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
项目概况
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ys-005
项目名称: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
预算金额(元):931000
最高限价(元):931000元,自动化监测的最高限价均为20000元/月/项。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93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个月(12个月施工期和3个月稳定期)。(须配合施工进度,具体以实际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列入“关于调整杭州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保护区设施保护监测单位名录的通知”杭地铁安全【2020】126号文公布的单位名录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1日至2026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鹿山时代C幢4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获取招标文件的提示
①供应商注册为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后,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配置岗位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②采购人、招标人依托乐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③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人将不予处理;④采购人或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人将无法通过乐采云平台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⑤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亿晟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银湖创新中心11号楼5楼
联系人:邹工
联系方式:0571-63277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金鹿路269号鹿山时代3号401室
联系方式:17300924439
项目联系人:张薇薇
附件信息:
237.1K
杭政储出【2023】163号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一期涉地铁6号线安全预评估 备案稿(2).pdf
38.1M
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保护监测技术确认单(1)(1).pdf
1.9M
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
(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6-ys-005
(电子招投标)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杭州亿晟产业运营有限公司(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6年3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四章采购需求
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 项目概况: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4月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ys-005
项目名称: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31000元
最高限价(元):931000元,自动化监测的最高限价均为20000元/月/项。
采购需求: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15个月(12个月施工期和3个月稳定期)。(须配合施工进度,具体以实际合同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列入“关于调整杭州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保护区设施保护监测单位名录的通知”杭地铁安全【2020】126号文公布的单位名录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发布信息之日至2026年4月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3.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0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需现场演示除外)。
3.开标时间:2026年4月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鹿山时代C幢401室),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获取招标文件的提示
①供应商注册为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后,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配置岗位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②采购人、招标人依托乐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③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人将不予处理;④采购人或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人将无法通过乐采云平台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⑤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亿晟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11号六层608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邹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277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金鹿路269号鹿山时代3号401室
邮箱:1942097194@qq.com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薇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30092443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杭州亿晟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1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内容说明及要求 | |
| 1 | 项目名称 | 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 |
| 2 | 采购资金来源与预算 | (1)本项目预算价为 93.1000 万元。(2)最高限价:931000元,自动化监测的最高限价均为20000元/月/项。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3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日09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
| 4 | 开标时间与地点 | (1)开标时间:2026年4月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鹿山时代C幢401室),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标,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议。 |
| 5 | 投标报价及费用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
| 6 | 转包与分包 |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 |
| 7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 (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2)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如需现场踏勘,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踏勘。 |
| 8 | 评标办法及标准 | 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 9 |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 |
| 10 | 现场演示 | A不要求演示 B要求演示(现场演示或视频演示) |
| 11 | 项目属性 | 货物类服务类 |
| 12 | 评标结果公示、公告 | 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
| 13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 14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 (1)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付至指定账户。履约期(验收合格)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2)缴纳方式:可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转账、履约保函等形式。 |
| 15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
| 16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赔偿标准: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赔偿金额按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计收。 |
