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和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提标扩能5800平方米新建项目开展环评自主验收的询价公告
关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和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提标扩能5800平方米新建项目开展环评自主验收的询价公告




本期编辑:张秋菊|审核:刘洪玉信息来源:旗卫生健康委|转载请注明出处健康鄂伦春微信公众平台由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主办
关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
项目和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提标扩能
5800平方米新建项目开展环评自主验收的
询价公告
为规范完成本单位关于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
和旗人民医院提标扩能5800平方米新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环评自主验收相关规定,
拟通过询价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具备环保验收资质的第三方
机构,委托其开展“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和旗人民
医院提标扩能5800平方米新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验收单位: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
目和旗人民医院提标扩能5800平方米新建项目
三、选聘内容:选聘具备环保验收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四、服务内容:
1.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
2.开展现场核查、监测对接、资料整理;
3.组织专家评审、出具验收意见;
4.协助完成验收公示、平台备案全流程;
5.提供验收全过程技术咨询与整改指导。
五、最高报价:本次环评验收咨询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每个项目环评自主验收咨询费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万
元),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报价。
六、资格要求:(1)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良好,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及专业服务能力,
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环保验收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3)
项目负责人须从事过环评自主验收等相关工作。(4)法定
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
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七、提供材料包括:(1)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3人以上工作人员名单
(提供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劳动合同复印件);(4)
资质证书、委派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盖公章)、从事过类似
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出
相应的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内容应包含报价、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必须装订成册,其中
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6)承诺书(加盖公章),一
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
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
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出具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提交申请文书,内容包括:申请理由、优势相关承诺等
八、评审方式:由评审单位组织打分评选,聘用候选人
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由评审单位确定最终评审机构。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一)报名时间为2026
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
24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二)报名方式:可现场
报名或邮寄资料报名。(三)报名地点:鄂伦春自治旗卫生
健康委员会四楼项目办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
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卫生健康委员会王红伍收(四)
联系人:王红伍联系电话:0470-562347513030406185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子月20日
感党恩听觉话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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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健康鄂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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