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3764]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电子标]
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
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5-3764),于2025年8月9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2025年8月9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以本补充公告附件(含GZZB文件)发布的为准。
二、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时间、答疑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开标时间、地点等招标日程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附件一:招标公告(补充公告版)
附件二:招标文件(补充公告版)
附件三:GZZB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2日
附件:
排水单元-补充公告.pdf
20250812招标公告-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版).doc
20250812招标文件-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版).docx
SL202508050041-20250812165619.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 水利水务 | 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JG2025-3764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 项目类别 | 工程总承包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 ||
招标代理 | 广东粤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水利水务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5-08-09 0:00:00 | 2025-09-03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5-08-09 0:00:00 | 2025-09-03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5-08-09 0:00:00 | 2025-09-03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5-08-09 0:00:00 | 2025-09-03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5-08-09 0:00:00 | 2025-08-16 0: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5-09-03 9:45:00 | 2025-09-03 10:00:00 | 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5-09-03 10:00:00 | 2025-09-03 11:00:00 | 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5-09-03 10:00:00 | 2025-09-03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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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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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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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补充公告版)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5年8月
目录
第一卷2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3
第二卷54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55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56
第三卷5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8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50号联系人:徐韦婷联系电话:020-37764019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粤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商业大道103号-171联系人:贾工电话:18122296067 |
1.1.4 | 项目名称 | 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
1.1.5 | 建设地点 |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468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12 月31日 |
1.3.3 | 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2、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
1.9.1 | 踏勘 |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时间:自 年 月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现场详细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2、投标人提问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 日。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无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经招标人、建设管理单位及项目监理单位书面同意后可依法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无。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及招标答疑纪要(如有)。 |
2.2 | 招标答疑 | 疑问提交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 天前提出。(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具体要求: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
2.3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21308957.59元。施工图设计费3380502.37元,建安工程费217928455.22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施工图设计费或建安工程费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施工图设计费、建安工程费需填报投标下浮率,以相应各项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下浮计算得相应各项的报价。投标总报价以及施工图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等各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相应各项的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报价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及招标公告的最高投标限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具体规定如下:1、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对于投标人已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若投标人存在3.4.3条款所列情形,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发现存在 3.4.3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交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若未按要求补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暂停其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直至完成补交手续为止。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详见公告要求。 |
3.5.4 |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 | 详见公告要求。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个人签字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但由牵头方盖章、签字即可。(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4.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开标)。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4、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 格式)刻入光盘或U盘(1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或U盘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5、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或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并按光盘或U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投标人选择参加在线开标的,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6、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或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招标人代表外,其余专家依法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家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
7.4.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可以以银行保函形式或履约保证保险等有效方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方统一提交。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本招标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
9.2 | 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交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的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加盖公章)给招标单位。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 |
9.3 | 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详见合同条款。 | |
9.4 |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①“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②“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 |
9.5 | 社保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5年7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相关资料为准。注:(1)因当地政府政策规定未能反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5年7月)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及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2)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是,具体要求: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投标须知修改表
本投标须知使用SWZB2024-07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条款号:1.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现文: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条款号:1.4.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现文: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条款号:3.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价格清单;
(6)设计标部分;
(7)施工标部分(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
(8)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现文: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设计部分、施工部分共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册: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资格应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
资格审查部分资料中,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未规定格式的由投标单位自定。
第二册:设计部分投标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封面;
(2)目录;
(3)设计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4)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第七章);
(5)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资料;
