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2)招标公告[电子标]
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2)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0100-04-02-29296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地铁集团车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1、2) | ||
| 标段名称 | 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2)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 ||
| 招标内容 | 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具体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549.250448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站台门的生产制造商。 ③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负责安装的成员)需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质,具备下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标段1及标段2: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站台门的生产制造商。 ③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负责安装的成员)需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标段1及标段2: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3月 21 日至2026年3 月 2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计近5年)至少具有1项(1个合同为1项)完成的质量合格的中标价不少干2300万元的轨道交通工程站台门供货或改造业绩,并需同时提供下列三项: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金额及项目范围,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任意一次进度款发票查验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验收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注: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范围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②本招标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列入《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详见附件一。 ③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全部成员不超过2个单位,应以站台门生产制造商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3月 21 日至2026年3 月 21 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计近5年)至少具有1项(1个合同为1项)完成的质量合格的中标价不少干2300万元的轨道交通工程站台门供货或改造业绩,并需同时提供下列三项: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金额及项目范围,合同的签署时间应在上述时间范围内)、任意一次进度款发票查验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及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验收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注: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范围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3-21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14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4-14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4-14 09:30:00 | 开标地点 | 第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
| 招标人联系人 | 丘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54313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地址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 联系电话 | 020-8310678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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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
相关附件:
招标人声明.pdf1、3号线附图.rar4、5号线附图.rar控制价公布表.pdf资金来源证明.pdf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监管单位的说明.pdf招标文件(标段2).pdf招标文件(标段1).pdf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声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就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标段1、2)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在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
关键事项中,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监管过程中将按照监
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内
容相符。
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
投标人都能参与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四、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
通,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
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
行贿、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
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
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
的投标。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
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招标人公章)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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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
项目(标段1、2)控制价公布表
| 标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 标段1 | 1 | 一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 22870409.23 | |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278977.88 | 非竞争报价 | ||
| 1.1 | 供货及安装配套服务费 | 13188971.85 | 税率:13% | |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0 | 非竞争报价 | ||
| 1.2 | 设备安装及配套服务 | 9681437.38 | 税率:9% | |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278977.88 | 非竞争报价 | ||
| 2 | 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 20895656.60 | ||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256652.27 | 非竞争报价 | ||
| 2.1 | 供货及安装配套服务费 | 11977659.84 | 税率:13% | |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0 | 非竞争报价 | ||
| 2.2 | 设备安装及配套服务 | 8917996.76 | 税率:9% | |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256652.27 | 非竞争报价 | ||
| 小计 | 标段1 | 43766065.83 | ||
| 标段2 | 3 | 四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 15423229.63 | |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186326.28 | 非竞争报价 | ||
| 3.1 | 供货及安装配套服务费 | 8816954.02 | 税率:13% | |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0 | 非竞争报价 | ||
| 3.2 | 设备安装及配套服务 | 6606275.61 | 税率:9% | |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186326.28 | 非竞争报价 | ||
| 4 | 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 20069274.85 |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250246.79 | 非竞争报价 | ||
| 4.1 | 供货及安装配套服务费 | 11146004.41 | 税率:13% | |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0 | 非竞争报价 | ||
| 4.2 | 设备安装及配套服务 | 8923270.44 | 税率:9% | |
|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 | 250246.79 | 非竞争报价 | ||
| 小计 | 标段2 | 35492504.48 | ||
| 合计 | 标段1+标段2 | 79258570.31 |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日
资金来源证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建设的一、三、四、
