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培训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31224]QAZC[CS]20260004
**二、合同名称:**教师培训服务
三、项目编号:[231224]QAZC[CS]20260004
**四、项目名称:**教师培训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庆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庆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联系方式:18746539555
供应商(乙方):北京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里小区22号楼4层510室
联系方式:183010610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教师培训服务 | 1(项) | ¥525,000.00 | ¥525,000.00 | 【无】 |
合同金额: 5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庆安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b0f3c53f20e4381a88c9ffd7b2f2b69.pdf
庆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2026年03月21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
| 采购单位(甲方): | 庆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 采购计划号: | 庆政采计划[2026]00095 |
| 供应商(乙方): | 北京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 | 招标编号: | [231224]QAZC[CS]20260004 |
| 签订地点: | 哈尔滨市 | 签订时间: | 2026年03月19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教师培训服务项目(招标编
号:[231224]QAZC[CS]20260004)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教师培训服
务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
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
3、乙方书面承诺等;
4、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合同标的
| 采购需求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 (一)拥有独立的远程培训平台,有工信部备案ICP、公用网络IP地址和域名,功能完善,界面友好,运行稳定。(二)具备良好的网络培训支持条件,服务器、带宽、并发承受能力、视频点播、浏览速度等方面能够满足5千人以上规模的远程培训需要。具有不少于500M的独立带宽,网站页面打开平均速度小于5秒,视频浏览速度≥256kbps。(三)具备开展远程培训与校本实践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的基础与经验。校本研修网络平台的设置合理、功能完善,具有建立教师个人学习空间、开展教师工作坊研修、校本研修及区域学科教研等功能,能让教师充分利用网络研修平台提升校本研修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四)具有一支相对稳定、学科完备、结构合理、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能有效指导网络培训与实践研修的教师培训者团队,一线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应不低于50%。(五)培训课程数量与种类能满足不同学段、不同学科(领域)教师的个性化选学需求。培训课程应包括:师德师风、教师心理健康、课程标准解读、学业质量评价与实施、新兴数字技术、人工智能基础应用、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等。(六)具有专门的培训管理和技术服务团队,培训流程规范,培训管理制度健全有效。(七)具有丰富的本地教师远程培训经验,培训成效突出,业内专业评价良好。(八)网络研修结束后,为庆安县提供网络平台免费使用三年。 | 1 | 525000 | 525000.0000 | |
| ¥525000元(大写:伍拾贰万伍仟元整) | ||||
三、服务项目及要求
以线上远程培训方式,对庆安县约2500名教师分学段、分学科开展共计72学时的专业培训。进一步帮助教师深化职业理
解,提升师德修养,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能力,助力庆安县打造一支兼具数字素养与教学能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区域
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数智动能
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
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275天。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
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
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
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
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525000元(大写:伍拾贰万伍仟元整);
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4、付款期数: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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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算方式:
| 序号 | 款项类别 | 项目阶段 | 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 | 付款金额(元) | 付款期限(天) | 计划支付时间 |
| 1 | 预付款 | 项目开始 |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5%的项目款 | 131250 | 10 | 2026-04-30 |
| 2 | 进度款 | 项目中期 | 项目顺利实施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5%的项目款 | 131250 | 10 | 2026-07-31 |
| 3 | 进度款 | 项目后期 | 项目实施结束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5%的项目款 | 131250 | 10 | 2026-09-30 |
| 4 | 进度款 | 验收结束 | 项目验收结束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5%的项目款 | 131250 | 10 | 2026-12-31 |
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
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保密条款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
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
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
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
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10000违约金,并
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合同履约、验收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
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
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
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承担违约责任;
3、验收时间:2026年12月底。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十、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保险)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8400
履约担保期限:2026年3月31日至2027年3月30日
履约保证金退还:以履约保函形式支付履约保证金,无需退回。
十二、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
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
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
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3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
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
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提交绥化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文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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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
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
4、投标(响应)承诺书:
5、评标记录;
6、中标(成交)通知书。
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
| 甲方(章) | 乙方(章) |
| 签订时间:2026年03月19日 | 签订时间:2026年03月19日 |
| 签订地点:哈尔滨市 | 签订地点:哈尔滨市 |
| 单位地址:庆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里小区22号楼4层510室 |
|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罗众 |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关志斌 |
| 委托代理人:梁井侠 | 委托代理人:方振鹏 |
| 电话:18746539555 | 电话:18301061011 |
| 电子邮箱:414567580@qq.com | 电子邮箱:fangzhenpeng@bcvet.cn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庆安县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八大处支行 |
| 账号:23001727650050001366 | 账号:0200013519200065161 |
| 账号名称:庆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 账号名称:北京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 |
| 邮政编码:152499 | 邮政编码: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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