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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福州联通广州新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坐席项目

业主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类型:拟在建项目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2026-03-17 11:12:51截止:2026-03-27
产品/服务:服务坐席采购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对2026年福州联通广州新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坐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为492924.53元

1.2采购内容: 坐席人员15个,合同期为12个月。

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名称: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国家规定的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2.1.2应答人须能够提供与所应答标的物对应的,且符合国家适用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4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1.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5)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提供的投标产品/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的认定以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省部级及以上的正式通报为准;

(6)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在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7)应答截止日最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应答人或其人员、采购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应答人或其人员在与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采购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8)因应答人原因,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的;

(9)应答人存在以下不当行为的,经查实后列入黑名单;

①通过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致使中国联通干部员工违反党纪国法企规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标、围标、骗标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行为的;

③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从事经营活动或代理(社会渠道代理业务除外)相关业务的;

④有中国联通各级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3年内,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限定的范围内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的;

⑤严重违法违规,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合格,导致严重质量事故或者安全生产事故的;

⑥其他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相关情形。

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中国联通有权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中国联通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如被列入黑名单,中国联通有权禁止其在中国联通的禁入范围内提供产品或服务,并视供应商不当行为根据行为情节对供应商设定1年、3 年、5 年的禁入期限。

(10)应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各级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数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

2.2供应商名称:千坤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本项目由于政企客户指定的原因,拟按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物资〔2024〕17 号文件)的第一章第四条 “对于非依法必招的物资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第(五)点“2.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政企客户要求需提供政企客户的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需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需提供需求部门组织的相关论证纪要及内部审批文件。”采购需求已明确直接采购方式,福州联通2025年第101次政企经营管理决策委员会已审议通过。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根据客户出具的指定函明确指定供应商。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接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时间:

自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0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 址: 福州市东街63号联通大厦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18605912880

邮箱:liuxi@chinaunicom.cn

7.其他说明: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