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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12

[JG2025-5622]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电子标]

业主单位: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2025-12-12 05:09:48截止:2026-01-04
产品/服务:超前钻技术服务建设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工程类型项目类别招标方式联系方式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房屋建筑服务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JG2025-5622
招标单位 (主)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项目类别 服务
建设单位 (主)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招标代理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日程安排

活动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2025-12-12 0:00:002026-01-04 9:00:00
投标登记2025-12-12 0:00:002026-01-04 9:00:00
发放招标文件2025-12-12 0:00:002026-01-04 9:00:00
递交投标文件2025-12-12 0:00:002026-01-04 9:00:00
招标答疑提问2025-12-12 0:00:002025-12-17 0:00:00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2026-01-04 8:45:002026-01-04 9:00:002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一阶段开标2026-01-04 9:00:002026-01-04 9:45:002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解密2026-01-04 9:00:002026-01-04 9:3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招标答疑发布时间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招标代理中标单位状态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306-440106-04-01-315807;2407-440106-04-01-257915;2407-440106-04-01-144861
投资项目名称广氮AT0606047地块、AT0607109地块(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广氮土地储备项目征地返还村留用地 (广棠路2号);广氮土地储备项目征地返还村留用地(棠东横岭)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
标段(包)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资金来源国有或集体投资资金来源构成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为49251㎡,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34356.58㎡,其中地上约176700.6㎡,地下约57655.98㎡,建筑限高<80m,其中: (1)3号地块:基底面积为10600.54㎡,净用地面积约19638㎡,地上建筑面积约83461.5㎡,地下建筑面积约27670.18㎡,绿地率为≥20%,建筑密度53.98%; (2)4号地块:基底面积为2931.55㎡,净用地面积约6788㎡,地上建筑面积约22780.5㎡,地下建筑面积约10933.1㎡,绿地率为≥20%,建筑密度43.19%; (3)5号地块:基底面积为8293.63㎡,净用地面积约15389㎡,地上建筑面积约51645.5㎡,地下建筑面积约13245.75㎡,绿地率为≥20%,建筑密度53.89%; (4)6号地块:基底面积为3838.29㎡,净用地面积约7436㎡,地上建筑面积约18813.1㎡,地下建筑面积约5806.95㎡,绿地率为≥20%,建筑密度51.62%; (5)绿地面积按净用地面积的20%计算为9850.2㎡; (6)道路面积按净用地面积、基底面积及绿地面积相减计算为13737㎡。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设计图纸完成勘察孔布置、钻孔和钻孔回灌工作(含钻探位置的地面标注及测量放线工作); (2)进行微风化面层岩样做抗压试验; (3)形成书面超前钻勘察报告(包括钻孔地质柱状图、单轴抗压试验报告、岩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等内容并提出各基础终挖位置或各桩孔的终孔深度建议); (4)承包人必须配合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子分部工程及地基与基础等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按要求完成超前钻勘察工作,技术要求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工期(交货期)工期45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任务书及合同。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4.8028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 号)填写。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2)申请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本项根据《投标人声明》评审)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 (4)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注释]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申请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申请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资格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4日 9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4日 9时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月4日 9时0分 开标地点2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主)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31号
招标人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20-8554483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叶梓威联系电话1382445127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棠东经济发展总公司联系电话020-8555028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附件:

附件:

【合同编号:】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合同

发包人一: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人二: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承包人:

工程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

签约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签订日期:202年月

目录

超前钻技术服务协议书....................2

1.合同的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2

2.工程概况....................3

3.计量方式....................4

4.合同价款....................4

5.开工及成果提交时间....................6

6.质量标准及要求....................6

7.付款方式....................7

8.甲方的一般责任....................8

9.乙方的一般责任....................9

10.违约责任....................11

11.不可抗力....................13

12.知识产权与保密14

13.保险14

14.工程担保15

1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5

16.其他15

附件1:中标工程量清单

附件2: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

附件3:本项目投入的超前钻机械及机具一览表

附件4:进度款报审资料指引

附件5:竣工结算报审资料指引

附件6:棠东项目超前钻招标设计任务书

超前钻技术服务协议书

发包人一: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人二: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以下发包人一、发包人二统称为“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等,结合具体情况,甲方现委托乙方进行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合同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兹订立协议如下:

1.合同的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

1.1本合同的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图纸、投标文件及招标答疑;

4)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文件

1.2第1.1款所述合同文件应被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时,除非双方另行约定并达成一致外,应按第1.1款所述合同文件排列的顺序进行解释,排列在前的文件效力高于排列在后的文件;同一类文件或第1.1条没有列明的其他文件中,签署时间在后的效力高于签署时间在前的效力。

1.3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做出决定。乙方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做出进一步的决定,如乙方仍有异议的,按本合同第13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但在法院没有做出正式生效判决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甲方的决定。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

2.2工程地点:项目用地位于天河智谷片区,广园快速路北侧,北邻天坤二路,南邻车陂西路;场地东侧靠近建明五路及广氮花园住宅小区;南邻车陂西路及广园快速路;西邻棠东广棠路。

2.3工程规模:本工程产品业态包括酒店、写字楼、裙楼商业、地下室车库、公建配套等。基坑底面积约45387平方米,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34,356.58平方米。以上描述是概括性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为准。

2.4现场情况:已通水通电,不提供住宿和办公室,现场水电费自理,本工程红线范围内及现场不允许搭设工人及管理人员宿舍、大型饭堂,同时现场亦不具备建材、设备堆场和加工场地。对于现场场地不满足搭设现场办公室、材料生产和加工车间、贮存仓、临时卫生间等,则乙方须自行考虑场外解决。上述相关费用及风险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此因素,中标后乙方不得籍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工期的补偿。

2.5超前钻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本合同项下的超前钻工作应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设计图纸及设计要求,应符合附件6《棠东项目超前钻招标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超前钻完毕后,将对钻孔进行回灌,此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

2.6服务范围:桩基工程设计图中与国家规范要求的超前钻施工内容(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电子文件)。

3.计量方式

3.1本合同地质超前钻范围内所需仪器,设备及相关耗材等超前钻资料及相应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3.2结算办法:乙方在每一钻孔完成前两小时应通知甲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到现场核对工作量并共同办理书面工程量确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程量确认的权利,该部分工作量甲方不再予以确认。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实际检测数量与规范和设计要求有差异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监理、代建单位进行共同书面确认。综合单价及暂定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如部分工作量缺乏甲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乙方四方共同书面确认文件,则即使该部分工作量已经实际产生,甲方也不予结算,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

3.3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3.4本工程结算时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结算书(原件,叁份);

(2)合同文件(复印件,叁份);

(3)竣工报告(含验收)(原件贰份,复印件肆份);

(4)超前钻方案(原件贰份,复印件肆份);

