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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12

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采购信息公告SJ2标

业主单位: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2026-03-21 06:21:43截止:2026-04-11
产品/服务:勘察设计勘察勘察设采购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B445200FO6ET9UEGKP

项目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主线起点位于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顺接S19兴汕高速公路章塘枢纽,与G1523甬莞高速公路(潮惠高速公路)交叉,主线终点位于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接在建的G228改线,新建里程全长约7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另设置疏港大道连接线从终点顺接至大南海东岸公共码头,长约3.8公里,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项目工可估算总金额约116.737亿元。上述工程以项目工可批复为准,招标人在招标阶段有可能对标段长度和工作内容做出调整,投标人必须接受。

公告名称

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采购信息公告SJ2标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3-21 0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3-25 23:59:59

公告附件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pdf
招标公告(盖章).pdf
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df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附件1:

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标段类型标段里程范围长度工作内容
A类土建工程SJ1标K2+512.096~K43+912.14241.761(1)里程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不含通风、消防、照明、监控等附属设施预留预埋部分)、路线交叉、水保环保(含声屏障等降噪环保设计)的勘察设计;(2)里程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混凝土护栏)的勘察设计;(3)K2+512.096~K73+727.400范围内的景观绿化的勘察设计;(4)K2+512.096~K73+727.400范围内的附属区房建设施的勘察设计;(5)里程范围内的既有公路结构物加固设计(如有)(6)兴汕高速公路改造段的勘察设计;(7)作为总体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协调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文件汇总,编制总体工作大纲及各阶段勘察设计指导大纲、指导细则等、本项目设计标准化指导书和事先指导书,以及路线走廊带方案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如有)。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果有)、详勘、定测、专题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招标清单及清单预算)文件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条款编制、交通组织设计、征地拆迁图绘编、BIM技术应用及成果交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SJ2标K43+912.142~K73+727.400;LK0+000~LK3+819.12633.272(1)里程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水保环保(含声屏障等降噪环保设计)的勘察设计;(2)里程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混凝土护栏)的勘察设计;

1/2

(3)里程范围内的既有公路结构物加固设计(如有);上述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果有)、详勘、定测、专题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招标清单及清单预算)文件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条款编制、交通组织设计、征地拆迁图绘编、BIM技术应用及成果交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B类交通工程SJJ1标K2+512.096~K73+727.400、LK0+000.000~LK3+819.12675.033(1)里程范围内的机电工程(包括收费、通信、监控、沿线供配电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通信管道工程及收费岛设计、隧道通风消防及照明、紧急救援、外供电等附属设施)的勘察设计;(2)里程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混凝土护栏除外)的勘察设计;(3)兴汕高速公路改造段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混凝土护栏除外)的勘察设计;上述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题研究报告、项目涉及的现状高速公路改造期间上述系统的保通及迁改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招标清单及清单预算)文件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BIM技术应用及成果交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陆惠项目主要工程情况

一、项目位置

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汕尾市、揭阳市。主线整体呈西

北-东南走向,主线起点顺接S19兴汕高速公路,与G1523甬莞高速公路(潮惠高速公

路)交叉。向南经水唇镇、东坑镇后,折向东南设隧道穿越大北山进入普宁市境内,向

东南经后溪乡、大坪农场、大坪镇、高埔镇,于高埔镇东南侧与揭普惠高速公路交叉设

置枢纽,下穿厦深铁路后继续向东南经大南山侨区北侧,在惠来县隆江镇北侧与G15深

汕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设置枢纽,向南终于在建的G228改线。

另设置疏港大道连接线从主线终点顺接至大南海东岸公共码头。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路线新建里程全长约71.215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双向

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6.5米。主线共设桥梁28131米/66座(其中特大桥

3814米/3座),隧道2470米/1座,桥隧比42.97%。原位改造互通立交1处:章塘

(枢纽);新建互通立交7处:东坑、大坪、南营(枢纽)、葵潭东、大南山、后吉

(枢纽)、隆江东;预留互通1处:高埔;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6处,

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同步建设疏港大道连接线,路线长3.819公里,设桥梁869.9米/1座。采用设计

