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区一批放射防护设备项目
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项目类别:物资
采购方式:询价
新疆地区一批放射防护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5-JLYLBZ-W4032)
各厂商和代理商: 根据相关采购业务管理措施,现对我单位放射防护设备采购予以公示,请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编号2025-JLYLBZ-W4032项目。
二、项目概况:由于工作需要,需对我院一批放射防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面向社会组织询价采购。
三、拟购置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参数: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标包1 | 伤口放射性污染检测仪 | 3台 | 6 |
标包2 | 便携式γ能谱仪 | 1台 | 10 |
标包3 | 毒剂化验箱 | 2台 | 3.5 |
标包4 | 洗消治疗床 | 2套 | 5 |
标包5 | 重型防化服 | 2套 | 3 |
设备参数:详见附件
四、采购形式:询价 (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五、资格条件 1.接受国内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国内一级代理直接参加集中采购,或直接授权经营企业作为供应商(国内产品代理供应商)参与本次集中采购,不限制授权的唯一性。同时进口产品的国内代理应出具有效期大于本次采购周期的授权书、质量及货源保证书。 2.申报企业包括:国内生产企业、进口产品国内一级代理、国内产品代理供应商。国内生产企业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企业(供应商)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检验试剂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体外诊断试剂的规定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 3.申报产品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各项资质均应在有效期内。 4.企业信用良好,产品质量优良。 5.在国家、地方政府机构、军队药监部门及我院无不良记录。议价后如不履行公示结果,则直接列入我院黑名单。 6.在本地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活动过程中,凡存在递交虚假资料、中选后不签订购销合同、中选后撤标、不供货、价格欺诈等违规、违约行为的生产企业,视违约情况,所有品种或部分品种不予申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经评审小组组织现场审查通过后为合格的申报企业。
六、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胶装,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 1. 封面 2. 文件目录(标注页码) 3、报价明细表 4、售后服务承诺书(包括:售后服务网点、响应时间、培训计划、保修、包修时间等) 5、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7、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 8、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技术偏离响应表 10、质量检测证明 11、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不限 (报价文件按标包分别制作密封)
七、报价文件递交及资格审查: 公告期内请将报价文件递交至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八、文件提交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0日(工作日9:30-19:00)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助理、张助理 手机:0991-4800937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