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复印纸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项目编号:DD-2026-011676
一、合同编号
GDHT-2026-025408
二、合同名称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复印纸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2026-011676
四、项目名称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政府行政大楼7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7-22833001
供应商(乙方): 佛山市顺德区绿畅办公用品商行
地址:大良街道凤台山中路12号首层商场B(A区961)
联系方式:136300227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顺德区排污许可证复印纸采购项目 | 31(张) | 45.00 | 1,395.00 |
合同金额: 1,395.00元,大写金额:壹仟叁佰玖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7日
履约地点:顺德区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03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03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2026年03月20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
框架协议编号:GD-KJXY-20250905440001000019
征集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入围供应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复印纸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GDHT-2026-025408
甲方: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
乙方:佛山市顺德区绿畅办公用品商行
合同金额(元):1395.00
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玖拾伍元整
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
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广东省2025年度复印纸框架协议
征集采购项目(K4400012025000012)的约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 序号 | 类型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产品 | 格之格复印纸-嫦娥系列A3-80G-4 | 复印纸,格之格,复印纸-嫦娥系列A3-80G-4,格之格复印纸-嫦娥系列A3-80G-4幅面:A3克重(G):80g纸张材质:全木浆产品尺寸(mm):297*420mm厚度μm:102纵向挺度mN:160横向挺度mN:55.2平滑度s:41不透明度%:95.6尘埃度(0.3mm²-1.5mm²):32颜色:白色规格:500张/包包数:1包系列:格之格嫦娥克重偏差:0制造商名称:珠海格之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31 | 45.00 | 13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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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395.00(大写):壹仟叁佰玖拾伍元整 |
二、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2026年03月27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政府行政大楼7楼
办公室。
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标准应按照生产厂商标准。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且产品的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并完全
符合合同规定和产品说明书中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3.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在其合同承诺的寿命期限内
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中令人满意的性能。在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不少于其承诺质
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四、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
2.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
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付款期限
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
项。
六、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七、解决纠纷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
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八、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徐嘉伟
甲方联系人:徐嘉伟
联系电话:0757-228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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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德民路行政大楼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03-20
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03-27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张金莲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锦岩分理处
银行账号:801101001126314714
乙方联系人:张金莲
联系电话:13630022763
单位地址:大良街道凤台山中路12号首层商场B(A区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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