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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江三星船闸项目水玻璃、冷却水管等材料公开询价比价采购-涪江三星船闸项目水玻璃、冷却水管等公开询价采购

业主单位: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2026-03-21 19:11:01截止:2026-03-31
产品/服务:水玻璃冷却水管堵漏胶雨衣手套保护管彩条布遮阳网采购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项目编号:FA00000540316

设备物资名称设备物资说明数量税率单位
堵漏胶水玻璃5.013%
雨衣500.013%
手套20.013%
保护管 HDPE 32mm269005.013%
彩条布3000.013%平方米
遮阳网1.5针5床、6针150床150.013%平方米

附件下载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三星船闸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和重庆市潼南区交界处,其所在三星梯级属涪江川境段航运梯级规划的第16级,也是最后一级,下距重庆双江梯级25km,上距遂宁过军渡梯级约21km,上游距遂宁市区约33km,下游距重庆潼南县城约23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三级船闸1座、按照三级航道标准整治下游约10公里航道以及配套工程等。现因项目生产需要采购水玻璃、冷却水管等材料一批。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物资(水玻璃、冷却水管等)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540316)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

2026年3月20日

目录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1

1.采购项目简介....................2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

3.供应商资格要求....................3

4.供应商报名....................3

5.供应商报价....................4

6.开标5

7.发布公告的媒介....................5

8.评审办法....................5

9.合同主要条款5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6

11.监督机构6

12.其他6

13.联系方式7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

1.总则....................15

2.采购文件....................18

3.响应文件....................18

4.响应文件的递交....................21

5.评审....................21

6.合同授予....................22

7.纪律要求....................23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

第三章评审办法....................27

评审办法前附表....................28

1.评审方法....................30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30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

4.评审结果....................3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

第五章采购需求....................1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

一、响应函....................8

二、报价承诺书10

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11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12

五、授权委托书....................13

六、响应保证金....................14

七、报价表....................15

八、资格审查资料....................16

九、响应方案....................19

十、信誉情况承诺函....................20

十一、信用承诺书....................21

十二、其他资料....................23

第1章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物资(水玻璃、冷却水管等)

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物资(水玻璃、冷却水管等)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

1.2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540316。

1.3采购人: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

1.4采购代理机构:无。

1.5采购项目资金:项目进度款。

1.6采购项目概况: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三星船闸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和重庆市潼南区交界处,其所在三星梯级属涪江川境段航运梯级规划的第16级,也是最后一级,下距重庆双江梯级25km,上距遂宁过军渡梯级约21km,上游距遂宁市区约33km,下游距重庆潼南县城约23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三级船闸1座、按照三级航道标准整治下游约10公里航道以及配套工程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水玻璃、冷却水管等。

2.2交货期:2026年3月-2026年6月。

2.3交货地点: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现场。

2.4物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质量国标要求,设计图纸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3)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有3个与本次招标物资类似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不得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报名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3月21日17时00分至20265年3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6年3月24日17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三星船闸水玻璃、冷却水管等招标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3月24日17时前发至邮箱474781528@qq.com,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供应商名称)三星船闸水玻璃、冷却水管等招标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号:01-99-013365-0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4.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9时00分。本次询价需缴纳响应保证金,金额为:0元(大写:零元)。响应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受益人:中交二航局(成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或银行转账,提交投标担保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9时前。具体要求:

(1)电子保函

请登录中交招采网网站(https://jrw.iccec.cn)电子投标室-保函栏目,按照“交建保”操作指引办理,费用由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

(2)银行转账

原则上不得收取银行转账,若开立电子保函被拒,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保证金,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A.开立投标电子保函被拒证明;

B.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

C.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或其他名义支付投标保证金;

D.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要求的下述账户:

户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号:01-99-013365-0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用途: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项目水玻璃、冷却水管等响应保证金

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保险提交投标担保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5.2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合同主要条款

9.1付款条件:1、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甲方办理结算后,第一个月付60%、第二个月付20%、第三个月付17%,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6个月,轮动返还。

2、付款方式采用50%现金+50%1年期供应链支付(票据手续和贴息费由卖方承担)。

9.2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总额的3%现金、银行转账或者10%银行保函;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二航局(成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028-63827360

举报邮箱:zjehcdcj@126.com

12.其他

各供应商投标前需提前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充分了解项目现状、项目进度及质量等要求。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69号

