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达标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招标预公示
婺城区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达标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招标预公示

(26-0027)婺城区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达标提升工程施工一标(3.20.1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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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达标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一
标(标段名称)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6-0027)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资格后审招标)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行政监督部门
8联系方式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依据
评标原则
评标组织
评标程序和内容
第2节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
定标原则
定标组织
定标程序
定标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7联络
发包人义务
2.3提供施工场地
2.8其他义务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4承包人
4.1承包人一般义务
4.3分包
4.5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若有)
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7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4.11不利物质条件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交通运输
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8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7文明工地
11开工和完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11.6工期提前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3工程质量
13.7质量评定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5.4变更的估价原则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8暂估价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7计量与支付
17.2预付款
17.3工程进度付款
17.4质量保证金
17.5完工结算
17.6最终结清
17.7竣工财务决算
18工程验收
18.1验收工作分类
18.2分部工程验收
18.3单位工程验收
18.5阶段验收
18.6专项验收
18.7竣工验收
18.8施工期运行
18.9试运行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20保险
24争议的解决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24.2友好解决
24.3争议评审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三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
附件四安全生产协议书(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二卷
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
第三卷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第四卷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资格后审招标)
婺城区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达标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标段名称)招标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城区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达标提升工程已由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婺
发改[2026]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金华市
婺城区水务局,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一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婺城区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达标提升工程,主要涉及金华江及支流白沙溪、桐溪、
通园溪、上南坑溪、雅干溪、寿溪、莘畈溪、万千塘水库、大房垅水库及零星水毁工程修复等。
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修复河道的护岸,改善该区域的水环境,对水库面貌进
行改造,标化等水利工程进行达标提升。项目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
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约2456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金华江及支流白沙溪、桐溪、通园溪、上南坑溪、雅干溪、寿溪、万千塘
水库及零星水毁工程修复等达标提升工程,建设范围包括:(1)金华江西关大桥至浙赣铁路桥段右
岸堤防(长度1500m),支流白沙溪白龙桥段、琅琊段左岸堤防(长度2400m);(2)桐溪怡村钢便桥
上游段左岸(长度100m),桐溪宾虹西路桥下游150m位置处右岸及绿道及宾虹西路桥下游公园处左
岸护坡、绿道(长度50m);(3)通园溪新朝村段两岸(长度600m);(4)上南坑溪上南坑村段河道综
合整治(长度1000m);(5)雅干溪杨垅村堰坝至蒋里村段(长度1300m);(6)寿溪寿溪村公交站段(约
100m)河道;(7)万千塘水库系统整治;(8)建设零星水毁工程修复主要为白沙溪支流梧桐溪及支流
乌云坑溪局部护岸挡墙水毁修复,其中梧桐溪新建挡墙长30m,乌云坑溪挡墙修复长10m。具体详见
本标段的施工图。相应概算投资约1200万元,计划施工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情形)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
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
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下
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
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
标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金华市婺城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邮政编码:321000
电话:0579-82467261
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婺城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电话:0579-8246726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788号运河万科中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地址:
心C4-1幢
联系人:,柳先生,联系人:庄程皓、屈星火(项目负责人)
电话:0579-82467270电话:,0571-87699726
2026年月日
| 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 地 | 址: | 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788号运河万科中心C4-1幢 | |
| 柳先生 | 联系 | 人: | 庄程皓、屈星火(项目负责人) | |
| 0579-82467270 | 电 | 话: | 0571-87699726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 一 | 企业 |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
| 4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业绩。 |
| 5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②。□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或2项(前述业绩指标的80%)业绩②。 | |
| 4 | □本项目需设置1位副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 5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 6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 三 | 其他 |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若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
| 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
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
利机械、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造价、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水利水电类
相关专业职称。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联系人:柳先生电话:0579-82467270电子信箱:/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788号运河万科中心C4-1幢联系人:庄程皓电话:0571-87699726、18329001833招标项目负责人:屈星火电话:0571-87699726、13456771374电子信箱:/ |
| 1.1.4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婺城区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达标提升工程施工一标 |
| 1.1.5 | 建设地点 | 婺城区 |
| 1.1.7 | 设计人 | 金华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1.1.8 | 监理人 |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配套解决100%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总工期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202年月日节点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定于(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
| 1.10.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月日09时30分00秒 |
| 1.11 | 分包 | 允许,工程分包内容要求:/工程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工程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不允许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范围和幅度: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 2.2.1 | 投标人提出澄清申请的时间及形式 | 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17时30分。形式: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
| 2.2.2 | 招标人发出澄清的形式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2.3.1 | 招标人发出修改通知的形式 | 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0000元二、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以到账时间为准)二、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请在交易系统中点击选择递交形式):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全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银行转账”获取缴纳订单,选择订单中的一个子账号,线下完成转账递交;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开户行信息。注:(1)缴款子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579-831805710579-824870772.数字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数字保函”按钮跳转至数字保函平台,并按系统提示自主选择婺城区金融服务或者浙江省公共服务完成购买。注: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数字保函;(2)数字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3)投标人不按流程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数字保函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纸质保函”按钮并确认采用此方式递交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出具保函的金融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1)银行或保险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2)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4)投标人以纸质保函方式投保的,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授权委托人携带纸质保函至开标现场核验。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纸质保函属实有效的,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