速度6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4.5米。

具体规模以工可批复为准。

互通式立体交叉设置一览表

序号互通(服务区)名称中心桩号互通间距互通型式被交路名称被交路等级
1章塘枢纽K2+6142.7变异涡轮G1523潮惠高速公路(甬莞高速公路)高速公路
2东坑互通K8+3215.7A型单喇叭S337二级
3普宁西服务区K22+42514.1
4大坪互通K27+4054.98T型S228三级
5南营枢纽K42+76815.4对角双环苜蓿叶枢纽S17揭普惠高速公路高速公路
6葵潭东互通K48+9906.2半菱形葵青路二级
6葵潭东互通K48+9906.2半菱形葵青路公路
7葵潭停车区K52+2504.7
8大南山互通K58+3606.1A型单喇叭S337二级
9后吉枢纽K66+1577.8对角双环苜蓿叶枢纽G15深汕高速公路(沈海高速公路)高速公路
10隆江东互通K68+5912.4菱形G228一级公路

推荐线路特大桥一览表

序号桥名中心桩号孔数及跨径桥长结构类型
上部构造下部构造
(孔Xm)(m)桥墩桥台基础
1东坑互通主线特大桥(主线部分)K7+776.00016*30+2*25+3*40+3*301546.4小箱梁、T梁柱式墩柱式台桩基础
东坑互通主线特大桥(互通主线部分)3*40+6*30+3*25+5*30+5*25+5*30小箱梁、T梁柱式墩柱式台桩基础
2南营枢纽主线特大桥K43+471.5003*35+3*25+2*35+30+2*35+25*30+4*251206.2小箱梁柱式墩柱式台桩基础
3后吉枢纽主线特大桥K66+517.40017*30+35+5*30+25+30+5*25+6*301061.4小箱梁柱式墩柱式台桩基础

三、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情况)

设计标段桩号里程范围里程长度主要工程规模
SJ1K2+512.096~K43+912.14241.400路基路面工程24.224km,共设特大桥2753米/2座、大桥16568米/35座、中桥259米/3座(含互通主线桥梁),学子山隧道2470米/1座,改造章塘枢纽,新建东坑互通、大坪互通、南营枢纽等3处互通,路线范围内的交安设施(混凝土护栏)、全线范围内的房建、绿化工程;兴汕段改造1.16公里
SJ2K43+912.142~K73+727.400;LK0+000~LK3+819.12633.634路基路面工程18.422km,共设特大桥1061米/1座、大桥6901米/17座、中桥590米/8座(含互通主线桥梁),新建葵潭东互通、大南山互通、后吉枢纽、隆江东互通等4处互通,路线范围内的交安设施(混凝土护栏);疏港大道连接线1条,含路基路面工程2.948km,大桥871米/1座
SJJ1K2+512.096~K73+727.400;LK0+000~LK3+819.12675.034里程范围内的交安设施(混凝土护栏除外)、机电工程(包括收费、通信、监控、沿线供配电、照明系统,通信管道、收费岛、紧急救援、外供电等工程及智慧公路)及相应的预留预埋工程

四、招标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京园

河至速公路项榕城

包台

市溪

河婆

龙潭

揭西县洪阳

10933金和

钱坑

大坝S237

G23

南岭河

普宁市古陆Sia

.D

流沙西

大南山架山L

陈店和平

Z

船埔梅林仙城060潮南区

两英胪岗

新田S

大布年

吉庄

沙陂

雷岭

朱厝2

周田

前湖

城东

海丰县G324东湖BH阳城

可东神泉

胡厝园

河威博美整江岐石G228改线

陆丰市水建前詹

东海水建SS

潭西桥冲南塘

联安陶河

S松竹京。甲东

iea

云路金厢旺围

G228

亦置村梅团

2277角溪

天湖

汕尾市

马宫碣湖东中子角

城区oO东清

牛鼻头烟墩

凤山

新港白沙半岛

田纪角

牡岛捷胜施公寮

牛脚。东坑田塔

东洗

金屿

桥仔遮浪

迎浪角

龟龄岛

遮浪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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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理位置图

