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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12

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梅州
发布:2026-03-20 18:08:52截止:2026-04-10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工程建设|水利;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招标项目名称: 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标段(包)名称: 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投资项目名称: 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12441400314886991F-20260320-000001-5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601-441403-19-01-688876

投资项目名称

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

招标项目名称

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标段(包)名称

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梅县区隆文镇、松口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构成

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招标范围: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治理方案、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含测量)、设计等(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配合完成竣工图等)

规模: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包括隆文水隆文镇段治理工程、松口镇段治理工程,规划治理河长22.70公里,其中加固堤防6.03公里、新建护岸15公里、清淤10公里。

招标内容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设计服务

工期(交货期)

初步设计阶段:30日内交付工程治理方案,90日内交付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勘察成果文件及相关附件;

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列入计划的情况,收到建设单位发出的供图通知后30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按要求提供变更图纸及变更预算等。

最高投标限价

4268100其中勘察费1907200元,设计费23609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联合体投标的不得多于2家, 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1)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具有相应等级证书

2)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

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具有相应等级证书        

3)拟担任本项目的①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②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41009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41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41009:00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41009:00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

20264109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8号

水务局大楼

招标人联系人

伟杰

联系电话

0753-256156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思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智慧广场B座403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淑强

联系电话

0753-2220092

招标监督机构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

0753-258909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 2026  4  10  9:00 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提交截止时间

  2026  4  10 9:00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6  4  10  9:00-9:30 (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

 2026  4  10  9:00 时止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6  3  31  18:00 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6  4  10  9:00 时止

 2026  4  10  9:00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 30 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含在线解密现场解密)。

招标公告.pdf

定稿-招标文件-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pdf

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招标计划.pdf

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601-441403-19-01-688876
投资项目名称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
招标项目名称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标段(包)名称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梅县区隆文镇、松口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招标范围: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治理方案、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含测量)、设计等(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配合完成竣工图等)。规模: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包括隆文水隆文镇段治理工程、松口镇段治理工程,规划治理河长22.70公里,其中加固堤防6.03公里、新建护岸15公里、清淤10公里。
招标内容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设计服务
工期(交货期)初步设计阶段:30日内交付工程治理方案,90日内交付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勘察成果文件及相关附件;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列入计划的情况,收到建设单位发出的供图通知后30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按要求提供变更图纸及变更预算等。
最高投标限价4268100元(其中勘察费1907200元,设计费23609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联合体投标的不得多于2家,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1)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具有相应等级证书;(2)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与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具有相应等级证书。(3)拟担任本项目的①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②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月10日0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4月10日09:00时在梅州市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2026年4月10日9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8号水务局大楼
招标人联系人蓝伟杰联系电话0753-25615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思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智慧广场B座403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淑强联系电话0753-2220092
招标监督机构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联系电话0753-258909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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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目名称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9:00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9:30时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时止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8:00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时止
开标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3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含在线解密和现场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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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