| 3.4.4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5.其他:_______。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年至/年)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 | /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7.3 |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由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并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人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电子公章与电子法定代表人印章与鲜章具有同等效力。2.□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超过页;3.□其他要求:/。 |
| 3.7.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 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工具软件是“金华水利投标工具V1.1.3(2026-01-16)”版本,请各投标人到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本项目的附件区下载工具软件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办法和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和相关说明文件。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无效标处理。在使用招投标工具及上传招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电话:4000166166转7转1(8:30-20:30),4000166166转3加区号(20:30以后),QQ请咨询:4000019090。 |
| 4.2.5 | 投标文件拒收的情形 |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进行加密。□2.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投标文件的(资格预审方式招标的选用)。3.其他情形:(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电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请各投标人务必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访问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无需到现场开标。开标期间,各交易主体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各交易主体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5.2 | 开标程序 | 1.开标程序(开标程序和模块如与不见面开标大厅不一致的,以不见面开标大厅为准)1.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及资信标)(一)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交易中心见证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二)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三)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投标人解密时间:□30分钟☑60分钟□120分钟(四)招标人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人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五)抽取系数(若有)(六)公布开标结果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服务期、质量目标等内容。(七)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八)异议及回复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2 | 开标程序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提出异议。(九)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及资信标)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及资信标)开标结束。注:系统中先开启资格审查资料标,资格审查资料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技术标,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启资信标。1.2投标文件(商务标)(一)投标文件(商务标)招标人解密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商务标)。(二)公布投标文件(商务标)开标结果招标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报价等内容。(三)异议及回复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异议澄清”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四)投标人确认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五)投标文件(商务标)开标结束招标人宣布投标文件(商务标)开标结束。注: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及资信标)完成评审前,开标评标系统不得读取投标文件(商务标)。2.由代理公司(或软件公司)在系统中进行智能检测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指硬盘号、MAC地址、CPU号三项均相同);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采用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存在以上情形的,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否决其投标文件。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代理在钉钉群直播中对每个评审环节结果进行现场宣布。以上环节均由行业监管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公证处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3 | 特殊情况处置 | 1.特殊情况的处置(一)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应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2、开标特别说明事项(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4)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相关规定(1)从开标开始到开标结束,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均可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及时通过平台作出答复并形成文字记录。(2)开评标过程中需要开标现场使用摇号机进行抽取的,招标人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直播抽取情况,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及时观看的,视为默认抽取结果。(3)专家评标期间(开标会议休会期间)评标专家可能依据相关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因故(澄清、询标、否决投标等)需要与投标人交互时,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发出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响应,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作出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对其不利的后果。(4)开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和本规定未涉及的意外情况时,招标人可要求评标委员会讨论处理办法,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进行公正的处理时,招标人应暂停开标。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4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
| 6.3 | 评标办法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 1.综合评估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评分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方法2;□方法3;□方法4:□方法5;□方法6;□其他:☑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分基准价的确定:☑方法1;□方法2;□方法3;□方法4:□方法5;□方法6;□方法7;□其他: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当全部合格投标人为3个至5个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当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时,重新招标。 |
| 6.4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注:项目有业绩要求的应公示中标候选人业绩。 |
| 7.1.1 | 中标人确定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是否评定分离☑是□否 |
| ☑7.1.7 | 定标委员会组建 | 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
| 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 | 1.定标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2.定标地点:同开标地点。 | |
| 考察、质询 | 是否组织考察□是☑否是否组织质询□是☑否考察、质询小组由/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 |
| 定标现场面试 | 是否定标现场面试□是☑否面试人员/。 | |
| 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 | ☑1.价格因素: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等情况。☑2.企业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行业排名(如有)、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3.企业信誉: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各种荣誉、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各级行政机关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等。☑4.投标方案: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团队(项目负责人)类似代表业绩、履约情况(质量情况)、后期维护保障等因素。□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 | ||
| 定标办法 | ☑票决法;□集体议事法;□摇号定标法;□其他定标办法:。 | |
| 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 | ||
| 重新定标其他情形:定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使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按以下原则处理:①所有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②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两家及以上时,中标候选人不另行替补,可按程序进入定标。③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一家时,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 7.3.1 | 履约担保及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 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格的2%担保的退还期限:详见合同通用条款 |
| 9.2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上述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2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员。(5)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若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一不是本单位人员。(上述人员社保信息或注册单位信息与投标单位不一致或同时存在多个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6)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9)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或制作码、检测码)或造价锁号相同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电子招投标过程中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施工一标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或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或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8)同施工一标不同投标人之间出现控股、管理关系的。 |
| 9.5 | 异议与投诉 | 1.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5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活动。(四)对招标文件、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均应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前款所提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交易平台可供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以交易平台可供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招标人发起的投诉除外)。投诉受理机构:金华市婺城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
| 10 | 其他内容 | |
| 10.1 | 类似项目 | 详见招标公告。 |
| 10.2 |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 1.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询标时,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