第一章招标公告

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510-445200-18-01-824536
投资项目名称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
招标项目名称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标段(包)名称SJ1标,SJ2标,SJJ1标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汕尾市、揭阳市
资金来源政府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构成政府自筹25%,银行贷款75%
招标范围及规模1.项目地点、规模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主线起点位于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顺接S19兴汕高速公路章塘枢纽,与G1523甬莞高速公路(潮惠高速公路)交叉,主线终点位于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接在建的G228改线,新建里程全长约7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另设置疏港大道连接线从终点顺接至大南海东岸公共码头,长约3.8公里,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项目工可估算总金额约116.737亿元。上述工程以项目工可批复为准,招标人在招标阶段有可能对标段长度和工作内容做出调整,投标人必须接受。2.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主线及连接线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包括收费、通信、监控、沿线供配电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通信管道工程及收费岛、隧道通风、消防及照明、紧急救援、外供电等附属设施)、房建设施(管理、服务、养护等房屋建筑及相应的场区道路、场区景观绿化、房建消防及收费雨棚等)、环保景观(含声屏障等降噪环保措施)等的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有)、详勘、定测、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三级清单)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BIM技术应用(基于自主可控统一平台的BIM数字化勘察设计成果)、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类3个标段。具体见附件1。
工期(交货期)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4个月后,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4年:缺陷责任期2年。
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以补遗书形式发布,发布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zjzjc.com.cn:30888/tenderlogin)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5日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并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zjzjc.com.cn:30888/tenderlogin)进行帐户注册。2.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所投标段分别进行投标登记,并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3.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3月21日00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1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如需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1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开标时间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312874988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73059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本招标项目(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已由(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招投标核准〔2026〕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代建单位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陆惠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2、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可对其中的2个标类3标段分别提出申请(申请报名时需明确申请标段名称),其余投标人最多可对其中的1个标类中的1个标段提出申请,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本款所指的信用等级为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设计单位),投标登记阶段无需承诺是否在此次投标过程中使用)。如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期间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也认可,下同】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非企业性质的单位不适用),均按否决投标处理。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7、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8、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开展后续工作。9、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取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参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需要按标段数量分别进行费用缴纳)。投标人须将缴费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到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电汇或转账,由技术支持单位收取,须用单位账户转账,转账备注中写明项目名称,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城支行账号:3602028519202301018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020-39185477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陆惠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联系方式:陈工,13312874988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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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26年03月