(6)投标人近年的同类业绩;
(7)设计部分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七章);
(8)设计方案;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册:施工部分投标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封面;
(2)目录;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见第七章);
(4)施工团队最低配置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5)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第七章);
(6)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资料;
(7)投标人近年的同类业绩;
(8)关于建筑垃圾源头控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和运输措施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9)施工部分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七章);
(10)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见第七章);
(11)投标文件编制情况(格式见第七章);
(12)施工单位安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1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格式见第七章);
(14)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15)施工方案(格式自拟);
(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条款号:3.2投标报价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文: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3.3.3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现文: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条款号:3.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现文:3.4.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4.2若投标人存在3.4.3条款所列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需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发现存在3.4.3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3.4.3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条款号:3.5资格审查资料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3“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投标人声明。
3.5.6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注:财政投资项目选择此项)或②建设工程投标的(注:非财政投资项目选择此项),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现文: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5.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投标人声明。
3.5.4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6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条款号:3.7.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其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现文: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其余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法人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牵头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牵头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条款号:4.2.5修改类型:新增
现文:4.2.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条款号:7.1定标方式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文: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1.4重新评标,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条款号:7.2中标候选人公示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现文:7.2.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7.2.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条款号:7.4.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方的名义提交。
现文: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方统一提交。
条款号:7.4.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现文: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予以赔偿。
条款号:7.5.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现文: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根据《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要求投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其补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对招标人予以赔偿。
条款号:7.5.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现文: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检测机构、建设、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注: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2.2招标文件的答疑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2.2.3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5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3.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2.3.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部分、设计部分、施工部分共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册: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资格应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
资格审查部分资料中,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未规定格式的由投标单位自定。
第二册:设计部分投标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封面;
(2)目录;
(3)设计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4)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第七章);
(5)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资料;
(6)投标人近年的同类业绩;
(7)设计部分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七章);
(8)设计方案;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册:施工部分投标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封面;
(2)目录;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见第七章);
(4)施工团队最低配置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5)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第七章);
(6)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资料;
(7)投标人近年的同类业绩;
(8)关于建筑垃圾源头控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和运输措施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9)施工部分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七章);
(10)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格式见第七章);
(11)投标文件编制情况(格式见第七章);
(12)施工单位安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13)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1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格式见第七章);
(14)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
(15)施工方案(格式自拟);
(1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3.4.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4.2若投标人存在3.4.3条款所列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需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发现存在3.4.3条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3.4.3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3.5.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投标人声明。
3.5.4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6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其余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牵头方法人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牵头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牵头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7.5投标文件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4.1.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2.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第4.2项的规定执行。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5.1.2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5.2开标程序
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
5.2.2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
5.2.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5.2.4开标结束。
5.2.5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6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5.3.1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5.3.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
(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1.4重新评标,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7.2.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7.2.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7.3中标通知
7.3.1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2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7.4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方统一提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向招标人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根据《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要求投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其补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对招标人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投标总报价(元) | 设计费(元) | 设计费投标下浮率(%) | 建安工程费(元) | 建安工程费投标下浮率(%)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投标人签名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注:以交易中心系统为准。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注:中标通知书采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格式)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 专职安全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投标人声明签字盖章 | 投标人声明有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和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 |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 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 ||