| 10.3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 |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3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 | 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选择提供建造师证书)注册执业证书;7.技术负责人(如选择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8.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10.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人员信息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11.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条款提供)并附无行贿犯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条款提供)。□13.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材料;☑1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机构保险保单或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保证金联保证明);15.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提供2025年12月、2026年1月、2026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3个月),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16.委托代理人(若有)应提供2025年12月、2026年1月、2026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最近连续3个月),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二、评审打分资料:(详见评标办法要求,未提供的不予评分)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已退休的相关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退休返聘协议。 |
| 10.4 | 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7份。 |
| 10.5 |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元(¥)。□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之前,以补充文件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预算人民币(大写):(¥)预留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5 |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金人民币(大写):(¥)暂估价人民币(大写):(¥)安全生产措施费(大写):(¥)。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预算-预留金-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1-下浮值Y)+预留金+暂估价+安全生产措施费,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等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Y,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0.5%、1%、1.5%、2%、2.5%、3%、3.5%、4%、4.5%、5%、5.5%、6%、6.5%、7%、7.5%、8%等16个数中确定一组其中5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最高投标限价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招标预算指根据浙江省现行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有关规定,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市场价格进行编制的造价文件。 |
| 10.6 |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为准;(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为准;(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下列第2项证明材料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 |
| 10.7 | 特别说明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进一步明确及重点内容的概括,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应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2.投标人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投标函为准。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8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1.技术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技术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3)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明确的。(5)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7)投标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1.3.3项为准)。(8)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9)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10)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项或投标人须知“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11)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2.技术评审如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技术评审不合格处理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2)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3)附有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条款的。3.资信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资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4.商务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商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声明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8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函载明的投标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1.3.3项为准)。(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分项限价的。(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预留金或暂估价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6)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造价工程师签字或执业专用章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8)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5.商务评审投标报价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人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或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2)因投标人自身多算、少算、错算、漏算而造成的错误金额超过投标总价的3%的。(3)安全生产措施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4)通过商务符合性审查的最低投标评标价低于通过商务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投标评标价8%,且经询标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
| 11.1 | 特别提醒 | 1、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填写,或格式略有改变但未致使招标文件的原意发生改变、内容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评审。2、关于投标工具操作的说明:2.1关于投标工具操作的说明:项目概况中的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进行报价,工期以日历天为单位,直接录入数字即可(工期应为施工工期)。如投标工具项目概况中填报的投标报价、工期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一经发现,视为重大误差,而予以否决其投标。2.2投标文件中,共分4个模块。资格审查资料上传至“资信标”中,资信标上传至“资信标”中,技术标上传至“技术标”中,商务标所有内容上传至“商务文件模块”中即可。2.3其他系统及软件操作可咨询招标公告中提供的相应软件公司的联系人。温馨提醒:系统平台对上传的投标文件容量有限定,请投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1 | 特别提醒 | 标人自行咨询平台技术开发确认为准。3、抽取异常处置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摇球抽取活动需遵循以下原则:(1)抽取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意外情况发生导致错抽时,招标人或其代表应保留原有正常抽取的结果,退回至失误或意外发生前的正确的结果,继续开展抽取程序。(2)因设备故障导致卡球、漏球、多出球时产生的球号不属于正常抽取结果,需保留卡球、漏球、多出球前正常抽取产生的球号,排除故障后再剩余球中继续抽取;(3)多放、少放、错放球号的,则应保留上一环节抽取的正常结果,放入正确数量的球号重新开始本环节抽取。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
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企业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施工一标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地级市和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项规定的形
式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
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
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
工的能力。
1.12偏离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
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偏离内容、范围和幅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定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
规定的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
源。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
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无需确认。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无需确认。
2.3.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
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
成。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资格审查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若有)
二、投标保证金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其他材料。
技术标:
一、施工组织设计
资信标:
一、企业信用等级
二、其他资料
三、原件的复制件。
商务标: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2)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
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
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3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
内退回(当地交易平台或行政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回。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
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
等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比较发生变化的,应按新情况更
新或补充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
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若无更新或补充,可不必提交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同的资料。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等材料的复制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制
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招标公告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制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制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第3.5.4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
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
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
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制作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