(5)超前钻报告(原件,陆份)

4.合同价款

4.1本合同承包方式为含税综合单价包干方式,合同暂定总价(含税)¥***元,人民币(大写):****,其中合同不含税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增值税税额(税率%)¥**元,人民币(大写):***。具体详见合同附件。如遇国家调整税率,合同不含税价不作变动,只调整增值税。合同总价或计价方式不因乙方交纳的税收与其投标时预料的有所不同或因乙方注册所在地与施工所在地因税务问题存在重复征收等其他税收问题而做任何调整。本条款也适用于政府收费。

4.2合同约定的含税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承担风险、包提供资料报告、包专家审查费、包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除外)等,已包含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超前钻纲要,进行超前钻、取样、试验、测试(包括岩土层等效波速测试等)、检测、监测等超前钻作业,编制工程超前钻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就岩土工程向施工单位做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超前钻技术问题,参加工程测量交桩、水文地质交底、岩土工程验槽、购买有关资料、超前钻文件的修改、实施超前钻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包括障碍物拆除、开挖、地下管线的修复以及与超前钻有关的孔洞回填及恢复和完成本工程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的所有费用等)、超前钻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超前钻作业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以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条件下、不同作业内容、不同复杂程度及高温超前钻等一切因素下的为满足图纸、合同及规范要求所采取的一切超前钻措施作业的费用,配合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4.3本合同工程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之《中标工程量清单》。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时,经监理单位、代建单位、甲方共同书面确认后,设计变更或签证工程中的项目为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按清单中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可以参照类似单价,换算出新的单价,从而确定变更单价;若设计变更或签证工程中的项目为清单中没有的可供换算的类似项目,则按项目所在地市场价进行核价。已有的项目单价不因物价上涨等原因进行调整。如甲、乙双方对结算价有争议的,应当共同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权威机构予以评估确定结算价,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评估期间不作为延迟付款的情形,不视为违约。但如部分工作量缺乏甲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乙方四方共同书面确认文件,则即使该部分工作量已经实际产生,也不纳入结算范围。

4.4甲方、代建单位有可能根据项目需要要求乙方临时增加钻探设备,增加设备的进退场费将按有甲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乙方四方共同书面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4.5本项目有三个施工证,报告需对应施工证来编制和归档,该部分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工程量增减以外的其他事由)已考虑在报价中,乙方不得以该事由向甲方索要费用补偿。

5.开工及成果提交时间

5.1工期:总工期共计45日历天(日历天含星期六、星期天休息日及春节、五一、国庆、元旦、端午、中秋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不可抗力除外),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至乙方提交超前钻技术报告经甲方确认之日止。暂定开工时间为2025年月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5.2节点工期要求:

3、4号地块:共27日,2025//-2025//

5、6号地块:共25日,2025//-2025//

具体时间以现场实际为准,并在完成现场全部工作后,一周内提供超前钻勘察报告,过程中配合提交电子报告。

5.3乙方不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或因其他乙方原因(包括返工、整改等)所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若遇下列情况发生,经甲方及监理书面确认后,合同工期可适当顺延: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要求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工程内容达20%及以上时;

3)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时间超过3天或以上时。

6.质量标准及要求

6.1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程要求,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规范;并出具成果报告编制,包含钻孔柱状图、岩芯照片、试验报告、地质剖面图及结论建议的正式《工程桩超前钻探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6.2地质报告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物理试验成果报告应齐全、准确。

6.3根据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编制超前钻施工方案,相应钻孔位置及数量、钻孔深度应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6.4对中/微风化岩层应连续取芯,岩芯钻探采取应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6.5超前钻完毕后,将对钻孔进行回灌,回填材料需满足设计要求。

6.6按规定时间提交超前钻钻探报告,超前钻报告内容应整合详细勘察报告的成果,最终超前钻报告应满足设计图纸中要求的内容。

6.7应满足附件6《棠东项目超前钻招标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7.付款方式

7.2付款方式

7.2.1本工程无预付款。

7.2.2乙方按照合同要求、相关规范要求和所在区质监站、安监站的标准完成所有的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提交全部超前钻成果报告和合格的申请资料后,双方根据实际完成且符合结算要求的工程量和甲方、代建单位有关结算计量及管理的规定流程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9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

7.2.3剩余结算总价的5%在本项目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将相关归档材料移交甲方归档,经甲方审核后无违约、扣款情况时一次性无息付清。

7.3工程款项必须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审批后再按审核结果予以支付。本合同所指的工程款支付由甲方一以转账形式向乙方直接支付(甲方指定由甲方一支付),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款项向任何第三方支付。乙方在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前,应同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先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规范等额的以甲方一为付款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等,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7.4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内容与合同相一致。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信息有误或涉嫌虚开发票等引起税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发票不能抵扣税款、被认定为虚开等)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7.5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应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8.甲方的一般责任

8.1.1甲方委派代建单位代表负责对超前钻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超前钻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且为超前钻提供施工作业条件(即水电接驳点及施工场地,除此外乙方仍需其他施工作业条件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参与超前钻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8.2.2现场超前钻用水、用电需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仅提供接驳点。

8.3.3及时对超前钻进度、超前钻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8.4.4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8.5.5甲方委托任务时,须向乙方明确超前钻任务及技术要求,具体资料如下:

1)提供本工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项目用地红线范围;

2)提供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3)提供超前钻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控制标高;

4)提供超前钻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基本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

5)上述资料乙方根据需要向甲方、代建单位索取,如甲方不能完整提供的,缺少部分由乙方自行收集,所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资料的收集,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乙方应明确提醒甲方并给与甲方协助。

8.6.6超前钻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签证,经办理正式变更签证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超前钻费。

8.7.7甲方拥有乙方的投标书、超前钻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和合理化建议等工作成果或过程性文件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9.乙方的一般责任

9.1.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给他人。

9.2.2乙方委派现场代表,联系电话(微信同号):负责超前钻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亦为乙方主要联络人,负责与甲方进行项目日常工作的接洽与沟通。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超前钻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9.3.3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自理。

9.4.4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超前钻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超前钻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所有岩样均应放入统一规格的岩样盒内,岩样盒上应注明钻孔编号,各岩性变化处均应标明相应深度,并现场拍照,上述图片均应附在报告中。

9.5.5如乙方提供的超前钻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超前钻费用。如因超前钻质量造成项目出现重大的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除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超前钻费用外,还应根据损失的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不在此限。

9.6.6在工程超前钻前,乙方须提出超前钻纲要或超前钻组织设计,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施行,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超前钻纲要或超前钻组织设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且在工程超前钻前,乙方应派人与甲方的人员一起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认为资料不足的,应及时明确指导甲方补充。

