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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12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年2026年)

业主单位: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类型:中标公告地区:云南 · 玉溪
发布:2026-03-21 10:29:01截止:2026-03-31
产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年 2026年 )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XGK2025010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年 2026年 )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YXGK2025010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云南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路188号

中标金额(万元):21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0.63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YXGK2025010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玥、李琼、万淑珍、牛勤、自德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2120000元/年

金额:21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延长线

联系方式:0877-2696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方式:0877-6987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自德良

电 话:1398770729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年 2026年 )
品目
采购单位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云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3月20日 11:36
评审专家名单冯玥、李琼、万淑珍、牛勤、自德良(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2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自德良
项目联系电话13987707297
采购单位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延长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77-2696008
代理机构名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7-6987081
附件:
附件1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中标通知书(YXGK2025010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pdf
附件2YXGK2025010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pdf
附件3YXGK2025010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定稿).pdf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中标通知书

项目编号:YXGK2025010

致: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你单位委托采购的“YXGK2025010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

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

购,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完成评标工作,按招标文件要求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现已确定中标人,中标情况如下

中标人名称:云南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

路188号

中标金额:2120000.00元/年,(大写:贰佰壹拾贰万元整)

联系人:郭璐瑀

联系电话:0871-63114094

15198810050

(一)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内容(第一采购部分)
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元/月/人)备注
1人员费用26(人)42300.00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五项社会保险、员工培训费、个人服装及劳保费、

装及劳保费、

-1-

主要标的内容(第一采购部分)
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元/月/人)备注
法定节假日加班等费用。
2保洁清洁用(清洁材料、卷纸、擦手纸、洗手液、香皂、垃圾袋、消毒用品等耗材)1(项)25000.00
3工程耗材工具(日常房屋维修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用在500元以内、日常水、电维修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用在300元以内的维修材料)1(项).10000.00
4绿化耗材工具(肥料、农药、工具、耗材材料)1(项)16000.00
5会议保障用品耗材(纸杯、抽纸等耗材)1(项)3000.00

-2-

主要标的内容(第二采购部分)
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元/月/人)备注
1人员费用9(人)43400.00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五项社会保险、员工人服装及劳保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等费用。
2食材费1(项)300000.00
3管理费1(项)34474.96

(二)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服务范围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内有办公楼1栋,建

筑面积14787.96平方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简称“两房”)

1栋,建筑面积7005.06平方米;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4323.77平

方米(其中约1600平方米出租);健身房1栋,建筑面积299.94平

方米;配电房1栋,建筑面积154平方米;建筑物面积合计24800余

平方米(不含出租部分),室外绿地面积12642平方米,车位172个,

道路场地面积为8775平方米(道路、球场、无绿化停车位及其它)。

第一采购部分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公共秩序的巡逻防范、

门岗值守;院内公共区域保洁,公共场地道路的清扫保洁;室内外绿

化的管养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停车场(库)、地下室等

区域日常清洁,垃圾废物分类、清理,绿化区域灭虫除害等;办公楼

内发生的会前物品准备、会场清洁、会场布置。第二采购部分为餐饮

-3-

服务。餐饮服务(合计就餐人数约130人),餐饮服务涉及的食堂环

境保洁及设施设备清洁维护,应当包括但不仅限于:厨具、器具、烹

饪设施设备、抽油烟设备、换气扇、油污沉淀池(井)、食堂内部下

水道、水池等。注:具体内容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

求”。

(三)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业主方及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四)服务时间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

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

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

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

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

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

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与投标承诺内容不

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五)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严

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严格按照《保

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GAT594-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

部2006年1月5日发布,2006年6月1日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

例》、《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版、《云南

省物业管理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

-4-

的通知》(玉政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

采购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为

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餐饮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

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的食材应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完全按照

合同要求提供相应餐饮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餐饮服务,并随时

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请在法定时限内,尽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并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

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

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公示结束后,及时将合同原

件交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

附件:

1.云南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辰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玉

溪尚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电子版投标文件;

2.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各一份;

3.专家抽取结果暨评审成员签到表一份;

4.评标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表各一份。

注:合同首页请注明本次项目编号(YXGK2025010)

