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罗村三级电站更新改造暨梯级集控建设工程项目
建德市政企区 |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杭州欧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建德市罗村三级电站更新改造暨梯级集控建设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_、 意见征询编号:**HZOFCG2025B-088
二、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是否影响采购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 其他事项:
四、 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 意见递交时间:**2025-11-26
**2. 意见递交方式:**书面(外地可邮件送达)
**3. 意见接收机构:**杭州欧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人:**陈悦
**5. 联系电话:**15990158838
**6. 联系邮箱:**1098895101@qq.com
五、 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_经查实将提请有关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六、 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11月26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杭州欢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邮件送达,联系邮箱:1098895101@qq.com,邮件必须为原件扫描件。
附件信息:
意见征询--11.21初稿--建德市罗村三级电站更新改造暨梯级集控建设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项目.docx
建德市罗村三级电站更新改造暨梯级集控建设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项目
(国有企业采购)(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HZOFCG2025B-088
采购人:建德市罗村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欧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建德市罗村三级电站更新改造暨梯级集控建设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OFCG2025B-088
项目名称:建德市罗村三级电站更新改造暨梯级集控建设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718133.00
最高限价(元):8718133.00
采购需求:建德市罗村三级电站更新改造暨梯级集控建设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生产、供货、运输装卸、二次搬运费、拆除、安装调试、产品保护、保险、配件及材料、附件、产品保管、技术服务费、运杂费、人工、试运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税金、利润、辅助工作以及售后服务等一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4月15日前完成所有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试运行并通过采购单位的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水力发电成套设备或电站及工矿配件或机械电气设备、电站工程总承包。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2.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3.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注册成为乐采云平台供应商后,登录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元):免费。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托乐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2)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通过乐采云平台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供应商只有在“乐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乐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5)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6)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https://www.lecaiyun.com/)。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进行招投标活动,各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2.投标准备:
(1)投标人应为乐采云平台供应商,注册地址:乐采云平台-商家注册--注册地址:https://middle-lcy.lecaiyun.com/v-settle-front/enter/accountNew?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150&utm=luban.luban-PC-55609.ct001.9.d37d2350548211ef93937d90641fa708),进行乐采云平台供应商资料填写,通过平台审核后成为乐采云平台供应商。
(2)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CA管理-申领CA证书-CA驱动和申领流程”: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2周左右,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
办理流程详见: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lecaiyun.com/helpcenter/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lecaiyun&manualId=2185&topicId=12851
(3)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投标人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前往“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
3.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乐采云平台。
6.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
7.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乐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德市罗村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建德市乾潭镇罗村村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367626
质疑联系人:叶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819161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欧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红枫商场1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90158838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5858155274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建德市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广场东路67号
联系人:宁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1-583197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乐采云有限公司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序号 | 事项 |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
| 1 |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 货物类。 |
| 2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一、投标保证金收取: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响应供应商应于2025年 月 日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户名:杭州欧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帐户:33020140201000012322。开户银行:泰隆银行杭州建德支行。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缴纳的,请将电汇底单、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 |
|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1)未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完成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注: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保证金退还”仅适用以现金、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须退还。注: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保证金退还”仅适用以现金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以投标担保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须退还。 | ||
| 三、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3)投标人存在其他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
| 3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
| 4 | 分包 | þ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安装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