9.7.7乙方在超前钻过程中如发现地下不明物体或发生突发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9.8.8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孔数及孔深进行工程超前钻,不得擅自增加、减少、变更。如因实际情况确需变更的,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工作内容的意见,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方可实施。

9.9.9因甲方施工图审查或工程实施过程甲方需要等原因产生的额外补孔等工作,需要乙方机具设备二次进出场并进行超前钻工作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办理正式变更或签证手续。

9.10.10乙方指派参与本次技术服务的全部人员详见合同附件《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一览表》,人员必须是乙方的全职员工,应当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从业资格。乙方技术负责人应参与本合同所包含工程范围内全过程,包括各施工实施阶段的验收工作。

9.11.11乙方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与同附件《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一览表》中所述的一致,且上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技术服务实施的实际组织管理及参与人,否则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外,还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且除甲方批准外,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9.12.12乙方应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乙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并承担费用。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现场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相关保险。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及甲方、乙方的有关安全管理及其他规章制度。因乙方管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人员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社会和经济责任。且乙方人员应对所接触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9.13.13在超前钻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乙方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乙方未探明地下埋藏物即进行钻探所导致的人身伤害和(或)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9.14.14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的规定及地方对环境卫生的有关要求,乙方进场作业后,乙方应及时与所在区域环保部门联系,按要求控制各种粉尘、废水、噪音等环境污染源,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9.15.15乙方负责探测钻孔部位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因钻探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破损,其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9.16.16超前钻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每日工作内容,保存原始记录资料与数据,以供甲方查验。

9.17.17乙方有责任义务向甲方和设计方就成果资料及报告内容做全面详尽会议交底和说明。

9.18.18乙方须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甲方、设计方、乙方以及其他单位共同参与的有关专题技术方案研讨会,确保符合结构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

9.19.19乙方在完成所有本合同约定工作后,应接受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包括第三方验收)。工作成果完成后需配合设计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对成果资料的校对工作,对勘察成果文件的审查工作。

9.20.20提交工程超前钻技术报告纸质原件一式八份、电子文件一套。乙方对所提交的报告及有关技术数据等负责,负责解答甲方的质疑及鉴别岩样,并负责办理规划局审查事宜。

9.21.21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要求乙方所做出的修改和调整,以及根据政府或其他权威审图机构审查意见在项目工作周期全过程中所作的修改,属于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内容,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9.22.22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9.23.23若甲方需要,乙方在超前钻过程中需配合提供阶段性成果资料。

9.24.24现场原地貌因考古挖掘等原因有所变化,乙方需自行采取措施克服。

10.违约责任

10.1.1合同履行期间,因工程停建或其他甲方责任而须解除合同时,已进行超前钻工作的,双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办理结算并支付超前钻费用,如结算的超前钻费用未超过已付的预付款项的,乙方须将价差退还甲方。

10.2.2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责任而须解除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实际支付的款项,另乙方再支付甲方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3.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包括不服从或者违反甲方发出的书面指令),每违反一次,扣减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0.4.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超前钻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期限无偿进行返工,按甲方要求修改并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其返工超前钻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累计两次验收不合格的视为乙方无力补充完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善成果或进行重新勘察或检测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向甲方支付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5.5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日期)提交超前钻成果资料的,每超过一日,甲方应扣减合同暂定总价的3‰作为逾期违约金,超过14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6.6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勘察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10.7.7任何情况下,乙方雇工及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销售现场、办公场所等)闹事或发表损害甲方声誉的言论。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且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事件的违约金。如已造成严重损失,或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仍不整改的,或第一次发生未造成严重损失且已整改但第二次发生类似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款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同时,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8.8整改处理原则:乙方没有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法律法规(包括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单一事项经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委托人可按合同总价款的3‰/次标准从乙方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即使支付了违约金,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单一事项乙方整改后仍达不到本合同要求、或已无法进行整改补救且已经造成损失、或收到甲方整改通知两次后仍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款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同时,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金额10%的违约金,且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对特定违约情形有特定违约责任约定的,且与本条约定冲突的,适用该特别约定;如无特别约定的或虽有特别约定但与本条不冲突的,均适用本条原则兜底处理。

11.不可抗力

11.1.1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骚乱、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

1)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高温红色预警信号、雷雨橙色预警信号及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及其以上的恶劣气候,且直接影响本工程关键路线工作无法正常施工的情形;

2)当地地震部门规定可列入不可抗力的情形;

3)当地卫生部门规定可列入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的情形;

4)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区域性停工(由承包人引起的除外)。

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索取有关的资料或报告,连同施工日志、施工现场照片办理证据保存完整,方可认定为是不可抗力。

1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日历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1.3.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2.知识产权与保密

12.1在本合同签订后,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及该项目的名称和标志,也不得公开地介绍乙方在本合同范围完成的成果。

12.2本合同成果文件及过程性文件(无论合同是完整履行完毕还是提前终止),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

12.3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包括各阶段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2.4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甲方提供的本项目成果,甲方享有其著作权包括:修改权、复制权、改编权、转让权、翻译权等,乙方享有其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对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项目成果,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该资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交付给甲方的资料向第三方透露、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12.5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项目结束时,乙方应返还甲方为本项目提供的相关资料。乙方对已掌握的上述信息应予保密,如需公开、援引或向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资料向第三方透露、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12.6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损失额无法认定的,则以相当于合同暂定总价20%的金额计。

12.7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13.保险

乙方依据国家规定投保相应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不予另行计取。乙方须承担因本次超前钻服务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而产生的费用、索赔或诉讼等法律责任,并须保障甲方免负相关责任。

14.工程担保

本合同不需提交工程担保。

1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的管辖。

15.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5.3如果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令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可以把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6.其他

16.1甲、乙双方的设备、材料、人员等的生产安全及社会保险各自分别承担。

16.2本合同于上文开头填写的日期和地点,由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签署订立,并由双方于本合同上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于双方各自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16.3本合同双方签署并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一式8份,甲方执6份,乙方2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中标工程量清单

附件2: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

附件3:本项目投入的超前钻机械及机具一览表

附件4:进度款报审资料指引

附件5:竣工结算报审资料指引

附件6:棠东项目超前钻招标设计任务书

(以下无正文)

本合同双方已详读、完全理解并一致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证作实:

发包人一:发包人二:

(盖章)(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承包人: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说明:1、承包人须对其提供的银行账号准确性负责,如因银行账号不准确导致付款失败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若承包人变更银行账号的,则应事先提供书面联系单告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为有效;

3、承包人同意原则上账户名称应与公章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则须由承包人书面授权并经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为有效。

下方空白处附“承包人法人代表证明书”、“承包人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承包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乙方:******公司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乙方:******公司(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本人(姓名)系******公司(乙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公司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工程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有效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乙方名称:******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印刷体)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1.须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时出具。

2.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

附件1:中标工程量清单(后附)

附件2: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

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一览表

序号姓名本项目职务年龄职称/执业资格从业年限联系电话
1
2
3
4
5

注:

1、本表后无需附人员资格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附在每个人的本项目服务人员简历表之后;

2、从业年限按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所显示的毕业时间计算年限。

附件3:本项目投入的超前钻机械及机具一览表

本项目投入的超前钻机械及机具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1
2
3
4

附件4:进度款报审资料指引(后附)

附件5:竣工结算报审资料指引

附件6:棠东项目超前钻招标设计任务书

【合同编号:】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

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

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合同

发包人一: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人二: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承包人:

工程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

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

签约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签订日期:202年月

目录

超前钻技术服务协议书..