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1、2)已具备招标
条件,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按规定落实到位,
特此证明。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段1、
2)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要求,特向贵单位申请本工
程项目的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请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专此通达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日
关于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
购项目(标段1、2)招标监管单位的说明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司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标
段1、2)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监管。
特此说明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日
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
采购项目(标段1、2)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不适用)
1.10分包
1.11响应和偏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备选投标方案(不适用)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7.4定标
7.5中标通知
7.6履约保证金
7.7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以交易平台格式为准)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件六:确认通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程序概述
3.2初步评审
3.3详细评审
3.4投标文件的澄清
3.5评标结果
附表一: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审查表
附表二:初步评审:商务部分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表
附表三:初步评审:技术部分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表
附表四:初步评审:价格部分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表
附表五:详细评审:商务部分详细评审评分标准(不适用)
附表六:详细评审:商务部分详细评审评分表(不适用)
附表七:详细评审: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评分标准
附表八:详细评审: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评分表
附表九:详细评审:价格部分详细评审评分表
表十:详细评审:算术复核表
附表十一:详细评审:算术复核表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补充协议书(如有)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节价格清单
第四节合同附件
第五节合同附录格式
附录一:履约保函格式
附录二:其他文件格式
第六节中标通知书
第七节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
第八节投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
第九节廉洁协议
第十节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承诺函
第十一节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
第十二节保密协议
第十三节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四节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协议
第十五节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和数据使用承诺函
第十六节不拖欠员工工资保证书
第十七节广州地铁工程治安保卫责任保证书
第十八节外单位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九节之附件1:地铁施工安全要求
第十九节之附件2:施工安全协议
第二十节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第二卷
第五章用户需求书(另册)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A商务部分
评标办法响应情况索引(商务标)
A1,投标函
A2招标文件之修改补充文件确认函
A3,开标一览表
A4,投标报价表
A4-1设备供货
A4-2设备安装配套服务费
A5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
A6,资格证明文件
A6-1资格声明
A6-2-1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如有)
A6-2-2主要部件/材料制造厂商/分包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有)
A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A6-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A6-5投标人声明
A6-6“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A7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A7-1投标保函格式
A7-2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A8,服务费承付书
A9退还投标保证金说明(不适用)
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A10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承诺函
A11廉洁承诺书
A12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A1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B技术部分
评标办法响应情况索引(技术标)
B0技术响应一览表
B1,技术规格书
B1-1,技术建议书
B1-2总体实施方案
B1-3不停运改造专项方案
B1-4设备性能
B1-4-1锁具机构(电磁锁,滑动门手动解锁,应急门推杆锁和端头门推杆锁)
B1-4-2门机系统主要部件(电机、减速器和传动装置等)
B1-4-3电源系统主要部件(驱动电源、控制电源、蓄电池)
B1-4-4监控系统主要部件(PEDC、PSL、DCU)
B1-4-5投标货物技术规格书
B1-4-6投标货物声明
B1-4-6-1自行生产制造货物清单
B1-4-6-2拟外购货物品牌/制造商清单
B1-5类似项目业绩
B1-6,售后保障
B2设计及人员要求
B2-1设计联络建议书
B3需业主提供的条件
B4售后服务的承诺
B5其他方案建议书
B6工期承诺
第四卷
第七章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内容
二、工期要求
三、项目条件
四、技术要求
4.1通用技术条款
4.2任务大纲
4.3专业技术要求
4.4技术文件要求(含归档文件)
4.5随机附件
4.6专用仪器仪表
4.7项目执行过程的响应要求
五、工程量清单及招标附图目录
5.1四号线站台门系统进行整体更新改造
5.2五号线站台门系统进行整体更新改造
5.3招标附图目录
六、安全要求
七、质保要求
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八、材料、设备及工器具管理
九、双方责任
十、项目验收要求
十一、其它要求
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联系人:丘工电话:83154313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交货期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投标人业绩: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5)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以“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人声明”第三点为准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 |
| / | ||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 1.10.1 | 分包 | / |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商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技术条款见用户需求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1时间: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所有迟于上述时间的答疑问题将不再回复。 |
| (1)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招标答疑提问”页面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质疑。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或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1)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所有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增值税税金=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税率暂按13%/9%计,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合同价的增值税金额和合同总价相应调整)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1)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5492504.48元。(即招标控制价,下同)a.子项目1(四号线)最高投标限价:15423229.63元。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b.子项目2(五号线)最高投标限价:20069274.85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开标一览表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报价须是固定价;(3)同一招标项目不允许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4)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总招标控制价;各子项目的报价不得高于各子项目的控制价的;(5)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6)校核后的投标价格浮动不得超出投标报价的10%或-10%;★投标文件中《设备供货清单与计价表》、设备安装配套服务费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各开项的综合单价超出业主发布的对应综合单价时,则按业主发布的对应综合单价核减投标人综合单价报价。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但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交关于《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70万元。 |