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
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当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
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
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
改情况。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节、第
4节规定进行编制并递交。
4.3.4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
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特殊情况处置
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开标
结束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作出答复。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
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
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办法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
章“评标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媒介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3日内,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
发现异常情形的,依法依规进行复核和纠正,应在原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
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的,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7.1.1项中明确。定标前,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的证书、业绩、诚信等进行核查。
评定分离的定标办法按本章7.1.7项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
人。
7.1.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
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
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7.1.3招标人在定标前,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
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7.1.4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
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
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
7.1.5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资质动态核查处于“合格”状态(根
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核查),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
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核查结果“不合格”
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7.1.6出现本章第7.1.2项~第7.1.5项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照
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用“评
定分离”的,在剩余推荐名单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1.7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1)定标原则
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兼顾择优和竞价、公平竞争的原则。
(2)评定分离定标组织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定标委员会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
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
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
成员。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
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
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
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
定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1名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掌握
定标进程、现场面试、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组长(集体议事法除外)与
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
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
(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
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由3人
及以上单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
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
(5)现场面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在定标阶段对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
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展现场面试。现场面试由定标委员会具体实施。
(6)定标因素由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细
化。
(7)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
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直接票决方式确定中标人。
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在组成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的基础上,由
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作书面记
录,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
(8)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
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
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9)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
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
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
3)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浙江省统一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
投标人。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中标结果(定标结果)进行中标公告。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
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
双倍的投标保证金。
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
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投标截止
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
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出现本须知第7.1.6项情形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8.1款(1)规定情形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水利工
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具体行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
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和投诉。异议与投
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内容
10.1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或拟作出否
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副本。
10.5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特别说明
特别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否决投标的情形
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内容
需要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
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
作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
三内容合并发出。
附件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
作如下修改:
1.……
2.……
……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
附件四: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企业信用等级 | 开标备注 |
|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 ||||||||
开标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月日
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
附件五:
中标通知书
编号:
(中标单位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
段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副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详细地址)与我方签订
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条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
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六:
中标结果通知书
编号: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
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
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1节评标办法
方法二: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1依据
为规范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九部委第23号令)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2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办法详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4评标程序和内容
4.1评标的一般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
(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4)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
(5)投标文件的商务符合性审查。
(6)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
(7)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应对相关投
标人进行询问核实。
(8)推荐中标候选人。
(9)完成评标报告。
4.2投标文件的技术符合性审查
4.2.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
标文件进行技术符合性审查。技术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2.2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4.2.3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1.技术符合性审查”情况之一
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
为技术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的评审。
4.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4.3.1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
4.3.2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2.技术评审”情况之一的,由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技术
评审不合格处理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4.3.3技术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3.4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分,评标专家对投标文
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后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技术评分为全体评标专家评分
(扣除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如某一份