2

1.合同的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

.2

2.工程概况...

.3

3.计量方式...

.4

4.合同价款..

,4

5.开工及成果提交时间:

.6

6.质量标准及要求..

.6

7.付款方式

7

8.甲方的一般责任...

.8

9.乙方的一般责任.

.9

10.违约责任...

..11

11.不可抗力...

..13

12.知识产权与保密.

..14

13.保险...

..14

14.工程担保....

..15

1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5

16.其他......

..15

附件1:中标工程量清单

附件2: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

附件3:本项目投入的超前钻机械及机具一览表

附件4:进度款报审资料指引

附件5:竣工结算报审资料指引

附件6:棠东项目超前钻招标设计任务书

1/26

超前钻技术服务协议书

发包人一: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发包人二: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以下发包人一、发包人二统称为“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行业

规范、技术标准等,结合具体情况,甲方现委托乙方进行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

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合同工作,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协商一致,兹订立协议如下:

1.合同的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

1.1本合同的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图纸、投标文件及招标答疑;

4)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文件

1.2第1.1款所述合同文件应被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时,

除非双方另行约定并达成一致外,应按第1.1款所述合同文件排列的顺序进行

解释,排列在前的文件效力高于排列在后的文件;同一类文件或第1.1条没有

列明的其他文件中,签署时间在后的效力高于签署时间在前的效力。

1.3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

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做出决定。乙方对此决定不

2/26

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

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做出进一步的决定,

如乙方仍有异议的,按本合同第13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但在法

院没有做出正式生效判决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甲方的决定。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

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

2.2工程地点:项目用地位于天河智谷片区,广园快速路北侧,北邻天坤二路,南邻

车陂西路;场地东侧靠近建明五路及广氮花园住宅小区;南邻车陂西路及广园

快速路;西邻棠东广棠路。

2.3工程规模:本工程产品业态包括酒店、写字楼、裙楼商业、地下室车库、公建配

套等。基坑底面积约45387平方米,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34,356.58平方米。

以上描述是概括性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为准。

2.4现场情况:已通水通电,不提供住宿和办公室,现场水电费自理,本工程红线范

围内及现场不允许搭设工人及管理人员宿舍、大型饭堂,同时现场亦不具备建

材、设备堆场和加工场地。对于现场场地不满足搭设现场办公室、材料生产和

加工车间、贮存仓、临时卫生间等,则乙方须自行考虑场外解决。上述相关费

用及风险已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此因素,中标后乙方不得籍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费

用和工期的补偿。

2.5超前钻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本合同项下的超前钻工作应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设计图纸及设计要

求,应符合附件6《棠东项目超前钻招标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超前钻完毕后,将对钻孔进行回灌,此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

2.6服务范围:桩基工程设计图中与国家规范要求的超前钻施工内容(设计说明/设计

图纸/计算书/电子文件)。

3/26

3.计量方式

3.1本合同地质超前钻范围内所需仪器,设备及相关耗材等超前钻资料及相应费用一

律由乙方承担。

3.2结算办法:乙方在每一钻孔完成前两小时应通知甲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到现

场核对工作量并共同办理书面工程量确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程量确认的

权利,该部分工作量甲方不再予以确认。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实际检测数量与规范和设计要求有差异

时,7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监理、代建单位进行共同书面确认。综合单价及暂

定数量详见本合同附件。如部分工作量缺乏甲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乙方

四方共同书面确认文件,则即使该部分工作量已经实际产生,甲方也不予结算,

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该部分的工程款。

3.3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应以正式

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34本工程结算时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包

括但不限于:

(1)结算书(原件,叁份);

(2)合同文件(复印件,叁份);

(3)竣工报告(含验收)(原件贰份,复印件肆份);

(4)超前钻方案(原件贰份,复印件肆份);

(5)超前钻报告(原件,陆份)

4.合同价款

4.1本合同承包方式为含税综合单价包干方式,合同暂定总价(含税)¥***元,人

民币(大写):****,其中合同不含税总价¥***元,人民币(大写):***,

增值税税额(税率%)¥**元,人民币(大写):***。具体详见合同附件。

如遇国家调整税率,合同不含税价不作变动,只调整增值税。合同总价或计价

方式不因乙方交纳的税收与其投标时预料的有所不同或因乙方注册所在地与施

工所在地因税务问题存在重复征收等其他税收问题而做任何调整。本条款也适

4/26

用于政府收费。

4.2合同约定的含税综合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

安全、包承担风险、包提供资料报告、包专家审查费、包保险费(建筑

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除外)等,已包含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

收费、规费及税金等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

制定超前钻纲要,进行超前钻、取样、试验、测试(包括岩土层等效波速测试

等)、检测、监测等超前钻作业,编制工程超前钻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

就岩土工程向施工单位做出技术说明、解决设计或施工中的工程超前钻技术问

题,参加工程测量交桩、水文地质交底、岩土工程验槽、购买有关资料、超前

钻文件的修改、实施超前钻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包括障碍物拆除、开挖、

地下管线的修复以及与超前钻有关的孔洞回填及恢复和完成本工程不可或缺的

工作及责任的所有费用等)、超前钻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超前钻作业

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以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条件下、不同作业内

容、不同复杂程度及高温超前钻等一切因素下的为满足图纸、合同及规范要求

所采取的一切超前钻措施作业的费用,配合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4.3本合同工程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之《中标工程

量清单》。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时,经监理单位、代建单

位、甲方共同书面确认后,设计变更或签证工程中的项目为清单中已有的项目

则按清单中的项目单价执行;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项目单价,可以参照

类似单价,换算出新的单价,从而确定变更单价;若设计变更或签证工程中的

项目为清单中没有的可供换算的类似项目,则按项目所在地市场价进行核价。

已有的项目单价不因物价上涨等原因进行调整。如甲、乙双方对结算价有争议

的,应当共同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权威机构予以评估确定结算价,评估费由双

方共同承担。评估期间不作为延迟付款的情形,不视为违约。但如部分工作量

缺乏甲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乙方四方共同书面确认文件,则即使该部分

工作量已经实际产生,也不纳入结算范围。

4.4甲方、代建单位有可能根据项目需要要求乙方临时增加钻探设备,增加设备的进

退场费将按有甲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乙方四方共同书面确认的工程量清

单对应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4.5本项目有三个施工证,报告需对应施工证来编制和归档,该部分所产生的所有费