联系人:叶玉婵

电话:13883642736

2026年3月20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1.6询比采购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2.1(7)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
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9时
3.1(6)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
3.2.3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无□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响应文件有效期与投标截止日期相同
3.4.1响应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保证金的金额:0元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受益人:中交二航局(成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或银行转账提交投标担保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9时前(具体以系统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具体要求:(1)电子保函请登录中交招采网网站(https://jrw.iccec.cn)电子投标室-保函栏目,按照“交建保”操作指引办理,费用由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2)银行转账原则上不得收取银行转账,若开立电子保函被拒,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保证金,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A.开立投标电子保函被拒证明;B.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C.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或其他名义支付投标保证金;D.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要求的下述账户:名称:中交二航局(成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三支行账号:51050143630800001983-0001用途:中交二航局三星船闸项目水玻璃、冷却水管等响应保证金投标人采用虚假保函/保险提交投标担保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4.2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
3.4.3(3)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4)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按相关程序与中标备选人签订合同时,中标备选人拒绝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1)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
3.5(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资质证书包括: (注 :此处应填写资质证书的名称、等级、专业、颁发机构等内容。)
3.5(3)财务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至2025年任意连续2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至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注 :有财务要求的,应选择两种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一种作为财务证明资料。)
3.5(4)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2022至2025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其他要求:
3.5(5)信誉要求证明材料不适用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用户信誉评价表)。
3.5(6)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3.5(7)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不需提供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供企业董监高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截图。
3.6.1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4.1.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9时00分
4.2.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情况下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时间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递交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
5.2.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选择最终报价最低的1家供应商
6.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总额的3%现金、银行转账或者10%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从合同签订至材料供应完毕递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送后10天内其他要求:若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为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总则

1.1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

1.2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保密

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5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询比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1.7响应和偏差

1.7.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7.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8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8.1告知书

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8.2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1)不廉洁行为

a.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b.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c.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d.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e.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f.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g.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h.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业务职务。

i.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j.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2)不诚信行为

a.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b.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c.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d.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e.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f.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g.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h.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i.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j.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3)其他情形

a.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b.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c.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d.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e.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8.3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5年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1.8.4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1.8.5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供应商需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2.采购文件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在“中交招采网”发布。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承诺书;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5)响应保证金(如有);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8)响应方案(如有);

(9)信誉情况承诺函;

(10)信用承诺书

(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通过“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最迟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7)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供应商的业绩要求包含对采购物资的业绩要求。

3.6响应方案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方案的,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函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中交招采网”。线上报价与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应以线上报价为准。

4.1.2逾期未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中交招采网”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5.评审

5.1评审小组

5.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5.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5.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5.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2评审

5.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5.2.2谈判小组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合同授予

6.1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报价最低)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2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中交招采网”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3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

6.4签订合同

6.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6.4.3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3项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响应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项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纪律要求

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7.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7.4对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供应商名称):

评审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和补正: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地址)。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和补正如下: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和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成交通知书

你方所递交的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物资(水玻璃、冷却水管等)的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含税金额为****元,不含税金额为****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到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6.3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中交二航局

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5年12月*日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响应函中实质性内容
…………
2.1.2资格评审标准依法设立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资质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不存在第一章第3.2款情形符合第一章第3.2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第3.3.1项规定
响应保证金符合第二章第3.4.1项规定
响应方案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质量标准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完成期限符合第一章第2条规定
合同条款符合第二章第1.8.1项规定
…………
2.2.2评审价格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3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其他方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响应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初步评审程序

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中交招采网”填报的投标总金额。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各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原响应报价为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特殊情况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或者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评审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物资(水玻璃、冷却水管等)采购合同

招标(询价/谈判)编号:FA00000540316

合同编号:19-三星船闸-WZCG-20260331-14

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买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卖方:

根据公开询价结果(公开询价编号:FA00000540316),及卖方的相关保证和承诺,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经理部水玻璃、冷却水管等采购和供应,甲乙双方按以下条件签署甲乙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1、本合同相关名词定义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甲乙双方之间签署《物资(水玻璃、冷却水管等)采购合同》及有关协议,包括附件、备忘录、会议纪要、技术资料、投标澄清函、联系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1.2“监理单位”或“监理”指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作为合同材料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单位之一。

