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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12

预公告智慧充电网络升级项目

业主单位:平潭麒麟智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2026-03-12 21:06:27截止:2026-03-22
产品/服务:光储充充电站设备采购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2026-03-12 15:47:55.593
预公告
附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慧充电网络升级项目(一期)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闽发改备[2026]A0900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麒麟智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平潭麒麟智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光储充充电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智慧充电网络升级项目(一期)-光储充充电站设备采购;

2.2. 招标项目规模:光储充充电站设备采购为495.8988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主要货物(服务):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包,招标内容为4台全液冷分体式直流充电主机、8台液冷超充终端、38台直流快充终端、8台储能柜、4台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的供应及安装;技术规格参数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二、技术服务要求”。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交付期: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按订单交付。本项目根据招标人项目建设情况分批次供货及安装,具体以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日内供货及安装。

  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并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还应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有效的充电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同一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的,以设备制造商为有效投标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全过程咨询、EPC、通用、普通公路、信息化、渔港、水利、水运工程招投标工具)7.8.2048.330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注: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并关注本招标项目(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bszn/13765.jhtml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23165427)。投标人未通过区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9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网址: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https://xzfwzx.pingtan.gov.cn:9999/)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麒麟智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楼14层,邮编:350400;

电话:0591-62525009,传真:/ ;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1#楼7层,邮编:350400;

电话:0591-38080667,传真:/;

联系人:廖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平潭自贸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平潭金井湾支行(投标人自行选其中1家银行);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号楼415右室

联系电话:0591-23163826、 23163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