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城乡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招标公告名称: | 安平县城乡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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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143222001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安审批备案(2025)2345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衡水市-安平县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世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业主单位: | 安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标内容: | |||||||||||||||||||||||||||||||||||||||||
安平县城乡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城乡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备案〔2025〕234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和项目资本金、企业其他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平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33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1243.5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城区内19个路段管网进行延伸建设,县区内4个乡镇20村、3个社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对县区内8个乡镇71个村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智慧供水信息平台。建设地点: 衡水市安平县既有道路红线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0 00:00至2026-03-2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1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并实行分散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向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 张朝阳 ,联系电话: 0318-5205796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8-7860057 电子邮箱:apxjgk@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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