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排查治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项目采购公告-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武山县排查治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项目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成交企业 | 合同签署日期 | 合同内容 |
|---|---|---|---|---|---|
| 1 | 武山县排查治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项目001 | WSJJD-20260310 | 天水华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026-03-26 17:38:29 | 查看合同 |
编号:WSZFCG号
武山县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武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乙方(供货单位):天水华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乙方根据中标(成交)结果和甲方要求提供
以下货物:(见供货清单)
二、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小写)570782.00
元,(大写):伍拾柒万零柒佰捌拾贰元整。该合同总价包括货
物、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培训、保修期内各备品备件等一
切伴随服务费用及所有合税费用,执行期间总价不变。
三、质量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效
标准,并为正规制造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
征完全符合项目计划参数要求,保修期为1年。
四、交货验收: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
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和培训等工作,运行正常后,由甲
方组织人员进行履约验收,填写完整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抵告
单”,将货物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五、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7%;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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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
付。
六、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
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货物的全部保修和维护工作,期
间发生的因质量问题更换的备品备件,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因
甲方使用不当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它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双方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
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正常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滞纳金,累计
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中止供货的,追究相
关法律责任。
3.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
方有权拒收,并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并追究相
关责任。
4.乙方必须完全遵守《天水市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管理办
法》,如有违约,按规定处理。
八、争议: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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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 甲方: | (盖章) | 乙方: | |
| 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 ||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
| 信 | |||
| 六酒管理大 | |||
| 电话: | 电话: | ||
| 签订地点: | 签订地点: | ||
| 签订时间: | 2026年3月24日 | 签订时间: | 200年3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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