| 5 |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 6 |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399号二楼(原建德市客运中心)) ;联系人: 陈悦 ,联系电话: 15990158838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 7 |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B组织。(1)在评审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20分钟(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讲解次序以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乐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乐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乐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399号二楼(原建德市客运中心))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方式三:采用录制视频方式演示,演示视频制作成光盘或U盘(光盘或U盘须密封加盖公章,于2025年 月 日17时00分00秒邮寄至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红枫商场17号或于开标前半小时内送至开标现场,未按以上时间要求送达的零分处理,联系人: 陈悦 ,联系电话: 15990158838)。录制的视频必须为MP4格式(若视频为其他格式导致评审中不能正常播放的,责任自负)。(需提供演示演说的现场拍摄的视频20分钟之内,仅提供效果图、ppt、demo均不得分)。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 |
| 8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
|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 ||
| 9 | 报价要求 |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乐采云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为避免出现恶意低价竞争的情况,低于报价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平均报价的 90 %作否决投标处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
| 10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红枫商场17号;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陈悦,1599015883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
| 11 | 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 |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三日内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或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不得签订合同)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组成: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1份,副本3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标书封面加盖公章)组成。以上文件须采用胶装装订方式。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 A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B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响应总报价应包含采购服务费,采购服务费按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 收费标准(货物)计取,人民币伍万叁仟贰佰肆拾柒 元整(¥:53247.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公司。 |
| 13 | 特别说明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 ||
| 14 | 答疑与澄清 |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5年 月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如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将于2025年 月 日17:00前统一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在招标文件发售的网站发布。 |
| 15 | 其他 | 现场踏勘: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与采购单位联系,不统一组织,费用自理。注:被授权踏勘人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进行现场踏勘,否则不予踏勘。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
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采购活动所依托的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
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
4.询问、质疑、投诉
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5年月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如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将于2025年月日17:00前统一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在招标文件发售的网站发布。
4.2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4.3供应商质疑
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2.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4.3.2.4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3.2.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以上(4.3.2.1)(4.3.2.3)(4.3.2.4)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4.3.2.6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3.2.7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4.3.2.8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4.3.2.9质疑或投诉需要提供严谨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与法律依据逐一对应的事实依据,如法律依据或事实依据不适用或不充分,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3.3.4事实依据;
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3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4供应商投诉
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5.1.1招标公告;
5.1.2投标人须知;
5.1.3采购需求;
5.1.4评标办法;
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资格文件:
11.1.1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11.1.2营业执照
11.1.3投标保证金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如果有);
11.1.4联合协议(如果有);
11.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11.2商务技术文件:
11.2.1投标函;
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
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
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1.2.6技术参数对照表;
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
11.2.8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1.3报价文件:
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2.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
12.2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投标人通过乐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前往“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
12.3使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CA管理-申领CA证书-CA驱动和申领流程”: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2周左右,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
办理流程详见: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lecaiyun.com/helpcenter/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lecaiyun&manualId=2185&topicId=12851
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乐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
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
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
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
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备份投标文件
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乐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
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
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18.开标
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9、资格审查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0、信用信息查询
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
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有企业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六、定标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
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