1/73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73

第一卷

3/73

第一章招标公告

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510-445200-18-01-824536
投资项目名称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
招标项目名称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标段(包)名称SJ1标,SJ2标,SJJ1标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汕尾市、揭阳市
资金来源政府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构成政府自筹25%,银行贷款75%
招标范围及规模1.项目地点、规模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主线起点位于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顺接S19兴汕高速公路章塘枢纽,与G1523甬莞高速公路(潮惠高速公路)交叉,主线终点位于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接在建的G228改线,新建里程全长约71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另设置疏港大道连接线从终点顺接至大南海东岸公共码头,长约3.8公里,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项目工可估算总金额约116.737亿元。上述工程以项目工可批复为准,招标人在招标阶段有可能对标段长度和工作内容做出调整,投标人必须接受。2.招标范围及内容项目主线及连接线里程范围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包括收费、通信、监控、沿线供配电系统、通风系统、照明系统、通信管道工程及收费岛、隧道通风、消防及照明、紧急救援、外供电等附属设施)、房建设施(管理、服务、养护等房屋建筑及相应的场区道路、场区景观绿化、房建消防及收费雨棚等)、环保景观(含声屏障等降噪环保措施)等的勘察设计,包括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技术设计,如有)、详勘、定测、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三级清单)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BIM技术应用(基于自主可控统一平台的BIM数字化勘察设计成果)、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图编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类3个标段。具体见附件1。
工期(交货期)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4个月后,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4年:缺陷责任期2年。
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以补遗书形式发布,发布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zjzjc.com.cn:30888/tenderlogin)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5日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选择对应标段进行投标登记,并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zjzjc.com.cn:30888/tenderlogin)进行帐户注册。2.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按所投标段分别进行投标登记,并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3.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确认投标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03月21日00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1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人如需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11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开标时间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312874988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联系电话020-8373059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1、本招标项目(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已由(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招投标核准〔2026〕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代建单位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陆惠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2、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可对其中的2个标类3标段分别提出申请(申请报名时需明确申请标段名称),其余投标人最多可对其中的1个标类中的1个标段提出申请,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1个标段。(本款所指的信用等级为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设计单位),投标登记阶段无需承诺是否在此次投标过程中使用)。如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期间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标;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咨询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管理关系【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也认可,下同】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非企业性质的单位不适用),均按否决投标处理。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7、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8、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依法开展后续工作。9、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取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参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需要按标段数量分别进行费用缴纳)。投标人须将缴费证明资料扫描件上传到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电汇或转账,由技术支持单位收取,须用单位账户转账,转账备注中写明项目名称,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广州市交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城支行账号:3602028519202301018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020-39185477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陆惠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联系方式:陈工,13312874988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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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联系人:陈工电话:13312874988
1.1.4招标项目名称陆河至惠来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1.1.5标段建设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汕尾市
1.1.6标段建设规模见招标公告
1.1.7标段投资估算约116.74亿元,具体以项目工可批复为准。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政府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政府自筹25%,银行贷款75%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概预算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招标清单及清单预算)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征地拆迁图绘编、BIM技术应用及成果交付、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8.1.3款):(1)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4个月后,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4年:缺陷责任期2年。
1.3.3质量要求无勘察设计原因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1.3.4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侓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各阶段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4其他要求:见附录5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1分包允许,分包须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补遗书等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天前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修改。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増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
3.2.3报价方式总价
3.2.4最髙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以补遗书形式发布,发布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标段。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汇票、信用证、保证保险(含电子保证保险)、电子保函、银行本票或其他合法形式。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陆惠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账号:728981001687财务联系人及电话:刁工,13590688624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采用银行保函时: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开具,可由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其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备注:陆惠高速勘察设计__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应分别按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形式:/。
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4)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后,在提交相关资料的同时须按通知规定将利息等额增值税发票提交给招标人,如未提供利息等额增值税发票将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不予支付利息。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串通投标;或(5)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签订合同前等环节因作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或(6)因投诉属实取消投标资格的;或(7)其他违反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准则的行为;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近5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4投标文件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包括盖有电子公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包括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其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还需包含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EXCEL格式)。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分别刻入独立的光盘或U盘,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的光盘或U盘分别密封在各自独立的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第__个信封)和投标人名称。递交的光盘或U盘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光盘或U盘仅限于系统技术问题导致电子文件损坏或无法解密的情况时,由系统开发人员确认后使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是否递交备用光盘或U盘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系统技术问题导致电子文件损坏或无法解密的情况出现时,未递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第二信封的光盘或U盘在第一信封开标完成后,由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密封至封标室,待第一信封评审完毕后由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取出。
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6)投标人解密。招标人应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宣布解密的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系统通知解密开始后60分钟内对所递交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解密。
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7)投标人解密。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系统通知解密开始后60分钟内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解密。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原则上不少于9人单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原则上3名(评标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况按实际数量推荐)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心网站公示期限: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评标报告(含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的最新年度AA、A级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使用情况及所有承诺使用最新年度AA、A级投标人的年度信用等级使用情况。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发出;中标结果在广东省招投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
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投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公告期限:3日。
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
7.8.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采用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或其他合法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6%签约合同价■按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设计单位)减免投标保证金,减免幅度如下:1.信用评价为AA级的投标人,给予减少履约保证金50%,减少后的履约保证金金额:3%签约合同价:2.信用评价为A级的投标人,不给予减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或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要求
8.5.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基建管理处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电话:020-83730592传真:020-83881519邮政编码:51010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上级管理单位):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20-29006032传真:020-29006305通信地址:广州市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邮政编码:510623项目管理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电话:020-29005565传真:020-83731109通信地址:广州市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邮政编码:510623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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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中(1)目中的“招标项目所在地”指“广东省”。第1.4.4项中(6)目内容修改如下: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含备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5.2本项目使用投标人须知3.5.2(A)款正文内容。
3.5.4本项目使用投标人须知3.5.4(A)款正文内容。
3.5.5删除原3.5.5条款内容。
7.5投标人须知正文第7.5款的内容增加项号7.5.1,另增加7.5.2项内容:7.5.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具体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10投标人须知正文10.1款后增加如下条款:
10.210.2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10.2.1招标文件中的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设计单位)。如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有上一年度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信用等级的使用次数应按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顺延上一年度的使用次数。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与多个标段投标时,信用等级使用次数按标段独立计算,累计使用次数不得超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则规定的上限。具体使用次数有关规定如下:1.对于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1)仅最新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从业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时,可申请使用AA级分值8次,用完8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A级分值取定;(2)连续最近两个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工程投标活动时,可申请使用AA级分值12次,用完12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A级取定;2.对于信用等级为A级的从业单位:当年度信用等级A级单位在参加广东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时,可申请使用A级分值12次,用完12次后信用等级分值将按B级分值取定。3.当年度信用等级为AA、A级的从业单位未承诺使用的信用等级分值的,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4.若从业企业在信用评价年度信用等级由AA降级为A级时,AA级信用等级已使用次数纳入A级信用等级使用次数合并累计。10.2.2信用等级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广东省确定,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对待;或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级或D级的,但在广东省最近年度原评价等级为D级的,则按C级对待。10.2.3AA、A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AA、A时,在评标过程中,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10.2.4在招标评标中,信用评价等级采用按次、按标段申请使用的原则,即在同一次招标中的多个标段的投标,可自愿对其中部分或全部标段申请使用AA或A级信用等级,无论中标与否,均应根据递交投标文件情况按标段计算使用次数(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情况除外)。10.2.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等级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较低的为准。
10.3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因被投诉经查证属实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以此类推。
10.4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投标人须知1.4.4项(1)至(7)目中的情形及中标候选人信用等级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级的情形,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0.5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类似工程”均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在采用新建公路项目完工业绩时,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应认可。
10.6有关业绩的说明10.6.1a、特大桥及大桥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进行划分;b、完成整座桥梁的半幅或整座桥梁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内容达到特大桥或大桥对应技术标准的,按相应标段标准以座计算;c、同一投标人的单座桥梁仅能计一次,只完成整个工程部分分部工程不参与计算业绩。10.6.2a、特长隧道:单座隧道单洞(即左洞加右洞)总长大于6000米的,或完成单座隧道的一部分且该部分的单洞累计长度大于6000米的,均按1座计;完成单座特长隧道的一部分,该部分单洞累计长度大于3000米且不大于6000米的,按0.5座计,完成N座该类隧道按N×0.5座计;b、长隧道:单座隧道单洞(即左洞加右洞)总长大于2000米且不大于6000米的,或完成单座隧道的一部分且该部分的单洞累计长度大于2000米且不大于6000米的,均按1座计;c、同一座隧道同时满足条件的,同一投标人只计算一次业绩;特长隧道可计为长隧道。10.6.3一般互通式立交和枢纽互通式立交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进行划分。10.7招标文件中如无特别说明,业绩里程累计长度均不扣除桥隧等构造物长度。10.8同时对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不能使用相同人员。(如果最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则允许使用相同人员)。10.9本招标文件中不同位置的“近五年”与“近5年”所表述意思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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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SJ1标,SJ2标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

