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厦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华侨大厦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华侨大厦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侨大厦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华侨大酒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20250811-03-01
2.2项目名称:华侨大厦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3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15号。
2.4建设规模:原建筑为酒店功能,整体结构为地下一层(局部区域设有夹层),地上共14层,建筑总高度约47.50米。本项目改造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6492.95平方米,旨在通过功能优化与设施升级,打造四星级标准现代化多功能综合体,融合商务、餐饮、办公及住宿多元业态。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及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技术支持及整体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移交,配合手续办理,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6744.82万元,(其中:设计最高投标限价:170.92万元;施工最高投标限价:6573.9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2025年08月13日至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泰安市华侨大酒店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山东君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庙街道东岳大街15号办公楼 |
| 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迎春路18号 |
邮编: | 271000 |
| 邮编: | 271000 |
联系人: | 张主任 |
| 联系人: | 李经理 |
电话: | 0538-2060798 |
| 电话: | 18660880553 |
电子邮件: | tsrqgcglb@126.com |
| 电子邮件: | shandongjunhe2020@163.com |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李璐联系方式:18660880553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38-5331293。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