5/26

用(工程量增减以外的其他事由)已考虑在报价中,乙方不得以该事由向甲方

索要费用补偿。

5.开工及成果提交时间

5.1工期:总工期共计45日历天(日历天含星期六、星期天休息日及春节、五一、

国庆、元旦、端午、中秋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恶劣天气,不可抗力除外),以

甲方书面通知开工至乙方提交超前钻技术报告经甲方确认之日止。暂定开工时

间为2025年月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5.2节点工期要求:

3、4号地块:共27日,2025/_-2025/

5、6号地块:共25日,2025/-2025/

具体时间以现场实际为准,并在完成现场全部工作后,一周内提供超前钻勘察

报告,过程中配合提交电子报告。

5.3乙方不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或因其他乙方原因(包括返工、整改等)所造成

工期延误不予顺延。若遇下列情况发生,经甲方及监理书面确认后,合同工期

可适当顺延: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要求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工程内容达20%及以上时;

3)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时间超过3天或以上时。

6.质量标准及要求

6.1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程要求,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建筑

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规范:并出具成果报告编制,包含钻孔柱状

图、岩芯照片、试验报告、地质剖面图及结论建议的正式《工程桩超前钻探岩

土工程勘察报告》

6.2地质报告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物理试验成果报告应齐全、准确。

6.3根据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编制超前钻施工方案,相应钻孔位置及数量、钻孔深度

6/26

应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6.4对中/微风化岩层应连续取芯,岩芯钻探采取应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6.5超前钻完毕后,将对钻孔进行回灌,回填材料需满足设计要求。

6.6按规定时间提交超前钻钻探报告,超前钻报告内容应整合详细勘察报告的成果,

最终超前钻报告应满足设计图纸中要求的内容。

6.7应满足附件6《棠东项目超前钻招标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7.付款方式

7.2付款方式

7.2.1本工程无预付款。

7.2.2乙方按照合同要求、相关规范要求和所在区质监站、安监站的标准完成所有的

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提交全部超前钻成果报告和合格的申请资料后,双方根据

实际完成且符合结算要求的工程量和甲方、代建单位有关结算计量及管理的规

定流程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9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

7.2.3剩余结算总价的5%在本项目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将相关归档材

料移交甲方归档,经甲方审核后无违约、扣款情况时一次性无息付清。

7.3工程款项必须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审批后再按审核结

果予以支付。本合同所指的工程款支付由甲方一以转账形式向乙方直接支付(甲

方指定由甲方一支付),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款项向任何第三方支

付。乙方在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前,应同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先提供与合同内容

相符、规范等额的以甲方一为付款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否则,

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

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等,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

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7.4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内容

与合同相一致。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信息有误或涉嫌虚开发

票等引起税务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发票不能抵扣税款、被认定为虚开等)的,

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

7/26

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7.5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

发生变化的,则应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双方需

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8.甲方的一般责任

8.1甲方委派代建单位代表负责对超前钻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解决超前钻过

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且为超前钻提供施工作业条件(即水电

接驳点及施工场地,除此外乙方仍需其他施工作业条件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并参与超前钻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8.2现场超前钻用水、用电需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仅提供接驳点。

8.3及时对超前钻进度、超前钻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8.4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8.5甲方委托任务时,须向乙方明确超前钻任务及技术要求,具体资料如下:

1)提供本工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项目用地红线范围;

2)提供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3)提供超前钻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控制标高;

4)提供超前钻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基本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

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

5)上述资料乙方根据需要向甲方、代建单位索取,如甲方不能完整提供的,缺

少部分由乙方自行收集,所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资料的收集,甲方提供的

资料不完整,乙方应明确提醒甲方并给与甲方协助。

8.6超前钻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签证,经办理正式变更签证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

发生的工作量支付超前钻费。

8.7甲方拥有乙方的投标书、超前钻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和合理

化建议等工作成果或过程性文件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

泄露、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乙方应承

8/26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9.乙方的一般责任

9.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给他人。

9.2乙方委派现场代表,联系电话(微信同号):负责超前

钻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亦为乙方主要联络人,负责与甲方进行项目日

常工作的接洽与沟通。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超前钻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9.3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费用自理。

9.4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超前

钻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超前钻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所有岩样均应放入统一规格的岩样盒内,岩样盒上应注明钻孔编号,各岩性变

化处均应标明相应深度,并现场拍照,上述图片均应附在报告中。

9.5如乙方提供的超前钻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

其达到质量合格,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需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时,乙方

应承担全部超前钻费用。如因超前钻质量造成项目出现重大的经济损失或工程

事故时,乙方除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超前钻费用外,还应

根据损失的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因乙方故意或重

大过失造成的不在此限。

9.6在工程超前钻前,乙方须提出超前钻纲要或超前钻组织设计,经甲方审批通过

后施行,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超前钻纲要或超前钻组织设计提出修改要求,

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进行调整。且在工程超前钻前,乙方应派人与甲方的人员

一起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认为资料不足的,应及时明确指导甲方补充。

9.7乙方在超前钻过程中如发现地下不明物体或发生突发事故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9.8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孔数及孔深进行工程超前钻,不得擅自增加、减少、

变更。如因实际情况确需变更的,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

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工

作内容的意见,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方可实施。

9.9因甲方施工图审查或工程实施过程甲方需要等原因产生的额外补孔等工作,需

9/26

要乙方机具设备二次进出场并进行超前钻工作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办理

正式变更或签证手续。

9.10乙方指派参与本次技术服务的全部人员详见合同附件《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一览表》,人员必须是乙方的全职员工,应当具有相应的工

作能力及从业资格。乙方技术负责人应参与本合同所包含工程范围内全过程,

包括各施工实施阶段的验收工作。

9.11乙方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与同附件《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

一览表》中所述的一致,且上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技术服务实施的实际组织

管理及参与人,否则乙方除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外,还应按照甲方的要求

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且除甲方批准外,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

责人。

9.12乙方应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乙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并承担费用。乙方应依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现场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其他相

关保险。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及甲方、乙方的

有关安全管理及其他规章制度。因乙方管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人员安全事故,

乙方将承担全部社会和经济责任。且乙方人员应对所接触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9.13在超前钻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乙方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

物。乙方未探明地下埋藏物即进行钻探所导致的人身伤害和(或)经济损失责

任由乙方承担。

9.14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的规定及地方对环境卫生的有关要求,乙方进场作业后,

