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横片区水利配套工程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前横片区水利配套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海县科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海县科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 3.0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7亿元(含景观绿化费用约3500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建设规模:全长约3.9km。规划河道面宽30~40m,规划河底高程-1.35m~-1.50m。工程河道采用复合式堤岸断面型式。工程用地红线总面积约为320亩。本工程内河防洪标准:20年一遇;外海防潮标准:50年一遇;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前横片区水利配套工程二期工程河道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5级。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力洋镇,北起三门湾滨海公园,南至规划竹屿闸。
2.2招标范围:本次设计范围内容包括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批等工作。
2.3服务期限:本项目分阶段提交服务成果,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天止(地质勘察须满足项目报批要求,上述时间均不含审查批复时间)。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深度。
2.5标段划分: 共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由上述①、②、③资质或④、③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具备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
3.3 拟派主设计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拟派风景园林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风景园林的单位负责派遣)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拟派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负责派遣)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 09 时 00 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 月日 09 时 0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海县科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创业路39号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74-651072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鸿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气象北路295号环球中心24-2楼
联 系 人:厉丹妮
电 话:0574-65568666
电子邮件:54463125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