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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华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津ICP备2025035564号-12

消毒供应中心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业主单位:罗江医院集团服务中心
类型:中标公告地区:四川 · 德阳
发布:2026-03-21 12:01:15截止:2026-03-31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消毒供应中心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一、合同编号:**N5106042025000104-1

**二、合同名称:**消毒供应中心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6042025000104

**四、项目名称:**消毒供应中心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罗江医院集团服务中心

地址:德阳市罗江区 狮峰路126号

联系方式:0838-3207335

供应商(乙方):四川首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岷山路三段42号

联系方式:151963885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消毒供应中心外包服务采购项目1(项)¥2,000,000.00¥2,000,000.00

合同金额: 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19日

履约地点: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消毒供应中心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12.05.pdf

消毒供应中心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12.05.pdf

罗江医院集团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05日

CGHT-2025-70

消毒供应中心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招标编号:N5106042025000104

签订地点:德阳市罗江区安南路286号

签订时间年12月日。

采购人(甲方):罗江医院集团服务中心(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医院)

投标人(乙方):四川首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罗江医院

集团服务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5106042025000104)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

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

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

1、对使用后的可重复使用手术器械、软式内镜、硬式内镜等器具物品按国

家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进行回收、分类(清点)、清洗、消毒、干燥、检查与保

养、包装、灭菌、监测、发放。

2、对已经清洗合格,包装完好的医用敷料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服务。

3、依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2016)完成常规监测项目,并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关报告。

4、甲方院内可重复使用的纺织品(包括患者使用的衣物、床单、被罩、枕

套;工作人员使用的工作服、帽:手术衣、手术铺单;病床隔帘、窗帘以及环境

清洁使用的布巾地巾等)的收集、洗涤、消毒、熨烫、缝补、折叠、发放等服务。

5、如上述1-4项未列出内容,以招标文件内容为主。

二、服务期限:

一年,即自2025年10月20日起2026年10月日止。达到预算金

额或服务期限,合同自动终止,以两者先到为准。

三、合同金额:

1、本项目年度最高结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CGHT-2025-70

2、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服务单价以本合同附件1《清洗消毒灭菌服务清单》

为准,按照最高限价(下浮8%)*实际工作量计算。该单价已包含包括人工费、

洗涤、消毒费、运输、保险、利润、税金、验收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本合

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变,甲方不再额外支付报价以外的其他费用。

四、质量要求

1、器械器具清洗消毒灭菌质量执行标准

满足《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中华

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

范》(WS310.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

测标准》(WS310.3-2016),符合院感管理规范要求。

2、医用织物清洗消毒质量执行标准

操作流程及洗涤质量符合医用织物、布类洗涤行业标准和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

3、监测要求

各种监测结果记录完善:空气、物表、手监测结果,化学、生物监测结果,

B-D试验结果,消毒剂浓度监测结果记录完善,实事求是。微生物指标每季度

抽检1次,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要求。

五、付款、验收方式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每月按照《洗浆服务评价表》进行考核并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

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

定,并结合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政府采购合同

进行验收。

2、服务费,每服务满一月,供应商在次月10日前将上月服务数量清单报经

服务科室及采购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且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完税发

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成交供应商

每月实际服务量及合同约定单价据实付款

六、售后服务

乙方配一名市场专员:姓名:黄宇杰:联系方式:13890200963,与甲方对

接沟通所有事项。

七、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首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庐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64420500001782