乙方应及时与所在区域环保部门联系,按要求控制各种粉尘、废水、噪音等环

境污染源,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9.15乙方负责探测钻孔部位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因钻探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破损,

其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9.16超前钻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每日工作内容,保存原始记录资料与数据,以供甲方

查验。

9.17乙方有责任义务向甲方和设计方就成果资料及报告内容做全面详尽会议交底和

说明。

10/26

9.18乙方须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甲方、设计方、乙方以及其他单位共同参与的有关专

题技术方案研讨会,确保符合结构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

9.19乙方在完成所有本合同约定工作后,应接受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包

括第三方验收)。工作成果完成后需配合设计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对成果资料

的校对工作,对勘察成果文件的审查工作。

9.20提交工程超前钻技术报告纸质原件一式八份、电子文件一套。乙方对所提交的

报告及有关技术数据等负责,负责解答甲方的质疑及鉴别岩样,并负责办理规

划局审查事宜。

9.21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要求乙方所做出的修改和调整,以及根据政

府或其他权威审图机构审查意见在项目工作周期全过程中所作的修改,属于本

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内容,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9.22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9.23若甲方需要,乙方在超前钻过程中需配合提供阶段性成果资料。

9.24现场原地貌因考古挖掘等原因有所变化,乙方需自行采取措施克服。

10.违约责任

10.1合同履行期间,因工程停建或其他甲方责任而须解除合同时,已进行超前钻工

作的,双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办理结算并支付超前钻费用,如结算的超前钻

费用未超过已付的预付款项的,乙方须将价差退还甲方。

10.2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责任而须解除合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实际支付的款项,

另乙方再支付甲方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由

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包括不服从或者违反甲方发出的书面指令),每违

反一次,扣减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

予以赔偿。

10.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超前钻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乙方应

按甲方要求的期限无偿进行返工,按甲方要求修改并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

量合格标准,其返工超前钻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

11/26

的一切经济损失。若乙方无力补充完善(累计两次验收不合格的视为乙方无力

补充完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善成果或进行重新勘察或检测工作,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论甲方

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向甲方支付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须赔偿

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5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日期)提交超前钻成果资料的,每超过一日,

甲方应扣减合同暂定总价的3%作为逾期违约金,超过14日的,甲方有权单方

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由此产

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6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

合同勘察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10.7任何情况下,乙方雇工及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销

售现场、办公场所等)闹事或发表损害甲方声誉的言论。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且未

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事件的违约金。如已造

成严重损失,或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仍不整改的,或第一次发生未造成严重损失

且已整改但第二次发生类似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款项按实

结算,多退少补,同时,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

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0.8整改处理原则:乙方没有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约

定或法律法规(包括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整改。单一事项经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委托

人可按合同总价款的3%/次标准从乙方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违约金。即使

支付了违约金,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单一事项

乙方整改后仍达不到本合同要求、或已无法进行整改补救且已经造成损失、或

收到甲方整改通知两次后仍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款项

按实结算,多退少补。同时,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金额10%的违约金,

日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对特定违约情形有特定违约

责任约定的,且与本条约定冲突的,适用该特别约定:如无特别约定的或虽有

12/26

特别约定但与本条不冲突的,均适用本条原则兜底处理。

11.不可抗力

11.1在本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

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骚乱、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

非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

1)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高温红色预警信号、雷雨橙色预警信号及台风黄色预警

信号及其以上的恶劣气候,且直接影响本工程关键路线工作无法正常施工的

情形;

2)当地地震部门规定可列入不可抗力的情形;

3)当地卫生部门规定可列入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的情形;

4)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区域性停工(由承包人引起的除外)。

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索取有关的资料或报告,连同施工日志、施工现场照片

办理证据保存完整,方可认定为是不可抗力。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

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

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

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日历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

束后14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1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施工质量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

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4)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

用由乙方承担;

13/26

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

任。

12.知识产权与保密

12.1在本合同签订后,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及该项目的名

称和标志,也不得公开地介绍乙方在本合同范围完成的成果。

122本合同成果文件及过程性文件(无论合同是完整履行完毕还是提前终止),

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

12.37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包括各阶段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

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

权利主张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2.47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甲方提供的本项目成果,甲方享有其著作权包括:

修改权、复制权、改编权、转让权、翻译权等,乙方享有其著作权包括:发表权、

署名权。对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项目成果,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范围内使用该资料。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7方不得将交付给甲方的资料向第三方透露、转让或用于本合

同外的项目。

12.57方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项目结束时,乙方应返还甲方

为本项目提供的相关资料。乙方对已堂握的上述信息应予保密,如需公开、援引或

向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交付

给乙方的资料向第三方透露、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12.6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损

失额无法认定的,则以相当于合同暂定总价20%的金额计。

12.7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解除而终止。

13.保险

7方依据国家规定投保相应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该费

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不予另行计取。乙方须承担因本次超前钻服务造成的人

14/26

员伤亡及财产损坏而产生的费用、索赔或诉讼等法律责任,并须保障甲方免负相关

责任。

14.工程担保

本合同不需提交工程担保。

15.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

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的管辖。

15.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5.3如果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令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可以把争议提交至甲

方所在地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6.其他

16.1甲、乙双方的设备、材料、人员等的生产安全及社会保险各自分别承担。

16.2本合同于上文开头填写的日期和地点,由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签

署订立,并由双方于本合同上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于双方各自的合同义务履行

完毕后终止。

16.3本合同双方签署并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

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一式8份,甲方执6份,乙方2份,

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中标工程量清单

附件2: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

附件3:本项目投入的超前钻机械及机具一览表

附件4:进度款报审资料指引

附件5:竣工结算报审资料指引

附件6:棠东项目超前钻招标设计任务书

15/26

(以下无正文)

本合同双方已详读、完全理解并一致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以下签证作实:

发包人一:发包人二:
(盖章)地址:(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承包人:
(盖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说明:1、承包人须对其提供的银行账号准确性负责,如因银行账号不准确导致付款

失败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若承包人变更银行账号的,则应事先提供书面联系单告知发包人,并经发

包人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为有效;

3、承包人同意原则上账户名称应与公章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则须由承包人

书面授权并经发包人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方为有效。

下方空白处附“承包人法人代表证明书”、“承包人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承包人营业执照”。

16/2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乙方:******公司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公司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乙方:******公司(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17/26

(乙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本人(姓名)系******公司

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公司名义签署、澄

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工程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

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有效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乙方名称:******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印刷体)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1.须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时出具。

2.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8/26

附件1:中标工程量清单(后附)

20/26

附件2: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

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一览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一览表

序号姓名本项目职务年龄职称/执业资格从业年限联系电话
1
2
3
4
5

注:

1、本表后无需附人员资格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附在每个人的本项目服务人员简

历表之后;