1.3“腐败”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4“欺诈”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1.5“天”指日历天

2、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

物资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综合单价含税综合单价不含税金额(元)含税金额(元税率税额(元)
1水玻璃5.00
2雨衣500.00
3线手套20.00
4盖土网6针150.00
5HDPE冷却水管3269005.00
6彩条布8*203000.00
合 计72685  

2.1单价约定

2.1.1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所列单价包含材料单价、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吊装费、出库费、产品维护费、服务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利息、税金以及所有明示和暗示的费用。

2.1.2单价变更机制:合同执行期间,不含税综合单价固定不变。

2.1.3履约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税综合单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

2.2数量约定

本合同第2条“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执行,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3材料生产厂家:。

3、质量要求

3.1一般要求

(1)甲方按照设计施工图和现行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办法进行施工及验收,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和指导。现行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办法、《涪江三星船闸工程设计图纸》要求等,主要有:

3.2专用要求

材料的生产厂家,符合买方业主入围厂家的规定(若业主有品牌目录)。产品质量也要满足买方业主和(或)监理的要求

3.3合同中所有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合同。

4、运输方式、包装方式、防护要求

4.1运输方式:汽运。。

4.2包装方式:材料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买方的合理要求。

4.3防护要求: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5、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5.1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5.2交货地点: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现场。

5.3交货方式:车板交货,运输过程中材料损毁或者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自行承担。

6、计量

本合同采用第(6.3)种方式进行计量。

6.1磅重交货的材料:以(地点)磅重为依据。如有异议,可到双方约定的过磅点复核。过磅重量与送货单数量有较大偏差时,双方应查找原因确保货物质量无损失时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6.2理重交货的材料:按理论换算计量,买方有权进行过磅复核,理论重量与过磅重量的偏差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应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规定。本合同约定的偏差条款为:/,如果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规定与本条款不相符,则以本条款为准。

6.3计件交货的材料:点件计量。

6.4体积计量的材料:据实量方。

6.5包方计量的材料:按/进行换算。

7、联络

7.1双方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地址及工作内容

7.1.1买方授权代表为:叶玉婵

联系电话:13883642736

邮箱:474781528@qq.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69号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卖方联系、沟通协调、供应计划的签发、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卖方异议的处理等。

7.1.2卖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买方联系、沟通协调、供应计划的接收、组织材料供应、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买方异议的处理等。

7.2如有变更,需提前1天书面通知对方确认。

7.3通知、函件等送达的约定

7.3.1买方向卖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等,均按照本协议第7.1.2条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卖方(可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送)。

7.3.2买方通过邮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日,无论邮件是否签收、拒收、代收或退回;买方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相关系统之日即视为送达日;买方通过专人送达的,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拒收则以送达专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

7.3.3对于双方发生的任何纠纷,卖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卖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争议解决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卖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争议解决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7.3.4卖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卖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8、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8.1验收

8.1.1单据验收:卖方必须提供的单据有送货单、材质证明文件、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

8.1.2质量验收:初步检查材料外观质量合格后,买方试验部门取样做质量初步检测,收货不代表买方认同卖方材料质量合格,材料抽检合格并不减轻和免除卖方对其材料应负的质量责任。

8.1.3数量验收:参见本合同第6条。

8.1.4指定验收人姓名:,电话:。

8.2提出异议期限

8.2.1买方对卖方提供材料单据有异议时,应及时向卖方提出;卖方接到买方异议后,在2天内协商解决。

8.2.2买方对卖方提供材料数量有异议时,应及时向卖方提出;卖方接到买方异议后,在2天内到买方现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卖方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2.3买方对卖方提供材料质量有异议时,卖方接到买方异议后,在2天内到买方现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卖方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3质量争议检测

双方对材料质量检测结果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材料不能满足本合同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材料。卖方应及时退货或者换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

8.4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若买方收货、验收完毕的材料,但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如质监、交通、住建等部门)或业主单位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缺陷),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进行整改,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9、结算与支付

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

9.1.1结算周期: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本结算周期结束后5天内,卖方必须联系买方办理结算,逾期没有办理结算且没有书面告知买方的,视为卖方放弃该批材料结算,买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待下次一起办理。

