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工程项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工程技术公司油气水处理剂检测配套设备等7项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工程技术公司油气水处理剂检测配套设备等7项采购 | 详见附件1 | (2026.02) |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2022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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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属性要求: |
| 本次允许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提供投标人属性确认函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1)若为制造商,须另外再提供附件 1: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 证明相关材料包括:(1)制造商承诺书;(2)若自有厂房或土地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若租赁土地提供有效期内的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投标人),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的不视为自有;(3)投标人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投标时提供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或者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投标人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的不视为自有。 2)若为代理商,须另外再提供附件2:代理商证明相关材料。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证明相关材料包括:(1)代理商承诺书;(2)制造商授权书。 3)若为贸易商,须另外再提供附件 3:贸易商证明相关材料。 证明相关材料包括:(1)贸易商承诺书 (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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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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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或同类化学品检测设备的供货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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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技术要求 |
| 见附件1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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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 3.5万元人民币,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前附件的内容。境内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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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付款进度 |
| 1、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2、付款周期: 1)设备到货经买方性能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供100%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买方对卖方出具的发票和提供的相关支持文件无异议,收到发票和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45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7%; 2)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 45日内支付结清; 3)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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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 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泰汇道6号(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滨海八路(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惠州分公司),具体以需求一览表中要求地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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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货期 |
| 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正式通知之日起3个自然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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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彭齐国022-25802306电子邮箱:pengqg@cnooc.com.cn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1月23日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