-5-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4月1日

-6-

YXGK2025010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

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的委

托(计划编号4530000JH202503434),于2025年4月1日对

“YXGK2025010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和采购人确认意见,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

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XGK2025010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建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林溪

路188号

中标(成交)金额:2120000.00元/年,(大写:贰佰壹拾贰万

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内容(第一采购部分)
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元/月/人)备注
1人员费用26(人)42300.00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五项社会

-1-

主要标的内容(第一采购部分)
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元/月/人)备注
保险、员工培训费、个人服装及劳保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等费用。
2保洁清洁用(清洁材料、卷纸、擦手纸、洗手液、香皂、垃圾袋、消毒用品等耗材)1(项)25000.00
3工程耗材工具(日常房屋维修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用在500元以内、日常水、电维修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用在300元以内的维修材料)1(项)10000.00
4绿化耗材工具(肥料、农药、工具、耗材材料)1(项)16000.00
5会议保障用品耗材(纸杯、抽纸等耗材)1(项)3000.00

-2-

1

主要标的内容(第二采购部分)
序号报价内容数量单价(元/月/人)备注
1人员费用9(人)43400.00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五项社会保险、员工人服装及劳保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等费用。
2食材费1(项)300000.00
3管理费1(项)34474.96

(一)名称:YXGK2025010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

务采购项目

(二)服务范围

完全响应服务范围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内有办公楼1栋,

建筑面积14787.96平方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简称“两房”)

1栋,建筑面积7005.06平方米;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4323.77平

方米(其中约1600平方米出租);健身房1栋,建筑面积299.94

平方米;配电房1栋,建筑面积154平方米;建筑物面积合计24800

余平方米(不含出租部分),室外绿地面积12642平方米,车位172

个,道路场地面积为8775平方米(道路、球场、无绿化停车位及

其它)。第一采购部分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公共秩序的

巡逻防范、门岗值守;院内公共区域保洁,公共场地道路的清扫保

-3-

洁;室内外绿化的管养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停车场(库)、

地下室等区域日常清洁,垃圾废物分类、清理,绿化区域灭虫除害

等;办公楼内发生的会前物品准备、会场清洁、会场布置。第二采

购部分为餐饮服务。餐饮服务(合计就餐人数约130人),餐饮服

务涉及的食堂环境保洁及设施设备清洁维护,应当包括但不仅限于:

厨具、器具、烹饪设施设备、抽油烟设备、换气扇、油污沉淀池(井)、

食堂内部下水道、水池等。注:具体内容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

五章“采购需求”。

(三)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业主方及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四)服务时间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

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

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

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

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

采〔2016〕22号)文件执行。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

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与投标承诺内容不相符

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五)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严格按照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GA/T594-2006](中华人民共和

-4-

国***2006年1月5日发布,2006年6月1日实施)、《保安服

务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版、

《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物业

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履行责任和

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物业

管理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餐饮服务符合国家相关

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餐

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的食材应符

合相关要求;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餐饮服务,为采购人

提供高质量餐饮服务,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督考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牛勤、李琼、万淑

珍、冯玥、自德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成交)人评审总得分:90.63

2.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中标人前往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

中心618室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法定时限备案后)自动退还,

并携带采购合同原件(或邮寄原件方式)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

-5-

中心完成采购合同归档手续。

未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投标人基本账户。

3.保证金窗口联系人:陈静联系电话:0877-698708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延长线

联系方式:0877-2696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六楼618室

联系方式:0877-69870816987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瑾施忠祥杨谨羽

电话:0877-6987081

十、附件

1.YXGK2025010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

目中标结果公告;

2.YXGK2025010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

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4月1日

-6-

玉溪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YXGK2025010

采购人: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盖章)

集中采购机构: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盖章)

二○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XGK2025010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中标结果

七、保密和披露

八、其他事项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玉溪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类)合同书(格式)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开标一览表

格式2:投标函

格式3:报价明细表

格式4:采购需求偏离表

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

格式6:技术文件

格式7:商务文件

格式8: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9:保证金交纳银行回执(单)或保函(保单)(扫描件)