| 17 | 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说明 |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平台操作手册-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须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的,投标无效。▲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进行招投标活动,各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2.投标准备:(1)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供应商资料填写,通过审核后可成为正式供应商;(2)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2周左右,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办理流程详见:《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CA热点问题汇总: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depk120BkjoVoiMyPhAJ/8QejCnEBiyELHE-ohzp-(3)安装“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人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前往“乐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https://www.lecaiyun.com/3.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乐采云平台“操作手册-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公开招标)供应商-https://www.lecaiyun.com/”: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学习专题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8.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乐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
| 18 | 备份投标文件 | (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3)现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备份文件收取及邮寄地址: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鹿山时代C幢401室开标室),张薇薇(收),17300924439。 |
| 19 | 特别说明 | 评审因素对应的要求视为采购需求的一部分。 |
| 本项目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 | ||
| 20 | 解释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 |
| 21 | 备注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四套(一正三副)给代理机构。 |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按有关规定,委托本次项目招标的杭州亿晟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5.“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材料、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本项目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7.“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的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格式见附件)。
9.“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采购活动所依托的采购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重要技术参数;“”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三)投标委托
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进行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若存在现场演示环节或样品送达情况,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十二、合同签订及其他“(五)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规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的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在开标前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如有必要,将通过乐采云平台以公告形式予以澄清。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将修改的内容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相关网站发布并通过乐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修改的内容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相关网站发布并通过乐采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更正公告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最终澄清、修改的内容进行编制的,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技术规格要求,并结合现场踏勘,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乐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使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及函电,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汉语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不提供准确翻译资料的,投标无效。
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乐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
1.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投标无效。
(3)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投标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招标公告中的资格条件内容)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文件或说明。
2.商务技术文件
(1)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信文件或说明;
(3)组织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等提出详细组织实施方案;
(4)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7)本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报价文件:
(1)投标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投标文件的编制:
各投标人应根据“乐采云操作手册-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公开招标)-供应商”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导致影响评标的,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4.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须签名或电子签名,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5.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等价格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电子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
3.投标报价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在乐采云网站“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开标记录(报价)”模块进行开启报价文件操作视同唱标。经解密的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线签名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开放在线签字确认环节10分钟内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确认报价,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和有效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见前附表。如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在之前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3)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视同放弃投标。
(4)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采购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投标人撤销(撤回)投标无效。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可撤销。
四、开标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与在线电子投标,否则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一)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二)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三)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特别说明:
1、乐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目前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
3、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乐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个别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若因乐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情况上报监管部门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以上奇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开始之前,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评审专家担任组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如需在线询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询标澄清。
2.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回避。在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