2.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廉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的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备选投标方案 | 未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项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的,并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20分设计标部分:20分施工标部分:20分投标报价:4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且经算术校核的投标总报价位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且经算术校核的投标总报价位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直接取区间中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没有投标总报价位于[本项目最高总投标限价×9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区间,则以本项目最高总投标限价×95%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20分) | 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与业绩(2.0分) | 设计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1)2022年1月1日至今参与设计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国家级工程设计类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省级工程设计类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设计类奖项的,每项得0.25分;本小项最多得1分。(注:①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人员参与的项目获奖不同专业同一项目获奖可分别计算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②同一项目的获奖只计算一次,且只计算最高级别的获奖。③获奖奖项是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或设计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或设计奖。如发证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备案的网页查询截图。)(2)2022年1月1日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主持过类似业绩(指市政类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设计业绩),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前述业绩资料不能完整反映评审所需信息的,须出具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否则不予认可。)注:本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近一个月(2025年7月)有效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 |
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5.0分) | 1、施工各专业负责人业务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1)安全负责人(0.5分)(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级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的,得0.25分。2)质量负责人(0.5分)(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25分。(2)工作年限在15年(不含本数)以上的,得0.25分。注:本项最高得1分。①上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岗位证书、毕业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近一个月(2025年7月)有效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②工作年限以大专(或以上)毕业证载明毕业时间为准。2、设计各专业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除外)业务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1)造价专业负责人(1分):(1)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0.25分;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0.05分;本小项最高得0.25分。(2)2022年1月1日至今参与设计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2分,获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05分,本小项最多得0.5分。(3)2022年1月1日至今参与过市政工程类的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项目,每项得0.25分,本小项最多得0.25分。本项最高得1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1.5分):(1)具有结构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0.25分,具有结构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0.05分;本小项最高得0.25分。(2)具有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得0.25分。本小项最高得0.25分。(3)2022年1月1日至今参与设计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2分,获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05分,本小项最多得0.5分。(4)2022年1月1日至今参与过市政工程类的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项目,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5分):(1)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得0.25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0.05分;(2)具有有效期内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得0.25分。(3)2022年1月1日至今参与设计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2分,获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05分,本小项最多得0.5分。(4)2022年1月1日至今参与过市政工程类的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项目,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多得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①上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在本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近一个月(2025年7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②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人员参与的项目获奖不同专业同一项目获奖可分别计算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获奖奖项是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或设计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或设计奖。如发证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备案的网页查询截图。③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前述业绩资料不能完整反映评审所需信息的,须出具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作为补充,否则不予认可。 | ||
企业获奖(5.0分) | 1、投标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承接的国内工程项目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得过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1分;获得过市级(副省级)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05分,最多得3.5分。2、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承接过市政工程类的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项目,获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1分;获市级(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05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需提供获奖证书,获奖确认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奖项目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 ||
投标人业绩(2.0分) | 1、施工企业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1分)自2022年1月1日至完成过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每提供一项得0.25分,最多得1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合同关键页、完工(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或验收资料中载明的为准,若合同或验收资料中均未体现金额的可补充提供业主证明等资料。2、2、设计企业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1分)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承接过项目类似设计业绩:有类似设计业绩的,每项得0.1分,最多得1分。注: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 ||
工程研发能力(2分) | 投标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2022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土木工程类工法证书,每项得0.1分;最高得2分。注:需提供工法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4分) |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获得国家级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1分,获得省级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0.5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0.1分,最多得1分。没有或其他情况不得分。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无得0分。3、截止2024年(含2024年)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其中一方)获得过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2分;获得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0.5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得0.1分,最多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注:AAA级信用等级证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及证书颁发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栏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状态”栏必须为“正常”。企业获评等级级别判定以评价证书颁发协会相关评价办法为准,须提供评价证书颁发协会官方网站发布评价办法的网页链接或评价办法官方红头文件。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得分。)注: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
2.2.4(2) | 设计标部分评分标准(20分) | 对本项目设计的总体设计原则、设计思路(5分) | 总体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优得【5.0,3.0)分,中得【3.0,1.0】分,差得(1.0,0】分。注:本小项最高得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设计方案(5分) | 方案是否合理、完整、可行;是否能解决现场出现的或可预见的问题;是否有危大工程等重点部位和环节;是否需要专项设计等;对项目设计特点描述是否准确、到位;对关键技术问题是否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是否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优得【5.0,3.0)分,中得【3.0,1.0】分,差得(1.0,0】分。注:本小项最高得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
质量保证、进度安排、安全文明(3分) |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完善、合理,可操作性强;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文明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优得【3.0,2.0)分,中得【2.0,1.0】分,差得(1.0,0】分。注:本小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