八、服务要求

CGHT-2025-70

I

1、器械收送及运输要求

(1)供应商为采购人配置下收下送工人至少3名,配置手术室驻场消毒人

员(须具备上岗工作证)至少1名,满足院内器械与织物收发与交接。

(2)供应商应配置密闭厢式货车不少于2台,供器械循环运输供应。

(3)转运工具(转运车、转运箱),应完全符合国家院感管理规范要求。

(4)加急服务:不超过4小时(不含物流时间)。

2、器械服务能力要求

(1)硬器械及软式内镜消毒灭菌工作区应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

和无菌物品存放区:配有满足生产的器械清洗、消毒、于燥、灭菌和检查包装等

设备。

(2)配置器械的独立特殊感染处理通道、独立特感处理区域、专用特感处

理设备。

(3)具备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少于5台。

(4)具备环氧乙烷灭菌器(容量不少于225L),不少于1台。

(5)具备甲醛蒸汽灭菌器(容量不少于130L),不少于1台。

(6)具备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容量不少于152L),不少于1台。

(7)具备内镜(硬镜)清洗工作站不少于1套,内镜(软镜)清洗工作站

不少于1套。

(8)具备器械转运箱专用大型清洗机不少于1台。

(9)清洗流程全程通过高清摄像头进行实时视频监控记录,采购人有权在

成交后到现场进行情况核实。

3、器械质量要求

(1)执行标准

满足《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中华

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

范》(WS310.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

测标准》(WS310.3-2016),符合院感管理规范要求。

(2)监测要求

各种监测结果记录完善:空气、物表、手监测结果,化学、生物监测结果,

B-D试验结果,消毒剂浓度监测结果记录完善,实事求是。微生物指标每季度

抽检1次,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要求。

4、器械应急保障能力

供应商应具有充分的后勤保障能力以及应急服务预案,保障在停电、停水、

停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下也能正常提供服务。

1

5、追溯能力

配置电子追溯系统,实现手术器械建立电子追湖档案,并能够追踪每一包手

术器械在整个流程中的处理时间,同时永久记录处理该器械包的相关人员、消毒

/灭菌机器设备的电子追溯信息,便于日后相关数据的查询与追溯。

6、器械人员能力

(1)供应商应具备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消毒供应管理经验的副1a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服务人员。

(2)至少有1名具有5年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经验的服务人员和至少有2名

消毒员。

CGHT-2025-70

7、医用织物服务内容

医院内可重复使用的纺织品(包括患者使用的衣物、床单、被罩、枕套:工

作人员使用的工作服、帽:手术衣、手术铺单:病床隔帘、窗帘以及环境清洁使

用的布巾地巾等)的收集、洗涤、消毒、熨烫、缝补、折叠、发放等服务。

8、医用织物洗涤场地要求

(1)洗涤场地功能分区合理,环境卫生、整洁。医用织物接收和发放应设

专用通道,不可混用,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2)配置医用织物独立的特殊感染处理通道、独立特感处理区域、专用特

感处理设备。

(3)配置软器械独立的特殊感染处理通道、独立特感处理区域、专用特感

处理设备。

9、医用织物洗涤设备要求

(1)具备隔离式水洗设备:不少于10台,总额定容量不少于1000kg。

(2)具备烘干机:不少于10台,总额定容量不少于800kg。

(3)具备隧道式洗衣龙:不少于1台。

(4)具备高速熨平机:不少于2台(熨平宽度分别为3400mm与3200mm)。

(5)具备隧道式烘衣龙:不少于1台。

(6)具备高速高效四工位展布机:不少于1台(最大输送宽度3500mm)。

10、洗涤消毒要求

洗涤工艺流程由洁到污:病员和工作人员被服须分机或分批洗涤,普通病室、

手术室、产房的被服应分类、分批清洗。新生儿、婴儿被服单独洗涤、烘干、熨

烫、折叠和储存,不可与其它被服混淆。

11、医用织物质量要求

执行标准:操作流程及洗涤质量符合医用织物、布类洗涤行业标准和医院感

染管理要求《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

12、医用织物外观及微生物指标要求

清洁织物外观应整洁、干燥,无异味,无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菌落总数

川200CFU/100m2,不得检出大肠杆菌和金色葡萄球菌。每季度提供一次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洁净织物微生物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达到《医院医用织物洗

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相关标准。

13、医用织物缝补要求:

医护人员工作服及病人衣服如出现缺失纽扣或者破损的,应及时规范缝补。

手术衣物、布类如有破损,应及时缝补,缝补针迹要求均匀、整齐。

14、医用织物洗涤剂要求:

根据不同的洗涤质量要求,选择适宜的合格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格洗涤产品,

不得使用假冒、伪劣商品,如有发现使用假冒、伪劣洗涤商品,医院有权向中标

人追讨赔偿或终止合同。

15、医用织物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洗衣房工作制度及各种工作流程。工作前后,

特别是处理了污染或具有传染性的织物后,必须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313-2019)要求进行手卫生。

(2)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至少每年一次),患有痢疾、伤寒、肺

结核、各类肠道传染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从业人员在患病期间不应直接

参与医用织物接触的工作。

CGHT-2025-70

(3)供应商需按照医院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工作人员。

16、服务场地要求

供应商具备硬器械、软器械、软式内镜、医用织物处理场地。

17、相关服务责任要求

在履约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发

生的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8、如上述项未列出内容,以招标文件内容为主

注:以上标准或规范若有更新时,以更新后的标准或规范为准。

九、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

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

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

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

责任。

十、争议解决办法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十一、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罗江医院集团服务中心乙方:四川首昂科技有限责任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岷山路三段42
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阳庐山路支行
账号:账号:51050164420500001782
电话电话:0838-2697998
签约日期年2月日签约日期:5年12月日