评分表的某一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份评分表无效。技术评
分满分25分(与资信评分之和不得超过30分,且各分项最低得分不得低于分项最高
得分的60%,缺项不受最低分限制按零分计)。
技术评分标准表
| 序号 | 内容要求 | 得分 | |
| 最高 | 最低 | ||
| 1 | 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和专业配置 | 3 | 1.8 |
| 2 | 施工总平面布置 | 3 | 1.8 |
| 3 | 施工进度计划 | 4 | 2.4 |
| 4 | 施工质量的控制 | 4 | 2.4 |
| 5 | 施工设备和检验仪器的投入 | 2 | 1.2 |
| 6 | 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 | 3 | 1.8 |
| 7 | 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施工方案 | 4 | 2.4 |
| 8 | 安全、文明施工及标化建设 | 2 | 1.2 |
| 6 | 合计 | 25 | 15 |
4.4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分
4.1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符合性审查。资信符合性
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2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3.资信符合性审查”情况之一的,
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资
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4.3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包括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等因素,
资信评分满分5分(资信评分满分不超过7分,具体内容和分值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集体讨论后统一评分。
| 序号 | 内容 | 得分 |
| 1 | 企业信用等级(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本项最高得5分。) | 5.0 |
| (1) | 标段概算投资≤6000万元 | |
| 省A | 5.0 | |
| 省B | 4.0 | |
| 省C | 1.0 | |
| 省D及以下等级或无信用评价等级 | 0.0 |
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指: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的提供
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五下午17:00-24:00
更新),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
4.5投标文件的商务符合性审查
4.5.1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资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符合性审查。商
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4.5.2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4.5.3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4.商务符合性审查”情况之一
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
为商务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4.6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
4.6.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
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
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4.6.2商务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
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
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报价。其中算术错误的调整原则为: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凡属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调整投标报价。若有算
术性差错,均在投标报价不变的前提下按招标人要求调整单价及有关费用,调整后的
单价及有关费用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
则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
4.6.3投标报价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5.商务评审”情况之一的,由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按商
务评审不合格处理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4.6.4商务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分。
4.6.5商务评分计算办法:
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分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
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
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情况,不属
于计算差错。
平均报价值、B值、评分基准价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1.评分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1:
(1)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确定:
☑低于B值的投标评标价,不计入平均报价值的计算范围。B=招标人最高投标限
价×85%
除以上情形外,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评标价均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
(2)平均报价值的确定:若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平
均报价值为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评标价中剔除投标评标价由高到低排序前
A个投标评标价和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前A个投标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A为计入
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人个数的30%,并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若计
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的投标人少于5家,平均报价值为所有计入平均报价值计算范围
的投标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3)评分基准价的确定:
评分基准价=(Q×最高投标限价+(1-Q)×平均报价值)×(1-X%)
最高投标限价权重Q值为☑(0.30、0.35、0.40,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下浮值X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下浮X值由招标人在1、1.5、2、
2.5、3之中随机抽取确定。
2.商务报价评分的确定:
商务报价评分满分70分
(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评标价—评分基准价)/评分基准价×100%(保
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2)商务报价评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当投标评标价≤评分基准价,商务报价评分=商务分值+偏差率×100×F1;
当投标评标价>评分基准价,商务报价评分=商务分值-偏差率×100×F2。
F1取0.5,F2取1.0。
商务报价评分值的最低分30(不得低于30)分。
4.7询标
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
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
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
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
2.除本评标办法规定的否决情形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
的依据。
4.8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
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投标人的技术评分、资信评分与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分
之和。
婺城区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达标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标段名称)招
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城区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达标提升工程已由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金婺发改[2026]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
人为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一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婺城区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达标提升工程,主要涉及金华江及支流白沙溪、
| 电话: | 0579-82467261 | ||
| 8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 | 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 址,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788号运河万科中地心C4-1幢 | |
| 联系人: | 柳先生 | 联系人: | 庄程皓、屈星火(项目负责人) |
| 电话: | 0579-82467270 | 电话: | 0571-87699726 |
桐溪怡村钢便桥上游段左岸(长度100m),桐溪宾虹西路桥下游150m位置处右岸及绿道及宾
虹西路桥下游公园处左岸护坡、绿道(长度50m)3)通园溪新朝村段两岸(长度600m):(4)
上南坑溪上南坑村段河道综合整治(长度1000m);5)雅干溪杨垅村堰坝至蒋里村段(长度
1300m):(6)寿溪寿溪村公交站段(约100m)河道:7)万千塘水库系统整治:(8)建设零星水毁
工程修复主要为白沙溪支流梧桐溪及支流乌云坑溪局部护岸挡墙水毁修复,其中梧桐溪新建
挡墙长30m,乌云坑溪挡墙修复长10m。具体详见本标段的施工图。相应概算投资约1200万元,
计划施工工期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口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口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情形)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口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口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
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
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2)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
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
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
子交易综合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
场。开标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金华市婺城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邮政编码:321000
电话:057982467261
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婺城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2026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 一 | 企业 |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 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 4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业绩。 |
| 5 | 口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 3 | 口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口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或2项(前述业绩指标的80%)业绩。 |
| 4 | 口本项目需设置1位副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 5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口副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 6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 三 | 其他 |
| 1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若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
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
地质、水利机械、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造价、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 项目名称:婺城区2026年小型水利设施达标提升工程施工一标 |
| 反 馈 内 容 |
| 相关法律依据和具体条款 |
| 联系方式: 邮箱: |
注: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03月26日00:00前,按《反馈表》格式填写意见,并发送至邮箱103776977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