9.1.2结算依据:卖方将买方签认的《现场验收单》(买方提供格式)汇总后,交买方办理结算单,结算单应扣除:(1)买方有异议部分的材料金额;(2)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的预付款(如有)、违约金(如有)、留置的质保金等相关约定金额。结算单为本合同唯一有效的支付依据,现场收料单不得作为支付依据。

9.1.3结算单为合同文件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

9.2支付

9.2.1支付方式

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7方式进行支付。

(1)使用现款支付;

(2)使用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3)使用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4)使用期限为12个月的信用证支付;

(5)使用金融产品支付:1年期供应链金融产品;

(6)其他支付方式:;

(7)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成):1+5。其中供应链金融支付比例为50%。

卖方同意接收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供应链融资支付,卖方需在买方指定银行及地区开户,一年期的利息成本约为2.5%(具体以实际利率为准),供应链融资支付产生的资金成本由卖方承担。

9.2.2卖方收款账户

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9.2.3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

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甲方办理结算后,第一个月付60%、第二个月付20%、第三个月付17%,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6个月,轮动返还。以此类推,直至该批次结算款支付完毕,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付款方式采用现金+1年期供应链支付(票据手续和贴息费由卖方承担)

10、发票

10.1甲乙双方税务信息

项目买方卖方
全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914201001776853910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1号
注册电话027-8392088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江汉支行
账 号17008201040015543

10.1.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甲乙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

10.2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双方办理完结算后,卖方根据本期结算单在个工作日内开具并送达真实、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给买方入账,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0.3如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毁损,卖方应协助办理进项税发票认证抵扣相关事宜。

11、双方权利和义务

11.1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1提供材料的需求计划:买方提前3天向卖方提供下批次材料需求计划。临时增减需求计划的,提前1天向卖方提供需求计划。

11.1.2提供材料的交货地点、质量要求、结算方法、支付方法、工程大概进度等卖方应该知道的信息。

11.1.3收货后,及时给卖方签收并出具签收单据。

11.1.4确保施工便道、场地满足供应材料的基本条件,并对卖方的供应行为积极配合。

11.1.5负责货物的验收、质量抽检工作。

11.1.6按时配合卖方办理结算手续。

11.1.7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11.1.8享有对卖方的督办权。

11.2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1.2.1卖方应在材料送达24小时前以本合同7.1条款约定的方式将合同号、材料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通知买方授权代表。

11.2.2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保质、保量,确保材料送达交货地点。

11.2.3货物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买方收货。

11.2.4买方提出异议时,积极配合处理。

11.2.5按照买方要求免费提供相关材料的技术支持、信息支持。

11.2.6及时联系买方办理结算。

11.2.7按国家、地**策及其他任何政府行为等规定,对货物供应有时间、数量、手续等要求的,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告知买方。否则,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免除违约责任或提出任何费用请求。

11.2.8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人员、材料、设备、工具等购甲财产保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材料装、运等整个供应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由卖方承担费用和责任。

11.2.9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导致买方作为共同被告或发生其他有损买方利益的事宜,由卖方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不限于买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买方承担的全部费用等。买方有权从当期应支付卖方货款、扣留的卖方各类保留金、卖方提交的履约担保中及时收取违约金,不足部分由卖方及时补齐。

11.2.10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买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卖方应配合买方完成相关工作,若买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买方可通知卖方终止本合同并按卖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12、质量保证金及保证期

12.1质量保证金办理:按结算金额3%的材料款做质量保证金。

12.2质量保证期:在该批次材料交货验收后6个月作为该批次材料的质量保证期。

12.3质量保证金支付:在该批次材料质量保证期满后由卖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30天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卖方。

12.4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

13、履约担保

13.1卖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一次性提交人民币/元(合同金额3%)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约担保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额度为本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函应为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

13.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

13.3因卖方原因导致材料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13.4履约担保到期后由卖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一个月内退还。

13.5履约担保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14、质量事故

14.1卖方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质量事故:卖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4.2卖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材料造成施工停工,而导致的质量事故:卖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14.3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如卖方发生以上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由此造成的价差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15、违约责任

15.1卖方不能及时供应材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15.2卖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15.3若卖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如质监、交通、住建等部门)或业主单位列入不合格名录或黑名单(无论是否在本项目上被抽查到不合格),应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要求退货等措施,如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赔偿。

15.4如卖方违约,买方保留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卖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买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担保或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支付。