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和中标金额,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
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5.合同的签订
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
26.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国有企业采购合同金额的2%,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九、验收
30.验收
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国有企业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备注 |
| 1 | 建德市罗村三级电站更新改造暨梯级集控建设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 批 | 1 | 8718133.00 | |
| 预算总价:人民币捌佰柒拾壹万捌仟壹佰叁拾叁元整(¥8718133.00) | ||||||
注: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上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生产、供货、运输装卸、二次搬运费、拆除、安装调试、产品保护、保险、配件及材料、附件、产品保管、技术服务费、运杂费、人工、试运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税金、利润、辅助工作以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所有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
(2)电线电缆、管材、接地装置材料根据投标单价按实结算。
(3)采购需求清单中涉及的品牌和型号为参考品牌,投标人可投报其它品牌、型号,但产品性能、质量、配置等应相当于或优于采购需求,并予以详细说明,提供详细的配置、技术参数说明。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清单中所列的主要为采购设备清单,但投标人所投安装设备并不限于以上设备清单,投标人应根据所投设备的具体安装和使用情况,对清单中未列出和本技术规格书内未说明的,而投标人为使整套设备能够按本技术规格书要求长期正常有效运行所需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清单中予以补充,并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5)为保障该项目的整体协调性及正常使用,供应商应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查,以获取场地位置、现状及任何其它可能影响投标内容(包括报价)的现场资料、数据等情况。供应商应结合现场勘查的客观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如因投标供应商未进行充分考虑导致投标方案与实际不符从而使项目无法按时实施或签署合同后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二、采购需求
(一)总表
| 编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 一 | 设备费用 | 7362146 |
| 二 | 配套工程费用 | 1355987 |
| 合计:一+二 | 8718133 | |
(二)设备清单表
| 单位:元 |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 预算合价 |
| 一 | 水轮机更新改造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转轮(HL-WJ-55暂定)更新 | 只 | 2 | 103721 | 207442 | |
| 2 | 蜗壳更新 | 套 | 2 | 93421 | 186842 | |
| 3 | 导水机构更新 | 套 | 2 | 60770 | 121540 | |
| 4 | 水导推力轴承更新 | 套 | 2 | 43260 | 86520 | |
| 5 | 主轴密封更新 | 套 | 2 | 7725 | 15450 | |
| 6 | 主轴更新 | 套 | 2 | 25338 | 50676 | |
| 7 | 尾水弯管和尾水接管更换 | 套 | 2 | 12133 | 24266 | |
| 8 | 自动化元件 | 套 | 2 | 20909 | 41818 | |
| 9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96202 | 96202 | |
| 二 | 发电机更新改造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发电机整体更新 | SFW1000-6/1180 | 台 | 2 | 364105 | 728210 |
| 2 | 径向轴承更新 | 台 | 2 | 25132 | 50264 | |
| 3 | 飞轮及制动系统更新 | 台 | 2 | 24102 | 48204 | |
| 4 | 新增发电机空冷器 | 台 | 2 | 30900 | 61800 | |
| 5 | 自动化元件更新 | 台 | 2 | 38625 | 77250 | |
| 6 | 励磁系统更新 | 台 | 2 | 138020 | 276040 | |
| 7 | 测温制动屏 | 台 | 2 | 49440 | 98880 | |
| 8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176233 | 176233 | |
| 三 | 进水阀改造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电控系统更新 | 台 | 2 | 14317 | 28634 | |
| 2 | 旁通阀及旁通管更新 | |||||
| 2.1 | 旁通阀更新 | 电动球阀DN150mm,1.0MPa | 台 | 2 | 5665 | 11330 |
| 2.2 | 旁通阀检修阀更新 | 手动球阀DN150mm,1.0MPa | 台 | 2 | 1648 | 3296 |
| 2.3 | 旁通管更新 | DN150 | 台 | 2 | 556 | 1112 |
| 3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6592 | 6592 | |
| 四 | 调速器更新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调速器及油压装置 | GYWT-600 | 台 | 2 | 100425 | 200850 |
| 2 | 自动化元件及仪表 | 台套 | 2 | 9888 | 19776 | |
| 3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22042 | 22042 | |
| 五 | 技术供排水系统改造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可调式减压阀 | DN65,PN1.0MPa | 台 | 2 | 3296 | 6592 |
| 2 | 滤水器 | GLS-65,精度2mm,PN1.0MPa | 台 | 2 | 3863 | 7726 |
| 3 | 安全阀 | DN25,PN1.0MPa | 个 | 2 | 206 | 412 |
| 4 | 自保持电动球阀 | DN65,PN1.0MPa | 个 | 2 | 3863 | 7726 |
| 5 | 不锈钢闸阀 | Z45T-10,DN65 | 个 | 2 | 1339 | 2678 |
| 6 | 闸阀 | Z45T-10,DN65 | 个 | 10 | 1103 | 11030 |
| 7 | 止回阀 | H44T-10,DN65 | 个 | 2 | 1103 | 2206 |
| 8 | 闸阀 | Z45T-10,DN50 | 个 | 4 | 883 | 3532 |
| 9 | 内螺纹截止阀 | J11T-16,DN32 | 个 | 6 | 331 | 1986 |
| 10 | 内螺纹截止阀 | J11T-16,DN25 | 个 | 6 | 276 | 1656 |
| 11 | 内螺纹截止阀 | J11T-16,DN15 | 个 | 8 | 166 | 1328 |
| 12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8240 | 8240 | |
| 六 | 水力量测系统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1545 | 1545 | |
| 七 |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改造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柜式空调 | 冷暖型,变频,制冷量不小于12000W | 台 | 1 | 14898 | 14898 |
| 2 | 柜式空调 | 冷暖型,变频,制冷量不小于7200W | 台 | 1 | 9380 | 9380 |
| 3 | 壁挂式空调 | 冷暖型,变频,制冷量不小于5000W | 台 | 2 | 7173 | 14346 |
| 4 | 壁式轴流风机(带防风雨百叶) | 风量不小于5000m3/h | 台 | 2 | 2759 | 5518 |
| 5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4120 | 4120 | |
| 八 | 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工程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主变压器 | S20-2500/3538.5±2×2.5%/6.3kV Y,d11 | 台 | 1 | 337325 | 337325 |
| 2 | 厂用变压器 | SC14-80/6.36.3±5%/0.4kV D,yn11 | 台 | 1 | 60770 | 60770 |
| 3 | 厂用变压器 | SC14-80/1010±5%/0.4kV D,yn11 | 台 | 1 | 46350 | 46350 |
| 4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51191 | 51191 | |
| 九 | 35kV户外配电设备工程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35kV户外真空断路器 | ZW7-40.5/1250A附电流互感器、配套端子箱 | 台 | 3 | 95790 | 287370 |
| 2 | 35kV户外隔离开关 双接地 | GW5-35D/1250A | 台 | 2 | 20600 | 41200 |
| 3 | 35kV户外隔离开关 单接地 | GW5-35D/1250A | 台 | 4 | 16480 | 65920 |
| 4 | 35kV户外油浸式电压互感器 | JDXF7-35、配端子箱 | 只 | 3 | 22145 | 66435 |
| 5 | 35kV户外油浸式电压互感器 | JDN-35、配端子箱 | 只 | 2 | 26471 | 52942 |
| 6 | 35kV户外高压熔断器 | RW10-35/0.5A | 只 | 7 | 5665 | 39655 |
| 7 | 35kV户外避雷器 | HY5WZ-54/134、配泄漏及放电记录仪 | 只 | 9 | 6592 | 59328 |
| 8 | 升压站绝缘子 | 含户外绝缘铜母线、钢芯铝绞户外金具等 | 项 | 1 | 36050 | 36050 |
| 9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87344 | 87344 | |
| 十 | 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工程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主变低压侧开关柜 | 箱型固定式户内开关柜 | 台 | 1 | 89610 | 89610 |
| 2 | 6.3kV母线互感器柜 | 箱型固定式户内开关柜 | 台 | 1 | 89610 | 89610 |
| 3 | #1厂用变开关柜 | 箱型固定式户内开关柜 | 台 | 1 | 89610 | 89610 |
| 4 | #1发电机开关柜 | 箱型固定式户内开关柜 | 台 | 1 | 89610 | 89610 |
| 5 | #2发电机开关柜 | 箱型固定式户内开关柜 | 台 | 1 | 89610 | 89610 |
| 6 | #2厂用变开关柜 | 箱型固定式户内开关柜 | 台 | 1 | 89610 | 89610 |
| 7 | 中性点电流互感器 | AS12/150b/4S200/5A,10P30/10P30 | 只 | 6 | 2575 | 15450 |
| 8 | 低压配电柜 | GGD1 | 台 | 3 | 55620 | 166860 |
| 9 | 稳压器柜 | PK-10 | 台 | 1 | 55620 | 55620 |
