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LNG2025年8月第二批采购项目采购计划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购信息,现将浙江LNG2025年8月第二批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浙江LNG储罐BLTD和LT国产化替代及2026-2028年维保服务 | 浙江LNG现有6座16万方LNG储罐,每个储罐分别安装1台液位温度密度计(以下简称“LTD”)和3台伺服液位计(以下简称“LT”),品牌均为法国瓦锡兰(WHESSOE)。LTD和LT作为接收站的关键仪表设备,推动其国产化有助于保障生产安全,降低生产成本,保障LNG储罐仪表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 2025年8月 | 1.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应答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制造商要求:应答人应为本次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本次公开询价不接受代理商或者贸易商应答。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应答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应答人参与应答,否则相关的所有应答将被否决。 2.财务状况: 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该报告至少包括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应具有至少一项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供货业绩: ①已完成; ②供货范围包含以下任意一项内容: a.伺服液位计(测量介质温度参数:-160℃至40℃); b.液位温度密度计(测量介质温度参数:-160℃至40℃)。 (2)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到货验收证明文件(如:物资入库单或物资验收单或结算证明文件等能够证明货物到货验收的材料)等: ①如业绩合同为单次合同。合同关键页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签署日期、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供货范围描述或主要技术要求等;到货验收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合同货物到货验收的材料; ②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供货业绩。合同关键页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框架协议或长期协议的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签署日期、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供货范围描述或主要技术要求等及已完成的订单项目名称、订单签署日期、订单签署页、供货范围描述或主要技术要求等。到货验收证明文件应为订单所对应的能够证明订单货物到货验收的材料; ③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合同(及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和到货验收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④业绩认定时间:以到货验收证明文件签字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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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LNG2025-2028年海水阀门整阀与备件采购 | 海水阀是浙江LNG接收站海水系统的关键设备,为保障接收站海水系统稳定运行,根据设备检维修计划,拟进行海水阀门整阀及备件的采购。 | 2025年8月 | 1.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应答均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制造商要求:应答人应为本次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本次公开询价不接受代理商或者贸易商应答。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应答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应答人参与应答,否则相关的所有应答将被否决。 2.财务状况: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该报告至少包括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应具有至少一项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的供货业绩: ①已完成; ②供货业绩的供货范围包含DN1000以上规格(含DN1000)的阀门,且介质为海水; (2)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到货验收证明文件(如:物资入库单或物资验收单或结算证明文件等能够证明到货验收的材料)等。 ①如业绩合同为单次合同。合同关键页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签署日期、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供货范围描述或主要技术要求等;到货验收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合同货物到货验收的材料; ②如业绩合同为框架协议或长期协议等以单价结算的订单方式执行的合同,则该协议视为1项供货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体现以下内容:框架协议或长期协议的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签署日期、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供货范围描述或主要技术要求等及已完成的订单项目名称、订单签署日期、订单签署页、供货范围描述或主要技术要求等。到货验收证明文件应为订单所对应的能够证明订单货物到货验收的材料; ③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合同(及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和到货验收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④业绩认定时间:以到货验收证明文件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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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