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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12

海油工程安装分公司蓝鲸7500船3750吨双钩头购置项目

业主单位: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2025-08-19 10:11:51截止:2025-08-25
产品/服务:双钩头石油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工程安装分公司蓝鲸7500船3750吨双钩头购置项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蓝鲸7500船3750吨双钩头购置项目

1、整体3750吨吊钩2套,应包括不限于如下内容:吊钩体、吊钩爪、环链座、防护罩、吊杆、轴承、轴套、螺母、吊钩横轴、密封、油嘴、底盖等

2、吊钩的设计、材料选择、锻造、精车、焊接、检验、装配、负荷试验等应满足中国船级社《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2016)、中国船级社《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8)和GB/T10051《起重吊钩1-15》等相关国标的技术要求。并与原吊钩钩箱适配。

2025年8月-9月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a.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API Q1证书,投标时需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应具备起重类设备或产品生产资质,取得CCS型式认可证书。

4.业绩要求:

a.供应商应具有3750T以上大型海洋工程吊机吊钩设计或制造经验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b.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或订单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个包含钩头设计或钩头制作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可以通过提供一个或多个业绩合同以满足以上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对应的结算发票(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需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货物名称或买方卖方信息,且与合同或订单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调试验收证明。若业绩为订单,需提供对应的协议扫描件、订单扫描件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订单,则在提供订单的同时要提供订单对应的协议扫描件。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