”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标段:SJJ1标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

”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4/73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SJ1标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成功完成:(1)累计不少于1个40km或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业绩。(2)累计不少于2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勘察设计。(3)累计不少于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隧道工程勘察设计,且其中有1座(单洞长度(左洞加右洞)不少于5km)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隧道工程勘察设计。

注:1.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2.同一工程项目同时满足2项或多项业绩要求条件的,可分别计。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投标人须知3.5.2项要求的证明

材料体现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的工程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

的工程量,此业绩不予认定。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法人机构如近年来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

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近五年是指2021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标段:SJ2标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成功完成:(1)累计不少于1个30km或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勘察设计标段业绩。(2)累计不少于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勘察设计。

注:1.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2.同一工程项目同时满足2项或多项业绩要求条件的,可分别计。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投标人须知3.5.2项要求的证明

材料体现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的工程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

的工程量,此业绩不予认定。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法人机构如近年来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

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近五年是指2021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标段:SJJ1标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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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内成功完成:(1)累计不少于70km或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设计标段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50km或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设计标段业绩。(2)累计不少于70km或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勘察设计,其中至少有1个50km或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勘察设计标段业绩。(3)累计不少于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隧道机电工程(同时含照明、通风、消防)设计,且其中有1座(单洞长度(左洞加右洞)不少于5km)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隧道机电工程(同时含照明、通风、消防)设计。

注:1.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2.同一工程项目同时满足2项或多项业绩要求条件的,可分别计。

3.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投标人须知3.5.2项要求的证明

材料体现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的工程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相关专项工程

的工程量,此业绩不予认定。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法人机构如近年来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

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6.近五年是指2021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6/73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SJ1标,SJ2标,SJJ1标

信誉要求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全国公路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17/73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SJ1标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设计负责人备选人1
总体组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总体组负责人备选人0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附相关证

明材料。近5年是指2021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2.总体组负责人不可由该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兼任。

标段:SJ2标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设计负责人备选人1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

材料。近5年是指2021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标段:SJJ1标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1路桥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机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设计负责人备选人1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