| 3.4.3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或放弃中标(含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2)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4.3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价;(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合同签订工作的;(5)投标人中标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适用于有招标代理的项目);(6)经查实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7)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未解密(适用于电子标)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不适用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不适用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章。相关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U盘的情况) |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
| 4.2.2 | 递交备用U盘地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暂定时间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栏目)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招标人代表从3%、4%、5%的评标基准价候选下浮率中,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项目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X;(5)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7)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且未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设评审组9人(含招标人代表3人)。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zmtr.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公示期限:3日,公示结束日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中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并由招标人选定的银行进行保函验证。银行保函的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格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格的10%□不要求 |
| 7.7 | 签订合同 | 本次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签订合同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具体要求:1、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U盘备用:(1)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对应的word、excel、PDF格式)刻入U盘(2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U盘。(刻录好的投标文件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2)递交的投标文件(U盘)不得加密。U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U盘。投标人可选择不提交U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U盘,并按U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详见下面10.1~10.9 |
| 10.1 | 开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 |
| 10.2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三部分组成。1、价格标投标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3);(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4);(3)CD-R或U盘电子版价格标文件二套。(电子版必须包含可编辑的excel格式)。2、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B部分):为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而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对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逐条对应的书面答复,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技术规范,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及图纸等,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B要求的格式出具。(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CD-R或U盘电子版技术标文件二套。3、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部分,格式A3和A4除外):为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而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按招标文件第三卷第六章A要求的格式(A3、A4除外)应答的文件;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2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应在A6-2-1“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后附上联合体协议书。(3)CD-R或U盘电子版商务标文件二套。4、传真、邮寄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二套(文件格式要求采用微软Office中文版组件制作,图片及扫描件均以PDF或JPG格式提交)。 |
| 10.3 | 中标后投标价的核定原则 | 中标后投标价的核定原则:1、投标文件若出现A3开标一览表与A4投标报价汇总表不一致的地方,以A4投标报价汇总表为准;若出现投标价格明细表与A4投标报价汇总表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价格明细表为准;2、若数量级有误,以核准的数量级为准;3、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所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在招标人看来单价中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则以所报的合价为准,修改单价;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6、若中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并修正中标价格;7、中标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中标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中标价;8、若各价格清单中同种规格型号、名称的设备部件价格不一致,则按就低不就高(报价免费的除外)的原则确定该设备部件的单价,调整总价;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3 | 中标后投标价的核定原则 | 9、投标文件中《设备供货清单与计价表》、设备安装配套服务费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各开项的综合单价超出业主发布的对应综合单价时,则按业主发布的对应综合单价核减投标人综合单价报价。10、拟签定合同价在上述原则核定后,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当核定后的投标价小于原投标价,拟签合同价按核定后的投标价;当核定后的投标价大于原投标价,拟签合同价按原投标价,合同中修正价格差额部分按比例调整修正到价格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中或存在偏差的相应项目单价中。11、投标价格明细表中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中价格不一致时,以单价低的为准。 |
| 10.4 | 质保期后相关备品备件的采购 | / |
| 10.5 |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
| 10.6 | 保密 | (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2)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人联系。(4)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6 | 保密 | 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6)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7)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完成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
| 10.7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2.项目合同授予过程中,在结果通知书发出前,合作企业/分包商被作出限制投标和不得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处罚(即限制合作)的,视为不符合候选人条件,将按照评审结果依次上升递补,或重新招标。 |