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定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1)-(5)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二)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采购人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4.在开标、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5.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样品评审(若有)、投标文件的澄清、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比较与评价、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1.投标文件初审
(1)资格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特别声明: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应当如实填报,因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作无效标处理。
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审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符合性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签名或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审结束后,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及技术评审结果,如投标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废标。
4.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
资格和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公布后,在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上公开报价文件有关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公开信息作为唱标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开放供应商在线签字确认环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核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在10分钟内进行在线核实的,视作无异议,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乐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模块的报价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视作有效,经投标人确认后(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5.推荐中标候选人与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六、无效的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一)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手续的;
(二)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
(四)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的;
(五)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协议要求的。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开标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完全反映投标人失信记录,投标人在知情的情况下未如实填报,瞒报或漏报经查实后达到较大数额罚款金额的;
(七)投标人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等情况,且不属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可不对《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第(一)款第4点作出承诺,但未详细说明失信记录的情况的。
(八)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
(九)递交两个或多个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的,或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的。
(十)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文件(有不响应带▲号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或其投标内容有重大缺项或者涂改模糊处未作有效修正或者实质性内容表述矛盾歧义,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的;
(十一)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未有效授权,投标响应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
(十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最新澄清、修改的内容进行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
(十三)商务技术偏离表内容与实际不符的。
(十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十五)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或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要求的;
(十六)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
(十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十八)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十九)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投标产品或服务不一致的;
(二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
(二十一)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二十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二十三)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二十四)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的;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的。
(二十五)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其投标无效: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二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有前述情形但未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二十七)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
(二十八)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九)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三十)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杭州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
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八、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九、重新组织采购
(一)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代理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5.因质疑答复,改变原中标结果,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采购活动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1-5条规定处理。
十、定标
(一)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签字确认。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通过纸质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乐采云平台(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
(一)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招标人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二)录音录像。招标人对评审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十二、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由采购代理机构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通报。
4.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采购人将书面报告主管部门。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6.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7.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延迟付款是否支付利息,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8.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可约定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支付采购资金,不得强制中标人接受不合理的支付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不得以审计作为支付中标人款项的条件,不得约定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款和预留质量保证金。
9.采购人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并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11.采购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伍份。
(二)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不超过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应在供应商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款项的结算