材料。近5年是指2021年3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8/73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SJ1标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路线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线分项负责人。
路基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基分项设计负责人。
路面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面分项设计负责人。
桥梁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桥梁分项设计负责人。
隧道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座类似工程长隧道勘察设计的隧道分项设计负责人。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线交叉分项设计负责人。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设计负责人。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测量分项负责人。
绿化及景观设计分项负责人1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绿化及景观设计分项负责人。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类别为公路)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公路造价人员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造价分项负责人。
房建设计分项负责人1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房建设计分项负责人。
设计代表8应满足发包人现场管理要求,如不满足,发包人有权指定本勘察设计项目的专业分项负
设计代表8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BIM专项负责人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工作的统筹,具有高速公路BIM技术应用经验。
总体组路线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路线分项负责人。
总体组路基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路基分项负责人。
总体组路面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路面分项负责人。
总体组桥涵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桥梁分项负责人。
总体组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总体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类别为公路)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公路造价人员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造价分项负责人。

注:1.类似专业指对应其分项的相关专业。

2.附录5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员在进场前向招标

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3.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作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有关人员

,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4.“总体组各分项负责人”需为独立分项负责人,不得与“标段各分项负责人

”中人员重复。

标段:SJ2标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路线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线分项负责人。
路基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基分项设计负责人。
路面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面分项设计负责人。
桥梁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桥梁分项设计负责人。
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路线交叉分项设计负责人。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设计负责人。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测量分项负责人。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类别为公路)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级公路造价人员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造价分项负责人。
设计代表6应满足发包人现场管理要求,如不满足,发包人有权指定本勘察设计项目的专业分项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BIM专项负责人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工作的统筹,具有高速公路BIM技术应用经验。

注:1.类似专业指对应其分项的相关专业。

2.附录5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员在进场前向招标

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3.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作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有关人员

,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标段:SJJ1标

人员数量资格要求
通信系统分项负责人1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通信系统分项负责人。
监控系统分项负责人1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监控系统分项负责人。
隧道监控系统分项负责人1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隧道监控系统分项负责人。
收费系统分项负责人1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收费系统分项负责人。
供电照明系统分项负责人1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供电照明系统分项负责人。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1路桥相关专业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设计负责人。
设计代表3应满足发包人现场管理要求,如不满足,发包人有权指定本勘察设计项目的专业分项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BIM专项负责人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工作的统筹,具有高速公路BIM技术应用经验。

注:1.类似专业指对应其分项的相关专业。

2.附录5所要求人员须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人员在进场前向招标

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3.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作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有关人员

,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22/73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广东省实施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本标段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

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

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

责任。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3/73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如有)在近三年内

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5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

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

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本项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

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

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不适用于E类(附属区房建工程(含服务区、停车区等))单

独招标及资质最低要求为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的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

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

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

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

,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勘察、

设计工作。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

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

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

4.3款的相关要求。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

24/73

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

和细微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

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

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

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

中酌情扣分。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面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

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

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登记的投标

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

25/73

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技术建议书;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

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

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用清单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勘察设计费用。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

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

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

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

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

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

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

26/73

(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保证金由

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

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

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

递交给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

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根据《广东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人

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书面合

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

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

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

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在投标文件

中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

审文件的要求。

3.5.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或发生重大安全或质

量事故,或由于其他任何情况,导致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或其

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时,投标人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上述情况进行如实说明,否则,招标

人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

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

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

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

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

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

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

图”)的扫描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公路工程设计资

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本项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

》(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

工程设计企业,不适用于E类(附属区房建工程(含服务区、停车区等))单独招标及资质

最低要求为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的情形。),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

企业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

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

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

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27/73

3.5.2(A)(本条适用于国家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

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业绩。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

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

图。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

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

认定。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

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5.2(B)(本条适用于资质最低要求为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

计已批复”的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业绩。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

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

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

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

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

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该项目业绩不予

认定。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

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5.2(C)(本条适用于E类(附属区房建工程(含服务区、停车区等))单独招标的

情形。)“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计算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①合同协议书;②设计审查(批)或评审的

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则投标人还应提供项目业主

(或其上级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的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相关项目的上述证明材料的信息无法

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

),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

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也认可。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5.4(A)(本条适用于国家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拟委任的项

目负责人资历表”应同时附: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

企业“人员信息”相关网页截图,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

”、“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相关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

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人员相应信息不予认定。

②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如有)参加社保的缴费

明细扫描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总公司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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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的,提供的分公司人员的社保也视为有效)。

