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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乐桥镇制梁分公司护栏询价采购公告

业主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乐桥镇制梁分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2026-03-22 12:01:30截止:2026-03-25
产品/服务:护栏施工围挡采购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乐桥镇制梁分公司护栏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3-22

投标截至时间:2026-03-25 09:00:00

采购编号:ZT1107-JC-2026-4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七分中心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乐桥镇制梁分公司护栏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池铁路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制梁分部位于线路里程DK021+200右侧,总占地面积约170亩。下设两个梁场,1#梁场庐江西制梁场位于线路里程DK000+500左侧;2#梁场乐桥镇制梁场位于线路里程DK021+200右侧。承担DK000+000~DK045+333范围内888榀箱梁的预制任务,供梁里程为DK000+000~DK32+359.29。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正在执行的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和“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物资供应商名册”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

①具有提供合格产品的能力,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至少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一份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

②负责施工围挡的现场安装工作。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施工围挡

钢制1×2.5m

2000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乐桥镇制梁分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陡岗高庄

2026年3-2027年12月

合计



2000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

施工围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确保安全、稳固、美观,

(二)验收要求

1.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物资清单对到货物资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并由甲方收货人抽样复测。

3.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

固定价格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铁建银信、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其他等,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付款周期:买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80天

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50 % ,剩余50%于360天内付清。延期付款宽限期7个工作日。

(3)逾期付款约定:如若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按照起诉日当天甲方欠付乙

方的最终货款金额,自起诉之日起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利息。甲方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安装、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本次围挡采购属于交钥匙工程,供应商需要根据采购方要求安装到位。安装过程中所需材料、人工、机械需由供应商自己提供。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陡岗高庄。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并安装完成后,由招标方技术部门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并出具质量验收合格证明。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发布日期:2026年3月22日9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9时0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七分中心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云林街道桂坡街1号中铁大厦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8720514355

电子邮件:1318434515@qq.com

2.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乐桥镇制梁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陡岗高庄

联 系 人:尹先生(答疑)

联系电话:18716351000

电子邮件:250249876@qq.com

202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