| 10 | 电源屏 | PK-10 | 面 | 1 | 55620 | 55620 |
| 11 | 现地动力配电箱 | XL(W)-21 | 只 | 3 | 13390 | 40170 |
| 12 | 插座箱 | 只 | 3 | 3296 | 9888 | |
| 13 | 照明箱 | PXT(R)-3-3*6/1CM | 只 | 3 | 3296 | 9888 |
| 14 | 消防应急照明箱 | 只 | 1 | 5562 | 5562 | |
| 15 | 磁力启动器 | 只 | 3 | 2060 | 6180 | |
| 16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93606 | 93606 | |
| 十一 | 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工程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主机兼操作员工作站 | 套 | 1 | 27810 | 27810 | |
| 2 | 通信工作站 | 套 | 1 | 27810 | 27810 | |
| 3 | 语音报警装置 | 套 | 2 | 2060 | 4120 | |
| 4 | 机组LCU屏 | 面 | 2 | 118450 | 236900 | |
| 5 | 公用LCU屏 | 面 | 1 | 139050 | 139050 | |
| 6 | 网络及视频设备屏 | 面 | 1 | 113300 | 113300 | |
| 7 | 纵向加密装置 | 台 | 1 | 36050 | 36050 | |
| 8 | 硬件防火墙 | 台 | 1 | 36050 | 36050 | |
| 9 | A3/A4网络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8240 | 8240 | |
| 10 | 微机控制台 | 套 | 1 | 28840 | 28840 | |
| 11 | 辅机控制设备 | 项 | 1 | |||
| 11.1 | 渗漏排水泵控制箱 | 只 | 1 | 8240 | 8240 | |
| 11.2 | 低压空压机控制箱 | 只 | 1 | 8240 | 8240 | |
| 12 | 网线 | 米 | 300 | 3 | 900 | |
| 13 | 单模光纤4芯 | 米 | 300 | 8 | 2400 | |
| 14 | 计算机监控系统软件 | 套 | 1 | 51500 | 51500 | |
| 15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70555 | 70555 | |
| 十二 | 视频监视系统设备工程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图像工作站 | 套 | 1 | 27810 | 27810 | |
| 2 | 数字硬盘录像机 | 台 | 1 | 3605 | 3605 | |
| 3 | 前端摄像设备 | 项 | 1 | |||
| 3.1 | 户内吸顶式低照度彩色/黑白一体化球机 | 只 | 2 | 5150 | 10300 | |
| 3.2 | 户内壁挂式低照度彩色/黑白一体化球机 | 只 | 3 | 5459 | 16377 | |
| 3.3 | 户外壁挂式红外彩色/黑白一体化球机 | 只 | 2 | 7725 | 15450 | |
| 3.4 | 户外柱装式红外彩色/黑白一体化球机(配户外摄像机4-5m标准立杆) | 只 | 3 | 8755 | 26265 | |
| 4 | 图像管理系统应用软件 | 套 | 1 | 10300 | 10300 | |
| 5 | 网线 | 米 | 300 | 3 | 900 | |
| 6 | 单模光纤4芯 | 米 | 300 | 8 | 2400 | |
| 7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14317 | 14317 | |
| 十三 | 直流电源装置设备工程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微机直流电源装置 | DC220V,100Ah | 套 | 1 | ||
| 1.1 | 直流充、馈电屏 | 面 | 1 | 51500 | 51500 | |
| 1.2 | 蓄电池屏 | 含系统内屏间电缆及与蓄电池的连接电缆 | 面 | 1 | 58710 | 58710 |
| 2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10815 | 10815 | |
| 十四 | 继电保护装置设备工程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发电机保护屏 | PK-10 | 面 | 1 | 103000 | 103000 |
| 2 | 主变保护屏 | PK-10 | 面 | 1 | 88580 | 88580 |
| 3 | 35kV线路保护屏 | PK-10 | 面 | 1 | 88580 | 88580 |
| 4 | 计量屏 | PK-10 | 面 | 1 | 82400 | 82400 |
| 5 | 拆除安装费 | 项 | 1 | 13802 | 13802 | |
| 十五 | 电站电缆敷设工程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电力电缆 | ZC-YJV22-6/10-3×120 | 米 | 100 | 742 | 74200 |
| 2 | 电力电缆 | ZC-YJV22-8.7/15-3×70 | 米 | 100 | 643 | 64300 |
| 3 | 电力电缆 | ZC-YJV22-6/10-3×70 | 米 | 150 | 618 | 92700 |
| 4 | 动力电缆 | ZC-YJV22-1-3×50+1×25 | 米 | 60 | 340 | 20400 |
| 5 | 动力电缆 | ZC-YJV22-1-3×25+1×16 | 米 | 20 | 193 | 3860 |
| 6 | 动力电缆 | ZC-YJV22-1-4×16 | 米 | 150 | 130 | 19500 |
| 7 | 动力电缆 | ZC-YJV22-1-4×10 | 米 | 40 | 87 | 3480 |
| 8 | 动力电缆 | ZC-YJV22-1-4×6 | 米 | 10 | 31 | 310 |
| 9 | 动力电缆 | ZC-YJV22-1-4×4 | 米 | 500 | 37 | 18500 |
| 10 | 动力电缆 | ZC-YJV22-1-3×4 | 米 | 100 | 29 | 2900 |
| 11 | 动力电缆 | ZC-VV-1-2×6 | 米 | 400 | 29 | 11600 |
| 12 | 动力电缆 | ZC-VV-1-2×4 | 米 | 500 | 21 | 10500 |
| 13 | 电源电缆 | RVV-1-2×1.5 | 米 | 400 | 3 | 1200 |
| 14 | 绝缘电线 | BV-0.5-1×50 | 米 | 500 | 87 | 43500 |
| 15 | 控制电缆 | ZC-KVVP2-0.5-4×4 | 米 | 700 | 44 | 30800 |
| 16 | 控制电缆 | ZC-KVVP2-0.5-7×2.5 | 米 | 150 | 49 | 7350 |
| 17 | 控制电缆 | ZC-KVVP2-0.5-4×2.5 | 米 | 600 | 31 | 18600 |
| 18 | 控制电缆 | ZC-KVVP2-0.5-14×1.5 | 米 | 100 | 60 | 6000 |
| 19 | 控制电缆 | ZC-KVVP2-0.5-10×1.5 | 米 | 600 | 44 | 26400 |
| 20 | 控制电缆 | ZC-KVVP2-0.5-7×1.5 | 米 | 900 | 30 | 27000 |
| 21 | 控制电缆 | ZC-KVVP2-0.5-4×1.5 | 米 | 2300 | 20 | 46000 |
| 22 | 控制电缆 | ZC-DJYP3VP3-2×2×1.5 | 米 | 1500 | 29 | 43500 |
| 23 | 防火材料 | |||||
| 1) | 防火隔板 | DDC-Y型2000×500mm,壁厚5mm | 件 | 40 | 209 | 8360 |
| 2) | 防火隔板 | DDC-Y型2000×100mm,壁厚5mm | 件 | 20 | 44 | 880 |
| 3) | 防火堵料 | DYD型有机型 | t | 1 | 9806 | 9806 |
| 4) | 防火堵料 | DWD型无机型 | t | 1 | 6542 | 6542 |
| 24 | 电缆头 | |||||
| 1) | 3M 10kV电缆头 | -3*120 | 只 | 2 | 1185 | 2370 |
| 2) | 3M 10kV电缆头 | -3*70 | 只 | 10 | 1185 | 11850 |
| 4) | 低压电缆头 | 只 | 10 | 351 | 3510 | |
| 5) | 控制电缆头 | 只 | 20 | 75 | 1500 | |
| 25 | 角钢支架 | |||||
| 1) | 镀锌槽钢 | 100×58×4.3 | 米 | 100 | 79 | 7900 |
| 2) | 镀锌圆钢 | φ10 | 米 | 100 | 19 | 1900 |
| 3) | 镀锌扁钢 | -80*6 | 米 | 2000 | 42 | 84000 |
| 4) | 镀锌角钢 | L60×6 | 米 | 125 | 57 | 7125 |
| 5) | 镀锌角钢 | L50×5 | 米 | 75 | 37 | 2775 |
| 26 | 镀锌钢管 | |||||
| 1) | 镀锌钢管 | DN150 | 米 | 120 | 161 | 19320 |
| 2) | 镀锌钢管 | DN100 | 米 | 100 | 110 | 11000 |
| 3) | 镀锌钢管 | DN65 | 米 | 30 | 57 | 1710 |
| 4) | 镀锌钢管 | DN50 | 米 | 50 | 53 | 2650 |
| 5) | 镀锌钢管 | DN40 | 米 | 400 | 47 | 18800 |
| 6) | 镀锌钢管 | DN32 | 米 | 800 | 43 | 34400 |
| 7) | 镀锌钢管 | DN25 | 米 | 100 | 39 | 3900 |
| 8) | 镀锌钢管 | DN15 | 米 | 10 | 14 | 140 |
| 十六 | 电站防雷及接地装置工程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独立避雷针 | h=30m | 支 | 1 | 10300 | 10300 |
| 2 | 镀锌扁钢 | -25×4 | 米 | 100 | 20 | 2000 |
| 3 | 镀锌扁钢 | -40×4 | 米 | 200 | 23 | 4600 |
| 4 | 镀锌扁钢 | -60×6 | 米 | 1000 | 33 | 33000 |
| 5 | 镀锌圆钢 | ∅12 | 米 | 150 | 21 | 3150 |
| 6 | 总等电位端子箱 | 端子板材质采用紫铜 | 只 | 1 | 3090 | 3090 |
| 7 | 局部等电位接地箱 | 只 | 2 | 2060 | 4120 | |
| 8 | 临时接地柱 | M10*30 | 个 | 4 | 10 | 40 |
| 十七 | 电站户内外照明装置工程 |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灯具 | |||||
| 1) | 投光灯 | 120W,LED | 只 | 8 | 2170 | 17360 |
| 2) | 吸顶灯 | 1×25W,LED | 套 | 2 | 645 | 1290 |
| 3) | 平板灯 | 1×25W,LED | 套 | 16 | 645 | 10320 |
| 4) | 防潮型壁灯 | 1×25W,LED | 套 | 6 | 406 | 2436 |
| 5) | 应急照明灯具 | A型灯具,集中电源型LED/3W,DC36V | 只 | 10 | 382 | 3820 |
| 6) | 消防疏散指示灯 | A型灯具,集中电源型≤1W,DC36V | 只 | 15 | 382 | 5730 |
| 2 | 开关 | |||||
| 1) | 单联单控暗开关 | AP86K11-10,10A | 只 | 8 | 34 | 272 |
| 2) | 单联双控暗开关 | AP86K12-10,10A | 只 | 8 | 39 | 312 |
| 3) | 双联单控暗开关 | AP86K21-10,10A | 只 | 5 | 42 | 210 |
| 4) | 双联双控暗开关 | AP86K22-10,10A | 只 | 5 | 46 | 230 |
| 5) | 10A二+三极单相安全插座 | 只 | 4 | 42 | 168 | |
| 6) | 25A三相五极安全插座 | 只 | 4 | 49 | 196 | |
| 7) | 16A三相五极安全插座 | 只 | 4 | 49 | 196 | |
| 8) | 16A三极单相安全插座 | 只 | 4 | 45 | 180 | |
| 3 | 电线 | |||||
| 1) | 塑料绝缘软线 | NH-BV-0.5-1×2.5 | 米 | 1000 | 3 | 3000 |
| 2) | 塑料绝缘软线 | NH-BVR-0.5-1×2.5 | 米 | 100 | 3 | 300 |
| 3) | 塑料绝缘电线 | BV-0.5-1×2.5 | 米 | 900 | 3 | 2700 |
| 4) | 塑料绝缘软线 | BVR-0.5-2×1.5 | 米 | 200 | 3 | 600 |