格式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料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前附表

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一章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

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K2025010(计划编号:4530000JH202503434)

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26000.00元/年(大写:贰佰壹拾贰万陆仟元整)

最高限价:2126000.00元/年(大写:贰佰壹拾贰万陆仟元整)

本项目分两个采购部分,各采购部分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如下:

类别采购人名称采购部分名称预算金额(元/年)最高限价(元/年)备注
第一采购部分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1349200.001349200.00
第二采购部分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776800.00776800.00

采购需求: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分为两个采购部分:

第一采购部分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公共秩序的巡逻防范、门岗值守;院内公

共区域保洁,公共场地道路的清扫保洁;室内外绿化的管养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

停车场(库)、地下室等区域日常清洁,垃圾废物分类、清理,绿化区域灭虫除害等;办公

楼内发生的会前物品准备、会场清洁、会场布置。

第二采购部分为餐饮服务。餐饮服务(合计就餐人数约130人),餐饮服务涉及的食堂

环境保洁及设施设备清洁维护,应当包括但不仅限于:厨具、器具、烹饪设施设备、抽油烟

设备、换气扇、油污沉淀池(井)、食堂内部下水道、水池等。

注:具体内容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

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

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

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

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与投标

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

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8)。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预留采购份额。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的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地一证)。

4.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评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

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

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

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后绑定数字证书(CA)在平台获取采

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

获取采购文件”),此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此为参与投

标的唯一途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s://www.zcy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登陆政

府采购云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choose模块下进

行操作)。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请根据项目所在省份选择CA),由

投标人自行选择。投标人已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的CA可直接

使用(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窗口进行升级),无需重复办理。

未完成注册和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

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咨询。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4月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

人需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参与采购活动并递交投标文件。

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

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

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

无效。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

联系方式。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的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

(3)其他(开标规定等)

智能开标: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

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

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

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请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提前熟悉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时,请自行

配备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的环境下,并按政

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

(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招标文件

中载明的方式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

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以下方法提交保证金:

1.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

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接受分支机构

参与投标的项目除外)。银行回执(单)等相关凭证须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并简要注明采

购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内容须填写完整)。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唯一账户):

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玉溪市人民路分理处
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陈静0877—6987085
银行账号24050701040002562

注: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

无效。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为避免由于

晚到账的原因造成投标失败,请各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1.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30分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

到账;2.对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

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

1.2保函、保证保险: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

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

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保证保险须按照国家关于保证保险的要求购买保证保

险。保险受益人(采购人):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04000151803317)。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按照国

家现行规定实施,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保

函)扫描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1.3若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述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

有关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以下网

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

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3.现场踏勘

3.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3.2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与采购人电话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自老师0877-2696036

3.3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

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延长线

联系方式:0877-2696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六楼608室

联系方式:0877-6987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瑾施忠祥杨谨羽

电话:0877-69870816987075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3月11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2采购人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XGK2025010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3.1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2合同履行期限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4.3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4.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9.1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5日前
9.3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澄清联系人:王瑾施忠祥杨谨羽电话:0877-6987081、0877-6987075
11.4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
13(8)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2024年07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2024年07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提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不是联合体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所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有)。
13(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2.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
19.1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交易)保证金”。
21.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1.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22.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4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
24.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32.1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
32.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履约期满后由采购人办理退还手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
35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

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

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一笔政府采购资金,用于采购第五章

“采购需求”所列服务。

3.招标范围及合同履行期限

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合格的投标人

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详见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8)。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评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若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

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

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7.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7.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

项目的特定条件;

4.7.3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7.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7.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7.6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

用。

5.2免收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

6.质疑

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原件)向下列部门提

出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受理质疑部门: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电话:0877-6987081;传真:0877-6987076;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保安大厦南侧)六楼608室。

6.2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

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6.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

上中文译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投标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人应配合质疑处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需要对举证

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

实。

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7.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

面向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

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资格审查

第七章评标办法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应认真审核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如发现表中要求不合理的,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鲜章)要求采购代理

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网上发布公告形式(发布媒体详见招标公告)答复所有参

与投标人(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9.3招标文件澄清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指定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媒体详见招标公告)上发布