16、知识产权

16.1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提供给卖方的图纸、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买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买方,卖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6.2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指控,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买方承担的索赔人所主张的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16.3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7、保密

17.1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17.2未经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17.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7.3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17.1及17.2条长期有效。

17.4如卖方违反上述条款使用买方提供的信息,卖方应承担有关赔偿费用和一切法律责任。

18、节能环保

18.1卖方声明:(1)本合同项下材料属于□/不属于危化品;(2)本包装物属于□/不属于固体危废)。

18.2卖方承诺:卖方的生产(经营)行为和本合同中的所有产品(材料)是符合中国相关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的,卖方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买方无关。

18.3卖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环保法规及买方的相关规定,注意保护环境。

18.4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了环境污染,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18.5材料包装物回收:本合同包装物回收,由卖方负责。

19、安全生产、职业健康

19.1卖方应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合同中关于产品安全可靠性的相关规定,不得向买方提供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产品。产品有有效期规定的,卖方应保证产品在有效期内。

19.2卖方负责产品正式交付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有主体责任,保证在产品供应过程的安全作业并承担责任和义务,若发生致人伤亡、机具设备损失的事故,由卖方负责。

19.3卖方有义务提供书面材料告知买方所供应材料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材料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并对买方进行安全方面交底,提出保障使用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20、不可抗力

20.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0.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0.3因卖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卖方违约责任。

20.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21、合同的变更、解除、转让

21.1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1.2合同解除

21.2.1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卖方交付材料的质量不符合约定;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材料,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3)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21.2.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甲与未交付的材料、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甲类似材料、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2.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

21.3关于合同权利的转让

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下所有权利(含债权),否则卖方应按照转让债权金额的20%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22、廉洁约定

22.1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对方索要回扣等物质或非物质利益。

22.2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对方人员给予的金钱及其他财物;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处理业务有影响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活动。

22.3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以满足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要挟和刁难对方。

22.4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应及时向对方领导或纪检监督部门投诉。

22.5甲、乙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其他不正当经济往来。

22.6买方发现卖方采用不正当手段对买方工作人员行贿(或其他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卖方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2.7买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张俊,举报电话:028-63827360,举报邮箱:zjehcdcj@126.com;

卖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22.8如双方签署有廉政协议,应符合廉政协议约定。

23、争议的解决

23.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以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买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向约定的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重庆市),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2在提起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24、其他

24.1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文件、收货文件均需要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4.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供货完毕且费用结清、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失效。

24.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4.4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叁份,卖方壹份。

25、合同附件

25.1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技术规格书(如有)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附件4:廉政协议

(以下无正文)

卖方声明:买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加粗字体条款),并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授权签约代表(签字):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授权给个人)

致(公司、公司属各单位、项目部全称):

()(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单位”)注册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本公司/本单位谨授权(其签字真迹如下所示)(身份证号)为本公司/本单位正式合法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本单位处理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经理部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合同签订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质量、安全、结算等条款。

本授权委托书经本公司签署并加盖本公司/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附:(对方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年月日

(在盖章页附):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附件3: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

1、公务人员的定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2、遵守反腐败法律

(一)卖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卖方及卖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卖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买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

(二)卖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卖方及卖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卖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

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买方或买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3、持续义务

卖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卖方和卖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卖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4、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买方披露的情形外,卖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卖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

5、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卖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6、合规声明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卖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7、赔偿

卖方承诺:买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卖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8、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卖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买方认为卖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卖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卖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买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卖方进行赔偿。

9、审核权

卖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卖方同意,经买方事先通知,买方或买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卖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买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买方承担。

10、费用

卖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11、调查通知

卖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买方;此外,如卖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买方。

境内咨询举报热线:010-82016923

境内咨询举报邮箱:zhongjiaohegui@ccccltd.cn

境外咨询举报热线:0086-10-82016267

境外咨询举报邮箱:compliance@ccccltd.cn

附件4:廉政协议

廉政协议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物资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购供应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廉政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违反工程建设和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纪检监督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或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条买方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向卖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卖方的任何财物;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二)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卖方报销或支付应由买方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及婚丧喜庆等活动中提供资助或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卖方介绍或指定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施工方车辆。

(六)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卖方本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不得要求卖方安排亲友工作。

(七)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住房装修、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及婚丧喜庆等活动中提供资助或方便等。

(四)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卖方对买方及其个人索要钱物、介绍或指定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