2、从业年限按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所显示的毕业时间计算年限。

21/26

附件3:本项目投入的超前钻机械及机具一览表

本项目投入的超前钻机械及机具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1
2
3
4

22/26

附件4:进度款报审资料指引(后附)

23/26

附件5:竣工结算报审资料指引

24/26

附件6:棠东项目超前钻招标设计任务书

25/26

棠东项目超前钻招标设计任务书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桩基工程设计图中与国家规范要求的全部超前钻施工内容

(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电子文件),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1、根据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编制超前钻施工方案,相应钻孔位置及数量、钻孔深度应满足

设计图纸及如下规范要求: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2)《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

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

4)《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79-2014)

5)《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2015)

6)《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2013)

7)《土的分类标准》(GB145-90)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一一房屋建筑部分》(2013)

9)《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10)《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2、开钻前,承包商应提前对钻孔进行放线,钻孔的准确位置需现场放线复核。采用但不限

于物探、探孔等方式查明钻孔附近管线的位置和分布,钻孔应避开管线位置。承包商应在开

钻前提前3天通知业主,以确保按照经确认的图纸施工。

3、钻孔深度应满足:能够查明桩底下3倍桩径或5米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熔岩、破碎带

或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

4、对中/微风化岩层应连续取芯,岩芯钻探采取应达到规范要求,岩芯应保存于专门的岩

芯箱中,并拍摄清晰彩色照片。

5、初见岩面后,应采用单动双管取土器取土/岩样器材。

6、对中/微风化岩层应进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测定其天然湿度单轴抗压强度。对30%超前

钻孔,应取芯3组,分别位于桩端、桩端以上3m和桩端以下3m处,每组3件试块。取出的

芯样应立即蜡封、尽快送检。具体试验方法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7、对中/微风化岩层应进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具体试验方法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8、超前钻完毕后,应采用强度不低于M10的水泥砂浆压力回灌至地面,回填材料需设计确

认。

9、按规定时间提交超前钻钻探最终报告,超前钻报告内容应整合详细勘察报告的成果,最

终超前钻报告应满足设计图纸中要求的内容。

10、根据目前桩基图纸及超前钻布置要求,超前钻数量暂按560根计算。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

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

设综合商业项目

超前钻技术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0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

第二卷...41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42

第三卷..4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

1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31号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20-85544836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6楼联系人:叶工电话:020-83560819/13824451276
1.1.4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
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1.7项目投资估算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2服务期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3.3质量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g)被依法斩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枚的区城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重大助家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最近三年”是指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本次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费以招标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43.5%计算收取。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口组织,踏勘时间:1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形式:工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
1.11.1分包中不允许口允许,如中标人不具备项目中部分专业工程相应勘察资质,中标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满足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1.1分包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该专业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勘察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不免除中标人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偏差■不允许口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充公告、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疑问提交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提问一律不得署名。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将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发布。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6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发出即视作收到,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无需投标人确认。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3.2.3报价方式1.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2.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2.4最高投标限价口无■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报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投标人应充分预见并承担风险。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获取编制投标文件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的考虑。2.投标人的任意一项投标报价(含单价报价)超过招标公告中相应的最高投标限价(含单价限价)的均为无效标。注: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合同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
3.3.1投标有效期12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口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人民币,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能够实现保证目的的形式。收取方式:(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4.1投标保证金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时间及地点)(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具及递交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操作指引为准。(4)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注:①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②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③投标保证金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不要求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口有,具体要求: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口允许
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技术文件”除外)。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
3.7.3(B)投标文件盖章或签字要求除“技术文件”外,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竞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除外)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签字或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指南。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情况)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1)商务文件封套注明内容如下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情况)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31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投标人名称:在2025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2)技术文件封套注明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技术文件)(3)揭晓文件封套注明内容如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揭晓文件)
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具体时间可以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交易平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口是,退还时间: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具体时间、地点可以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询。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1开标时间和地点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开标时不得开启,在评标时由交易平台随机编号后开启,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在勘察方案评审结束前不得告知评标委员会、交易平台工作人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6.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7.备用光盘的读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的规定执行。8.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9.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2开标程序人登录新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新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10.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11.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12.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1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14.开标结束。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依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期限:3日(最后一日须为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动。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口是否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口补偿
7.7.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本项目不要求缴纳。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口否■是,具体要求: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技术文件光盘及揭晓文件光盘除外)。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2条。递交的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技术文件备用光盘及揭晓文件光盘除外),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揭晓文件光盘需完成技术文件评审后再开启),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存在行贿情形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6)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7)出让投标资格的;(8)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9)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1特别提示(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10.2招标失败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10.3投标文件公开在产生合格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10.4其他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交易业务”中“项目查询”栏目上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3.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人提供盖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四套及电子文件光盘一份,要求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必须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可编辑。4.本工程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指引。

16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项目工程超前钻技术服务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项目

招标公告。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

质等级;

17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

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

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

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

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工作进行

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

18

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工作外,其

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

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

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

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

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19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

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

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

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

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

作。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20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部分、资信业绩部分)

(2)技术文件(含勘察方案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方案正文篇幅不

超过200页,超过部分不予评审);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

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3.1.1(4)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超前钻技术服务报价

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21

投标人证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处长

甘投标保证全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具投标文件;技标人把绝

Z的甘投标生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可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取有文宗形

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刖附衣规定时金

形式和第六音“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速父投标株证亚,

并作为甘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文宗形式提的投标

证A应平甘其本购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量本账井计明。状

A体报标的甘投标保证金可以中牵头人递交,开付合投标人领知衣

的规定。

Q40报标人不按本音第341项要来提投标乐金时,评标贝云村

否决其投标。

2A切标人易退格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目内,网木中标的技标人个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逸父时,理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个于退: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标书;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

形。

35咨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级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史

新或补充甘在电请咨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肥继续

满足咨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22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资格审查资料应按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3.5.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3.5.3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书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

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

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

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技术文件除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

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23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

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如有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4.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

件的,或投标人递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

处盖章的,或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

限干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

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

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

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24

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5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

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

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

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

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

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

法依规组建。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

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5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

包括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特殊性、需求目标和实施要点,以及招标文件

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及标准等,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

特定投标人。

6.1.4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

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

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

6.2.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

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2.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合格中

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

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因异议或投诉生效导

致合格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因异议或

投诉生效导致所有入围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

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

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

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

26

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方式

7.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

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

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2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为中标人。

7.4.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不可

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

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上述所列的情形,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7.4.4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

的信息为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仍参与评标,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虫标人自行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人将中

标结果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公开

发布。中标人须对其投标文件真实性负责,并准备投标文件涉及的所有原件

待查,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原件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

中标人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

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

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27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

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

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

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

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

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8

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

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

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

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

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

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采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格式。)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采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格式。)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采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格式。)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采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格式。)