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十

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十五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10.3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评标办法、评标项目等重要评标内容做

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

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查看澄清内容,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

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USBKEY)查看澄清内容。

10.4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答疑和澄清后,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

指定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媒体详见招标公告)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

10.5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1.1本项目所述的投标文件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

标客户端”,投标人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

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

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

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

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1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服务要求(见第五章“采

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

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

无效。

11.3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

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

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

单位。

13.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开标一览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及要求填

写;

(2)投标函;

(3)报价明细表;

(4)采购需求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技术文件;

a.项目总体服务方案、物业服务、餐饮服务方案及项目需求分析与重点难点解决方

案;

a1.项目总体服务方案;

a2.物业服务方案;

①保洁(室内、室外)及绿化养护服务方案;

②保安服务方案;

③会议服务方案;

④房屋日常维护管理服务方案;

⑤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服务方案;

a3.餐饮服务方案;

①餐饮服务方案;

②菜谱设计方案;

a4.项目需求分析与重点难点解决方案;

b.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处理措施;

c.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7)商务文件;

a.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b.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c.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d.项目实施现场服务及服务机构技术力量;

①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表附件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到位承诺;

②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③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e.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表附件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到位承诺;

f.拟投入本项目的低值易耗品情况表;

g.内部管理制度;

h.违约处罚措施;

i.传染病防治(控)服务方案及工作措施;

j.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

k.投标人保密管理制度;

l.项目组织计划;

m.项目接管及合同期满退出方案;

n.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简况。

(8)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

b.投标人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c.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d.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f.不是联合体声明;

g.本项目所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

(9)保证金交纳银行回执(单)或保函(保单)(扫描件)。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

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报价指完成各项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

用的总和。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五项社会保险、员工培训费、个

人服装及劳保费、相关设施设备费、管理费、税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原

因导致的价格调整。

15.2★投标人须就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

项。

15.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

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出现行市场的各类价格。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包

括但不限于15.1中所列内容,该报价应符合实际情况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

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将不因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

15.4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

品、服务。投标人总报价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

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

15.5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6.投标货币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7.投标有效期

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

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

金。

18.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18.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

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

18.2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

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

19.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方式及金额交至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19.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法定时

限备案后)退还,并携带采购合同原件(或邮寄原件方式)到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完

成采购合同归档手续;未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投标人基本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

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不再退还。

19.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规定的通

知》(云政发〔2015〕55号)的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

下简称交易中心)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提供代收代退投标(交易)保证金服务。

1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20.投标文件的加密与提交

(1)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对文件进行加密。

(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s://www.zcygov.cn)递交投标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登录系统递交投标文件。

2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21.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

21.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

点。

22.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

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

2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

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视

为无效。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投标文件的解密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登录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

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操作流程完成开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

CA数字证书按平台提示和投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

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6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

(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

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

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投标人若对本项目在线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否

则,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开标过程无任何异议。在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的,按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投标人未参加本项目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

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22.2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宣布唱标、监标和记录人员名单;

(4)开标: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顺序当众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启

电子投标文件后,下达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

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唱标: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

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7)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提出疑问或异议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询

问列表”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

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2.3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报

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无效。

23.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

24.评标

24.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

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

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

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4.3评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七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

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七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

作为评标依据。

25.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

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

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8.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中标结果

29.中标人的确定

29.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9.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顺序确定

中标人。

30.中标通知书

30.1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进行(网站

详见招标公告)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的要求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以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的合同格式为

准。

31.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选择重新组

织采购活动也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1.3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

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31.4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要约与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废除授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

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1.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31.6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31.7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

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31.8合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

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公示结束后,及时将合

同原件交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政府采购科)归档。

32.履约保证金

32.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

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中标人违约,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3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2.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

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退还。

七、保密和披露

33.保密

33.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

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4.披露

3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

负责评审投标文件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34.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人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

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单位同意而披露关于已中标单位的名称及地址等有关信息等。

八、其他事项

35.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36.解释权

36.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其他未尽

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属采购

代理机构。

36.2声明:鉴于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特性以及相关政策要求,采购代理机构

并不保证投标人因本项目而能够获取的商业利益的具体数额和具体市场份额,请投标人投

标前充分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3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