| 10.8 | 特别提示 | (1)根据招标人的“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平台”(IAM)系统要求,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8 | 特别提示 | 前根据中标价格清单信息,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编制合同清单数据并将相关电子文件提交招标人,否则将影响合同签订和合同支付。(2)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时签署《廉洁协议》、《保密协议》、《项目安全管理协议》、《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协议》、《不拖欠员工工资保证书》、《广州地铁项目治安保卫责任保证书》、《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和数据使用承诺函》。(3)中标人须完全同意《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和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办法的相关规定。(4)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办理中标通知书的相关手续。 |
| 10.9 | 特别提示 | 因投标人/卖方笔误或所投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导致设备品牌更换的,招标人/买方有权在每季度的参建单位评价中予以扣分。同时招标人/买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追究投标人/卖方违约责任:(1)要求投标人/卖方按发生变更设备的原价总额扣减合同总金额;(2)要求投标人/卖方按发生变更设备的原价总额赔偿等价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的单价按合同清单价格执行。 |
| 备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本章节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否
决性条款包括:不予受理、无效标、否决性条款。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
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
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评标阶段有关投标被否决的情形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
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
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第三章评标方法/3.2.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6.第三章评标方法/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第三章评标方法/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
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数量级有误,以核准的数量级为准;
(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
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所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
除非在招标人看来单价中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则以所报的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6)投标报价表中相同规格型号、名称的设备部件价格须一致,如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报
价免费的除外)的原则确定该设备部件的单价,调整总价;
(7)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并修正投标报价;
(8)★投标文件中《设备供货清单与计价表》、设备安装配套服务费中的《分部
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各开项的综合单价超出业主发布的对应综合单价时,则按业
主发布的对应综合单价核减投标人综合单价报价。
(9)根据上述原则复核后,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最终投标价:当复核后的投标价小于原投标
价,采用复核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价;当核定后的投标价大于原投标价,采用原投标价作为最终
投标价,修正价格差额部分按比例调整修正到价格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中或存在偏差的相应项目单
价中。
8.第三章评标方法/3.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
其投标。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
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
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
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不适用)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
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还需征得招标人同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
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
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
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
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及用户需求书;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
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
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
(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5)投标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8)技术支持资料;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
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
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
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8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
保证金格式递交《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
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
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
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
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
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
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
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
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不适用)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
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
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
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承诺。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
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
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U盘,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
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
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招标人代表从3%、4%、5%的评标基准价候选下浮率中,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项
目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X;
(5)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
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
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7)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
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
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且未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
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
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
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
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70万元;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
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
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以交易平台格式为准)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万元) | 交货期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说明或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
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
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
更新采购项目
评标办法