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广东思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601-441403-19-01-688876
投资项目名称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
招标项目名称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标段(包)名称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梅县区隆文镇、松口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招标范围: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治理方案、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含测量)、设计等(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配合完成竣工图等)。规模: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包括隆文水隆文镇段治理工程、松口镇段治理工程,规划治理河长22.70公里,其中加固堤防6.03公里、新建护岸15公里、清淤10公里。
招标内容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设计服务
工期(交货期)初步设计阶段:30日内交付工程治理方案,90日内交付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勘察成果文件及相关附件;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列入计划的情况,收到建设单位发出的供图通知后30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按要求提供变更图纸及变更预算等。
最高投标限价4268100元(其中勘察费1907200元,设计费23609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联合体投标的不得多于2家,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1)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具有相应等级证书;(2)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与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具有相应等级证书。(3)拟担任本项目的①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②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岩土或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月日0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月日09:0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9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8号水务局大楼
招标人联系人蓝伟杰联系电话0753-25615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思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智慧广场B座403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淑强联系电话0753-2220092
招标监督机构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联系电话0753-258909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工程建设服务指南。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目名称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月日9:00时止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9: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提交截止时间2026月日9:00-9:30时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提交截止时间2026月日9:00时止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2026月日18:00时止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月日9:00时止
开标时间2026月日9:00时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3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含在线解密和现场解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8号水务局大楼联系人:蓝伟杰电话:0753-2561568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思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智慧广场B座403号联系人:陈淑强电话:0753-2220092
1.1.4招标项目名称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
1.1.7项目投资估算暂定9100万元。
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
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质量标准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踏勘期间投标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偏差□√不允许,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偏离,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该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偏离表。□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充公告、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网上质疑,截止时间: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投标时间安排表。投标人需要招标人解答的问题,应于网上质疑截止时间前以网上质疑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予解答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该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网上异议,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10日,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投标时间安排表,按照《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关于异议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和《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通知》关于2022年底前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要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除出现《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外,纸质异议原则上不再受理。招标人依法对异议作出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若投标人在投标质疑或异议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提出质疑或异议,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接受开标活动和评标结果。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出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一经发出视为送达,无须向招标人确认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出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发出视为送达,无须向招标人确认
3.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相关规定
3.2.3报价方式仅报一个有效下浮率,>0.00%(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总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分。下浮基础为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4268100元(其中勘察费1907200元,设计费2360900元),最终合同价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费、设计费为计算基础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4268100元(其中勘察费1907200元,设计费2360900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2.4最高投标限价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所有税收、单位应交的保险、应承担的风险及应提供的服务等,招标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2、投标报价包含了初步设计成果编制、招标设计成果及施工图设计的费用,以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及与相关单位的协调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投标报价应包含了按水利基建程序每一阶段的设计成果上报评审批准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可能返工或修改的费用)。4、投标报价应包含了在施工招标阶段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如根据施工招标的分标情况,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施工招标用图、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以及施工招标答疑会议纪要。5、投标报价应包含了在施工阶段的设计交底、设计修改、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工程验收、土方结算工程量复核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有效期为90天。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不要求保证方式一(提交投标担保):☑电子保函(保险)☑保证保险☑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80000元整(施工项目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勘察设计项目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1.☑电子保函(保险)通过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的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登录地址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4.1投标保证金http://210.76.80.152:8008/,或由广东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首页链接进入,以下简称“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点击“便民服务”申请保函,投标人选中本项目开具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开具的保函无需上传至交易平台,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时或评标专家在评标时,通过“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中的查询功能对本项目各投标人所提交电子保函/保证保险进行查验。此方式电子保函/保证保险开具的截止时间至开标当天【9:00】时止(说明:进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投标及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http://210.76.80.152:8008/),点击“保函展示验真查询”,输入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点击“验真”可查验对应项目的电子保函(保险)缴纳情况)。通过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https://ygp.gdzwfw.gov.cn/#/441400/index)跳转到第三方电子保函平台申请(具体详见该中心服务指南-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此方式电子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至开标当天【9:00】时止。注:提交电子保函(保险)的,项目若在本地交易场所交易,投标人可从以上两种途径中任选一种开具;项目若在其它交易场所交易,投标人则只能通过工程担保管理子系统开具。2.☑保证保险3.☑银行保函4.☑银行转账提交时限:2026年月日9: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汇入账户:广东思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汇入账号:9550880224965000117☑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担保金。☑其它说明:1.电子保函(保险)指电子形式,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指纸质形式;2.开标当天09:00-09:30时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办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手续。投标人采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担保的,保函中须标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受益人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须满足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要求,保函有效期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提供的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原件。非中标候选人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前往招标代理办公地点领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原件,领取时须单独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领取保函/投标保证保险,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6)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7)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资料》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年至/年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年/月/日至/年/月/日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
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须为原件清晰扫描件(除按有关规定可在信息公开平台打印的电子证书、证照外);
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所有资料按要求须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应采用电子印章;单位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专指法定代表人)签字可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或手工签名,如采用手工签名方式的,可先将须签名的纸质文件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再统一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所有资料扫描件必须用原件扫描(除按有关规定可在信息公开平台打印的电子证书、证照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明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落款中的投标人、单位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司】,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盖章签字。
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进行。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本项目不需要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对递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进行封装,封套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备用。递交的U盘不得加密。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U盘。
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本项目的时间安排表
4.2.2递交投标文件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查询)
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
5.1(B)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1(B)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本项目远程解密,投标人可不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若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到场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到场的各投标人代表一般不得离开开标会场,对开标过程及标函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方式(任选其一):1、在线解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1(B)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无需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及参加开标会议,可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1400/index(梅州)或访问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index(切换城市为梅州)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入“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可在线参与开标过程(开标直播大厅)、依法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查看开标结果等。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解密、在线参加开标,如无异议,均视为默认开标情况。(如投标人对远程解密的成功率存在顾虑,投标人代表亦可携带资料到开标现场采用现场解密方式。)2、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当天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不再接受其对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应接受其对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投标人应递交储存了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至开标现场,作为补充上传或在评标过程中系统无法查看投标文件时使用(提交的U盘与交易系统上传的不一致时,以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5.2(B)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姓名;(3)检查投标文件递交到达的情况。若递交到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个,则该项目不予开标;(4)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应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3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5.2(B)开标程序(5)招标代理解密。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或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解密成功)后,对投标人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6)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解密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如有)、见证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8)各投标人对开标情况提出异议,无异议后,开标会议结束。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确定。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期限:3天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原则上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7.5中标结果通知媒介为中标人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①银行保函;②第三方商业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③现金担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格的5%提交时限: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不要求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费用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批复的范围。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0.2合同费付款方式合同总价包含:勘察费、设计费(包括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等)。按项目审批及项目列入投资计划情况,根据到位资金及实际完成情况分阶段支付,支付方式如下:(1)初步设计批复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最终勘察设计费总额的50%;(2)承包人提交完所有施工图纸及完成预算审核且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15天内,发包人支付最终勘察设计费总额的30%;(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设计档案资料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余下的勘察设计费20%。本项目的勘察费、设计费由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支付,每笔款项支付时,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提交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正式发票和相关付款资料。根据广东省基本建设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的规定,勘察设计费各阶段款项的支付时间最终以财政拨付的时间为准。因财政基本建设资金的支付需财政部门的审批和办理,发包人不对财政部门审批和办理所需时间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须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集中支付所需的资料。
10.3合同费用结算方式最终合同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设计费为计算基础按中标下浮率进行下浮。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4投标文件公开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开。
10.5招标代理费按差额定率计算:参考国家计委的《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招标代理业务收费标准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估算勘察设计费426.81万元,因上级补助标准未定,投资存在不确定性,估算勘察设计费暂按280万元计算本项目代理费,最终代理费以初设批复的勘察设计费重新计算后补差价,代理费下浮率5%。
10.6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的投标文件两份。另需提供未经压缩及加密的电子文件一套,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电子文件以pdf格式拷贝至U盘中。
10.7否决投标条款否决投标条款: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仅报一个有效下浮率,>0.00%(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总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分。下浮基础为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的;4.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响应性评审标准”的;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7.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0.7否决投标条款8.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9.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