除上述资料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3.5.4(B)(本条适用于资质最低要求为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同时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如有)参加社保的缴费

明细扫描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总公司参与

投标的,提供的分公司人员的社保也视为有效)。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

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

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

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

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5.4(C)(本条适用于E类(附属区房建工程(含服务区、停车区等))单独招标的

情形。)“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同时附身份证、职称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

扫描件,以及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如有)参加社保

的缴费明细扫描件(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总公

司参与投标的,提供的分公司人员的社保也视为有效)。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

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5.5“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如有)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规

定的各专业分项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资历表”(如有)中分项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

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

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

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

换。

3.5.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

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

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

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本项仅适用于采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

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图作为证明材料的情形。)

3.5.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

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

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

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

理系统。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

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

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

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

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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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

标、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报价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数据文件格式

一致。

(4)投标文件中需签名(签字)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使用个人电子签名章进行签名。

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办理个人电子签名章的,投标人应打印需要签名的相

关页面,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中。

(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

加密的投标文件。

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

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文件其他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

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

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4.2.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

标文件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2.3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2.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电子交易平台”以补

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

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

,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

,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

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开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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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均视为投标人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

时间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1招标人将按照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

件)进行开标:

(1)投标人代表持CA数字证书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也可选择远程解密)。

(2)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宣布开标纪律。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宣布开标顺序:按各标段投标文件到达系统的先后顺序。

(5)检查各标段投标文件递交到达的情况。若某标段递交到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个,则该标段不予开标。

(6)投标人解密。招标人应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宣布解密的开

始时间,投标人应在系统通知解密开始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时长详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所递交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解密。

(7)招标人解密。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人解密成功的第一个信封

进行解密。

(8)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解密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如有)、见证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

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0)开标会议结束。

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

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

5.2.3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

开标:

(1)投标人代表持CA数字证书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也可选择远程解密)。

(2)宣布开标纪律。

(3)摇取下浮率(如需)、评标价E值(如需),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

操作办法详见评标办法。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投标人未

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开标

(5)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6)宣布开标顺序:方法同第一个信封的开标顺序。

(7)投标人解密。招标人宣布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解

密时长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

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解密。

(8)招标人解密。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后,对投标人解密成功的第二个信封

进行解密。

(9)根据解密后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开标过程中,若

开标记录表与投标文件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投标函大写文字报价为准

)、解密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光盘或U盘(如有)退还给投标人。如投标人未

参加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个信封光盘或U盘(如有)退

还投标人。

(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如有)、见证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

上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如开标过程中出现需更正开

标记录表的情况,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代表知晓,投标人代表、招标人、监标人(如有

)、见证人(如有)等有关人员均应在更正后开标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签字

确认的视为默认更正结果。

(1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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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记录。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12)开标会议结束。

5.2.4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

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报价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2)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如有)中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总报价或调价函(如有)中投标总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标记错误。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

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

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

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

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

标人宣读的内容。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采用电子化开标的可在系统平台提出

),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采用电子化开标的可在系统平台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

投标人(现场如有)、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未参加开标的投

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

5.4开标补救措施

5.4.1开标过程中因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应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

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同时,做好后续开标的前期工作。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的;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4.2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派)代

表(简称“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

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

(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参与投标的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

(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下属单位、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

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评标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

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

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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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

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若遇不可抗力

发生(包括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

常运行,应中止评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

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勘察设计

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如有)姓名、个人业

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形

式进行。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

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

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

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8履约保证金

7.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

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

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

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8.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8.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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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

7.9签订合同

7.9.1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7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

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

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9.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勘察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等作为中标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9.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

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

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

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9.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

连带责任。

7.9.5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

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

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于按法规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

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

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

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

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

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

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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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自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

