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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业主单位: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西藏 · 拉萨
发布:2025-08-14 08:28:18截止: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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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6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5-28740

项目名称: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万元,资金已落实.

最高限价:390.00万元

采购需求:遴选基金管理机构及配套服务

服务期限: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具体内容签订合同时约定)。

服务地点:拉萨市

服务标准:成交人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并满足采购人需求与标准。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4 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2.5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6 执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123 号)规定,落实支持绿色、环保包装政策。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促进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落实:供应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按相关规定扣除。(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0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26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 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

请使用投标客户端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需供应商办理CA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首页的右下角常用软件下载-CA证书办理流程,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形式进行、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访问地址:,各供应商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磋商会议,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磋商小组只对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现场;

3、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留意查看上述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是否有本项目后续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因电子化交易代理机构无法主动联系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媒体,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投标保证金采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具体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示为准)。

7、在未完成开评标之前,投标供应商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发起二次报价时,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以及对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如因投标供应商未实时在线,造成未完成二次报价,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8、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号),中标(成交)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拉萨市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方式:18640375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栋1单元2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 177089134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1770891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