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款项的结算,结算时按相关要求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四)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立验收工作小组进行验收。
1.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按照合同规定的验收方案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2.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验收小组应当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相关专业人员人数不得少于验收小组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对供应商的履约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参加验收小组。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
3.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报告明确验收意见,并盖章确认。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依法及时处理。
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五)询问、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如采用书面形式的询问函范本详见附件1。
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中针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办法”“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文件前附表内容”“报价内容”等内容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中针对“现场考察、答疑会”“采购人负责接收和保存的样品”“资格审查”等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的环节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及过程中的其他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即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2或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对采购文件中针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审办法”“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文件前附表内容”“报价内容”等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中针对“现场考察、答疑会”“采购人负责接收和保存的样品”“资格审查”等由采购人负责组织的环节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招标文件获取日期及乐采云截图。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7.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8.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10.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3或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有限价的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共产生1个中标人。
2.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3.合格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
4.因项目紧急及考虑保障需要,取一个中标单位,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5.本项目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
5.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详见招标公告,单个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2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5.3如出现两家(含)以上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现场用随机抽签的办法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例如2家有效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时,则并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下一个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当第一名有效投标报价有2家及以上相同时,则用随机抽签的办法抽取中标候选人(详见抽签办法)。
5.3.1随机抽签操作程序:
①由现场公证人员制作抽签券,分别在不同的抽签券上记上投标报价相同的单位名称;
②制作完毕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后,由公证人员折叠加订书钉放入抽签箱中;
③由评标委员会组长随机抽签,并在抽取的签券外签名后交给公证人员,由公证人员打开并公示、宣读抽中的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名称。
第四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工期(暂定)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合价最高限价(元) |
| 一 | 隧道人工监测 | ||||
| 1 | 隧道竖向位移观测 | 元/月 | 15 | 15000 | 225000 |
| 2 | 隧道水平位移观测 | 元/月 | 15 | 20000 | 300000 |
| 3 | 隧道水平收敛观测 | 元/月 | 15 | 20000 | 300000 |
| 二 | 基坑复核监测 | ||||
| 1 | 地表沉降 | 元/月 | 12 | 1000 | 12000 |
| 2 | 土体测斜 | 元/月 | 12 | 1000 | 12000 |
| 3 | 地下水位 | 元/月 | 12 | 1500 | 18000 |
| 4 | 自护桩测斜 | 元/月 | 12 | 2000 | 24000 |
| 三 | 地铁隧道现状调查 | ||||
| 1 | 地铁隧道现状调查 | 元/次 | 2次 | 20000 | 40000 |
| 合计(元) | 931000 | ||||
| 备注:本项目为延续监测项目。 | |||||
| 隧道自动化监测(本项目全过程采用人工监测,如地铁公司要求运营后必须采用自动化监测的话按此自动化价格替换人工监测进行结算)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
| 1 | 隧道竖向位移观测 | 元/月 | 以实际为准 | 20000 |
| 2 | 隧道水平位移观测 | 元/月 | 以实际为准 | 20000 |
| 3 | 隧道水平收敛观测 | 元/月 | 以实际为准 | 20000 |
| 4 | 隧道轨间高差观测 | 元/月 | 以实际为准 | 20000 |
| 工期 | 具体以现场施工工期为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杭州市地铁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杭州市地铁集团相关要求 | |
二、工期要求:15个月(12个月施工期和3个月稳定期)。(须配合施工进度,具体以实际合同为准)
三、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四、涉及采购内容中不包含的工作内容,后期如需增加,按照市场询价标准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工作内容。
五、工程概况
本项目概况: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地铁野生动物园东站北侧,南临320国道,项目东靠金都富春山居小区,西侧为规划二路。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4884m2,总建筑面积3913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900m2,地下建筑面积20233m2,主要由多层商业综合楼组成。涉及拟建建(构)筑物为5幢3~4层联体商业综合楼,框架结构,基础形式拟采用桩基础或筏板基础。基坑的设计开挖深度为7.90m~12.60m,基坑采用钻孔灌注桩加内支撑,TRD或三轴水泥搅拌桩作止水帷幕的内撑式排桩墙围护。
地质条件:“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一期”主体基坑开挖范围内土层有1杂填土、2含砾粉质黏土、4含粉质黏土碎石、10-2强风化粉砂岩、10-3中风化粉砂岩;银湖文创产业园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地铁6号线野生动物园东站主体及附属结构穿越的地层主要以1杂填土、2含砾粉质黏土、4含粉质黏土碎石、10-2强风化粉砂岩为主。
与地铁相对位置关系:主体基坑距离地铁6号线野生动物园东地铁站主体结构最近48.3米、距离盾构隧道最近48.6米,距离B出入口及2号风亭组最近12.4米、距离A出入口最近9.9米;野生动物园东站附属A、B出入口设2个连接通道,距离出入口最小水平净距为0米,距离车站主体结构最小距离为38.2米。
轨道交通结构监测等级:附属结构一级,车站主体四级,盾构区间三级。
具体详见附件“地铁保护项目监测技术确认表”
六、其余内容详见附件:“杭政储出[2023]163号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一期涉地铁6号线安全预评估”以及“地铁保护项目监测技术确认表”。
第五章杭州市富阳区国资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协商后确定)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202年月日
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提供专项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在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项目施工期间,对影响范围内的地铁6号线野生动物园东站进行安全监测,提供地铁结构变形信息,为杭州地铁6号线结构安全提供保障。
2.技术服务的内容:
(1)在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安全监测:
1)在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项目施工期间,对影响范围内的地铁6号线野生动物园东站进行结构变形监测,实时掌握施工过程中地铁结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
2)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地铁结构进行病害调查和日常巡视。
(2)乙方统一投保施工人身意外伤害险,当发生保险赔偿事件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满足保险公司要求、内容真实合法齐全的相关理赔资料提交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工作,免赔及超出保险赔偿额度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技术服务的方式:
乙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组,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服务工作,按照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提出书面技术报告,为施工提供建议参考。
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2.技术服务期限:
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项目:总服务期15个月,其中包括12个月的施工监测及3个月的稳定监测。
3.技术服务进度:根据项目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安全监测工作。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1)地铁监测工作必须满足轨道交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及杭州地铁集团和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并通过专家审查;
(2)按时提交监测数据报告和巡视报告,监测结束,提交最终报告。
(3)监测工程质量达到技术设计方案合格标准。
(4)中标后须在一个月内完成地铁方案审批。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设计成果资料(文字说明+图纸+计算书),纸质版与电子版(文字说明word版、图纸CAD版本)各一套;
(2)地质勘察资料(详勘)(须含土层CU、UU的各种力学指标参数及土层推荐的弹模值);
(3)影响范围内地铁图纸;
(4)本项目周边管线资料、建筑物资料(含基础型式、结构型式等);
(5)本项目周边在建工程相关资料;
(6)本项目施工组织文件、施工专项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方案、数据及各阶段报告等乙方进行工作必需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切实履行协调责任,及时为地铁保护监测工作开展创造条件。
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双方协商按需分期提供。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数额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额(含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不含税价:¥元,增值税¥元,增值税税率6%。
2.如因施工期延长导致监测周期延长,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4.技术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如下:
(1)地铁保护监测点位布设完成,乙方提交第一期监测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监测费用的30%;
(2)工程监测工作完成后,乙方所提交的监测资料经甲方等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
(3)工程稳定期结束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完该项目所有资料,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
5.甲方对乙方的支付方式为:电汇,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与结算同等金额的相应合规甲方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保证甲方能从税务部门抵免该部分税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
6.乙方确认其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7、甲方
单位名称:
单位税号:
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
2.涉密人员范围:无;
3.保密期限:无;
4.泄密责任:无。
乙方:
1.保密内容: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数据及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全部或部分成果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得将甲方及和该项目信息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任何第三人。
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项目或可能知悉的有关人员;
3.保密期限:长期;
4.泄密责任:若违反上述保密约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1.乙方提出变更时,由乙方提出变更理由、内容及工程数量,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
2.甲方提出变更时,应提由甲方提出变更理由、内容及工程数量,经与乙方协商后实施。
3.对获经批准的变更,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单价的,执行该单价,对没有适用单价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完成服务工作的形式:
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地铁监测涉地铁6号线设施保护监测服务,提交最终监测成果报告3份及电子版。
2.技术服务成果的验收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1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19)、《建筑变形监测测量规范》(JGJ8-2016)、《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2013)、浙江省《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程》(DB33/T1139-2017)等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规范;
3.技术服务成果的验收方法:
会议或成果评定形式验收,形成成果验收报告。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双方协商。
第八条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专利权,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业主或其他机构对甲方进行处罚,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承担相应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违约,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决定对乙方的损失进行适当补偿。甲方保证服务费用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以保证技术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过程,乙方造成的一切违法行为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即使由于甲方在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过程中未发现假发票和其他不合规等问题也不能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除了按甲方要求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外,乙方还需承担同等开票金额5%的违约金。
4.甲方在工程施工前30天通知乙方安装监测设备。如乙方自身原因迟延开始监测工作或者在监测过程中迟延或错误报告监测结果,由乙方负责妥善解决与此相关的次生问题。
5.若因乙方提供的监测报告等有误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确认责任比例时,需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做出责任认定后,乙方根据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自行负责用于本合同技术服务工作的监测仪器设备的保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
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工作现场主要安全风险因素及控制措施。多方同时作业时,甲方协调作业各方安全生产,为乙方提供安全的测量作业环境。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行为,并责令乙方立即改正。
乙方对进入甲方场地的乙方作业人员承担教育培训主体责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甲方安全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接受甲方安排的岗前安全培训,并确保作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适时组织安全、技能教育培训。乙方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保服、劳保鞋、反光背心等)。
7、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监测方案备案,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延误时间超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项目完成方案备案后,乙方须在15天内完成测点布设、初始值采样工作并完成初始状态调查报告的编制,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9、中标单位开展监测工作时,须向甲方提供每日人员到岗情况,项目负责人每月到位不少于22天,若实际检查中达不到要求的,每人每次罚款2000元。
10、中标单位应在稳定期监测结束后28天内提交项目资料,并在30天内完成与地铁集团后续工作,若未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的,按照每天1000元处罚。
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保证双方联系通畅,及时沟通;
2.协调解决在本合同项下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一方需变更项目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上述情形发生时,合同解除的时间以收到一方送达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中确认的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杭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
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同第三条第1款。
2.可行性论证报告:无;
3.技术评价报告:无;
4.技术标准和规范:同第七条第2款。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无;
6.其他: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协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书面文件、经审查通过后监测方案及监测总报告。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乙方自行负责用于本合同项下技术服务工作的监测仪器设备的保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受托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廉政责任书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地址:杭州市富阳区