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

),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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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按招标文件规定被认定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设计单位)较高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个人电子签名章进行签名或亲笔签名。(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个人电子签名章进行签名或亲笔签名。(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企业所在地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而无法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则需附上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查询的基本账户信息截图”)(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如有)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A):30分主要人员(B):20分其他因素(D):技术能力:0分业绩:25分履约信誉:1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C):1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球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摇出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至0.001%)。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注: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例如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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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2.2.4(1)技术建议书30分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0分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8~10分(满分分值的80%~100%)。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5分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4~5分(满分分值的80%~100%)。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5分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4~5分(满分分值的80%~100%)。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5分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4~5分(满分分值的80%~100%)。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分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4~5分(满分分值的80%~100%)。
2.2.4(2)主要人员20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20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满分。
2.2.4(3)评标价1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注:评标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E值确定方式:E2值摇珠的方式确定,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在0.3~0.5范围以0.01为一个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21个球,多个标段同时招标的,不分标段一次性摇取1个球,摇出的球对应的数值即为本次招标的E2值。E1值为:E2×3=E1
2.2.4(4)其他因素业绩(适用于SJ1标)25分勘察设计业绩基础分1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基本分15分。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业绩加分项6分此外,在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每累计增加独立完成40Km(尾数不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加1.5分,最多加6分;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2分此外,在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每累计增加独立完成2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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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加分项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勘察设计加0.5分,最多加2分。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业绩加分项2分此外,在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每累计增加独立完成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长隧道勘察设计加0.5分,最多加2分。
业绩(适用于SJ2标)25分勘察设计业绩基础分1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基本分15分。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业绩加分项6分此外,在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每累计增加独立完成30Km(尾数不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土建工程勘察设计加1.5分,最多加6分;
高速公路土建工程业绩加分项4分此外,在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每累计增加独立完成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勘察设计加1分,最多加4分。
业绩(适用于SJJ1标)25分勘察设计业绩基础分1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基本分15分。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业绩加分项6分此外,在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每累计增加独立完成50km(尾数不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设计加1.5分,最多加6分。
高速公路交安工程业绩加分项2分此外,在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每累计增加独立完成50km(尾数不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勘察设计加0.5分,最多加2分。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业绩加分项2分此外,在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基础上,近5年内:每累计增加独立完成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长隧道机电工程(同时含照明、通风、消防)设计加0.5分,最多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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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15分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10.0、9.5、8.9、7.3分。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履约情况(5分)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投标人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事故被:(1)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的,扣2分/次。(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且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的,扣1分/次。注:1.处罚信息公示期,是指行政机关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向社会公开的期限;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0时是否位于处罚信息公示期,来判定是否影响相关投标人的履约情况得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0时在处罚信息公示期内应予以扣分、否则不予扣分。2.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行政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3.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若各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或均存在上述情形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累计扣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2.33.2.3款明确取消其中1名评委所有评分得方法明确为:办法一。
3.9.63.9.6修改细化为:3.9.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1)招标公告中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第2点要求:(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附录资格审查条件:(3)投标人须知1.4.3项、1.4.4项、1.4.5项、1.12.2项、3.4.2项、3.5项、3.6.1项:(4)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3.9.7增加3.9.7条款如下:3.9.7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1)已被推荐为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失去其在本次招标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2)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多个标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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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

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

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招标人

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

类汇总;

(4)查询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

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本项要求核实“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的信息不适用于E类(附属区房建工程(含服务区、停车区等))单独招标及资质最低

要求为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的情形,下同。)投标截止当天查询投标

人在信用中国中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

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

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

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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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

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

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

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

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评分因素(评标价、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

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

出说明。

评标委员会人数不少于9人单数的,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

,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1名评委评分分值(若有2名

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1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

下),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

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取消其中1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办法一、办法二任选一个。)

办法一:依次按照以下流程,(1)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

的次大差值(次大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

),取消次大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如次大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

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

示例:同一评委对5名投标人技术评分总分分别为:27.3(最高分)、27.1、26.5、

26.1(次低分)、25.5(最低分),则其最大差值为1.8、次大差值为27.3-26.1=1.2)。

办法二: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

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为7人的,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

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本项适用于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

量为7人的情形。(包括由于符合相关规定的特殊原因评标委员会人数由9人变为7人的情形

)。]如果特殊原因评标委员会人数由7人变为5人的情形,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对各评

分因素细分项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

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以上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实际参与评审的评标委员会人数数量为准。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

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

格无需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书面确认,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

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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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

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

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

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

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

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

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

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本

项要求核实“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信息不适用于E类(附属区房建工程(含

服务区、停车区等))单独招标及资质最低要求为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设计企

业的情形,下同。]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

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g.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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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

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

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

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

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

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

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

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9.3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

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

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

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4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

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

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

新招标。

3.9.6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包含在以下条款: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2)投标人须知1.4.3项、1.4.4项、1.4.5项、1.12.2项、3.4.2项、3.5项、3.6.1项

(3)本评标办法的否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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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投标人可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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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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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人可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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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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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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