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3313]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高增村)搬迁〕、广州空港经济区方华公路西二号地块(高增地块)二期、广州市白云区建南等村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清表平整、拆卸、围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业主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2025-08-16 05:24:46截止: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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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期工程〔建南(第二批)、白云区留用地征拆及噪音区(高增村)搬迁〕、广州空港经济区方华公路西二号地块(高增地块)二期、广州市白云区建南等村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清表平整、拆卸、围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5-331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四川京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建同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城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主)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621274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86210407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5年0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