| 5) | 塑料绝缘电线 | BV-0.5-1×4 | 米 | 400 | 4 | 1600 |
| 6) | 照明线路埋管 | 镀锌钢管,DN25 | 米 | 200 | 39 | 7800 |
| 7) | 照明线路埋管 | 镀锌钢管,DN20 | 米 | 1000 | 26 | 26000 |
| 8) | 照明线路埋管 | PVC管,DN25 | 米 | 500 | 5 | 2500 |
| 4 | 灯头盒 | T2 | 个 | 100 | 19 | 1900 |
| 小计 | 7362146 | |||||
(三)配套工程
| 单位:元 |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 预算合价 |
| 一 | 配套工程 | ||||
| 1 | 一级电站 | ||||
| 1.1 | 管理房集控中心装修 | ||||
| 内墙粉刷 | m² | 177 | 100 | 17700 | |
| 新增砖墙 | m³ | 27 | 350 | 9450 | |
| 新增硅钙板吊顶 | m² | 99 | 680 | 67320 | |
| 新增防静电地板 | m² | 99 | 144 | 14256 | |
| 拆除原卫生间瓷砖地面 | m² | 42 | 80 | 3360 | |
| 新增卫生间防水瓷砖地面 | m² | 42 | 54 | 2268 | |
| 洁具换新(马桶,洗手盆,淋浴喷头,地漏) | 套 | 10 | 4500 | 45000 | |
| 2 | 二级电站 | ||||
| 2.1 | 门卫门头装修 | ||||
| 门头门卫外立面瓷砖拆除 | m² | 105 | 100 | 10500 | |
| 门头门卫外立面粉刷 | m² | 105 | 300 | 31500 | |
| 门卫室内地面铺装 | m² | 17 | 350 | 5950 | |
| 门卫内墙粉刷 | m² | 55 | 100 | 5500 | |
| 门卫顶棚粉刷 | m² | 46 | 120 | 5520 | |
| 入场铁艺大门拆除 | m² | 20 | 200 | 4000 | |
| 更换铁艺大门 | m² | 20 | 900 | 18000 | |
| 2.2 | 室外工程 | ||||
| 破旧段围墙拆除 | m3 | 36 | 118 | 4248 | |
| 砖砌围墙重建 | m3 | 36 | 441 | 15876 | |
| 围墙压顶瓦 | m2 | 101 | 180 | 18180 | |
| 围墙刷外墙涂料 | m2 | 504 | 70 | 35280 | |
| 3 | 三级电站 | ||||
| 3.1 | 电站改造 | ||||
| 外墙清洗粉刷 | m² | 616 | 300 | 184800 | |
| 更换门窗 | m² | 82 | 850 | 69700 | |
| 更换金属卷帘门 | m² | 12 | 500 | 6000 | |
| 外墙破损修补 | m² | 185 | 90 | 16650 | |
| 屋面防水 | m² | 424 | 100 | 42400 | |
| 内墙粉刷 | m² | 500 | 100 | 50000 | |
| 顶棚粉刷 | m² | 366 | 120 | 43920 | |
| 地面铺装 | m² | 300 | 350 | 105000 | |
| 新增硅钙板吊顶 | m² | 99 | 680 | 67320 | |
| 新增防静电地板 | m² | 66 | 144 | 9504 | |
| 副厂房隔墙拆除(240墙) | m² | 25 | 150 | 3750 | |
| 副厂房隔墙(240墙,含双面粉刷) | m² | 25 | 350 | 8750 | |
| 拆除原卫生间瓷砖地面 | m² | 10 | 80 | 800 | |
| 新增卫生间防水瓷砖地面 | m² | 10 | 54 | 540 | |
| 拆除原卫生间瓷砖墙面 | m² | 80 | 80 | 6400 | |
| 新增卫生间防水瓷砖墙面 | m² | 80 | 54 | 4320 | |
| 新增卫生间铝板吊顶 | m² | 10 | 100 | 1000 | |
| 洁具换新(马桶,洗手盆,淋浴喷头,地漏) | 个 | 1 | 4500 | 4500 | |
| 3.2 | 主厂房 | ||||
| 钢筋混凝土切割 | m³ | 46 | 700 | 32200 | |
| 混凝土凿毛 | m² | 33 | 16.52 | 545 | |
| C30W4F50微膨胀砼(膨胀剂掺量为水泥重量的8%) | m³ | 46 | 914.96 | 42088 | |
| C30砼水泥砂浆(厚2cm) | m³ | 1 | 457.48 | 457 | |
| SM-40无伸缩灌浆料 | m³ | 1 | 2500 | 2500 | |
| 钢筋制安 | t | 3 | 5957.45 | 17872 | |
| 3.3 | 副厂房 | ||||
| 石渣开挖 | m³ | 50 | 4.44 | 222 | |
| 石渣回填 | m³ | 41 | 8.72 | 358 | |
| C25砼电缆沟 | m³ | 22 | 874.68 | 19243 | |
| C25F50砼电缆井(含盖板) | m³ | 2 | 874.68 | 1749 | |
| C25砼垫层 | m³ | 10 | 727.12 | 7271 | |
| 3.4 | 升压站 | ||||
| 砼凿除 | m³ | 92 | 80.35 | 7392 | |
| C25F50砼地坪 | m³ | 52 | 807.75 | 42003 | |
| 30~50mm洗净卵石 | m³ | 9 | 236.41 | 2128 | |
| C30F50砼变压器基础 | m³ | 25 | 787.06 | 19677 | |
| C30F50砼杆段基础 | m³ | 15 | 787.06 | 11806 | |
| C20素砼垫层,厚10cm | m³ | 6 | 740.26 | 4442 | |
| 钢筋制安 | t | 3 | 5957.45 | 17872 | |
| 钢材 | t | 2 | 6500 | 13000 | |
| DN150球墨铸铁管 | m | 10 | 222 | 2220 | |
| DN200硬聚氯乙烯加筋管 | m | 10 | 36 | 360 | |
| φ300等径杆(含钢筋) | m | 26 | 336 | 8736 | |
| 避雷针(H=30m)基础 | 个 | 1 | 5000 | 5000 | |
| 3.5 | 压力钢管检测 | ||||
| 压力钢管壁厚检测 | 项 | 1 | 20000 | 20000 | |
| 3.6 | 门头装修 | ||||
| 入场铁艺大门拆除 | m² | 20 | 200 | 4000 | |
| 更换铁艺大门 | m² | 20 | 900 | 18000 | |
| 门头外立面瓷砖拆除 | m² | 105 | 100 | 10500 | |
| 门头外立面粉刷 | m² | 105 | 300 | 31500 | |
| 3.7 | 室外工程 | ||||
| 破旧段围墙拆除 | m3 | 36 | 118 | 4248 | |
| 砖砌围墙重建 | m3 | 36 | 441 | 15876 | |
| 围墙压顶瓦 | m2 | 101 | 180 | 18180 | |
| 围墙刷外墙涂料 | m2 | 504 | 70 | 35280 | |
| 小计 | 1355987 | ||||
(四)主要机电设备推荐品牌
1.水轮发电机组推荐品牌:杭发发电、杭州三汇、江河机电、杭州诚德、杭州大路相当于或优于品牌
2.调速器推荐品牌:武汉三联、武汉长控、能事达、天津天传、三和电控相当于或优于品牌
3.变压器推荐品牌:三变科技、钱江变、江山变、申达电气、山东泰开相当于或优于品牌
4.35kV开关设备及高、低压开关柜推荐品牌:申达电气、正泰电气、晨峰电气、山东泰开、江苏如高相当于或优于品牌
5.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推荐品牌:华自科技、国电南瑞、中水三立、西湖电子、南水科技相当于或优于品牌
6.电缆推荐品牌:浙江万马、宁波东方、宁波球冠、上上、上海胜华相当于或优于品牌
三、技术参数要求
第1章概述
1.1工程概况
罗村水库下设3个梯级电站,分别为罗村一级、二级和三级电站。其中罗村一级和二级电站于2018年实施增效扩容改造。扩容改造后,一级电站装机容量为2×700kW,总设计流量为2×1.81m3/s;二级电站装机1×630kW+1×800kW,总设计流量3.71m3/s。罗村三级电站于1999年投产发电,电站引二级电站尾水、一级与二级电站区间来水发电,装机容量2×1000kW,设计水头61m,设计流量2×2m3/s。本次改造,考虑到电站原有引水系统的过流能力,三级电站装机容量不变,引水流量基本不做改变,保证引水系统的安全性。
1.2工作内容
(1)本标段机电设备供货范围为电站内涉及的所有机电设备。本文件中未说明的但与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保管、安装、现场试验和运行维护等相关的工作,均按相关标准执行。
(2)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文件涉及的以下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技术资料的提供、技术服务、联合试运行和无故障试运行,以及交接验收,并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3)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与泵站设计有关的设计联络;接受发包人代表参加工厂检验、监造、见证工厂试验和参加工厂验收;
(4)负责与各分包人之间的技术联络和协调。
(5)在工厂和现场对发包人人员进行合同设备性能、组装、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1.3供货范围
(1)2台套与1000kW发电机相配套的卧式混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详见“技术条款”);
(2)2台套1000kW(1250kVA)卧式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详见“技术条款”);
(3)2台套与直径为φ800mm、设计压力为1.0MPa的电动蝶阀相配套的旁通管、旁通阀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详见“技术条款”);
(4)2台套调速功为600kg·m的微机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器具和备品备件(详见“技术条款”);
(5)电站供排水、量测等辅助系统设备(详见“技术条款”);
(6)电站采暖通风系统设备;
(7)电站35kV户外配电设备(详见“技术条款”);
(8)电站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详见“技术条款”);
(9)电站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详见“技术条款”);
(10)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详见“技术条款”);
(11)电站视频监视系统设备(详见“技术条款”);
(12)电站直流电源装置设备(详见“技术条款”);
(13)电站继电保护装置设备(详见“技术条款”);
(14)电站电站电缆敷设;
(15)电站电站防雷及接地装置;
(16)电站电站户内外照明装置;
1.4工程所在地基本条件
1.4.1气象
建德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多年平均气温16.7℃,极端最高气温42.9℃,出现在7月,极端最低气温-8.5℃,出现在一月。
本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03.7mm,降水量年内分配很不均匀,4~10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69.3%,11月至次年3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30.7%。7、8、9月三个月占全年降水量的23.4%,为干旱季节。
多年年平均风速1.65m/s,历年最大风速18.0m/s,风向为NW,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940小时。
1.4.2交通
罗村水库位于建德市乾潭镇罗村,坝址在富春江水库库区左岸支流胥溪上,距离乾潭25km,现已有公路通到坝址,对外交通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320国道经过乾潭镇,对外交通较为方便。
铁路方面,新安江火车站与乾潭镇有公路相连,能满足工程转运要求。
1.4.3厂内电源
厂用交流电源为三相四线制,50HZ,380/220V电压波动范围为-15%~+10%;频率波动范围为±1%。
供控制和保护用的直流电源为220V,电压变化范围为80~110%。
1.4.4起重条件
厂内设有一台10t手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可供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检修时使用。
1.4.5厂用压缩空气、润滑油和冷却水
厂内设有机组技术供水系统,机组冷却器进水温度不大于28℃,进水压力0.15~0.3MPa,进水流量不小于机组冷却需水量。
