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师大金华科创园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浙中新能源智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湖湾文创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选定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婺城区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浙师大金华科创园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浙中新能源智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湖湾文创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选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金融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Y2025-FW331/平台生成编号
二、组织类型:自行组织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招选家数 |
1 | 浙师大金华科创园二期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选定 | 1家 |
2 | 浙中新能源智造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选定 | 1家 |
3 | 长湖湾文创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选定 | 1家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总行或分行)参与投标,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招标人单位所在同城设有分支机构;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金华市分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3.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4.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后次日0点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 09:30时。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四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8月26日 09:30时。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四室。
3.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告地址: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业务咨询:
1.招标单位:金华市婺城区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欣怡
联系电话:0579-82210590
质疑联系人:郑莹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210590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水上运动中心体育大楼
2.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张敏
联系电话:0579-81338925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电话:0579-82474058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建业东路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