图纸组织及表达(4分) | 主要考察投标人图纸组织是否有序、表达是否丰富。优得【4.0,2.0)分,中得【2.0,1.0】分,差得(1.0,0】分。注:本小项最高得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
后续服务工作安排情况(3分) | 对后续服务的承诺安排满足需求。优得【3.0,2.0)分,中得【2.0,1.0】分,差得(1.0,0】分。注:本小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
2.2.4(3) | 施工标部分评分标准(20分)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3分) | 施工组织设计结构完整、措施详细,编制思路清晰、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能图文结合。有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规范,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3.0,2.0】分,中得(2.0,1.0】分,差得(1.0,0】分注:本小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与可行性(3分) |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针对性提出及编制的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目标、施工部署安排、重点部位及特殊工艺施工技术等,技术措施合理、科学与可行,提出应针对不同的风险点制定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3.0,2.0】分,中得(2.0,1.0】分,差得(1.0,0】分注:本小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 | 根据本工程的质量目标,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等实际情况,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机构、专业实施能力保证等方面提出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得当,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3.0,2.0】分,中得(2.0,1.0】分,差得(1.0,0】分。注:本小项合计最高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 | 根据项目特点提出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针对性强,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保证措施得当,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3.0,2.0】分,中得(2.0,1.0】分,差得(1.0,0】分。注:本小项合计最高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 | 根据本工程的环境保护目标,针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等实际情况,提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相关保证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得当,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2.0,1.2】分,中得(1.2,0.6】分,差得(0.6,0】分。注:本小项合计最高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
工程建设进度计划与措施(2分) | 工程建设进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各投标人横向评比按等级打分。优得【2.0,1.2】分,中得(1.2,0.6】分,差得(0.6,0】分。注:本小项合计最高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
资源配备计划(2分) | 1、投标人拟投入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过程需求,设备先进、性能优,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能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优得【1.0,0.7】分,中得(0.7,0.4】分,差得(0.4,0】分。2、投标人拟投入的劳动力:劳动力投入计划满足工程工期计划且配置合理,优得【1.0,0.7】分,中得(0.7,0.4】分,差得(0.4,0】分。注:本小项合计最高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
绿色施工(2分) | 投标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以达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优得【2.0,1.2】分,中得(1.2,0.6】分,差得(0.6,0】分。注:本小项合计最高得2分,提供绿色施工组织机构图,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权重40%) | 当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投标总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得出投标报价得分,最多扣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备注:(1)企业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市政类的工程设计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市政类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模式的设计任务)业绩。
(2)设计企业获奖奖项是指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测)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测)设计行业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优秀勘察(测)设计奖或优秀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或设计奖。
(3)施工企业奖项是指国家级质量奖项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或市级质量奖项是指各省级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不含QC、安全文明工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优质结构工程、优良(样板)工程等非项目整体工程类奖项。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所满足的最高等级计分一次。
(4)施工部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则施工部分的评分只按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设计部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2家或以上的,则设计资信部分的评分只按其中一家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如投标单位提供多家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5)投标人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评标办法使用SWZB2024-07招标文件范本的评标办法条款,与该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条款号:1.评标方法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现文: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同的,以施工技术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与施工技术商务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实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条款号:2.2.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施工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现文: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施工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2.2.4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施工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现文: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施工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3.1.1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现文: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在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过程中,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相应阶段的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若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条款号:3.2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分得分A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标部分计算出得分B;①设计标部分B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或②设计标部分得分B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二选一,招标人自行选择)。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标部分计算出得分C;①施工标部分C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或②施工标部分得分C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二选一,招标人自行选择)。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E。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E。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现文: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分得分A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标部分计算出得分B;设计标部分得分B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标部分计算出得分C;施工标部分得分C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4)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如果最高投标限价减下浮率乘以最高投标限价不等于投标报价时,以下浮率为准修正投标报价(下浮率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的除外,此时应修正下浮率),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有以下算术性错误需要修正的除外);
③如果分项报价累加不等总价的,以分项报价累加为准,修正总价;
④投标文件存在其他计算性错误的,按就低不就高计算并修正;
⑤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5)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
(6)投标人得分=A+B+C+D。
①只有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方可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同的,以施工技术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与施工技术商务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实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招标文件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②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同的,以施工技术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与施工技术商务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实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施工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设计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施工标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投标人的诚信评价总分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的诚信综合评价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分得分A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标部分计算出得分B;设计标部分得分B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标部分计算出得分C;施工标部分得分C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4)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如果最高投标限价减下浮率乘以最高投标限价不等于投标报价时,以下浮率为准修正投标报价(下浮率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的除外,此时应修正下浮率),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②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有以下算术性错误需要修正的除外);
③如果分项报价累加不等总价的,以分项报价累加为准,修正总价;
④投标文件存在其他计算性错误的,按就低不就高计算并修正;
⑤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5)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