厂内设有低压压缩空气系统,额定工作压力为0.7MPa,可供机组制动和吹扫用气等。
厂内设有透平油系统,为机组轴承润滑系统和调速系统提供清洁透平油,透平油采用GB11120标准L-TSA46号汽轮机油。
1.4.6厂房主要尺寸和高程
1)厂房主要高程
尾水底板高程98.0m
进水阀坑高程99.3m
水轮机层高程101.7m
运行层高程101.7m
安装场层高程102.3m
桥机轨顶高程107.0m
2)厂房主要尺寸
机组间距7.9m
厂房跨度8.0m
1.4.7地震
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小于0.05g,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本工程不考虑抗震设防。
1.5电站基本参数
1.5.1压力前池水位
正常蓄水位162.44m
1.5.2电站尾水位
最低尾水位(单台满发):99.93m
正常尾水位(两台满发):100.75m
设计洪水位(P=3.3%):101.39m
校核洪水位(P=1%):101.87m
1.5.3水轮机水头
最大水头61.1m
额定水头60.0m
最小水头59.1m
1.5.4其它参数
装机容量:2×1000kW
水力损失系数:0.3784Q2(Q为单机流量)
多年平均发电量603万kW·h
1.5.5引水系统参数
引水系统接自压力前池,通过515.6m的输水隧洞(衬后洞径1.8m)、25m的压力钢管(管径1.4m)和将近10m的岔管(管径0.9m)进入机组。
1.6标准
1.6.1总体要求
1.6.1.1承包人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中应优先采用行业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如果承包人设计、制造、工艺和材料所采用的标准未包括在标准清单中,则承包人应提供替代标准供发包人选用。替代标准应相当或优于本文件规定的标准,并经发包人同意。
1.6.1.2如标准之间内容有矛盾,则按较高标准条款执行,或者向发包人加以说明,双方协商解决。
1.6.1.3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说明设备材料、设计、制造、试验、调试和运行所涉及的标准。所执行的标准应是已颁布的最新版本。
1.6.1.4本文件中未提及,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是必须的,也应采用相应的行业和国家标准。
1.6.2标准机构或名称缩写
| 机构或标准名称 | 缩写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GB |
| 电力行业标准 | DL |
| 能源部标准 | NB |
| 水利行业标准 | SL |
| 机械部标准 | JB |
| 石油部标准 | SY |
| 冶金部标准 | YB |
1.6.3标准
除了在专用技术条款中单列的标准,下列标准也是承包人必需遵守的。
| SL223 |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
| GB11120 | 《涡轮机油》 |
| GB/T13384 |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
| GB8923 |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
| GB191 |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 SDZ014 | 《涂漆的一般技术要求》 |
| GB9286 | 《彩色油漆和清漆膜的横切试验》 |
1.7材料
1.7.1材料要求
1.7.1.1用于设备的所有材料应是符合所列标准要求的、全新的、无缺陷的优质材料,质地应均匀、无夹层、空洞或夹杂杂质等缺陷,种类、成分和物理性能应有过优良的工程实践,并能适合相应设备、部件的用途。
1.7.1.2如主要设备采用代用材料时,须出具书面报告及相应的材料试验证明,并报经发包人审查同意。
1.7.2材料试验
1.7.2.1承包人应对所用材料的化学成份进行化验,对材料的抗拉强度、屈服强度进行试验。同时还应对主轴和主轴连接螺栓材料进行剪切试验。试验按GB或ASTM的有关规定进行。
1.7.2.2所有用于主要部件的金属材料应作冲击韧性试验,试验应按GB或ASTM的有关规定进行。热轧钢板应同时做纵向和横向冲击试验。主要铸钢件和锻件应做样品弯曲试验、零韧性的临界温度试验。主要部件所用的钢板,若经验证明一贯符合本节所规定的冲击零韧性的要求时,可免作试验,但承包人应提供具有足够证据的资料。
1.7.2.3承包人应保留足够数量的大型铸钢件、锻件和板材的样品直至保证期结束,供发包人必要时复查复验。
1.7.2.4在材料试验完成后30天内,承包人应提供2份正式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标明使用该材料的部件名称,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并包括所有必要的能证实试验结果与技术规范相符合的全部资料。
1.7.3工作应力
1.7.3.1除非另有规定,正常运行工况下设备材料的工作应力应不超过材料屈服强度1/3或极限强度1/5的低值,在最严重运行工况下,应不超过材料屈服强度1/2或极限强度1/3的低值。铸铁的拉应力应是极限强度的1/10。表1.7-1中未包括的材料的设计应力可由承包人选用,但其最大拉应力或压应力不超过材料屈服强度1/3或极限强度1/5的低值。
1.7.3.2在最大水头下,短时过负荷超过水轮机最大出力时,各部件材料的最大允许应力不得超过屈服强度的1/2。
1.7.3.3所有部件工作应力应不超过规定的许用应力,除转轮和主轴外,其余部件正常工况和过渡工况下的计算应力应不大于表1.7-1规定的许用应力,特殊工况下的计算应力应不大于材料屈服强度的2/3。
表1.7-1材料许用应力
| 材 料 | 拉 应 力 | 压 应 力 |
| 高强度钢板(抗拉强度≥440MPa) | 屈服强度的1/3 | 屈服强度的1/3 |
| 主要受力部件的碳素钢板 | 抗拉强度的1/4 | 抗拉强度的1/4 |
| 碳素铸钢和合金铸钢 | 抗拉强度的1/5且屈服强度的1/3 | 抗拉强度的1/5且屈服强度的1/3 |
| 碳钢锻件 | 屈服强度的1/3 | 屈服强度的1/3 |
| 合金钢锻件 | 抗拉强度的1/5且屈服强度的1/3 | 抗拉强度的1/5且屈服强度的1/3 |
| 灰铸铁和球墨铸铁 | 抗拉强度的1/10 | 70 |
| 其它材料 | 抗拉强度的1/5且屈服强度的1/3 | 抗拉强度的1/5且屈服强度的1/3 |
1.7.3.4对于承受剪切和扭转力矩的部件,铸铁的最大剪应力不应超过21MPa,其他黑色金属最大剪应力不得超过需用拉应力的70%,但其中导叶轴的最大剪应力不得超过许用应力的60%。
1.7.3.5当无预应力要求时,在正常工况和过渡工况下,由工作荷载引起的螺栓应力不大于螺栓材料屈服强度的1/3。当有预应力要求时,预紧力应不小于正常工况和过渡工况下连接对象的最大工作荷载折算到螺栓轴向荷载的2.0倍,螺栓的工作综合应力在正常工况和过渡工况下不大于螺栓材料屈服强度的2/3,在特殊工况下不大于螺栓材料屈服强度的4/5。螺栓预紧过程中最大综合应力不得超过材料屈服强度的7/8,且各螺栓之间的预紧力测量值偏差不得超过设计值的±5%。对顶盖和座环把合螺栓的预紧力取值按机组水头范围划分,在正常工况和过渡工况下应不小于表1.7-2。
表1.7-2顶盖和座环把合螺栓的预紧力
| 机组最大水头(m) | Hmax<50 | 50≤Hmax<100 | 100≤Hmax<300 | 300≤Hmax<500 | 500≤Hmax<700 |
| 螺栓预紧力与最大工作荷载的倍数 | 3.8 | 3.3 | 2.8 | 2.3 | 2.0 |
1.8制造工艺要求
1.8.1基本要求
1.8.1.1设备制造应采用先进的工艺,以保证各种运行情况下运行可靠,所有部件的结构、尺寸和材料应做到在各种应力下不产生扭曲和过量磨损。零部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和便于检修。
1.8.1.2所有互相配合的机械零件公差应适应零部件的工作要求,并符合GB的有关规定。所有相同零部件应能互换。
1.8.1.3所有管路、阀门、自动化元件、电缆等固定元件应有可靠的防松动和防脱落措施。
1.8.1.4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以及外购配套设备,均应考虑当地气候条件的特殊性,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满足寿命周期内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1.8.1.5凡与水接触或处于潮湿位置的紧固件或管道、阀门均应用防锈和耐腐蚀的材料制造。
1.8.2机械加工和表面抛光加工
1.8.2.1受焊接影响的部件表面,在焊接后,需进行机械加工或表面处理,最终达到规定尺寸要求。焊接部件需消除内应力时,应在部件消除应力之后,方可进行机械加工,以便最终达到规定尺寸要求。
1.8.2.2水轮机过流部件表面应符合《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GB/T15613)的规定,保证有平滑的流线型,部件接头处表面要齐平,转轮、导叶、蜗壳、尾水管等过水面上无凸凹不平或不平整情况,以免造成脱流和局部空蚀。
1.8.2.3主要零部件表面粗糙度不得超过表1.8-1规定。
1.8.2.4焊缝外观一般应处理平整圆滑,对于需采用X射线探伤的焊缝,表面应铲平磨光。过水表面的焊缝应磨光成流线型。压力容器上的焊缝打磨处理后,应不削弱其结构强度。
1.8.2.5任何部件的表面应无焊渣、气孔、并应光滑、平整、美观。
表1.8-1表面允许粗糙度表
| 部 位 | Ra(μm) | ||
| 滑动接触表面 | 0.8 | ||
| 固定接触表面 | 要求紧配合的 | 3.2 | |
| 不要求紧配合的 | 6.3 | ||
| 其他机械加工面 | 12.5 | ||
| 座 环 | 6.3 | ||
| 导 叶 | 导叶表面 | 3.2 | |
| 导叶杆轴颈和密封面 | 0.8 | ||
| 导叶接触面 | 1.6 | ||
| 导叶上、下端部表面 | 1.6 | ||
| 转 轮 | 转轮外表面 | 3.2 | |
| 转轮过水面 | 1.6 | ||
| 主 轴 | 主轴不接触表面 | 3.2 | |
| 轴承轴颈处 | 0.8 | ||
| 主轴水封轴套 | 0.4 | ||
| 法兰面 | 1.6 | ||
| 倒角 | 1.6 | ||
| 止漏环间隙表面 | 1.6 | ||
| 顶盖、底环在邻近导叶端部处间隙表面 | 1.6 | ||
| 轴承和填料盒接触表面 | 1.6 | ||
| 尾水接管和尾水弯管、焊接蜗壳 | 12.5 | ||
| 接力器 | 接力器缸内孔 | 0.8 | |
| 接力器活塞和杆 | 0.8 | ||
| 推力轴承 | 镜 面 | 0.2 | |
| 内外圆表面 | 1.6 | ||
| 镜板与推力头把合面 | 0.8 | ||
1.8.3焊接
1.8.3.1焊接工作一般采用手工或半自动电弧焊,有条件时可采用自动焊。对于需要消除内应力的机械加工件,应在消除内应力后再进行精加工。在制造厂焊接的主要零件,不允许采用局部消除内应力的方法。焊接后需加工的部件应整体退火消除内应力处理,残余应力应符合有关标准。
1.8.3.2焊接件接缝坡口应设计合理,坡口表面应平整,无缺陷、油污及其他杂物。焊缝表面不应有裂纹、气孔、弧坑和飞溅物。
1.8.3.3压力容器部件的焊接方法、工艺及焊工要求应符合《压力容器》(GB150)中的有关规定。
1.8.3.4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检查。无损探伤检查应符合GB要求。经无损探伤后,若有任何部分需要修复,则承包人应承担附加检查、修复和再检查的一切费用。焊缝长度的合格率应为99%,同一部位缺陷处理不能超过2次。
1.8.3.5设备在工地焊接时,承包人应按额定金属填充料200%供应焊条或焊丝,所供材料应与工厂加工图纸一致,并能适应现场焊接条件。
1.8.3.6设备在工地焊接时,承包人应提供一份完整的焊接工序说明,包括每个焊接件的详细焊接工序及每个焊接点的工序图表,焊接工序中有关金属填充剂,预热、层间温度及应力释放、热处理等均应明确并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1.8.3.7焊缝应有良好的外观,应处理平整圆滑,无内外任何焊接缺陷。对于需采用X射线探伤的焊缝,表面应铲平磨光。过水表面的焊缝应磨光成流线型。压力容器上的焊缝打磨处理时,应不削弱其结构强度。
1.8.3.8进行主要受力部件、异性金属或不锈钢焊接的焊工,应按照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焊接资格证书。
1.8.3.9承包人需准备完整的焊接工艺大纲和工艺评定供发包人审查。大纲应由需要焊接的结构的详细工艺过程说明和相应的表格或图表组成,焊接工艺必须符合GB、JB有关规定。包括填料金属要求,预热和焊区的温度要求和应力消除热处理。
1.8.4铸件
1.8.4.1铸件质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应无气孔、砂眼、夹渣和裂纹等缺陷,表面应清理干净,不进行机械加工或安装后可见的表面缺陷应修饰并涂漆。含杂质过多或合金元素临界分离的铸件将被拒收。产生扭曲变形或存在主要缺陷时,将被拒收。
1.8.4.2铸件的材料应进行理化分析和性能试验,其尺寸偏差、加工余量、重量偏差并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
