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长坪镇人民政府本级长坪镇长岭村公路硬化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长坪镇长岭村公路硬化项目
三、项目编号:420624202506000410
四、项目名称:长坪镇长岭村公路硬化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南漳县长坪镇人民政府本级
2、地址:南漳县长坪镇长坪街158号
3、联系方式:15997182871
4、供应商(乙方):湖北裕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龙乡明珠4幢1单元13层06号
6、联系方式:199722315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1991407.24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983000元
5、合同金额:198.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9月08日;履约地点:长坪镇长岭村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24-2025-0039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7-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4-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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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42062420250600041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长坪镇长岭村公路硬化项目
工程地点:南漳县长坪镇
发包人(全称):南漳县长坪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湖北裕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
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
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
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
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
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
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
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
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
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
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
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
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
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
“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
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
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南漳县长坪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湖北裕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
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坪镇长岭村公路硬化项目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坪镇长岭村公路硬化项目。
2.工程地点:南漳县长坪镇。
3.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24-2025-00396。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余家至烽火岩道路硬化,道路长3800米,路面宽
度3.5米,厚度20公分,路床碾压整形、碎石垫层及C30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涵管铺设,
养护切缝及油膏灌缝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8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
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范围》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捌万叁仟元整(¥1983000.00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1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彭翌峰。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
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
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
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
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
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
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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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5年7月7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南漳县长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壹份,承包人执叁份。
| 发包人: | (章)南漳县长坪镇人民政府 | 承包人: | (公章)湖北裕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 (签字) | 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 | 银尔机(签字) |
| 组织机构代码: | 1142062467977938XD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624MA49561M25 |
| 地址: | 南漳县长坪镇长坪街158号 | 地址: | 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40号 |
| 邮政编码: | 441500 | 邮政编码: | 441500 |
| 法定代表人: | 刘瑞 | 法定代表人: | 张华松 |
| 委托代理人: | 邹好常 | 委托代理人: | 彭翌峰 |
| 电话: | 15997182871 | 电话: | 0710-5678098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
| 开户银行: | 南漳县农商银行长坪镇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漳支行营业部 |
| 账号: | 820100000007283225496 | 账号: | 42050164690800000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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