企业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部分进行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内容
1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投标人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根据考核办法,第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与投标承诺内容不相符或达不到采购需求,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费用支付时间与金额:原则上按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合格后支付。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收到中标人开具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30%。根据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剩余款项共分两次付清,由中标人开具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节假日顺延)。
3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网银转账的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履约期满,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总则32.1、32.2”和第五章“采购需求”。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投标人损失。

玉溪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类)合同书(格式)

项目编号:YXGK2025010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玉溪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

(委托采购)

服务类

签订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物业管理服务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业管理

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现根据“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YXGK2025010)公开招标采购结果,

经甲乙双方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

二、合同总价

人民币小写:

大写:

其中:资金归属(请在□内打√,其余打×)

□财政资金:小写:

大写:

□自筹资金:

小写:

大写:

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合作或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

用。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

中标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

五、整体项目合作或服务的期限为。

六、验收及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甲方按合同内容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并应填写验收单。

一般性项目由采购人代表两人以上(应有相关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负责

项目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参

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

具体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如下:

2.实作性操作验收:项目合作或服务内容良好后壹个月(具体时间按

招标文件规定或投标文件承诺)。

七、合同价款结算

(一)履约保证金、费用支付和采购资金保证

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

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

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合同履约期满,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

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非国库支付

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日期项目执行完毕,甲方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

准确认数量无误和质量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统一格式填写验收书;甲方财

务部门见验收书、发票复印件并审查无误(即手续齐全)后按合同约定的

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

(三)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查无误后按国库支付规定的方式和比例向云南省

财政厅国库处申请付款;

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问题由财政国库部门负责解释。

(四)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

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

款:

八、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追

究乙方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

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

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

围以外的条件。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玉溪市政府采购

和出让中心反映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

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

□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有关

规定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份),

乙方二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

1.合同书及附件;

2.中标人通知书;

3.中标人投标文件或澄清文件;

4.招标文件。

十五、附件名称(如有请务必填写)

1.详细的项目合作或服务方案及计划□

2.乙方的服务网点信息及售后服务细则□

3.其他□

1.详细的项目合作或服务方案及计划
2.乙方的服务网点信息及售后服务细则
3.其他

甲方(采购人)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中标人)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XGK2025010

投标人:,(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目录

一、开标一览表…………………………………………………………………………(页码)

二、投标函………………………………………………………………………………(页码)

三、报价明细表…………………………………………………………………………(页码)

四、采购需求偏离表……………………………………………………………………(页码)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

六、技术文件……………………………………………………………………………(页码)

1.项目总体服务方案、物业服务、餐饮服务方案及项目需求分析与重点难点解决方案(页码)

1.1项目总体服务方案……………………………………………………………(页码)

1.2物业服务方案………………………………………………………………(页码)

1.2.1保洁(室内、室外)及绿化养护服务方案………………………………(页码)

1.2.2保安服务方案………………………………………………………………(页码)

1.2.3会议服务方案……………………………………………………………………(页码)

1.2.4房屋日常维护管理服务方案……………………………………………………(页码)

1.2.5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服务方案……………………………………………………(页码)

1.3餐饮服务方案………………………………………………………………(页码)

1.3.1餐饮服务方案………………………………………………………………(页码)

1.3.2菜谱设计方案……………………………………………………………………(页码)

1.4项目需求分析与重点难点解决方案……………………………………………(页码)

2.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处理措施………………………………………………………(页码)

3.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页码)

七、商务文件……………………………………………………………………………(页码)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页码)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

书……………………………………………………………………,(页码)

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页码)

4.项目实施现场服务及服务机构技术力量………………………………………(页码)

4.1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表附件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到位承诺……(页码)

4.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页码)

4.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页码)

5.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表附件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到位承诺(页码)

6.拟投入本项目的低值易耗品情况表………………………………………(页码)

7.内部管理制度…………………………………………(页码)

8.违约处罚措施……………………………………………………………………(页码)