(适用于资格后审)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的,投标价低的排名靠前;总分和投标价均相同的,则技术部分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技术部分得分仍相同,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其排名顺序。(2)本项目2个标段同时招标,可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各标段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方法如下:若某个投标人被推荐为该项目某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某个投标人在两个或以上标段同时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将确定其投标报价最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如该投标人为某标段唯一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直接被推荐为此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候选单位中按照投标人总分排名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某一标段无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则该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标段重新进行招标;在结果通知书发出前,若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即限制合作),视为不符合候选人条件,按该标段评审结果依次递补,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不受影响。(3)若某一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则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若本批次所有标段所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4名,则本批次重新组织招标。(备注:根据评标办法第3.2.3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需复核,中标价按照下述原则进行确定:若各分项复核后的价格高于投标价格,则中标价以投标价为准;若各分项复核后的价格低于投标价,则中标价以复核后价格为准。分项的中标价之和作为中标总价。) |
| 初步评审 |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详见附表二:初步评审:商务部分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表附表三:初步评审:技术部分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表附表四:初步评审:价格部分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表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详细见附表一: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审查表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详见附表二:初步评审:商务部分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表附表三:初步评审:技术部分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表附表四:初步评审:价格部分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表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综合评估法采用百分制,投标人得分=技术部分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B)技术部分(A)满分:50分投标报价(B)满分:50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开启价格标前,首先从3%、4%、5%的评标基准价候选下浮率中,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项目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X。若通过价格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在4名或以内的,以通过价格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基准价;若通过价格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在5名或以上的,则在通过价格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X为评标基准价。(备注:1.此处投标价为设备采购安装及其他配套服务费报价;2.“投标价”为经复核后的投标价)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备注1: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备注2:“投标报价”如有修正,则“评标价”为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如未有修正,则“评标价”为“投标报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 2.2.4(1) | 技术评分标准(A,满分50分) | 1.总体实施方案(A*权重15%,满分7.5分) | 【好】:①有针对本项目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对标下列五点要求,方案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方案科学、周密、具体、可操作性极强,资源配置充足合理,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对风险有充分认知和有效对策。1.总体施工部署与规划:对运营工程特点实施的理解、总体施工流程与顺序等;2.资源配置计划:人员组织架构及计划、机具设备与材料 |
| 2.2.4(1) | 技术评分标准(A,满分50分) | 1.总体实施方案(A*权重15%,满分7.5分) | 供应计划等;(人员配置不低于投标文件格式B1-2中的要求)3.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保障措施等;4.安全、文明与环保施工措施:安全保障体系、风险源识别、应急预案、公关应对、安全与文明施工等。5.质量管控措施:质量管理体系、设备与材料质量管控措施、施工与安装质量过程控制、验收与售后质量保障等。单项打分值[80,100]分【中】:有针对本项目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对标下列五点要求,方案内容较全面,主要措施可行,能满足基本要求,但在某些细节上不够完善,或对某些特殊情况的考虑有所欠缺。1.总体施工部署与规划:对运营工程特点实施的理解、总体施工流程与顺序等;2.资源配置计划:人员组织架构及计划、机具设备与材料供应计划等;(人员配置不低于投标文件格式B1-2中的要求)3.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保障措施等;4.安全、文明与环保施工措施:安全保障体系、风险源识别、应急预案、公关应对、安全与文明施工等。5.质量管控措施:质量管理体系、设备与材料质量管控措施、施工与安装质量过程控制、验收与售后质量保障等。单项打分值(60,80)分【差】:1.有针对本项目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对标下列五点要求,方案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关键措施缺失或不可行,存在明显安全隐患。2.未制定总体实施方案的,得0分。(1)总体施工部署与规划:对运营工程特点实施的理解、总体施工流程与顺序等;(2)资源配置计划:人员组织架构及计划、机具设备与材料供应计划等;(3)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工期保障措施等;(4)安全、文明与环保施工措施:安全保障体系、风险源识别、应急预案、公关应对、安全与文明施工等。5.质量管控措施:质量管理体系、设备与材料质量管控措施、施工与安装质量过程控制、验收与售后质量保障等。单项打分值[0,60]分【单项最终得分】=单项打分值*权重15%*(50/100) |
| 类似项目业绩(A*权重10%,满分5分) |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2021年3月21日至2026年3月21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5年内)具有拟投标品牌设备国内单项合同金额2300万元(含2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轨道交通工程站台门改造或供货业绩,每提供1项得3分。【单项最终得分】=单项打分值*(50/100) | ||
| 不停运改造专项方案(A*权重15%,满分7.5分) | 【好】针对改造过程中实现新旧系统的无缝衔接与平稳过渡制定专项技术方案。其中:1.技术方案,能详细阐述不停运改造的核心技术难点,方案细致、有创新且可操作;2.施工组织,计划周密,资源投入充足合理;3.安全保障,建立多层级、全方位的安全防护体系,应急预案详实可靠;4.运营协调,体现出强烈的服务意识,与运营单位协同工作的方案成熟。单项打分值[80,100]分【中】针对改造过程中实现新旧系统的无缝衔接与平稳过渡制定专项技术方案。其中:1.技术方案,能基本阐述不停运改造的核心技术难 | ||
| 点,方案较为细致且可操作;2.施工组织,计划较为周密,资源投入合理;3.安全保障,有建立安全防护体系和应急预案;4.运营协调,有运营单位协同工作的方案,且方案较为成熟。单项打分值(60,80)分【差】1.针对改造过程中实现新旧系统的无缝衔接与平稳过渡制定专项技术方案。其中,技术方案、施工组织、安全保障、运营协调等方面内容简单粗糙,不合理、缺乏可操作性。2.没有制定专项技术方案,得0分。单项打分值[0,60]分【单项最终得分】=单项打分值*权重15%*(50/100) | |||
| 锁具机构(电磁锁,滑动门手动解锁,应急门推杆锁和端头门推杆锁)(A*权重10%,满分5分) | 【好】所采用锁具机构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优于下列指标要求。1.端头门锁、应急门锁、手动解锁应采用国内知名品牌厂家的标准化、模块化产品,成熟可靠,且在国内地铁有成功应用业绩。2.端头门活动门、应急门的门锁装置应满足20000次试验无故障的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测试报告。3.滑动门手动解锁的安装应采用内藏式的安装,钥匙解锁的解锁力矩应该小于3.5N.m,拉手解锁的解锁力小于67N,拉手解锁方向抗拉负载大于800N。4.电磁锁在占空比1:23的测试频率下,正常运行工况120万次的寿命测试后,产品还能正常使用,提供测试报告。5.电磁锁完成锁闭后,往开门方向垂直锁闭机构的作用力方向用500N的力把门往开门方向拉,电磁锁能完好的实现锁闭,不能被破坏或 |
一、三、四、五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
采购项目(标段1、2)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一、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一、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
一、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不适用)
1.10分包
1.11响应和偏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备选投标方案(不适用)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2评标结果异议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一、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7.4定标
7.5中标通知
7.6履约保证金
