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沙路改造工程项目
石沙路改造工程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采购项目名:石沙路改造工程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需求单位:
截止时间:2026-01-16
采购需求概括:包含但不限于潜在供应商具有的相关资质、市场供给情况、实施本项目需要的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是否适宜向小微企业分包及适宜分包比例、相关从业人员需具备素质及人员配比、业绩及案例情况、进场所需时间、适宜作为评审因素的内容等相关信息。
预算金额:14000000.00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2026-01-12 11:30:43
附件
石沙路改造工程施工采购需求
调查公告
1.1.1
我委拟对石沙路改造工程施工采购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工作。
此次需求调查旨在全面深入了解各潜在供应商对于本次采购项目的市场供给能力及供给水平,促进政府采购公平充分竞争,维持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欢迎具有合格资质且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服务单位积极报送资料。
一、需求调查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潜在供应商具有的相关资质、市场供给情况、实施本项目需要的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是否适宜向小微企业分包及适宜分包比例、相关从业人员需具备素质及人员配比、业绩及案例情况、进场所需时间、适宜作为评审因素的内容等相关信息。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拟对局部路基病害进行整治,部分路段进行拓宽改造,同步完善标线、标牌、安保护栏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
2.项目明细及预算: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估算 (万元) | 服务期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 | 石沙路改造工程 | 1324 | 180日历天 | 1 | 建筑业 |
3.工作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须按照现行相关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石沙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图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质保范围和质保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质保期2年。
三、需求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
四、需求调查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报送要求
1.资料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18:00前。
2.资料报送清单(格式详见附件)
(1)供应商简介。
(2)《采购需求调查表》。
(3)供应商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4)请各供应商根据项目概况相应工作要求进行初步估算,并附报价测算表(格式自拟),测算表仅作为采购人参考。
3.资料报送要求:
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下列2份文件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84114923@qq.com)或纸质版递送至重庆市九龙坡区交通运输委员会6楼规划建管科办公室收,资料名称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需求调查资料”:
(1)《附件-采购需求调查资料》(Word或Excel可编辑版),文件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需求调查资料(可编辑版)”。
(2)将《附件-采购需求调查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文件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需求调查资料(盖鲜章件)”。
4.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61577132
六、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是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资料收集仅用于采购前参考。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庆市九龙坡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一、采购需求调查表
| 项目名称 | 1.1.1 | ||
| 供应商名称 |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 地 址 | 邮 箱 | ||
| 实施本项目需要的特定资格条件 | 1.1.2 | ||
| 供应商规模 | (大/中/小/微)型企业 | ||
| 本项目是否适宜向小微企业分包及适宜分包比例 | |||
| 进场所需时间 | |||
| 供应商近3年来类似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 | 项目1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 ||
| 供应商拟为本次项目配备的管理团队配置及人员规模 | 岗位1名称: ;人数: 人;…… | ||
| 该项目相关从业人员资质情况 | 资质1: ;人数: 人;资质2: ;人数: 人;…… | ||
| 适宜作为评审因素的内容 | |||
| 初步预算价格 | 万元 | ||
| 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以及对此次采购的意见与建议 |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 年 月 日 | |||
1.1.2.说明:
1.1.3.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如下:
(1)大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上的为大型企业;
(2)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3)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4)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