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易制毒试剂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 项目名称 | 2026年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易制毒试剂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CD-1774262882982 | ||
| 项目内容 | 2026年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易制毒试剂采购项目 | 调研品目 | 其他货物 | ||
| 开始时间 | 2026-03-23 10:55:00 | 结束时间 | 2026-03-25 17:30:00 | ||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品牌 | 型号 |
| 1 | 2026年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易制毒试剂采购项目 | 1 | 批 | ||
| 采购单位 | 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 联系人 | 罗工 | ||
| 联系电话 | 0760-88873212 | 电子邮箱 | |||
| 项目需求 | 项目需求 2026年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易制毒试剂采购项目的调研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二)项目类型:货物类。 三、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 ||||
| 项目附件 | 2026年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易制毒试剂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docx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业务关联公司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docx | ||||
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6年03月23日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的易制毒试剂采购项目。
2.项目类型:货物类。
二、项目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推荐品牌 | 单价 | 小计 | 品牌 | 备注 |
| 1 | 硫酸 | GR,500ml/瓶 | 1 | 瓶 | |||||
| 2 | 盐酸 | GR,500ml/瓶 | 1 | 瓶 | |||||
| 3 | 三氯甲烷 | GR,500ml/瓶 | 1 | 瓶 | |||||
| 4 | 三氯甲烷 | 色谱纯,4L/瓶 | 1 | 瓶 | |||||
| 5 | 丙酮 | 农残级,4L/瓶 | 1 | 瓶 | |||||
| 6 | 丙酮 | 色谱纯500ml/瓶 | 1 | 瓶 | |||||
| 7 | 甲苯 | 农残级,4L/瓶 | 1 | 瓶 | |||||
| 备注:1.各类易制毒试剂需给采购方提供合同期限内所需的用量(从试剂验收完成起计算)。2.以上易制毒试剂需求数量非实际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最终采购需求为准,采购费用结算以实际采购数量计算。3.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万元。 | |||||||||
三、技术参数、资质要求及品牌推荐要求
1.响应供应商采购标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注:视所采购的内容是否有标准确定是否列明)
2.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3.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4.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5.推荐品牌,不指定,也不唯一;
6.易制毒化学品运送需运输备案证明资质;
7.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次采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询价方式。
(二)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满一年之日止,质保期内成交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2.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成交人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处理完毕。
3.报价供应商务必满足项目采购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1.试剂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潮、防晒、防腐蚀、防碰撞以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凡因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造成的货物损坏或丢失的全部责任或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成交人负责将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权路48号前座六楼药品室),运费由成交人承担。
3.成交人负责试剂材料的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4.各种试剂必须提供送货清单,按送货清单验收货物。
5.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人负责,直至收货验收完毕。
6.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成交人负责,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四)验收
1.货物验收由采购方、成交方依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
2.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
3.如验收不合格,采购方有权退货,成交方须承担采购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验收活动按照采购方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要求执行,乙方成交方应配合采购方的验收工作,并按采购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验收材料。
(五)合同有效期
本销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满一年之日止,供货期限结束或结算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合同终止(按先达到的为准)。在合同期内如确认因成交方交付的易制毒试剂出现质量问题情况两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六)付款方式
1、验收合格后,成交方应每季度向采购方开具易制毒试剂价款的发票。本项目的付款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最终数量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结算价款=实际采购数量×合同单价的金额。
2、采购方向成交人支付款项前,成交方需向甲方提供与拟支付金额等额、有效发票。成交方谅解并明确同意,采购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采购方已履行付款义务,采购方的付款期限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查、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及预算下达的时间,如有延误,支付期限自动顺延,采购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同时,成交方知悉并确认以上款项支付进度均需在采购方具备财政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如因采购方不具备财政支付条件导致的延后支付,采购方不需承担因此产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以上支付不得违反采购方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公司税号;
(3)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4)采购方验收单。
广东省中山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