建设单位(甲方):杭州亿晟产业运营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
为加强物资采购中的廉政建设,规范采购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物资采购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物资采购项目的工作人员,在物资采购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工程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以及监理法规,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应予以赔偿(金额为供货期合同价的10%);情节严重的,采购方建议主管部门给予供货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物资采购合同的附件,与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物资采购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单位(盖公章):乙方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一)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二)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三)投标函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四)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
(五)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六)电子投标文件,需按乐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务必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者作无效响应处理。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情况,导致影响评标的,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无效。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投标过程中的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其在投标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复印件:
| 正面: 反面: |
授权代表签名:职务: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职务: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授权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投标无效。
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采购人)、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编号】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投标人若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等情况,且不属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可不对本承诺函第(一)款第4点进行承诺,但须详细说明失信记录的情况,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诚信承诺书
致(采购人):
我方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本次提供的所有投标有关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保证不参与串标、围标;
3、我方未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处罚的期限内,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我方不是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
5、我方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
6、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等内容组织实施。决不将中标项目转(让)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
7、特别声明: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参与串标围标、无故不签订合同等行为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承包合同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并自愿停止参与国资(政府)招投标活动六个月。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
(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中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编制)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声明书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此次招标文件(包括答疑文件、补充文件等全部招标资料和相关附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真实的、合法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投标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情况介绍
| 投标人名称 | |||||
| 地址 | |||||
| 经营范围 | 企业类型 |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 |||
| 成立时间 | 经济性质 |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 注册资本 | 技术人员数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
| 资产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工商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 是否依法纳税 | 是否参加社保 | ||||
| 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 名称:地址:人员状况:联系方式:(可另附纸说明) | ||||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商务/技术规格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 | 说明(如有负偏离或正偏离请详细说明) |
注:
1、投标人在偏离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并对照采购要求描述偏离情况,如无偏离,请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表格说明栏填写偏离情况说明。
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偏离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未按实际情况填写偏离情况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标无效,招标人有权依法将线索移交至政府采购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国资办)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如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并以此为由拒不与采购人按采购需求与投标承诺签订国资(政府)采购合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没有填写在偏离表中的其它所有技术或商务(不包含报价)条款都默认为完全响应招标要求。
5.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采购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简要描述 | 合同金额(万元) | 实施时间 | 项目地址、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页码 |
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所在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页码。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本项目中的职责 |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本表结合“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相关人员要求,后附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产品配置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和规格型号 | 规格配置详细说明 | 数量 | 单位 | 产地 | 备注 |
| 1 | |||||||
| 2 | |||||||
| 3 | |||||||
| 4 | |||||||
| … |
注:
1.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清单一一对应填写投标产品配置表。
2.投标文件中须明确主要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规格配置如配置参数、性能指标等内容。可附投标产品介绍图文资料。
3.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汉语,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表述的,须由投标人作出中文汉语翻译(评审时以中文汉语翻译为准)。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4.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设备投入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注:投标人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注明所在商务及技术文件页码。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响应函
(采购人):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标项)(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
(7)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8)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9)法人代表及财务主管在本次采购前三年内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行贿受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
