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2026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改)建项目
大英县2026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改)建项目(隆盛镇飞钟村片区) 投资建设方案
一、依据
(一)项目依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大英县2026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改)建项目(隆盛镇飞钟村片区)实施方案的批复》(遂农〔2026〕2号)相关要求,下达大英县2026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新(改)建项目建设任务1.4万亩(新建0.1万亩,改造提升1.3万亩)。涉及我县隆盛镇狮子坡村、五莲村、黄土岭村、玉龙村、明溪村、飞钟村。
(二)标准依据。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22〕13号)和《大英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文件精神,“新建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每亩达4000元以上,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每亩达3000元以上”。大英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为1.4万亩,计划总投资4707万元,其中,中省市财政资金3160万元,业主自筹1547万元。
(三)选址依据。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农发〔2023〕1号)中“2011-2018”年已建高标准农田经清查评估判定为基本符合、需改造提升,有粮油增产潜力的文件要求进行项目选址。
二、分管领导组织研究情况
2025年11月以来,晏刚常委和王珊副县长多次组织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隆盛镇等单位召开专题会,精心组织研究,按照整区域推进示范要求,将隆盛镇狮子坡村、五莲村、黄土岭村、玉龙村、明溪村、飞钟村共1.4万亩新建和改造提升的基本农田纳入大英县2026财政转移支付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
三、审查情况
县司法局已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英县2026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改)建项目(隆盛镇飞钟村片区)
(二)项目业主:大英县兴实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总投资:4707万元。
(四)资金来源:中省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
(五)实施模式:施工总承包
(六)建设期限:2026年1月到2026年12月
(七)建设地点:隆盛镇狮子坡村、五莲村、黄土岭村、玉龙村、明溪村、飞钟村
(八)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4万亩(新建0.1万亩,改造提升1.3万亩),主要包括田型调整、整治山坪塘、新建蓄水池、新建排灌渠、田间生产道路、科技推广等工程措施。
(九)推进情况:项目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财政资金已经到位。
(十)效益分析:在经济效益上进一步提升粮食综合产能、提高项目区受益农户人均收入。在社会效益上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在生态效益上进一步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扩大良种种植面积、控制水土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