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西区大杖子、瓦房村棚户区B地块新民居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二次)
承德县西区大杖子、瓦房村棚户区B地块新民居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二次)
承德县西区大杖子、瓦房村棚户区B地块新民居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承德县西区大杖子、瓦房村棚户区B地块新民居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二次)已由承德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承德县审批投资核字(2021)3号(变更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有资金占比100% ,财政资金占比0% 。
项目建设单位为承德县城发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承德县城发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鳢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承德县西区大杖子、瓦房村棚户区B地块新民居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二次)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3959.7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7094.66 万元,建设规模:一期:包含住宅楼5栋,商业1栋,占地面积29.30307亩(约合19535.38㎡),建筑面积54951.1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084.25平方米(住宅35121.04平方米,商业加配套2963.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866.94平方米。住宅套型户数320户,停车位350个。项目附属设施包括:水(含中水)、暖、电、通讯、道路硬化、绿化、亮化、智能服务系统、消防、停车场、围墙以及化粪池和室外给水、排水、雨污水管道的建设,以及为小区配套服务连接的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地点:承德县下板城镇大杖子村。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工作内容:各单体(住宅、商业、车库)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计(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消防等)所有相关专业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室外综合管网(水电暖通、消防、通风等)、道路景观、园林绿化、亮化、停车场、围墙、化粪池等)的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后期服务,绘制项目竣工图;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协助配合发包方对项目专项工程的二次深化设计,按发包方需求提供纸质及电子版成果文件。施工内容: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完成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7286.99万元。
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前完工。
2.4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资质之一即可: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牵头人应提供);
3.5自2022年4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建筑工程类业绩(业绩类型指: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均可参与评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牵头人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07月23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R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R3.15(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5)企业资质情况和状态以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栏目显示情况和状态为准。提供动态查询信息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10日17时30分,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http://www.cdx.gov.cn/cdxggzy/) 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承德县城发实业有限公司/河北鳢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张经理、郭丽,联系电话:0314-3014061、17733872766。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4-3116300
电子邮箱:/
9.其他公示内容
9.1依据承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2本项目施工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9.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承德县城发实业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承德县下板城镇板城西街(文化大厦5楼F527室),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314-3014061,电子邮箱:chengfa3016818@163.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鳢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恒大御景半岛23号2单元903室,项目负责人:吴艳蕊,联系电话:17733872766,联系人:郭丽,联系电话:17733872766,电子邮箱:978211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