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划树脂锚固剂(双速)2种材料采购采购公告(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同忻矿物资供应部)
| 询价单号 | RA26031800085 | 采购方式 | 公开 |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6-03-24T00:03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6-03-26T00:04 |
采购商名称: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同忻矿物资供应部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树脂锚固剂
|
MSK/Z23155
|
50000.0
|
支
|
2026-06-30
| |||
树脂锚固剂
|
MSK/Z2395
|
50000.0
|
支
|
2026-06-30
|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大同市云冈区同忻矿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四、技术条款:见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生产厂家
七、资质要求:
*****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公司
(2026年度1季度采购树脂锚固剂等2种)
技术要求规格书
计划使用部门:长
物资供应部
计划使用部门分管领导:
采购分管领导:
材料招标技术要求格式(1包)
| 序号 | 材料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技术要求 |
| 1 | 树脂锚固剂 | MSK/Z23155 | 支 | 50000 | 三个月 | MT/T146.1-2011 |
| 2 | 树脂锚固剂 | MSK/Z2395 | 支 | 50000 | 三个月 | MT/T146.1-2011 |
一、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见上表明细
二、适用范围及环境:
巷道掘进支护、补强支护使用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否决性指标前标*)
1、MT/T146.1-2011标示符合规定:封口严密无渗漏;柔软饱满,不分层、不沉淀:固
化剂分布均匀。尺寸偏差(mm)直径352823允许偏差±0.5长度300-500.300-1000、
300-1000允许偏差±5固凝比(%)固化剂与树脂胶泥的质量比W4稠度(mm)22±1℃测胶泥
稠度允许偏差W30凝胶时间(s)Cka超快速黄色
2、允许偏差8-25Ckb超快速红色允许偏差26-40K快速蓝色允许偏差41-90Z中速白色
允许偏差91-180M慢速允许偏差大于180.24h抗压强度(Mpa)22士1℃环境下40x40x40立
方体的抗压强度允许偏差W60热稳定性(mm)去掉固化剂的锚固剂保持原封口状态放入80
±2℃恒温20h,取出在22±1℃放置4h不变硬测试其稠度允许偏差W16。
3、Msk/Z2395型号指一根Msk直径23(mm),长度350(mm)和一根msz直径23(mm),长
度600(mm)组合到一起,总长950(mm),直径23(mm)的组合锚固剂:Msk/Z23155型号指一
根Msk直径23(mm),长度350(mm)和两根msz直径23(mm),长度600(mm)组合,总长1550(mm),
直径23(mm)的锚固剂,其他胶凝时间达到国标要求。
四、证件要求:
需提供CMA检验报告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五、包装及运输要求:
包装要便于长途运输及大同当地户外存放的要求,无押金,不返回
六、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本计划为代储合同(代储期限为一年),交货地点是同忻材料库,供货数量根据同忻矿
生产需求以书面形式发出供货单。
七、检验要求
根据材料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出厂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八、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并完成挂账手续后,买受人于12个月内支付出卖人50%的合同价款,
24个月内支付出卖人40%的合同价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
题后支付(不计利息)。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
有权拒绝付款。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贴息)。未经
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九、报价范围与要求
报价含13%增值税、运费。
十、其他要求
原则上应是为方便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需要双方共知的一些技术及商务层面的要
求内容。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厂家。
十二、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及地点交货(装卸工作由乙方负责,在
此过程中的货物及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未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
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
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差值部提供产品总价值的0.05%交纳违约金,违约期计算
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
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
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由此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乙方还应
当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分。因包装不符合
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如因乙方安装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物资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30天,应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
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