(六)卖方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安排工作。

(七)卖方不得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买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买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按照职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卖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定级,同时建议卖方上级纪检监督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条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督部门可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若卖方无上级纪检监督部门,则买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有权单独检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办理结算完毕时止。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买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若卖方有上级单位,送该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第5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三星船闸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和重庆市潼南区交界处,其所在三星梯级属涪江川境段航运梯级规划的第16级,也是最后一级,下距重庆双江梯级25km,上距遂宁过军渡梯级约21km,上游距遂宁市区约33km,下游距重庆潼南县城约23km。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三级船闸1座、按照三级航道标准整治下游约10公里航道以及配套工程等。

本次招标物资为水玻璃、冷却水管等,工地使用现场中交二航局涪江三星船闸工程项目现场,计划首次使用混凝土日期为2025年12月,具体进场时间和数量以电话通知为准。投标人及投标代理人仅一方可参与投标。。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标准备注
1水玻璃5.00 满足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遮阳网1.5针5床、6针150床)
2雨衣500.00
3线手套20.00
4盖土网6针150.00
5HDPE冷却水管3269005.00
6彩条布8*203000.00
72685.00

3、质量标准

1、一般要求

(1)甲方按照设计施工图和现行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办法进行施工及验收,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和指导。现行国家和交通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办法、《涪江三星船闸工程设计图纸》等,

2、专用要求

材料的生产厂家,符合买方业主入围厂家的规定(若业主有品牌目录)。产品质量也要满足买方业主和(或)监理的要求

4、验收标准

卖方必须提供的单据有送货单、材质证明文件、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

质量验收:初步检查材料外观质量合格后,买方试验部门取样做质量初步检测,收货不代表买方认同卖方材料质量合格,材料抽检合格并不减轻和免除卖方对其材料应负的质量责任。

五、相关服务要求

卖方必须提供的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导致买方作为共同被告或发生其他有损买方利益的事宜,由卖方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不限于买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买方承担的全部费用等。买方有权从当期应支付卖方货款、扣留的卖方各类保留金、卖方提交的履约担保中及时收取违约金,不足部分由卖方及时补齐。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一、响应函

二、报价承诺书

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五、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如有)

六、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八、响应方案(如有)

九、信誉情况承诺函

十、信用承诺书

十一、其他资料(如有)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增值税税额为:)提供(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报价承诺书;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如有);

(5)响应保证金(如有);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如有);

(8)响应方案(如有);

(9)信誉情况承诺函;

(10)信用承诺书

……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2、报价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1、在研究贵单位所发的采购文件,并已完全熟知所需供应的内容,我单位愿意按文件中规定承担全部义务,并严格按照质量和技术要求来实施。

2、我单位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所报的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原因提出调整。

3、安全特别承诺:我公司对供货期间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任何人员的伤亡、设备的损坏由我公司负责解决。

4、如果贵单位接受我单位报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组织货源,实行“保质”、“保量”、“保进度”,完成贵单位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之前,本报价书及中标通知,将构成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文件。我单位将严格遵循本报价书的各项承诺。

6、我单位承诺本报价书、中标通知文件将作为双方合同协议书附件。

7、我单位理解贵部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原则。

供应商(公章):地址: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电话:

签字日期:邮编:

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本次采购(编号为:)的报价,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资料,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作为独立供应商,对所有申报资料负责,并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经证实的虚假材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供应商(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法人代表身份证(反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人签字:

年月日

5、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6、响应保证金

(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询比采购活动,(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7、报价表

1.报价表说明

2.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综合单价税率不含税总金额含税总金额备注
1水玻璃5.00
2雨衣500.00
3线手套20.00
4盖土网150.00 1.5针5床、6针150床
5HDPE冷却水管3269005.00
6彩条布8*203000.00
合计报价

8、资格审查资料

(适用于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6)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物资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备注

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9、响应方案

(适用于要求提出响应方案的情况)

1.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2.技术支持资料

3.相关服务计划

10、信誉情况承诺函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7)列入中交集团及所属单位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供应商;

(8)其他:。

如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发现我单位存在上述~条所列任一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

我单位承诺以上信息均属实,如发现我公司存在漏报、瞒报或虚假填报的,我单位将接受采购人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处理我单位的投标行为。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11、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样本)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做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12、其他资料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