9.传染病防治(控)服务方案及工作措施………………………………………(页码)

10.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页码)

11.投标人保密管理制度………………………………………………………(页码)

12.项目组织计划………………………………………………………(页码)

13.项目接管及合同期满退出方案…………………………………………(页码)

14.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简况……………………………………………(页码)

八、资格证明文件………………………………………………………………………(页码)

1.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页码)

2.投标人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页码)

3.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页码)

4.书面声明………………………………………………………………………(页码)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页码)

6.不是联合体声明函……………………………………………………………(页码)

7.本项目所要求的资格、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页码)

九、保证金交纳银行回执(单)或保函(保单)(扫描件)………………………(页码)

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料…………………………………………………(页码)

1.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页码)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页码)

格式1: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元/年)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备注
小写:大写:

投标人(盖单位鲜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此表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投标文件第一页。

★2.未按照本表格式要求填写及签署、盖章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表中“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4.表中“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报价和“报价明细表”中报价一致。

格式2:投标函

投标函

致: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玉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根据贵方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XGK2025010)

的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授权代表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

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需求一览表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总价为¥元/年(大写:人

民币,)。

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条

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本

投标函保持有效。

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

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4.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我方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和评标办法无

异议,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已提交¥元(大写: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

6.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

全部或部分没收。

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和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

真实性,若有违反,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执行国家法

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规范。物业管理服务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安保服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GA/T594-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2006年1月5

日发布,2006年6月1日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0版、《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

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规〔2021〕1号)的相

关要求履行责任和义务,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餐饮服务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防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关于加

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发

生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的食材应符合。保证完全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物业管理服务及餐饮

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管理服务及各种临时性工作安排,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监

督考核。

11.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书》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2.无论中标与否,我方愿意承担本项目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3.(其他补充说明,如果有)。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将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与采购单位、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单位、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人(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注:本投标函的格式须按要求填写且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格式3: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采购部分序号报价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年(元)备注
第一采购部分: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1
2
3
第一采购部分相关税费
第一采购部分总报价
第二采购部分: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1
2
3
第二采购部分相关税费
第二采购部分总报价
第一采购部分和第二采购部分合计总报价

投标人(盖单位鲜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未填写本表格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2.报价指完成各项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五项社会保险、员工培训费、个人服装

及劳保费、相关设施设备费、管理费、税金等。

3.表中“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

4.表格长度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表中所列内容为必须填写项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内容。

格式4: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投标人应按所能提供的各种服务,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内容,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

本表格。

★本表格将作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服务部分的评审依据,未填写本表格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采购需求,所有服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采购需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序号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要求投标文件的服务响应偏离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表格填写说明:

1.投标人应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

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

填表示例(有偏离情况的):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服务要求,所有服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服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序号项目名称竞争性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要求投标文件的服务响应偏离说明
1消防系统操作设备系统值班人员消防系统操作设备系统值守巡查必须24小时值班,每班2人,值班人员必须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初级及以上)或消防安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共10人消防系统操作设备系统值守巡查24小时值班,每班2人,值班人员持有消防安防安全培训合格证共5人有偏离消防系统操作设备系统值守巡查值班人员5人具有消防安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表格填写说明:

1.投标人应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

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

2.表格中“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要求”可按“采购需求”内容复制。

3.表格中“投标文件的服务响应”请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请勿复制、粘贴采购需求,一旦发现视为没有实

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要求。若由于投标人的疏忽大意或未能完整、如实填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表格中“偏离”部分,凡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区别的均按“有偏离“填写,并在说明栏中写明。表格中只需填写“有偏

离”部分,“无偏离”部分不用填写。

5.表格中“说明”部分,若有偏离,则填写偏离指标。

6.本表格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

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应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和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中要求的商务条件,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

服务地,并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

★未填写本表格的投标人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各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人:,(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表格填写说明:

1.投标人应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

况填写后,签字盖章。表格中只需填写有“偏离”部分,“无偏离”部分不用填写。

填表示例(有偏离情况的):

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项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中标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项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中标后将严格遵照执行。

