施工图审查外),配合施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勘察: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制定勘察纲要、地下管线物探、构筑物探测、岩土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等),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勘察成果并通过审查备案,满足并配合设计、施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5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

2.7 资金来源: 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 。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勘察设计。按照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不见面开标流程详见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www.msggzy.org.cn/ 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标准版) 操作指南(投标人版) ,请知悉并告知相关人员提前进行学习,做好开标准备。投标人应按照《操作指南》相关要求在开 标前提前安排时间学习,否则,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招标文件中涉及与本条内容相关的,以本条款为准。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的勘察资质和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少于400万的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少于400万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如未载明设计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留业主电话备查。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且仅接受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支付费用的方式及时间;纠纷处理方式;(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成员应对其行为负连带责任。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209:00至2025-08-18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02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http://www.msggzy.org.cn)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眉山市彭山区鹏利西街20号

邮 编:620860

联 系 人:杜老师

电 话:025-3762077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祺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北二段164号60幢2层1号、2号

邮 编:620000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8-3850678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5-08-08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