(6)投标人得分=A+B+C+D。
①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所述公式,只有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方可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同的,以施工技术商务部分得分高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与施工技术商务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实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委员会应按排序先后,在招标文件有效的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投标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②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另册)
第6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册)
第三卷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部分
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
(第一册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资格审查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 目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备注 | |
1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原件的扫描件(如联合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3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原件的扫描件(如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4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原件的扫描件(如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5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原件的扫描件(如联合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6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原件的扫描件(如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
7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身份证 | 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或香港专业人士的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 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相应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 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8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身份证 | 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相应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 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9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原件的扫描件(如联合投标的,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 |
身份证 | 原件的扫描件(如联合投标的,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 |||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或香港专业人士的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 原件的扫描件(如联合投标的,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 |||
相应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 原件的扫描件(如联合投标的,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 |||
10 | 专职安全员 | 主要人员简历表 | 原件的扫描件(如联合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身份证 | 原件的扫描件(如联合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专职安全员(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3 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 原件的扫描件(如联合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相应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 原件的扫描件(如联合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11 | 联合体 |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 原件的扫描件 | |
12 | 投标人声明 | 原件的扫描件 | ||
13 |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 原件的扫描件 | ||
14 |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所需的其他资料 | 原件的扫描件 |
注:1、本表作为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2、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5年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社保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三、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若有)、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应附身份证、资格证或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扫描件。
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按招标公告格式
五、投标人声明及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格式(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即可)
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广州市花都区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参加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承诺如下事项: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
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三、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和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设计部分格式
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
(第二册设计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设计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郑重承诺如下:
序号 | 岗位 | 资格条件 | 数量 | 备注 |
1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根据招标公告 | 1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注: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的需要,自行配备相关人员。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其他各类设计人员均不得安排同一人。
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工程需要配备人员并向业主递交《项目管理架构组成表》,其内容是准确、真实的,且不低于上表所列最低要求,同时提供所投入人员资格证书原件予业主核实。
如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若因人员不足或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我方将无条件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更换或增加相关人员。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三、工程设计业绩表
项目 | 1 | 2 | …… | |
工程名称 | ||||
项目地点 | ||||
工程规模 | ||||
项目总投资 | ||||
总价(万元) | 合同价格 | |||
中标价格 | ||||
合同(中标通知书)签订(签发)日期 | ||||
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 | ||||
备注 |
注:附证明材料。
四、设计部分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投标单位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设计部分,负责加密打包、负责上传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施工部分格式
花城街排水单元达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投标文件
(第三册施工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建安工程费¥元,投标下浮率:%;设计费¥元,投标下浮率:%;),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旦经查实我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和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并自愿放弃参加花都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所辖范围内三年的招标投标活动。同时,同意招标人将我方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4.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依法依规进行异议或投诉,我方承诺如招标人收到来自我方的异议或投诉,但经查实属于恶意异议或投诉的,则我方自愿放弃参加花都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所辖范围内一年的招标投标活动。同时,同意招标人将我方恶意异议或投诉的行为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签订合同前提交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架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如未能提交,视为作为没有履行签订合同的行为。
(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如我方作出违反上述第5条第(1)、(3)、(4)点和第6条的行为,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 |
投标总工期 | |
质量标准 | |
保修期限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小写: |
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报价(元) | 大写:小写: |
其中:建安工程费报价(元) | 大写:小写: |
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姓名:证书编号: |
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 姓名:证书编号: |
委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 | 姓名:职称: |
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 姓名:证书编号: |
委派的专职安全员 | 姓名:证书编号: |
注:1.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施工团队最低配置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郑重承诺如下:
序号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根据招标公告 | 1 | |
2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根据招标公告 | 1 | |
3 | 施工员 | 2 | ||
4 | 专职安全员 |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详见招标公告 | 3 | 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
5 | ||||
6 | …… | |||
7 | ||||
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工程需要配备管理和施工技术人员并向业主递交《项目管理架构组成表》,其内容是准确、真实的,且不低于上表所列最低要求。
如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若因人员不足或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我方将无条件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更换或增加相关人员。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四、工程业绩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完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注:附证明材料。
五、其他资料
附件1
关于建筑垃圾源头控制、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产品的使用和运输措施承诺书
(招标人):
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项目名称),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筑垃圾源头控制措施
.......