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勘察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

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

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工作进行分包的,应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

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纲要、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

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

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若前附表未有规定,则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资格审查资料;

(6)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7)勘察设计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

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

中进行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

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

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

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

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

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

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

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纲要、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

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

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

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

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

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

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

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勘察设计服务期

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B)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各投标人对开标情况提出异议,无异议后,开标会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对开标事项的异议未在开标期间和开标现场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

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

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

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

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

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

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

偿费的除外。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履约保证金

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

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

7.8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

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

赔偿损失。

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

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

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

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

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编号: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人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投标人技术标得分也相等,以商务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商务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的投标人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投标报价没有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串通投标情形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技术方案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服务期限”、“质量标准”、“投标有效期”,以投标人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承诺为准。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50分技术部分:40分报价部分:10分
2.2.2评标基准下浮率计算方法式中:S—评标基准下浮率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下浮率(i=1,2,…,n)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M—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下浮率N—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下浮率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2.2.3(1)商务部分评分准(50分)企业信用(10分)投标人的信用分值=投标人开标时的信用分值X(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10%权重(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计算法则取至小数点后1位)。信用分值X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zhsl.gdwater.gov.cn:880/jsscxyxxpt/jgThinking/#/announcement)的最新查询结果为准,未依法建立信用档案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初始信用分值为零。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信用分值X进行核查。注:须提供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网页截图,并以成员中最低信用分值来计算信用得分。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素质(8分)1、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参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得3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得2分;获得过市级奖项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3、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上
的日期为准)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第(1)点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及所在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扫描件。第(2)点须提供对应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获奖证书上完成人员名单内含有项目负责人。第(3)点须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项目负责人业绩需在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中体现。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6分)投标人(联合体指任一方)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1、水工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建筑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工建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结构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工结构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执业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3、水利规划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规划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利规划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4、水土保持专业负责人(1人):
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5、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专业:水利工程)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专业:水利工程)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6、勘察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以上人员一人一岗,投标人(联合体指任一方)须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以及所在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扫描件。
同类项目业绩(10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指任一方)承接过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或勘测)设计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的日期为准,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评审要求的不予计分。
获奖情况(6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联合体指任一方)承接过的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得5分;获得过省级奖项的,得3分;获得过市级奖项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算。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
2.2.3(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0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8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作出的重点难点分析及下阶段工作应注意事项的理解,重点难点把握准确程度等方面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合理,总体部署和目标管理方案详细、具体,技术方案合理可行的,得8分;2、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基本清楚,总体部署和目标管理方案基本明确,技术方案较合理可行的,得5分;3、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模糊或不太理解本项目,技术方案基本合理但可行差的,得2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1、方案合理、可行,能满足或优于本工程需要的,得10分;2、方案较为合理、可行,能基本满足本工程需要的,得6分;3、有提供设计方案,不够合理的,得2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
不得分。
质量控制措施(8分)根据投标人质量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1、履行合同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可行、责任明确、满足有关规程规范的,得8分;2、履行合同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较具体可行、责任基本明确、基本满足有关规程规范的,得5分;3、履行合同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不具体、可行性较差,责任不明确、不满足有关规程规范的,得2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进度计划及其保证措施(8分)根据投标人进度计划的各项保证措施(如人员、资金、设备等)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1、项目进度安排合理可行,进度计划的各项保障措施(如人员、资金、设备等)具体、可行的,得8分;2、项目进度安排较合理,进度计划的各项保障措施(如人员、资金、设备等)较可行的,得5分;3、项目进度安排较差,进度计划的各项保障措施(如人员、资金、设备等)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造价控制措施(6分)主要考察投标人造价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1、造价控制措施具体合理、可行性强的,得6分;2、造价控制措施较具体合理,可行性一般,得4分;3、造价控制措施合理性较差,可行性较差,得2
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2.2.3(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报价得分(10分)报价得分=10-100×│S–ai│式中:S—评标基准下浮率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下浮率(i=1,2,……,n)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必须≥0%,否则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下浮率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当报价计算得分<0时,按0分计。
综合得分综合得分=A+B+C,所有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

