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期满的两个月前按照机动车所有人登记的住址,通过挂号邮件或者邮政快递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本项目需采购临界报废告知书的寄递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预算金额为2年内预计发生金额,本项目为单价采购,临界报废告知书寄递数量根据采购人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8000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车管所邮寄的临界报废告知书属于国家公文,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市分公司 |
| 2.地址:安阳县水冶镇松涛路13号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赵宏光 | 安阳市五中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琚海 | 安阳市质检中心 | 高工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刘东阳 | 安阳工学院 | 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 四、公示期限 |
| 2025年11月03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0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5年11月03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07日18时00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华山大街与文昌大道交叉口东210米 |
| 联系人:靳海平 |
| 联系方式:15737258588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河南晟祥招标代理服务有公司 |
| 地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与东工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福九鼎三楼 |
| 联系人:徐栋 |
| 联系方式:18737227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