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8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关于2025年8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2363252、3255751(市民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崇文大道科技馆5566号
邮编:272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京机械(山东)有限公司年产智能化驾驶室1万台项目 | 济宁国际高端装备产业城A区项目规划用地(西浦路以东、嵩山路以西、黄王路以南、景云路以北 | 济宁远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60000m2(约90亩),总建筑面积29936.71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附属办公生活用房、门卫-消防泵房水池、风险物质存放间、垃圾房、污水处理站。 | 1、水环境: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污水管网排入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处理。 2、大气环境:下料焊接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经过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和修磨产生的粉尘分别由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经过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线产生的调漆、喷漆废气经配套的干式箱过滤漆雾后和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一起经“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音: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装置。加强管理,经常保养和维护生产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下运行 4、固体废物:焊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废催化剂由设备维护厂家回收;下脚料、铁屑、废钢丸、除尘器收尘、废滤筒、废布袋、废滤筒等收集后外售;水性漆渣、废切削液、污泥、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和废矿物油桶、废煤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锆化液桶、废锆化液、废漆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