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改造项目 | ||
| 采购单位 | 甘肃卓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ZQ2026-014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 联系人 | 赵先生 | 联系电话 | 18215338978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3-23 14: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03-24 13:59:00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03-24 14: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03-25 13: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改造项目001 | GSZQ2026-014 | 货物类 | 568800.0 |
公告内容
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甘肃卓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静宁县治平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改造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Q2026-014
2.项目名称: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56.8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内容:采购有机肥98.8吨、土地平整200亩、支架200亩、地布60000㎡。(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级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第四季度),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资质审核上传
我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14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24日13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发出邀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邀请报名。
四、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24日14时00分至2026年3月25日13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不容许多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卓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静宁县城关镇崇德路建兴明珠19栋1层商铺4室),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1份,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宁县治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凉市静宁县治平镇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933-2350099
代理机构:甘肃卓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崇德路建兴明珠19栋1层商铺4室
联 系 人:樊女士
电 话:13369335892
采购文件
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改造项目
邀请文件
文件编号:GSZQ2026-014
采购人:静宁县治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甘肃卓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六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合同文件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投标报价一览表
五、书面声明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其他资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政府
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甘肃卓琪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受静宁县治平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
改造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Q2026-014
2.项目名称: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56.8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
标)。
4.采购内容:采购有机肥98.8吨、土地平整200亩、支架200亩、地
布60000㎡。(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级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
订合同为准)。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文件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
(第四季度),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
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
意一个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
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
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
提供企业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
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资质审核上传
我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14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24日13
时59分59秒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
(平凉市)”发出邀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
系统(http://101.37.128.53)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邀请报
名。
四、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24日00时00分至2026
年3月25日13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不容许多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
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
价人中标)。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
时发布中标公示。
2.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
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卓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静
宁县城关镇崇德路建兴明珠19栋1层商铺4室),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
副本1份,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宁县治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凉市静宁县治平镇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933-2350099
代理机构:甘肃卓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崇德路建兴明珠19栋1层商铺4室
联系人:樊女士
电话:13369335892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1 | 项目名称 | 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改造项目 |
| 2 | 文件编号 | GSZQ2026-014 |
| 3 | 采购人 | 招标人:静宁县治平镇人民政府地址:平凉市静宁县治平镇联系人:赵先生电话:0933-2350099 |
| 4 |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甘肃卓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崇德路建兴明珠19栋1层商铺4室联系人:樊女士电话:13369335892 |
| 5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 6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第四季度),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6月至 |
| 6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 | 付款方式 |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8 | 交付期限 | 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9 | 联合体形式 | 不接受 |
| 10 | 考察现场、答疑会 | 不组织。 |
| 11 | 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
| 12 | 资格审查 | 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限额以下政府采购网系统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 |
| 13 | 投标有效期 | 60日(日历天) |
| 14 | 响应文件数量 | 正本:1份,副本1份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版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邮寄到甘肃卓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凉市静宁县城关镇崇德路建兴明珠19栋1层商铺4室) |
| 15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 16 | 公布媒体 |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17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18 | 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中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 |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品目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 1 | 有机肥 | 有机肥主要技术参数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525-2021.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酸碱度(pH)5.5-8.5;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 | 吨 | 98.8 |
| 2 | 土地平整 | 老果园果树挖除、开沟放线、施肥回填,按照设计密度行向、放线开沟,栽植前放线确定定植开沟位置,采用机械开挖宽40cm、深60cm定植沟,开挖时表土、底土分别放置、施肥回填(将表士还原至底层,然后按有机肥与底土充分混合后回填至地面40cm处)。 | 亩 | 200 |
| 3 | 支架 | 水泥立柱≧9cm*7.5cm*5m,15根/亩,塑钢绳2000米/亩,配套其他附件。 | 亩 | 200 |
| 4 | 地布 | 地布符合GB/T8946-2013及QB/T3808-1999标准要求,平均克重≧80g/㎡,经密度≧37根/100mm,纬密度≧34根/100mm,拉伸负荷经向≧720N/100mm,纬向≧680N/100mm,规格1.2米宽,产品参数合格。 | ㎡ | 60000 |
二、资格审查及谈判方式
招标人对邀请人的资格性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网上
进行一次报价,竞价时间结束后报价最低的确定成为最终成交人。
三、合同协议
成交后自行下载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合同模板,在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第四章、合同文件
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改造项目
阳光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GSZQ2026-014
采购单位:
供应商:
代理机构:甘肃卓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静宁县治平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乙方):
根据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改造项目的成交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
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交付期限:
1.采购内容:。
2.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二、付款方式及成交金额: | |||
| 1.成交金额: | 成交总金额: | 元(大写: | ) |
| 2.付款方式: | |||
| 三、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
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任意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要求适当履行义务的行为
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如乙方提供的服务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影响甲方人员使用要求,视为乙方违约。乙
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迟延违约
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每延误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5‰的迟延违
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四、违约责任
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将承包项目发包或转包,否则,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
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2、由于成交人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派遣员工的经济损失,所产生的损失及后果由成交
人承担。因成交方业务人员蓄意破坏设备设施、违反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一经查实,则视
为成交方严重违约,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成交人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
律责任。
3、若成交方在服务某阶段时期内违反其服务承诺或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三次或以上,则视
为成交方违约,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本期项目服务费。
五、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
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
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
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七、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响应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答疑)、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
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
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
务。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在三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需修改合同内容,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修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
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2份、乙方2份、代理机构1份。
以下无正文
| 需方:(盖章)地址:电话:邮编: | 供方:(盖章)地址:电话:邮编: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
| 经办人:年月日 | 经办人:年月日 |
| 开户行:帐号: | 开户行:帐号: |
| 代理机构:法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邮编:地址:年月日 | |
第五章、邀请响应文件格式
标明正副本
静宁县治平镇2026年果园更新改造项目
邀请响应文件
文件编号:GSZQ2026-014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一、响应函
致:XXXXXXXX(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项目编号为XXXXXX的XXXXXXXX采购项目的邀请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我方已
详细审核了全部邀请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
的权力。我方(授权代表全名)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提交下列文件:
(1)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
签字人以此书申明并同意:
1.我方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竞争性的法律、法规和与有关的规定;自觉维护正
常秩序;保证服从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资料
并接受处罚。
2.我方同意本有效期为自日后60天。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如果在此期间内撤回或放弃成交资格,我方的担保将全部不予退还,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
我方担保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3.我方承诺完全响应邀请招标文件的条款实质性要求响应。
4.我方承诺我司响应文件的技术要求完全与本《函》中的承诺一致,若有不一致,我方
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同意采购人没收我方的保证金。
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邀请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签订合同后,在买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验收服务。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
接受收到的任何,并不作赔偿。
8.我方保证我方的满足邀请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1)若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标处理,并且不予退还担保;若成交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贵
方有权废除授标并且担保不予退还。
2)在贵方组织的响应文件审查中,如果贵方发现我方的存在重大偏离,同意贵方有权废
除授标并且担保不予退还。
9.与本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供应商全称(盖法人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电话: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四、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交付期限(天) | 备注 |
注:
1.投标报价必须是固定唯一的,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小写与大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五、书面声明
关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声明不实,愿
接受《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处罚。
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月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
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
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第四季度),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
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
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扫描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的行贿犯罪查询结
果。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
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投标人
不满足此要求则无须提供,一旦提供将视为满足其要求,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