7.7签订合同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5投诉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以交易平台格式为准)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件六:确认通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程序概述
3.2初步评审
3.3详细评审
3.4投标文件的澄清
3.5评标结果
附表一: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审查表
附表二:初步评审:商务部分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表
附表三:初步评审:技术部分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表
附表四:初步评审:价格部分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审查表
附表五:详细评审:商务部分详细评审评分标准(不适用)
附表六:详细评审:商务部分详细评审评分表(不适用)
附表七:详细评审: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评分标准
附表八:详细评审: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评分表
附表九:详细评审:价格部分详细评审评分表
表十:详细评审:算术复核表
附表十一:详细评审:算术复核表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协议书
补充协议书(如有)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一、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节价格清单
第四节合同附件
第五节合同附录格式
附录一:履约保函格式
附录二:其他文件格式
第六节中标通知书
第七节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
第八节投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
第九节廉洁协议
第十节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承诺函
第十一节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
第十二节保密协议
第十三节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四节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协议
第十五节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和数据使用承诺函
第十六节不拖欠员工工资保证书
第十七节广州地铁工程治安保卫责任保证书
第十八节外单位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九节之附件1:地铁施工安全要求
第十九节之附件2:施工安全协议
第二十节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第二卷
第五章用户需求书(另册)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A商务部分
评标办法响应情况索引(商务标)
A1,投标函
A2招标文件之修改补充文件确认函
A3,开标一览表
A4,投标报价表
A4-1设备供货
A4-2设备安装配套服务费
A5对合同条款的响应一览表
A6,资格证明文件
A6-1资格声明
A6-2-1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如有)
A6-2-2主要部件/材料制造厂商/分包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有)
A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A6-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A6-5投标人声明
A6-6“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A7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A7-1投标保函格式
A7-2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A8,服务费承付书
A9退还投标保证金说明(不适用)
一、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A10广州地铁一体化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承诺函
A11廉洁承诺书
A12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
A1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B技术部分
评标办法响应情况索引(技术标)
B0技术响应一览表
B1,技术规格书
B1-1,技术建议书
B1-2总体实施方案
B1-3不停运改造专项方案
B1-4设备性能
B1-4-1锁具机构(电磁锁,滑动门手动解锁,应急门推杆锁和端头门推杆锁)
B1-4-2门机系统主要部件(电机、减速器和传动装置等)
B1-4-3电源系统主要部件(驱动电源、控制电源、蓄电池)
B1-4-4监控系统主要部件(PEDC、PSL、DCU)
B1-4-5投标货物技术规格书
B1-4-6投标货物声明
B1-4-6-1自行生产制造货物清单
B1-4-6-2拟外购货物品牌/制造商清单
B1-5类似项目业绩
B1-6,售后保障
B2设计及人员要求
B2-1设计联络建议书
B3需业主提供的条件
B4售后服务的承诺
B5其他方案建议书
B6工期承诺
第四卷
第七章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内容
二、工期要求
三、项目条件
四、技术要求
4.1通用技术条款
4.2任务大纲
4.3专业技术要求
4.4技术文件要求(含归档文件)
4.5随机附件
4.6专用仪器仪表
4.7项目执行过程的响应要求
五、工程量清单及招标附图目录
5.1站台门系统整体更新改造工程量
5.2招标附图目录
六、安全要求
七、质保要求
八、材料、设备及工器具管理
一、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九、双方责任
十、项目验收要求
十一、其它要求
一、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联系人:丘工电话:83154313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一、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一、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交货期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 1.3.3 | 交货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投标人业绩: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5)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以“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人声明”第三点为准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 |
| / | ||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
| 1.10.1 | 分包 | / |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商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技术条款见用户需求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1时间: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所有迟于上述时间的答疑问题将不再回复。 |
| (1)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招标答疑提问”页面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 |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或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从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形式: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1)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所有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增值税税金=不含税价格*增值税税率(税率暂按13%/9%计,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合同价的增值税金额和合同总价相应调整)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3766065.83元。(即招标控制价,下同)a.子项目1(一号线)最高投标限价:22870409.23元。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b.子项目2(三号线)最高投标限价:20895656.6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开标一览表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报价须是固定价;(3)同一招标项目不允许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4)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总招标控制价;各子项目的报价不得高于各子项目的控制价的;(5)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6)校核后的投标价格浮动不得超出投标报价的10%或-10%;★投标文件中《设备供货清单与计价表》、设备安装配套服务费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各开项的综合单价超出业主发布的对应综合单价时,则按业主发布的对应综合单价核减投标人综合单价报价。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但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交关于《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70万元。 |
| 3.4.3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或放弃中标(含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4.3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2)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投标价;(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合同签订工作的;(5)投标人中标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适用于有招标代理的项目);(6)经查实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7)投标人原因投标文件未解密(适用于电子标)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不适用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和评标办法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不适用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U盘的情况) |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一、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