1.8.4.3铸件在车间清理后,首先用肉眼检查并消除缺陷,再对铸件进行无损检测。
1.8.4.4次要缺陷的铸钢件应修补,在修补或处理后应再检查。对允许修补的次要缺陷应按规定采用射线探伤检查。
1.8.4.5在进行铸件缺陷修补之前,承包人应提供一份完整的铸件缺陷说明报告。报告包括所有缺陷(主要和次要的)位置与尺寸的图纸、金相试验报告、无损探伤检查的结果、相对于总体尺寸的铸件稳定性、断面金属厚度、形心位移、收缩量、变形等,报告中应解释缺陷的类型,造成缺陷的原因,并提出对部件设计铸造工艺的修改意见,及一个详细的修补工序,包括在焊补期间和最终加工修补后所要做的无损探伤。当准备焊补的空穴深度不超过实际厚度的20%、或最大深度不超过20mm、或者焊补的面积不大于65mm2的三者中的最小值时,这些无规则分散的缺陷可以认为是次要的,对强度无损害或不是影响铸件耐用性的次要缺陷,可以根据铸造车间的经验进行补焊处理。
1.8.4.6超过次要缺陷的界限或若干次要缺陷累积在一起时,则应认为是主要缺陷。
1.8.4.7根据发包人的意见,由于次要缺陷的累加,或根据发包人的意见对铸件总的质量有怀疑的次要缺陷的过分集中,都应是导致拒收的原因。如果产生的缺陷导致承受应力的断面厚度减少30%以上,或者剩余断面计算应力超过允许应力30%以上的铸件,将被拒收。在热处理后修补的铸件或要热处理后修补累加的次要缺陷的铸件,均应重新进行热处理。
1.8.4.8铸件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加工部位应留有足够加工裕量。铸件外形尺寸不允许减少到铸件强度削弱10%以上(按图纸尺寸计算),或应力超过规定的允许值。铸件有扭曲及变形影响最终加工尺寸时,应予报废。铸件尺寸也不能超长的太多,以致妨碍加工操作,或影响各部件配合。
1.8.4.9如发现重大缺陷,发包人将要求进行X射线检查,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1.8.4.10铸件产生扭曲变形缺陷或有重大缺陷预计修复后无法保证质量时,应予报废。
1.8.4.11发包人将参与主要铸件的验收工作。
1.8.5锻件
1.8.5.1锻件的质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应无气孔、砂眼、夹渣和裂纹等缺陷。锻件运至工地产生扭曲变形或主要缺陷时,将被拒收。
1.8.5.2锻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其他实用的无损探伤办法进行检查,以确定其质量。
1.8.5.3锻件应是均质的,且不含过多的非金属杂质和低熔点金属的晶间偏析。
1.8.5.4锻件应按适用的无损探伤方法进行检查。
1.8.5.5承包人应提供检查资料供发包人验收。
1.8.5.6发包人将参与主要锻件的验收工作。
1.8.6无损检测
1.8.6.1无损检测应按GB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图纸应说明应用到每个部件或焊缝的无损探伤的类型、范围和级别。
1.8.6.2无损检测主要采用磁粉法、染色法和超声波探伤,如用上述前三种方法检查解释不清或有疑问时,也可采用射线探伤。射线探伤用于高应力部件或某些关键部件的探伤。承包人应将无损检测的详细工艺和检查部件明细提交发包人审查。
1.8.6.3所有设备的主要焊缝和受力焊缝均应进行无损检测。
1.8.6.4对于主要部件应按规定进行无损检测。
1.8.6.5铸件应在清砂后,先用肉眼进行必要的外观检查后再进行无损检测。
1.8.6.6设备部件进行无损检测后,应提交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1.8.6.7无损探伤检查运用于主要部件上,如结构焊缝、主要零部件、轴等。主要部件在最后表面加工和精加工后,还应做全部表面检查。
1.8.6.8无损检测结论证明材料应提交给发包人。
1.8.7部件表面防护
1.8.7.1防护
1)全部设备表面清理干净,并应涂以保护层或采取防护措施。
2)除非另有规定,镀锌金属和有色金属部件不需要涂层。不锈钢、奥氏体灰口铸铁和高镍铸铁应视为有色金属。
3)清理和涂保护层应在合适的气候条件和充分干燥的表面上进行。当环境温度在7℃以下或当金属表面的温度小于环境空气露点3℃以上,不允许进行涂层。
4)在进行清理和上涂料期间,对不需要涂保护层的相邻表面应保护其不受污染和损坏。
1.8.7.2表面处理
1)所有要上涂料的表面,应先用合适的设备清扫。上涂料之前,要除掉残留在表面上的所有砂粒和铁末。有锈斑的表面、正在清扫的表面与已涂好涂料的表面交接处、以及受到污染的表面均要重新清扫,应按下述任一种方法进行处理。
2)溶剂清洗:用干净的擦布与浸湿溶剂的刷子擦或洗净表面,除掉所有油、油脂和石腊,为了避免在要擦洗的表面上剩下油脂残余物薄膜,用干净的溶剂和擦布或刷子完成最后的清洗,在正常天气条件下,可用最小闪点为38℃的酒精或其他允许低毒溶剂作为一般用途的清洗剂;在热天则应采用二级最小闪点为50℃的浓酒精。涂沥青油环氧树脂的表面,可用甲苯清洗。
3)喷砂处理:先用溶剂清洗,去掉所有油漆、油脂和污垢,再对应上涂料的表面,用坚硬的干砂或钢磨粒进行喷砂清理,使金属表面发亮成均匀灰白,用来喷砂的压缩空气应不含油和冷凝水。
1.8.7.3喷涂
1)所有与混凝土接触的预埋件、非配合的金属表面应按要求进行机械清扫,并刷上一层油漆保护层以便于运输和贮存,油漆保护层在安装时应易清除。
2)所有暴露在大气中的铁类金属粗加工或精加工表面在运输之前应经溶剂清洗干净,涂上一层浓的防锈化合物。
3)油槽的全部内表面应喷砂清理直到发亮,并涂保护层,涂料应耐油。承包人应提交证明书,证明所建议的涂料在发包人的运行条件下能满意地使用至少8年。
4)所有暴露在大气中的未加工表面,用喷砂清理直到发亮,并刷两层防锈底漆(不得含铅),每层漆膜厚度不小于50μm,而在最后一道工厂防锈涂料完全干燥后,漆膜厚度不得少于80μm,对受冷凝作用的表面应涂上合适的防结露涂层。
5)所有与水接触的非配合金属表面用喷砂清理成发亮(流道内焊缝应磨成平滑),达Sa21/2级表面的要求,并涂两层环氧富锌涂料。漆膜厚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6)准备现场焊接的不防锈钢板或铸件的焊接坡口,需喷砂清理至接近发亮,并由承包人提供足够的油漆,供现场焊接后喷漆。
7)操作柜和控制柜的非工作内表面需清扫干净,并至少涂两层由承包人提供的标准防护涂层。
1.8.7.4涂料应用
1)所有材料在应用时要充分搅拌,在涂料应用之前,清洗掉留在金属表面任何粉屑。
2)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除去游离油和来自喷涂设备及气管的水分。在喷漆时,应使用与涂层相符的喷嘴压力。每层涂层不能有滴淌、气孔和凹陷,在进行下一层涂料前,涂层应干燥、硬化。
3)应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涂料,供现场修整、修复所有设备部件表面涂料之用。
4)承包人的标准油漆也适用于各种小的辅助设备,例如:小功率电动机,接触器,表计、压力开关和类似的小型设备。
5)需由机电安装单位完成的,承包人应提供足够数量的油漆用于现场涂刷。并将设备表面所用涂料的牌号、性能、涂层次数、厚度、工艺、标准等提交发包人。
1.9管路、阀门及附件
1.9.1管道、管道材料、管道支吊架应符合GB标准,管道尺寸应优先采用GB标准。承包人应负责其供货范围内油、气、水管道布置设计,提供全部管道的连接件、紧固件、支吊架及成形管道。管道、阀门和接头布置及管接头位置应便于设备解体检查和移动部件,检修时对其它设备干扰少。管道系统需拆卸的部位,应设置法兰或管接头。
1.9.2DN50mm以上管道,在满足吊装和运输情况下,由承包人工厂预加工。所有管道内壁应加以清理,装运时管道应配有管塞或管帽。承包人应在图纸上表示各管道位置、管径及用途。
1.9.3管道内的液体流速应为1.5~3.5m/s,组装管道都应作1.5倍设计压力的耐压试验。
1.9.4油管及管件均采用不锈钢。液压站和导叶接力器的两端连接处采用高压软管连接,直径≤DN20mm的油管采用不锈钢管接头连接,直径>DN20mm的油管应采用不锈钢法兰连接。
1.9.5压缩空气管道及管件采用镀锌钢管。
1.9.6水管采用镀锌钢管。
1.9.7测压管及管件应为不锈钢,管径≥DN25mm,测压头应为不锈钢材料制造。
1.9.8仪表管应为不锈钢管或紫铜管,并采用相应材料的管道附件。在仪表处应提供截止阀、表用三通阀和排水接头。温度计的软管应有铠装防护。
1.9.9所有设备的内部和外部水管用螺纹或法兰联接,油管用法兰联接。所有外部联接用法兰都应带有联接螺栓、螺母和密封垫片,以便联接。
1.9.10承包人应为其供货的全部管道提供足够的管道支吊架、管夹,紧固装置和管道系统所需的双头螺栓、螺栓、螺帽、垫圈、耐油密封垫圈、密封件和填料等附件。
1.9.11合同设备的内部管道连接及连接件,其螺纹、法兰面加工及钻孔应符合GB标准的公制规定。合同设备的管道与其他承包人提供的管道相连处,其螺纹、法兰面加工及钻孔应与发包人协调,连接件(螺栓、螺母和垫圈)也应采用GB标准。
1.9.12除另有说明,阀门采用知名品牌阀门并经证实质量性能优良的产品。
1.9.13DN25及以下的水阀或低压空气阀应采用黄铜或青铜制成,中高压油阀和中高压空气阀门采用不锈钢球阀。
1.10吊装附件
在设备部件上应有供吊装用的吊耳、吊环等。在安装过程中用厂房桥式起重机吊装设备时,所有部件和组装件挂装的吊耳均由承包人提供。
1.11基础件
所有永久性基础件,包括埋于混凝土的锚定螺栓,或在混凝土浇筑过程用于固定或支撑部件的锚定螺栓以及全部千斤顶、拉杆、锲形板和拉条等,均应随设备一起供应。埋设件的拉杆和斜撑的设计,应当使部件埋入时能牢固地定位。所有千斤顶应有钢座和钢盖,以便能焊接在基座和支撑的部件上。
1.12测头
用于水力测量及状态监测的动、静压测头形状、结构尺寸、材料和布置要求,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测头应采用不锈钢。测头结构考虑防泥沙堵塞。
1.13润滑油和润滑脂
承包人提供的润滑油和润滑脂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轴承润滑油或调速系统操作油采用GB11120《涡轮机油》46号汽轮机油,其性能应符合GB11120《涡轮机油》的规定。
1.13.1轴承润滑系统及调速系统用油
GB11120《涡轮机油》46号汽轮机油的技术参数见表1.13-1。
表1.13-146号汽轮机油质量标准
| 项 目 | 单 位 | 指 标 |
| 运动粘度(40℃) | mm2/s | 41.4-50.6 |
| 粘度指数 | 不小于90 | |
| 倾点 | ℃ | 不高于-7 |
| 闪点(开口) | ℃ | 不低于180 |
| 酸值 | mgKOH/g | 不大于0.03 |
| 机械杂质 | 无 | |
| 水份 | 无 | |
| 破乳化值(54℃) | min | 不大于15 |
| 起泡性试验(24℃) | mL/ml | 不大于450/0 |
| (93℃) | mL/ml | 不大于100/0 |
| (后24℃) | mL/ml | 不大于450/0 |
| 氧化安定性(酸值至2.0mgKOH/g) | h | 不小于3000 |
| 液相锈蚀试验(合成海水) | 无锈 | |
| 铜片试验(100℃,3h) | 级 | 不大于1级 |
| 空气释放值(50℃) | min | 6 |
1.13.2润滑脂
润滑脂的技术参数见表1.13-2。
表1.13-2润滑脂质量标准
| 项 目 | 单 位 | 指 标 |
| 滴 点 | ℃ | 不低于135 |
| 水 分 | % | 不大于0.7 |
| 矿物油粘度(40℃) | mm2/s | 41.4~74.8 |
| 游离碱 | NaOH% | 不大于0.2 |
| 工作锥入度 | 1/10mm | 200~240 |
1.14自动化元件
1.14.1总体要求
1.14.1.1承包人应提出一套完整的自动化元件清单,包括各自动化元器件的规格、作用、安装位置、性能特点、产地和品牌等。
1.14.1.2为满足设备自动控制要求配置的各种自动化元件,必须采用质量优良(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产品,技术应先进可靠;电气接点数量要满足监控系统要求,并留有备用,同类型的变送器应有互换性。变送器应承受暂态过程测值波动而不损坏。所选各自动化元件的规格型号,应提交发包人确认。
1.14.1.3温度测量元件应设置在能反映最热温度的位置,每个热电阻均用三线制接线接至端子箱中的端子排上。每组端子排上应设有接地端子。承包人应提供连接端子箱与测温电阻之间的所有连线。在需要防止杂散轴电流影响处测温电阻的外壳应予绝缘,导线应是镀锡铜线,并包有色码热塑绝缘,全部热塑绝缘和外套应耐油。导线应为三绞线结构,使电磁干扰最小;并应有屏蔽,使静电干扰最小。
1.14.1.4在所有测量液体的表计和主要连接点要设置断流旋塞并应能排气,不同金属的接触要用不导电的绝缘材料。
1.14.1.5所有安装在测量点上的指示器应稳固地支承在托架上,应易于检修。
1.14.2压力表
1.14.2.1压力表均应为油浸式防震型的压力表,每个测量压力的分接头在连接处都应装一个隔离阀。在盘柜中安装的压力表,隔离阀应方便试验表计的连接。除气管路上的所有压力表的分接头都应有排气和排水的连接接头。
1.14.2.2压力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除非在技术条件中有其他规定,否则仪表仅显示压力。水压指示计可以用MPa或者水柱的高度m两种单位来表示。
1.14.2.3压力表刻度盘直径为150mm,并应是白底黑字和黑指针,带有非堵塞型脉缓冲器和旋塞阀。
1.14.3变送器(传感器)
1.14.3.1变送器和传感器应能适用于精确测量规定的物理量。