(10)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2.我方同意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3.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我方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材料,按乐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
4.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确认无误,同意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包括答疑文件、补充文件等)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8.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0.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日期:年月日
注:未按照本投标响应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可能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工期(暂定)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一 | 隧道人工监测 | |||||
| 1 | 隧道竖向位移观测 | 元/月 | 15 | 15000 | ||
| 2 | 隧道水平位移观测 | 元/月 | 15 | 20000 | ||
| 3 | 隧道水平收敛观测 | 元/月 | 15 | 20000 | ||
| 二 | 基坑复核监测 | |||||
| 1 | 地表沉降 | 元/月 | 12 | 1000 | ||
| 2 | 土体测斜 | 元/月 | 12 | 1000 | ||
| 3 | 地下水位 | 元/月 | 12 | 1500 | ||
| 4 | 自护桩测斜 | 元/月 | 12 | 2000 | ||
| 三 | 地铁隧道现状调查 | |||||
| 1 | 地铁隧道现状调查 | 元/次 | 2次 | 20000 | ||
| 合计(元) | ||||||
| 备注:本项目为延续监测项目。 | ||||||
| 隧道自动化监测(本项目全过程采用人工监测,如地铁公司要求运营后必须采用自动化监测的话按此自动化价格替换人工监测进行结算)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报价单价(元) | |||
| 1 | 隧道竖向位移观测 | 元/月 | 以实际为准 | 20000 | |
| 2 | 隧道水平位移观测 | 元/月 | 以实际为准 | 20000 | |
| 3 | 隧道水平收敛观测 | 元/月 | 以实际为准 | 20000 | |
| 4 | 隧道轨间高差观测 | 元/月 | 以实际为准 | 20000 | |
| 工期 | 具体以现场施工工期为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杭州市地铁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杭州市地铁集团相关要求 | ||
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结算币种。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
3、本工程检测工作量暂估,实际工作量以现场监测为准。
4、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予以公示。
▲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各项明细费用请按实填写(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5、“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全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
资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商务及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附件: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月日
注:1、投标人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
2、投标人填写《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此附件格式)并通过邮件以PDF的形式发送至代理公司指定的邮箱(hjs2024009@163.com),递交时间为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此声明书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准备好并及时发送。
附件: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说明。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
日期:年月日
附: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
附件1
询问函范本:
关于XXX项目公开招标的询问函
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标项)我公司有以下几点疑问:
询问事项一:(请明确具体内容,并附事实依据。)
询问事项二:...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询问日期:
附件2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附件3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地铁保护项目监测技术确认表
| 项目名称 | 杭政储出【2023】163号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 | |||||||
| 报送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
| 建设单位 | 杭州富阳开发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电话 | 廖云云15819855820 | |||||
| 影响区域 | 6号线 | 野生动物园东站至银湖站区间下行线、野生动物园东站上下行及A、B出入口 | ||||||
| 项目情况(包含地质条件、基坑深度等) | 本项目概况: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一期,位于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地铁野生动物园东站北侧,南临320国道,项目东靠金都富春山居小区,西侧为规划二路。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4884m2,总建筑面积3913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900m2,地下建筑面积20233m2,主要由多层商业综合楼组成。涉及拟建建(构)筑物为5幢3-4层联体商业综合楼,框架结构,基础形式拟采用桩基础或筏板基础。基坑的设计开挖深度为7.90m~12.60m,基坑采用钻孔灌注桩加内支撑,TRD或三轴水泥搅拌桩作止水帷幕的内撑式排桩墙围护。地质条件:“银湖野生动物园东站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一期”主体基坑开挖范围内土层有1杂填土、2含砾粉质黏土、4含粉质黏土碎石、10-2强风化粉砂岩、10-3中风化粉砂岩;银湖文创产业园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地铁6号线野生动物园东站主体及附属结构穿越的地层主要以1杂填土、2含砾粉质黏土、4含粉质黏土碎石、10-2强风化粉砂岩为主。 | |||||||
| 与地铁相对位置关系 | 主体基坑距离地铁6号线野生动物园东地铁站主体结构最近48.3米、距离盾构隧道最近48.6米,距离B出入口及2号风亭组最近12.4米、距离A出入口最近9.9米;野生动物园东站附属A、B出入口设2个连接通道,距离出入口最小水平净距为0米,距离车站主体结构最小距离为38.2米。 | 轨道交通结构监测等级 | 附属结构一级,车站主体四级,盾构区间三级。 | |||||
| 正影响区 | 野生动物园站202米:野生动物园东站~银湖站下行线50米,野生动物园站A、B出入口。 | 建议外延长度(单侧) | 50米 | 有无曲线 | 无 | |||
| 隧道现状 | 长期运营数据累计变化量较小,野生动物园东站道床沉降累计变化最大值为-0.8mm,盾构区间道床沉降累计变化最大值为-1.1mm,盾构区间管片收敛累计变化最大值为-1.1mm,隧道三维扫描最大水平直径收敛值为65.9mm,病害调查共发现3处渗水、1处漏水,24个裂缝:附属结构现状较为良好,未发现渗漏情况。 | |||||||
第1页共5页
| 监测频率 | 1、围护结构施工阶段:车站主体及盾构区间监测频率按1次/1~2周,附属结构2次/周:2、基坑开挖阶段:车站主体及盾构区间监测频率按1次/3-7天,附属结构监测频率不少于1次/天;3、地下结构施工阶段阶段:车站主体及盾构区间监测频率按1次周,附属结构2~3次/周;4、连接通道施工期间:车站主体及盾构区间监测频率参照1、2、3执行:附属结构监测频率在1、2、3基础上适当提高。5、工后观察期监测频率按1次/月:6、以上各阶段若出现监测数据异常、报警等情况,频率适当加密。具体监测频率还应满足专家评审意见。 | 建议仪器数量(台) | 0 | ||
| 主要监测内容 | 竖向位移、区间隧道收敛、附属结构水平位移、车站与区间交界处差异沉降、附属与车站主体差异沉降 | ||||
| 监测周期 | 监测从外部作业实施前不小于1周开始,至外部作业完成且监测数据趋于稳定停止。 | 实地踏勘情况 | 口是口否 | ||
| 安全评估单位意见 | 1 | ||||
| 运营单位意见 | |||||
| 安监部意见 | 同意。附属接缝位置应在侧墙和底板同步布点,同步完成初始值采集。 | ||||
| 备注:1、名录中监测单位在收到建设单位询价后按照本表内容收集相关资料,并填写完成,经运营单位和安管部审核同意后进行报价。2、报送资料包括本表、项目与地铁相对位置关系图、项目相关资料等。3、若监测区域存在曲线段或者单条线监测仪器超过3台(不含)的,由运营单位组织各单位现场踏勘,确定投入仪器数量。4、安全评估单位已委托的,由安评单位先出具意见后报我司审核。未委托或者不需要安评的由监测单位直接报我司审核。5、确认单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187191200@qq.com。 | |||||
第2页共5页
附件2:项目剖面关系图
| 700mmTRD止水帷幕 | 地块网 | ||||||||||||||
| 1000@1200钻9.4m48.6m孔灌注桩区间区间下行上行 | |||||||||||||||
| 地块700mmTRDRI止水帷幕1000@1200钻网孔灌注桩12.4m | |||||||||||||||
| 车站体 | B出入口及阳居2号风亭组 | ||||||||||||||
| 1000@700咬合桩围护 | 800@600咬合桩围护48.3m | ||||||||||||||
| 放坡围护边线 | |||||||||||||||
| 700mmTRD止水帷幕 | |||||||||||||||
| 车站附属A出入口 | |||||||||||||||
| 1000@1200钻孔灌注桩 | |||||||||||||||
| 9.9m | |||||||||||||||
| 800@600咬合桩围护 | |||||||||||||||
第4页共5页
附加3:地质剖面图
| 评估终点FYDK8+141.2高程172.9(mnTL.272国.001001.70.0020 | 71.9232.7921025.002.40 | ||||||||
| TaMIEL | YI尕镇土含砾粉质黏土强风化粉砂 | 含粉质黏土碎石 | T1 | ||||||
| 156m基坑围护证1 | 中风化粉砂岩 | 1 | |||||||
| 评估起点FYDK7+889.6高程 | |||||||||
| . | 杂填土 | 程 | |||||||
| ....-s南-15.6m. | 含标粉质贴土含粉质土石强风化粉砂若中风化粉砂岩 | ||||||||
| .基国护m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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