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1P25、合同条款前附表。第2条。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设备使用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运行正常,支付5%余款。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7%,设备使用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运行正常,支付3%余款。
2P25、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条。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并完成验收;服务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到货并完成验收;

2.表格中“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招标文件的页码及条款号。

3.表格中“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请投标人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

4.本表格中内容与投标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

格式6:技术文件

格式6-1:项目总体服务方案、物业服务、餐饮服务方案及项目需求分析与重

点难点解决方案

格式6-1-1:项目总体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项目服务特点及评标办法认为

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编制符合本项目的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内容可参考评标办法要求及

第五章“采购需求”,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格式6-1-2:物业服务方案

格式6-1-2-1:保洁(室内、室外)及绿化养护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项目服务特点及评标办法认为

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编制符合本项目的保洁(室内、室外)及绿化养护服务方案,内容

可参考评标办法要求及第五章“采购需求”,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格式6-1-2-2:保安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项目服务特点及评标办法认为

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编制符合本项目的保安服务方案,内容可参考评标办法要求及第五

章“采购需求”,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格式6-1-2-3:会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项目服务特点及评标办法认为

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编制符合本项目的会议服务方案,内容可参考评标办法要求及第五

章“采购需求”,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格式6-1-2-4:房屋日常维护管理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项目服务特点及评标办法认为

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编制符合本项目的房屋日常维护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可参考评标办

法要求及第五章“采购需求”,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格式6-1-2-5: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项目服务特点及评标办法认为

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编制符合本项目的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服务方案,内容可参考评标办

法要求及第五章“采购需求”,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格式6-1-3:餐饮服务方案

格式6-1-3-1:餐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项目服务特点及评标办法认为

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编制符合本项目的餐饮服务方案,内容可参考评标办法要求及第五

章“采购需求”,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食品安全保障、餐饮服务方案、餐饮质量管控方案、接待服务

方案、食堂后厨及餐厅清洁方案、食品安全管控方案、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及处理等。

格式6-1-3-2:菜谱设计方案(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项目服务特点及评标办法认为

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编制符合本项目的菜谱设计方案,内容可参考评标办法要求及第五

章“采购需求”,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菜品基本规则、餐食菜品配比、均衡营养、特色创新等方面编

制菜谱设计方案。

格式6-1-4:项目需求分析与重点难点解决方案(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项目服务特点及评标办法认为

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编制符合本项目的项目需求分析与重点难点解决方案,内容可参考

评标办法要求及第五章“采购需求”,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格式6-2: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处理措施(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项目服务特点及评标办法认为

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编制符合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处理措施,内容可参考评标

办法要求及第五章“采购需求”,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突发事件综合处置预案、重要活动后勤保障应急预案、风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大故障应急预案、专项应急措施和劳动纠纷等方面的风险防范处

理措施(如投入本项目的应急小组人员配置、停水停电、火灾等事故灾害应急措施);餐饮

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会议接待需求、特殊时段食堂临时需求、发生影响正常用餐突发

情况的应急方案(如火灾、停水停电)、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

急处置预案、应急赔付等。

2.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根据评标办法认为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

格式6-3: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项目服务特点及评标办法认为

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编制符合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可参考评标办法

要求及第五章“采购需求”,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1.要求提供针对完成本项目的具体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对项目实施的范围、质量、

合同履行期限的承诺。

格式7-12:项目组织计划(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项目服务特点及评标办法认为

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如人员的招聘、培训、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服务管理的组织架构

及人员安排、岗位责任说明等),编制符合本项目的项目组织计划,内容可参考评标办法要

求及第五章“采购需求”,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格式7-13:项目接管及合同期满退出方案(格式自拟)

投标人根据第五章“采购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本项目服务特点及评标办法认为

有助于评标的其它材料,编制符合本项目的项目接管及合同期满退出方案,内容可参考评标

办法要求及第五章“采购需求”,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格式7-14:投标人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类似项目简况

业主名称项目及规模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派驻人数业绩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2022年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同一项目不

同年度签订的合同算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证

明材料为投标人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标的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并同时

提供执行合同情况的客户评价书。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用户反馈

意见不良的不予认可。

3.本表可扩展。

投标人:(盖单位鲜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