30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的,以商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商务文件得分也相等,则由评委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相等得分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书签名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格式的规定
投标书《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出现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2.1.2资格评审标准合同履约纠纷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企业外国或澳门、台湾的勘察企业申请投标的,已按规定选择一家符合招标公告3.2条规定资质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勘察。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招标公告3.2条规定资质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勘察。(需提供合作勘察协议书)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

31

信用档案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在册人员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3项规定的任何种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注: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投标内容”、“服务期限”、“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以投标人在投标书附录中的承诺为准。
2.1.4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暗标)技术文件暗标要求技术标中未能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未在勘察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100分(权重40%)技术文件(勘察方案文本部分):100分(权重50%)投标报价:100分(权重10%)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文件得分×40%+技术文件得分×50%+投标报价得分×10%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在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当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没有投标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为0分。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2.4(1)商务文件(含业绩资信部分)评分标见后附件一准
2.2.4(2)技术文件(含勘察方案部分)评分标见后附件二准
2.2.4(3)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投标有效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0分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1.5分,下偏1%扣1分,最多扣100分。本项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33

附件一:商务文件评分表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
1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近5年来勘察类似业绩(包含勘察设计联合体业绩):有类似业绩的合同金额大于100万的,每项得5分,最高得30分;有类似业绩的合同金额小于100万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18分。注:1、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内需体现评分关键信息,不提供或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的不得分。2、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30分
2企业获奖企业获行业或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否则不得分。15分
3项目负责人勘察经历及业务能力(1)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0分,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否则不得分。(2)近5年来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类似勘察业绩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3)项目负责人获行业或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否则不得分。注:须提供对应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单位。35分
4勘察服务人员情况(1)除项目负责人外参与项目人员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0分,最高得20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参与项目人员具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最高得10分。注:须提供对应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扫描件)。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单位。20分

注: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

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日期:

34

附表二:技术文件(勘察方案部分)综合评分表

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
1勘察方案及技术措施勘察方案针对性,措施具体、成熟,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能体现出该单位技术水平。较好(40-25)分,一般(25-10)分,较差(10-0)分。40分
2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勘察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明确、具体、可行、针对性强、各项措施易操作落实。较好(30-20)分,一般(20-10)分,较差(10-0)分。30分
3合理化建议对本次勘察方案等工作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能够提高勘察进度,并能够提高勘察相关准确性。较好(30-20)分,一般(20-10)分,较差(10-0)分。30分
合计100分

注: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

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5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的,以

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的,以商务文件得分高

的优先:如果商务文件得分也相等,则由评委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确定相等得分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1)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2)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文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文件(勘察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36

(1)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文件(勘察方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

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

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不得直

接否决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超前

钻技术服务报价表》备注中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

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4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名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

招标。在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过程中,若评委意见

丕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相应阶

段的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7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文件

(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文件

(勘察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

计算出得分C;

(4)评标委员会揭晓投标人身份。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

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40%+B×50%+C×10%。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

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

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

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

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

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

38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

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

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其他事项

因投诉生效,需要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

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在评标阶段,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仍参与评标,但不被推

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

39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册]

40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任务书另册)

42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部分、业绩资信部分)、技术文件(含勘察方案

部分(暗标))两个部分组成。

2.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

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部分、业绩资信部分)由下列资料组成: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部分、业绩资信部分)、投

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目录。

(3)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格式见格式一)。

(4)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证明书》(非

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出具)(格式见格式二、格式三)。

(5)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格式四)。

(6)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7)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网

页截图。

(9)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要求证明资料扫描件。

(11)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超前钻技术服务报价表》(格式见格式五)。

(12)业绩证明材料。

(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2技术文件(含勘察方案部分(暗标,方案正文篇幅不超过200页,超过部分不

予评审))由下列资料组成:

44

(1)满足评审要求的电子文档(暗标,不得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

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上传系统)。

(2)目录;

(3)勘察方案;(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3保密要求

不得在勘察方案部分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

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也不得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

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

45

第一部分:商务文件

46

(招标项目名称)

商务文件

(含资格审查部分、资信业绩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7

格式一

投标函及其附表

(一)投标函

项目名称:

(招标人)

我方

(投标人名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

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

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

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

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我方愿以《超

前钻技术服务报价表》的投标总报价,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并

承担质量缺陷责任。我方项目负责人为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的项目负责

人。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

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

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

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

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接受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

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

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

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

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

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

49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

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

建设综合商业项目

超前钻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

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

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

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

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建设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天河棠东经济发展有

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棠东股份合作经济联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超前钻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

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钻技术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为49251m,规划总建筑面

积约234356.58m,其中地上约176700.6m,地下约57655.98m,建筑

限高<80m,其中:

(1)3号地块:基底面积为10600.54m,净用地面积约19638m,地上

建筑面积约83461.5m,地下建筑面积约27670.18m,绿地率为W20%,

建筑密度53.98%;

(2)4号地块:基底面积为2931.55m,净用地面积约6788m,地上建

1

筑面积约22780.5m,地下建筑面积约10933.1m,绿地率为W20%,建筑

密度43.19%;

(3)5号地块:基底面积为8293.63m,净用地面积约15389m,地上

建筑面积约51645.5m,地下建筑面积约13245.75m,绿地率为W20%,

建筑密度53.89%;

(4)6号地块:基底面积为3838.29m,净用地面积约7436m,地上建

筑面积约18813.1m,地下建筑面积约5806.95m,绿地率为W20%,建筑

密度51.62%;

(5)绿地面积按净用地面积的20%计算为9850.2m;

(6)道路面积按净用地面积、基底面积及绿地面积相减计算为13737m。

2.1.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54,498.8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人民币约117441.9万元。

2.1.5服务期:工期45日历天,具体要求详见任务书及合同。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2.2.2.1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

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详细超前钻技术服务工

作。

2.2.2.2详细勘察工作: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广州市天河区棠

东广棠路2号、广园路以北以及棠东横岭地块开发建设综合商业项目超前

钻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

(1)按照设计图纸完成勘察孔布置、钻孔和钻孔回灌工作(含钻探位

置的地面标注及测量放线工作)

(2)进行微风化面层岩样做抗压试验;

(3)形成书面超前钻勘察报告(包括钻孔地质柱状图、单轴抗压试验

报告、岩层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等内容并提出各基础终挖位置或各桩孔的终

孔深度建议);

(4)承包人必须配合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桩基础子分部工程及地基与基

础等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按要求完成超前钻勘察工作,技术要求执行国家

现行相关规定。

具体要求详见合同约定。

2.2.2.3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涉及相关工作。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含税)为人民币134.80285万元;

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人的任意一项投标报价超过上述相应的投

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要求和合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

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

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

3

规定》(建设(2001)17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

意见》(建市[20071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19号)

填写。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d

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

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有关事官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