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名: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需求单位:
截止时间:2026-01-14
采购需求概括:动态掌握入河排污口情况,统筹规整入河排污口相关监测数据,建立入河排污口的台账,形成入河排污口智能监管,并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全县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巩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环境治理成果,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预算金额:13984100.00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2026-01-09 11:39:03
附件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
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拟对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工作,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积极报送资料。
一、需求调查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潜在供应商具有的服务业绩及案例情况、人员配置、相关从业人员具备的素质、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信息等相关信息。
标的目标:围绕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以乌江、郁江干流、支流为重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安装视频监控、水质在线监测、流量在线监测等设备,结合物联网、AI智能识别、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动态掌握入河排污口情况,统筹规整入河排污口相关监测数据,建立入河排污口的台账,形成入河排污口智能监管,并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推动“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单位”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全县水环境安全的保障能力,巩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水环境治理成果,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预算金额
1,398.41万元
(二)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3)采购内容及要求
(1)入河排污口统一编码立牌规范化建设服务
对经过排查溯源的97个排污口设立标识标牌。
(2)入河排污口的计量监测建设服务
根据监测溯源结果,并结合日常监管的需求,对10个重点管控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监测点,建设流量在线监测10套、水质在线监测10套。
(3)入河排污口的视频监控服务
对47个重点管控入河排污口建设47套视频监控设备,并将相关监控数据接入入河排污口监管系统。
(4)入河排污口监管系统建设服务
新建入河排污口监管系统,配套建设IT基础设施。
三、需求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
四、需求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五、报送要求
1.资料报送时间
2026年1月8日—1月14日18:00。
2.资料报送清单
(1)供应商简介
(2)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问卷调查表》(见附件1)
3.资料报送要求:
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下列文件发至指定邮箱(3516152038@qq.com),邮件名称为“供应商名称+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调查资料”。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问卷调查表》(WORD可编辑版)(详见附件1),文件名为“供应商名称+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问卷调查表”。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是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资料收集仅用于采购前参考,递交问卷调查表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二)联系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张老师,023-78443036。
附件: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问卷调查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6年1月7日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入河排污口
规范化建设项目采购需求问卷调查表
| 供应商名称 | 单位规模 |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单位地址 | |||
| 公司简介 | |||
| 公司具有的相关资质 | |||
| 业绩及相关案例情况 | |||
| 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产品情况 | |||
| 公司具备的系统集成、软件研发、软件升级、运行维护的能力情况 | |||
| 公司技术团队规模,本项目拟支配技术力量 | |||
| 公司对相关团队专业技术培训能力 | |||
|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 |||
| 公司提供产品服务的故障售后服务响应能力 | |||
| 公司提供本地化服务的技术团队情况 | |||
| 本项目建议验收方式 | |||
| 本项目建议验收程序 | |||
| 本项目建议验收标准 | |||
| 其他相关情况及意见建议 | |||
| 调查对象 | 调查对象名称(盖章):2026年 月 日 | ||
| 说明: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如下:(1)大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上的为大型企业;(2)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3)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4)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