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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宝大地禾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小麦季肥料采购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江苏银宝大地禾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江苏 · 盐城
发布:2026-02-03 15:06:31截止:2026-02-08
产品/服务:小麦季肥料大颗粒尿素采购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根据2026年江苏银宝大地禾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拟对2025-2026年小麦季肥料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江苏银宝大地禾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小麦季肥料采购。

1.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采购46%大颗粒尿素400吨。

1.3供货地点:位于盐城市大丰区白驹镇、草堰镇等乡镇的农场。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1.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按招标人要求供货至指定地点并通过招标人验收。通常情况下整车发货,部分地区受道路限制需20吨以下小车发货。

1.5招标控制价:2000.00元/吨,高于该控制价作无效标论处。(说明:报价需包含9%增值税费、运输费和上力费。)

1.6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即46%大颗粒尿素400吨。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2.1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须为2025年9月以后生产的肥料产品。

2.2肥料呈均匀颗粒状,无结块。包装袋无破损,清洁干爽。

三、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应当保证货源的正当性、供货的及时性以及货物的品质和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

3.2投标人须考虑道路交通运输问题,如放弃中标资格或无法供货,除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将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且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在招标人处投标资格。

3.3投标人在投标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提供假冒产品及虚假的生产厂家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与生产厂家进行核实,并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投标人如违反本须知被追究行政与刑事责任并不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生产资格的大型肥料生产企业或合法销售肥料经营商。

4.2如生产厂家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

4.3如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

4.4 投标方须有一定的仓储量和资金实力,满足短期供货需求。

4.5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良记录以及被政府机关暂停投标资格的,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五、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价法。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帐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全 称:江苏银宝大地禾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110966491910019521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盐城城南支行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纸币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①银行柜台办理现金缴款。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注明:银宝大地禾公司小麦季肥料采购保证金及投标单位简称。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凭现金缴款单的“客户回单”原件前往江苏银宝大地禾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②转账:网银转账或银行柜台转账。转账凭证注明:银宝大地禾公司小麦季肥料采购保证金及投标单位简称。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凭转账凭证前往江苏银宝大地禾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财务人员核实缴费信息,核实无误后,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6.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10%。

6.2.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甲方接受乙方从基本账户缴纳的现金或银行保函中任何一种形式的履约保证金。

6.2.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6.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6.3.1经认定的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以及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的,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

6.3.2中标人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6.3.3中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6.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6.4.1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不计利息),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至非中标人基本账户(不计利息)。

6.4.2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履约完成后,扣除中标人的违约金(如有)并将剩余履约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不计利息)。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报名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盐城市射阳县射阳盐场规划建设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352063288),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银宝集团网站上发布。

十、其他

10.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10.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3 招标人对采购数量具有调整的权利。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银宝大地禾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区9楼A区906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电话:18352063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