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
.......
三、建筑垃圾运输措施
......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投标单位名称: | ||||
姓名 | 职务 | 所承担工作 | 身份证号码 | 本人签名栏 |
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资格审查文件、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加密打包、负责上传、负责密封、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附件3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本公司授权(身份证号:)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
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
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
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
如由于未遵守上述承诺内容之一导致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认可和接受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
附件:《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1.投标文件报价编制方式:□自行编制的,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委托编制的,受委托单位,编制的负责人:(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章,执业单位应与受委托单位一致)。
2.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 自有 □ 外包 □ 其他 □电脑类型电脑所属单位电脑所在地址 (如××市××区(县) ××街(路)××号××大厦××房) |
附件5
施工单位安全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如我司中标,我司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我司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6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本公司就参加(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在投标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理解在投标时免交投标保证金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我司的投标义务,本公司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的,将被视为虚假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附件7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确认收到贵司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联合体各方):(投标人名称)已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经详细阅读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和踏勘现场,我方已完全明白和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方已详细研究并理解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内容,同意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文件内容和约束无异议,充分了解了现场条件对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都已充分考虑,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承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
2、我方已充分阅读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有关报价方式、概算、预算、变更及结算方式,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3、我方已按投标须知第1.9条的要求完成了对现场的踏勘工作,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条件。如若中标,我方理解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需负任何的责任。我方承诺不会因施工期间现场条件发生的任何阻碍而向招标人索赔工期或费用,并保证不因施工期间现场条件发生的任何阻碍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4、经认真进行市场调查,我方承诺本招标项目材料、设备来源有保证,可按投标承诺及时组织到货,无需代换。
5、我方已充分阅读并结合我方实际全面理解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的所有内容,经慎重考虑,我方承诺全面响应招标人提出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并已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招标人合同管理各项要求可能带来的我司成本增加和我方现场施工与相关管理要求的困难。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合同条款与贵司签订合同,且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时积极主动配合招标人,不提出任何违反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精神的任何书面要求和疑问,否则,同意被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我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我方保证本工程文明施工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完全满足国家、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程与规定,完全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广州市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工作指引》(穗建质〔2017〕81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穗建规字〔2017〕21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指导图集(防高坠篇)的通知》和《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穗建质〔2020〕1号)各项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我方保证本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管理完全符合国家、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各项规定及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
8、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一旦经查实我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和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并自愿放弃参加花都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所辖范围内三年的招标投标活动。同时,同意招标人将我方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9、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保证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否则,贵单位有权直接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我方全部承担。
10、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实际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与我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且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保证按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等)在进场前准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面试考核。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考核不通过,我司承诺无条件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更换,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经招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考核,我方未按投标文件投入主要人员或经过更换后的人员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我方承诺除无条件按招标人的要求更换外,还应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保证将我方的资质承包范围不能涵盖或不具备相应能力(该能力须保证进度和质量且须获得发包人认可)的部分专业工程(如果有),委托获得发包人批准的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及进度。
11、如果我方中标,对招标人、监理人为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进度而下达的调整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的指令、通知,我方承诺无条件地在限期内执行并调整到位。
12、如果我方中标,我司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在保证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承担相应的合同违约及法律责任。
1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用于实际施工过程中,且保证该施工组织设计不低于招标人所要求的标准,并无条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修改完善。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引起的质量、工期、安全等相关责任完全由我方承担,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任何处罚,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如果我方中标,保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制订保证民工工资支付的方案及保证措施,否则,我方愿按合同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15、我方承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16、我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旦出现成员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等违约行为,则其他成员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可视为全体成员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牵头方签字或盖章。
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章否决性条款汇总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否决性条款单列,招标文件的其他条款与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如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否决性条款,并依法发给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否决性条款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拒绝受理或者作无效标以及不合格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
序号 | 条款内容 |
一、拒绝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 | |
1 | (1)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2 |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超过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放弃投标处理。 |
二、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 |
3 |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1)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的;(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4 |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1资格评审标准中任何一项情形的。 |
5 | 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2评审标准中任何一项情形的。 |
6 | 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3评审标准中任何一项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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