以投标人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投标人技术标得分也相等,以商务标得分高的优先;

如果商务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的投标人采用

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高低进行排序,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先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后响应性评审)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

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岀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

偏差超岀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岀综合

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进行打分,并取各

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A;

(2)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进行打分,并取各

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岀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

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岀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岀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

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个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如果岀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

人得分相同且为最高分,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中标候选顺

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格式仅供参考,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合同编号:

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

勘察设计合同

发包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承包人:

日期:2026年月日

第一部分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承包人:

合同名称: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对梅县区隆文水治理

工程(梅县段)进行勘察设计,接受了,(以下简称承包人)的投标,

双方就本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梅县区隆文镇、松口镇。

(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4)项目概况: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包括隆文水隆文镇段治理工程、松口镇段

治理工程,规划治理河长22.70公里,其中加固堤防6.03公里、新建护岸15公里清淤

10公里。

2.工程内容、工作范围

(1)工程内容: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设计服务。

(2)工作范围: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治理方案、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含测量)、设计等(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

计、工程预算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配合完成竣工图等)。

3.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4条所列合同文件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4.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勘察设计合同条款;

(4)投标报价书;

(5)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

及相互确认的一切文件。

5.发包人应提供给承包人的资料及时间如下:

各阶段有关本工程的批复文件,在上级部门批文下达后提供。

6.本合同工期约定为:(1)。(2)。
7.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
8.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

(2)签约暂定合同总价为元(大写:整)。

9.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

效。

10.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

各执三份。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26年月日

附件一:中标通知书

第二部分勘察设计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发包人: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指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4)施工承包人:指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实施施工的当事人。

(5)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

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6)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

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勘察设计费报价清单及其他文件。

(7)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8)工程:指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进行勘察设计的工程。

(9)勘察设计:指承包人按合同规定而进行的有关工程测量、地质勘察、泵站、

输水管线等主要建筑物及其附属建筑物设计以及概、预算编制等全部或单项工作。

(10)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

邮件。

(11)天:指日历天。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

关部门的规章和广东省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

序如下:

(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勘察设计合同条款;

(4)投标报价书;

(5)已标价的勘察设计费报价清单;

(6)勘察设计大纲;

(7)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4.通知和联系

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一般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

联系,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发书面通知。

5.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

间、进度和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可靠性负责。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及时间规定在协议

书中。

5.2在承包人进行现场勘察作业时,发包人应对承包人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协

调工作提供协助。

5.3发包人负责勘察成果、设计文件的审查及初步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并向承包

人提供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文件。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咨询单位、

主管部门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5.4发包人应按第11条规定按时支付勘察设计费。

5.5发包人应按第10条规定免费为设计代表及其他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用房

及提供现场工作、生活和交通等其他条件。

5.6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检查,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称职的

人员,有权在工作进度滞后时要求承包人增加人员。

5.7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勘察设计成果,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对承包人交付

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出现该情况,发包人应承

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赔偿承包人的损失。

5.8发包人对承包人提出的书面报告应在3天内给予答复。

5.9负责对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图出图计划进行审查,在一个星期内答复承包人。负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

序号投资项目代码投资项日名称招标项日名称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招标项日类型招标方式招标人名称发布人名称预估发包价(元)招标监督部门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发布日期
12601-441403-19-01-688876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梅县区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勘察、设计服务隆文水治理工程(梅县段),包括隆文水隆文镇段治理工程、松口镇段治理工程,规划治理河长22.70公里,其中加固堤防6.03公里、新建护岸15公里、清淤10公里。具体内容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勘察设计梅州市-梅县区水利水电公开招标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4268100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2026-02-162026-01-15
备注含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简要概述设计、施工、监理房建、交通、水利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公章

备注:代理机构上传的授权委托书中委托内容需包括发布招标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