| 4.2.2 | 递交备用U盘地点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暂定时间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栏目)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5.2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招标人代表从3%、4%、5%的评标基准价候选下浮率中,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项目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X;(5)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7)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且未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设评审组9人(含招标人代表3人)。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gzmtr.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公示期限:3日,公示结束日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中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并由招标人选定的银行进行保函验证。银行保函的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格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格的10%□不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7.7 | 签订合同 | 本次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签订合同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U盘备用:(1)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对应的word、excel、PDF格式)刻入U盘(2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U盘。(刻录好的投标文件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2)递交的投标文件(U盘)不得加密。U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U盘。投标人可选择不提交U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U盘,并按U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详见下面10.1~10.9 |
| 10.1 | 开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 |
| 10.2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由价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三部分组成。1、价格标投标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3);(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4);(3)CD-R或U盘电子版价格标文件二套。(电子版必须包含可编辑的excel格式)。2、技术标投标文件包括(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B部分):为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而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对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逐条对应的书面答复,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技术规范,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及图纸等,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B要求的格式出具。(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CD-R或U盘电子版技术标文件二套。3、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A部分,格式A3和A4除外):为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而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按招标文件第三卷第六章A要求的格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2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式(A3、A4除外)应答的文件;(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如投标人是联合体,应在A6-2-1“联合体成员的授权函”后附上联合体协议书。(3)CD-R或U盘电子版商务标文件二套。4、传真、邮寄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二套(文件格式要求采用微软Office中文版组件制作,图片及扫描件均以PDF或JPG格式提交)。 |
| 10.3 | 中标后投标价的核定原则 | 中标后投标价的核定原则:1、投标文件若出现A3开标一览表与A4投标报价汇总表不一致的地方,以A4投标报价汇总表为准;若出现投标价格明细表与A4投标报价汇总表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价格明细表为准;2、若数量级有误,以核准的数量级为准;3、若用小写表示的金额和用大写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所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在招标人看来单价中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则以所报的合价为准,修改单价;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6、若中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并修正中标价格;7、中标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中标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中标价;8、若各价格清单中同种规格型号、名称的设备部件价格不一致,则按就低不就高(报价免费的除外)的原则确定该设备部件的单价,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3 | 中标后投标价的核定原则 | 调整总价;9、投标文件中《设备供货清单与计价表》、设备安装配套服务费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各开项的综合单价超出业主发布的对应综合单价时,则按业主发布的对应综合单价核减投标人综合单价报价。10、拟签定合同价在上述原则核定后,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当核定后的投标价小于原投标价,拟签合同价按核定后的投标价;当核定后的投标价大于原投标价,拟签合同价按原投标价,合同中修正价格差额部分按比例调整修正到价格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中或存在偏差的相应项目单价中。11、投标价格明细表中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中价格不一致时,以单价低的为准。 |
| 10.4 | 质保期后相关备品备件的采购 | / |
| 10.5 |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 |
| 10.6 | 保密 | (1)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2)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招标人联系。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6 | 保密 | (4)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招标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5)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6)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7)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完成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
| 10.7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2.项目合同授予过程中,在结果通知书发出前,合作企业/分包商被作出限制投标和不得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处罚(即限制合作)的,视为不符合候选人条件,将按照评审结果依次上升递补,或重新招标。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0.8 | 特别提示 | (1)根据招标人的“一体化资产管理信息平台”(IAM)系统要求,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根据中标价格清单信息,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编制合同清单数据并将相关电子文件提交招标人,否则将影响合同签订和合同支付。(2)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时签署《廉洁协议》、《保密协议》、《项目安全管理协议》、《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职业病防治管理责任协议》、《不拖欠员工工资保证书》、《广州地铁项目治安保卫责任保证书》、《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和数据使用承诺函》。(3)中标人须完全同意《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和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办法的相关规定。(4)中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办理中标通知书的相关手续。 |
