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处钱营孜项目部台车配件、铲车配件、皮带机喷浆机配件、电器、胶管、五金杂品询比
二十九处钱营孜项目部台车配件、铲车配件、皮带机喷浆机配件、电器、胶管、五金杂品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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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务编号: | CGRW-2026-000634 | ||
| 招标名称: | 二十九处钱营孜项目部台车配件、铲车配件、皮带机喷浆机配件、电器、胶管、五金杂品询比 | 公示日期: | ~ |
| 项目名称: | 钱营孜项目部 | 招标单位: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九工程处 |
| 发布时间: |
中标候选单位:
公示内容: | 二十九工程处钱营孜项目部台车配件、铲车配件、皮带机喷浆机配件、电器、胶管、五金杂品询比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兹有“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九工程处钱营孜项目部(采购人名称)”对“ 台车配件、铲车配件、皮带机喷浆机配件、电器、胶管、五金杂品(采购项目名称)”询比采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询比程序已结束,现就本次询比结果公示如下: 1.询比项目名称:二十九工程处钱营孜项目部台车配件、铲车配件、皮带机喷浆机配件、电器、胶管、五金杂品询比 2.询比编号:【CGRW-2026-000634】 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 4.成交候选人名单: 标包1:台车配件 第一成交候选人:淮北矿业煤联工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246034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淮北市益中商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249606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济宁恒博物资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257856元
标包2:铲车配件 第一成交候选人:淮北矿业煤联工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272505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淮北市益中商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277969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济宁恒博物资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284585元
标包3:皮带机喷浆机配件 第一成交候选人:淮北市益中商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4921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淮北矿业煤联工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50921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济宁恒博物资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52513元
标包4:电器 第一成交候选人:淮北矿业煤联工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83449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淮北市益中商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8695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济宁恒博物资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897220元
标包5:胶管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北岱玺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18786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淮北市益中商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19948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铭儒商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20273.33元 第四成交候选人:济宁恒博物资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20340元 第五成交候选人:宿州市蕾春商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20344.53元
标包6:五金杂品 第一成交候选人:宿州市蕾春商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212523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淮北矿业煤联工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212532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淮北市益中商贸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215516元 第四成交候选人:济宁恒博物资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220012元
二、异议提出的渠道与方式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认为询比采购中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权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九工程处钱营孜项目部)提出异议,(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九工程处钱营孜项目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认为询比采购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可以向(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九工程处钱营孜项目部)纪委反映。 异议接收人及联系电话:梅迪1890557811 邮箱:262573719@qq.com 纪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明明15034693397 邮箱:970637236@qq.com 三、异议提出的要求与情形 (一)异议提出的要求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询价编号、标包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7.提起异议的日期。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接受。 (二)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采购项目参与报价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三)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黑名单,并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其参加中煤矿建集团招采平台采购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公示期:自2026年 3 月 21 日 至 2026年 3 月 22 日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煤矿建集团招标及采购系统(https://zmjc.ccmcgc.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ahtba.org.cn)上发布。
特此公示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二十九工程处钱营孜项目部 2026年 3 月 21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