CGHT-2025-70

消毒供应中心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招标编号:N5106042025000104

签订地点:德阳市罗江区安南路286号

签订时间22年12月日。

采购人(甲方):罗江医院集团服务中心(德阳市罗江区人民医院)

投标人(乙方):四川首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罗江医院

集团服务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5106042025000104)

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

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

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

1、对使用后的可重复使用手术器械、软式内镜、硬式内镜等器具物品按国

家规范和消毒技术规范进行回收、分类(清点)、清洗、消毒、干燥、检查与保

养、包装、灭菌、监测、发放。

2、对已经清洗合格,包装完好的医用敷料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服务。

3、依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10.3-2016)完成常规监测项目,并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相关报告。

4、甲方院内可重复使用的纺织品(包括患者使用的衣物、床单、被罩、枕

套;工作人员使用的工作服、帽:手术衣、手术铺单;病床隔帘、窗帘以及环境

清洁使用的布巾地巾等)的收集、洗涤、消毒、熨烫、缝补、折叠、发放等服务。

5、如上述1-4项未列出内容,以招标文件内容为主。

二、服务期限:

一年,即自2025年10月20日起2026年10月日止。达到预算金

额或服务期限,合同自动终止,以两者先到为准。

三、合同金额:

1、本项目年度最高结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

CGHT-2025-70

2、本合同为单价合同,服务单价以本合同附件1《清洗消毒灭菌服务清单》

为准,按照最高限价(下浮8%)*实际工作量计算。该单价已包含包括人工费、

洗涤、消毒费、运输、保险、利润、税金、验收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本合

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变,甲方不再额外支付报价以外的其他费用。

四、质量要求

1、器械器具清洗消毒灭菌质量执行标准

满足《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中华

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

范》(WS310.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

测标准》(WS310.3-2016),符合院感管理规范要求。

2、医用织物清洗消毒质量执行标准

操作流程及洗涤质量符合医用织物、布类洗涤行业标准和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

3、监测要求

各种监测结果记录完善:空气、物表、手监测结果,化学、生物监测结果,

B-D试验结果,消毒剂浓度监测结果记录完善,实事求是。微生物指标每季度

抽检1次,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要求。

五、付款、验收方式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每月按照《洗浆服务评价表》进行考核并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

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的规

定,并结合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政府采购合同

进行验收。

2、服务费,每服务满一月,供应商在次月10日前将上月服务数量清单报经

服务科室及采购人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且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完税发

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根据考核情况按照成交供应商

每月实际服务量及合同约定单价据实付款

六、售后服务

乙方配一名市场专员:姓名:黄宇杰:联系方式:13890200963,与甲方对

接沟通所有事项。

七、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首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庐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64420500001782

