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安全运营保障改造项目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安全运营保障改造项目(一期、二期)监理服务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安全运营保障改造项目(一期、二期)监理服务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 | |||||||
主要建设内容 | 对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安全运营保障改造项目(一期、二期)提供监理服务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安全运营保障改造项目(一期、二期)监理服务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安全运营保障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号线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火灾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等进行更新改造的全部内容。 对1号线安全运营保障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实施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等进行全过程监理; 对1号线安全运营保障改造项目(一期、二期)计量支付、合同管理、审计及竣工结算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理; 对1号线安全运营保障改造项目(一期、二期)信息与工程档案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对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各阶段资料(含影像)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的监理,确保资料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符合信息化管理和档案验收标准; 对1号线安全运营保障改造项目(一期、二期)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 公开招标(评定分离) | 2026年3月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以最终公告为准 | 无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通信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2-6类情形人员除外),监理单位拟派驻的其他监理人员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备注 | 本计划表所列招标项目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实际招标时的信息为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