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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ICP备2025035564号-12

清河县坝营镇辛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清河县坝营镇辛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河北 · 邢台
发布:2025-10-09 12:02:40截止:2025-10-29
产品/服务:见正文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项目编号:I1301000075904073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邢台市-清河县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清河县坝营镇辛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河县坝营镇辛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项目(二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河县坝营镇辛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河县坝营镇辛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清河县坝营镇辛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项目(二次) 2.1.2项目编号:202509130534KC14735 2.1.3建设地点:清河县坝营镇辛集村 2.1.4建设内容:清河县坝营镇辛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1.6计划工期:9个月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1.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需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09 00:00:00 至 2025-10-14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如未从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29 10:00:00 ,地点为 惠招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清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惠招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上发布。

  1. 其他公示内容

7.1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惠招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注册并进行报名,如投标人未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供应商在使用惠招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以及CA办理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0-9998。 7.2投标人在第三方电子招标平台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必须在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s://hebei.hbree.cn)进行登陆(用户名为使用在第三方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时登记的统一信用代码证和手机号验证登陆或使用密码1qaz@WSX(初始密码可修改),如手机号变更可在登录页选择“忘记密码”通过用户名和新的手机号找回密码。),点击“交易大厅”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处搜索该项目,点击该项目进入详情页,在项目详情页右上角“去缴费”处,点击进入,上传保证金交易凭证或银行保函、承诺书等,或登录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账号在(资金结算-保证金结算—待交保—上传凭证附件),如未及时上传凭证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如未上传保证金凭证,视为放弃报名,无法投标,后果自负。文件获取、递交、开标可以从第三方电子招标平台查看相关操作说明进行学习。 7.3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要求对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审。

  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提出,或直接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

  1.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9.1 监督部门名称: 坝营镇人民政府

9.2 电话: 0319-8100132

9.3 电子邮件: /

  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清河县坝营镇辛集村居民委员会建设项目(二次)投标人/供应商500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坝营镇辛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瑞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河县坝营镇辛集村地址:邢台市桥西区中华大街158号综合1号楼3层301
邮编:054800邮编:054000
联系人:霍际刚联系人:邱长胜
电话:13393196698电话:0319-212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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