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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安镇改线公路新建框架桥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材料采购询比公告

业主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招标采购地区:湖南 · 常德
发布:2026-03-22 13:30:30截止:2026-03-26
全链路投标指引协助,定制信息、下一步操作指引、自动撰写标书、标书评分、合同起草签署等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安镇改线公路新建框架桥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材料采购询比公告

发布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3-22

投标截至时间:2026-03-26 17:00:00

询比编号:CR1101-XJ-2026-195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比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安全帽

黄色

200


2

反光衣

荧光绿

200


3

锥形桶

70cm

200


4

基坑围挡

1.2*2M

400


5

护栏

1*3M

400


6

消防柜

不锈钢

2


7

沙箱

1立方不锈钢

2


8

灭火器

4KG

100


9

灭火器箱

4KG2个

50


10

灭火毯

1*1m

20


11

安全绳

0.5mm

50


12

氧气乙炔推车

1.5m

4


13

警示柱

60cm

400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6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符合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标准要求;

(2)满足项目监理以及业主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甲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刘哲 ,电话号码:13387393059 ,负责收货并代表甲方签署送货单,甲方于合同签订时提供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收货人对送货单的签署视为甲方收货且对安全材料数量的确认。甲方收到送货单,材料核验后开具验收单给乙方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2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3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8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80%;依次类推;

(3)合同履行完成办理最终结算后,支付至供货金额的95%;

(4)剩余5%货款,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上述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 E 信通、云信、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其中,票据支付占 50%(期限为半年期),银行转账支付占 50%,票据所产生的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

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的相应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

(6)若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以已到期的合同款为基础,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上浮贷款,采取诉讼手段的计算期限为:自甲乙双方最后一笔办理结算对账时间起至起诉之日止;不采取诉讼手段的计算期限为:自甲乙双方最后一笔办理结算对账时间起至首次书面主张债权之日止。甲方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含诉讼费)。

6.报价有效期:3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新安镇改线公路新建框架桥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刘哲联系电话:13387393059邮 箱:5561062@qq.com

到货地址:常德市临澧县新安镇中铁十一局集团项目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采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