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江江油市龙凤镇、青莲镇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内容:
涪江江油市龙凤镇、青莲镇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期)
涪江江油市龙凤镇、青莲镇段防洪治理工程(二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江油诗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江发改[2025]352号 | ||||
建设地点 | 绵阳市江油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综合治理河长6.5km,在涪江左右岸新建堤防1段(周家脊),护岸2段(黄家大院子和青霞坝),共计4.33km,治理河道起点位于周家脊天然稳定岸坡,终点至青霞坝下游天然稳定岸坡,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7476.19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涉及本项目所有招标代理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1-03 00:00至2025-11-06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1-03 00:00至2025-11-06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水利工程类类似项目业绩。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水利工程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3、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其中至少一人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 25100775 @qq.com。(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文女士 | 联系电话 | 0816-384199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