| 10.9 | 特别提示 | 因投标人/卖方笔误或所投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导致设备品牌更换的,招标人/买方有权在每季度的参建单位评价中予以扣分。同时招标人/买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追究投标人/卖方违约责任:(1)要求投标人/卖方按发生变更设备的原价总额扣减合同总金额;(2)要求投标人/卖方按发生变更设备的原价总额赔偿等价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的单价按合同清单价格执行。 |
| 备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描述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 ||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本章节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否
决性条款包括:不予受理、无效标、否决性条款。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
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
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
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评标阶段有关投标被否决的情形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
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
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第三章评标方法/3.2.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6.第三章评标方法/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第三章评标方法/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
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
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数量级有误,以核准的数量级为准;
(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
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所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
除非在招标人看来单价中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则以所报的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6)投标报价表中相同规格型号、名称的设备部件价格须一致,如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报
价免费的除外)的原则确定该设备部件的单价,调整总价;
(7)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并修正投标报价;
(8)★投标文件中《设备供货清单与计价表》、设备安装配套服务费中的《分部分
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各开项的综合单价超出业主发布的对应综合单价时,则按业主
发布的对应综合单价核减投标人综合单价报价。
(9)根据上述原则复核后,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最终投标价:当复核后的投标价小于原投标
价,采用复核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价;当核定后的投标价大于原投标价,采用原投标价作为最终
投标价,修正价格差额部分按比例调整修正到价格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中或存在偏差的相应项目单
价中。
8.第三章评标方法/3.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
其投标。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
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
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
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投标预备会(不适用)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
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分包
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
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还需征得招标人同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
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
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
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
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及用户需求书;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
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
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
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
(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
(5)投标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8)技术支持资料;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
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
价表。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
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8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
标保证金格式递交《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
投标。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
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
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
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
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
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
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
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
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不适用)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
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
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
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承诺。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
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
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U盘,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
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
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商务、技术标与价格标同时开启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招标人代表从3%、4%、5%的评标基准价候选下浮率中,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该项
目计算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X;
(5)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
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
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7)开标结束。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
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
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且未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
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
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
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
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70万元;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
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
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以交易平台格式为准)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万元) | 交货期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 最高投标限价: |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说明或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
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以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
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三号线部分站台门专业设备
更新采购项目
评标办法
(适用于资格后审)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