八、服务要求

CGHT-2025-70

I

1、器械收送及运输要求

(1)供应商为采购人配置下收下送工人至少3名,配置手术室驻场消毒人

员(须具备上岗工作证)至少1名,满足院内器械与织物收发与交接。

(2)供应商应配置密闭厢式货车不少于2台,供器械循环运输供应。

(3)转运工具(转运车、转运箱),应完全符合国家院感管理规范要求。

(4)加急服务:不超过4小时(不含物流时间)。

2、器械服务能力要求

(1)硬器械及软式内镜消毒灭菌工作区应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

和无菌物品存放区:配有满足生产的器械清洗、消毒、于燥、灭菌和检查包装等

设备。

(2)配置器械的独立特殊感染处理通道、独立特感处理区域、专用特感处

理设备。

(3)具备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少于5台。

(4)具备环氧乙烷灭菌器(容量不少于225L),不少于1台。

(5)具备甲醛蒸汽灭菌器(容量不少于130L),不少于1台。

(6)具备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容量不少于152L),不少于1台。

(7)具备内镜(硬镜)清洗工作站不少于1套,内镜(软镜)清洗工作站

不少于1套。

(8)具备器械转运箱专用大型清洗机不少于1台。

(9)清洗流程全程通过高清摄像头进行实时视频监控记录,采购人有权在

成交后到现场进行情况核实。

3、器械质量要求

(1)执行标准

满足《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中华

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

范》(WS310.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

测标准》(WS310.3-2016),符合院感管理规范要求。

(2)监测要求

各种监测结果记录完善:空气、物表、手监测结果,化学、生物监测结果,

B-D试验结果,消毒剂浓度监测结果记录完善,实事求是。微生物指标每季度

抽检1次,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要求。

4、器械应急保障能力

供应商应具有充分的后勤保障能力以及应急服务预案,保障在停电、停水、

停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下也能正常提供服务。

1

5、追溯能力

配置电子追溯系统,实现手术器械建立电子追湖档案,并能够追踪每一包手

术器械在整个流程中的处理时间,同时永久记录处理该器械包的相关人员、消毒

/灭菌机器设备的电子追溯信息,便于日后相关数据的查询与追溯。

6、器械人员能力

(1)供应商应具备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消毒供应管理经验的副1a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服务人员。

(2)至少有1名具有5年以上医院感染管理经验的服务人员和至少有2名

消毒员。

CGHT-2025-70

7、医用织物服务内容

医院内可重复使用的纺织品(包括患者使用的衣物、床单、被罩、枕套:工

作人员使用的工作服、帽:手术衣、手术铺单:病床隔帘、窗帘以及环境清洁使

用的布巾地巾等)的收集、洗涤、消毒、熨烫、缝补、折叠、发放等服务。

8、医用织物洗涤场地要求

(1)洗涤场地功能分区合理,环境卫生、整洁。医用织物接收和发放应设

专用通道,不可混用,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2)配置医用织物独立的特殊感染处理通道、独立特感处理区域、专用特

感处理设备。

(3)配置软器械独立的特殊感染处理通道、独立特感处理区域、专用特感

处理设备。

9、医用织物洗涤设备要求

(1)具备隔离式水洗设备:不少于10台,总额定容量不少于1000kg。

(2)具备烘干机:不少于10台,总额定容量不少于800kg。

(3)具备隧道式洗衣龙:不少于1台。

(4)具备高速熨平机:不少于2台(熨平宽度分别为3400mm与3200mm)。

(5)具备隧道式烘衣龙:不少于1台。

(6)具备高速高效四工位展布机:不少于1台(最大输送宽度3500mm)。

10、洗涤消毒要求

洗涤工艺流程由洁到污:病员和工作人员被服须分机或分批洗涤,普通病室、

手术室、产房的被服应分类、分批清洗。新生儿、婴儿被服单独洗涤、烘干、熨

烫、折叠和储存,不可与其它被服混淆。

11、医用织物质量要求

执行标准:操作流程及洗涤质量符合医用织物、布类洗涤行业标准和医院感

染管理要求《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

12、医用织物外观及微生物指标要求

清洁织物外观应整洁、干燥,无异味,无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菌落总数

川200CFU/100m2,不得检出大肠杆菌和金色葡萄球菌。每季度提供一次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洁净织物微生物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达到《医院医用织物洗

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相关标准。

13、医用织物缝补要求:

医护人员工作服及病人衣服如出现缺失纽扣或者破损的,应及时规范缝补。

手术衣物、布类如有破损,应及时缝补,缝补针迹要求均匀、整齐。

14、医用织物洗涤剂要求:

根据不同的洗涤质量要求,选择适宜的合格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格洗涤产品,

不得使用假冒、伪劣商品,如有发现使用假冒、伪劣洗涤商品,医院有权向中标

人追讨赔偿或终止合同。

15、医用织物人员要求

(1)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洗衣房工作制度及各种工作流程。工作前后,

特别是处理了污染或具有传染性的织物后,必须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WS/T313-2019)要求进行手卫生。

(2)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至少每年一次),患有痢疾、伤寒、肺

结核、各类肠道传染病及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从业人员在患病期间不应直接

参与医用织物接触的工作。

CGHT-2025-70

(3)供应商需按照医院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工作人员。

16、服务场地要求

供应商具备硬器械、软器械、软式内镜、医用织物处理场地。

17、相关服务责任要求

在履约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发

生的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8、如上述项未列出内容,以招标文件内容为主

注:以上标准或规范若有更新时,以更新后的标准或规范为准。

九、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

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

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

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

责任。

十、争议解决办法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十一、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罗江医院集团服务中心(盖章)乙方:四川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盖章xi器116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岷山路三段42
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德阳庐山路支行
账号:账号:51050164420500001782
电话电话:0838-2697998
签约日期年2月日签约日期:25年1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