1.14.3.2在输入、输出、外接电源(如果有的话)和外壳接地之间应有电气隔离。所有的传感器的绝缘耐压试验值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试验要求。
1.14.3.3变送器漂移应在允许范围内。
1.14.3.4凡用于测量和参与控制的温度、压力、液位、行程等用途的传感器,包括流量和压力开关,均应采用优质产品。控制和指示设备应满足相关的标准。设备必须通过型式试验。
1.14.3.5凡需经变送器转换送至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非电量信号,需具有满量程为4~20mA模拟量信号输出。所有仪表安装应与盘面齐平,温度以℃、压力以MPa,流量以m3/h,效率以%表示。
1.14.4电磁阀和液压阀
合同范围内所使用的电磁阀、电磁空气阀、电磁配压阀、液压阀、电磁换向阀等,均应采用优质产品。
1.14.5指示仪表
模拟量指示仪表应为开关板型,半嵌入式,盘后接线。仪表应经过校准并适合于所用的场合。另外,仪表应包括调零器(便于在盘前调零)、黑色外壳和盖板以及游丝悬挂装置。仪表应指示清晰,表的显示应为白色表盘、黑色刻度及黑色指针。表计刻度盘盖板应防眩光。双指针表计指针为红、黑两色。数字式仪表应采用长寿命、颜色一致、发光柔和的产品。
1.15辅助电气设备
1.15.1电源
交流:三相电压380(+10%~-15%)V
单相电压220(+10%~-15%)V
频率:50±2%Hz
直流:电压220(+10%~-20%)V
1.15.2辅助设备电动机
1.15.2.1电动机应符合GB、JB相关标准的要求,均采用F级绝缘,具有IP44保护等级。电动机应为标准型产品。
1.15.2.2交流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启动电流不大于额定电流的6倍。在额定频率下,在80~110%的额定电压范围内连续正常运行;在额定电压下,频率偏差±0.5Hz范围内连续正常运行。
1.15.2.3所有重量大于500N的电动机均应有螺栓式吊耳。
1.15.3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
1.15.3.1承包人提供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和测量电缆均为阻燃电缆。4芯以上的控制电缆应留有10~20%的备用芯线,芯数多的电缆取小值,但最少备用芯数不少于2芯。
1.15.3.2交流380V、220V和直流220V动力电缆应为铜导线、XLPE绝缘。
1.15.3.3控制电缆应是XLPE绝缘、PVC保护层的多股铜芯线,要求适用于全部控制、保护、指示、仪器和报警电缆,电缆所承受实际负载应小于电缆额定容量的35%,截面不能小于1.5mm2。低电平信号和固态电路的多芯控制电缆应是双绞XLPE绝缘、PVC保护层的屏蔽电缆。
1.15.3.4承包人应提供设备之间的内部连接电缆,并连接到相应的端子箱或控制盘(柜)。
1.15.3.5承包人提供的所有控制电缆应留有足够的长度。
1.15.4电气辅助设备接地
承包人应正确安排接地和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抗干扰接地措施以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15.5电气屏柜及元器件一般要求
1.15.5.1屏柜采用标准柜,式样、颜色应与其他机旁屏柜统一,颜色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1.15.5.2柜(箱)结构组合以及元件安装均应满足运行安全、操作、监视、维护、检修以及试验方便等要求,在此基础上应保证元件布置及配线整齐、清楚及美观。
1.15.5.3端子排具有序号标记,强、弱电端子应分开布置,接线端子与连接导线相匹配,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接一根导线,不得超过两根。端子排应采用ADO绝缘移位端子或魏德米勒或菲尼克斯系列端子,端子排布置在柜(箱)后两侧,端子排位置应便于拉线,要求设置PVC走线槽,槽盖可以分段拆。为了确保质量的可靠性,所有元器件必须按照有关标准经过老化筛选,保护和自动装置组件、整机应符合标准的要求,使之具有高可靠性和互换性。柜内所有低压元器件(如空开、按钮、指示灯)和继电器应采用优质产品。
1.16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
1.16.1承包人应按合同提供备品备件,备品备件价格已包括在合同价中。所有备品备件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与所需更换的备件完全吻合。相同的备品备件应能互换,与原设备的材料和质量相同。
1.16.2备品备件必须与主设备的部件分开装箱,箱上应有明显的标记,以便识别箱内所装的部件。承包人应对备品备件进行处理,以防止在贮藏时变质,电气线圈和其他精密的电气元件,必须先装在带干燥剂的塑料袋中,或用其他有效的方法防潮然后装箱。
1.16.3承包人应提供在安装过程中可能损坏的易损件,这些易损件包括在投标价中,并应列出易损件的数目、名称。安装过程中可能损坏的易损件,不计算在备品备件的范围内。
1.16.4本技术条款中没有列出,但为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承包人均应予以提供。
1.16.5承包人应提交完整的备品备件清单,清单应包括部件识别号、主要设备类别、部件说明、参考图、图号和数量等。
1.16.6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设备安装、运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应与其他设备的部件分开装箱。箱上应有明显的标记,以便识别箱内所装的部件。若工器具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承包人应无偿补齐。
1.17铭牌、标记和文字
1.17.1铭牌
所有设备均应在明显位置设有永久的不锈钢材质的铭牌。铭牌上应清楚的标出制造厂名称、设备出厂日期、序号、规格、特性、额定参数、重量以及其他重要数据。设备铭牌计量单位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和符号,刻制的文字应有防护措施,使之不受气候的影响。所有的铭牌和标志应永久性地安装在相应的设备和部件上,其位置应明显,字体应清晰。承包人在铭牌上应预留二维码位置,设备二维码资料由承包人提供,二维码由发包人统一考虑。
1.17.2标记
为了工作人员和操作的安全,应提供专门的标志以表明主要的操作说明、注意事项或警告。另外,盘柜上装的每一个仪表、指示器、按钮、开关、灯或其他类似设备应有永久性的铭牌以标明功能。电气接线和仪表(包括继电器)也应标有编号并与电气控制图上的编号相对应。为了便于在安装和检修中迅速辩认零部件的装配关系和位置,在零部件、屏、柜、电缆上必须标记。
1.17.3文字
所有技术资料、图纸、图纸、铭牌、标记中的文字均应采用简体中文。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SI)中的标准符号。(包括软件系统的操作界面、菜单和命令等)。
1.17.4审查
承包人应将铭牌和标记一览表交发包人审查。
1.17.5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出于管理的需要,将对设备的标志标牌(铭牌)、技术使用说明书、培训教材等提出具体的要求,承包人应承诺响应发包人要求,并对所有设备的标志标牌(铭牌)统一设计、美观性进行统一考虑。
1.18设备颜色
1.18.1所有设备的面漆颜色均由承包人提供颜色样板,在合同签定后,由发包人最后确定各设备的用色。
1.18.2涂漆项目应在出厂前完成,部分项目必须在工地完成的,承包人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涂料,供现场修整、修复设备表面涂料之用。
1.19包装
1.19.1设备的零部件、备品备件必须经检验、验收合格后才能装箱运输。设备包装应符合《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的规定。
1.19.2对设备加工面应采取适用的防锈措施并用软材料加以防护。对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防尘包装。对仪器仪表设备应密封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焊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
1.19.3包装箱外部标志及起吊位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1.19.4包装箱外部标志及起吊位置应符合GB1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包装箱外壁应标明收发货单位名称和地址、合同号、产品净重、毛重、重心线及吊索位置,箱子外形尺寸,共__箱,第__箱等。
1.19.5包装箱中应有装箱单、明细表、产品出厂证明书、合格证、随机技术文件及图纸。这些文件、清单、资料均应装在置于包装箱表面的专用密封包装内。
1.20质量保证
1.20.1概述
1.20.1.1承包人应提供其质量体系认证文件或质量手册供发包人审查。
1.20.1.2承包人还应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制定本工程项目设备的质量保证计划,并在合同签署后提交发包人审查。
1.20.1.3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材料试验、无损探伤、工厂装配、工厂试验、由发包人代表参加的目睹试验和现场试验及验收。并应保存质量控制验收资料。
1.20.1.4承包人在提供设备前应将所采用品牌设备的全部标准提交给发包人。
1.20.1.5承包人应按有关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完成设备主要零件的材料检验、装配和试验,并提交检验报告。
1.20.1.6所有试验及验收材料和文件应正式存档备查。
1.20.2责任
1.20.2.1承包人应负责处理所有暴露的缺陷,直到满足规范和本技术条款要求,处理缺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0.2.2发包人放弃参加任何试验和验收,不能免除承包人充分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责任。
1.20.2.3承包人应对设备制造的缺陷、装配图的错误及安装督导人员发出的错误指示负责。
1.20.2.4承包人应对可靠性及保修承诺,经承包人指导并参与的安装调试完成后,若出现由于承包人设计制造引起的质量故障,承包人应无偿进行维修,并且所有的费用承包人自理。
1.20.3质保期
质保期为1年,自机组启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设备在设计、制造、工艺、材料和性能等方面应无任何缺陷。当设备存在缺陷,以致无法正常运行时,应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工程师重新签发初步验收证书,并重新计算保证期。
1.21试验
1.21.1工厂检验与试验
1.21.1.1承包人应按工程进度提出工厂试验计划,由发包人核准后执行。试验计划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程序、试验过程、判定标准和试验时间。并注明须由发包人参加的项目。
1.21.1.2按规定应在承包人工厂车间进行组装的设备,除制造厂规定的计划外,还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一些必要的试验(若有)。所有试验项目应尽量模拟正常使用条件。对所有拆卸的部件应做出适当的配合标记和设定位销。
1.21.1.3必须有发包人代表参加的工厂装配和检验项目,承包人应至少在项目开始前25天书面通知。并提供工厂检验大纲。发包人须在7天内表示意见,如果发包人代表未按时到达工厂,承包人可视作发包人代表在场开展检验工作,并及时提交检验报告。检查、装配和试验的设备由承包人负责。
1.21.1.4工厂检验大纲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各零部件设计、制造、测试情况;检测设备的精度等级及仪器、仪表的标定证明;有关的资料文件等。
1.21.1.5所有铸件、锻件、板材等材料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承包人都应按有关技术条款的规定和验收标准在制造厂进行检查验收。
1.21.1.6承包人应对所有部件采用的材料和协作件、外购件、标准件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负完全责任。并提供所有外购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说明书及相关技术性能参数供发包人审查。
1.21.1.7所有的工厂装配和检验均应记录存档,并有质检合格证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
1.21.1.8检验和测试将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
1.21.1.9整体组装:所有设备都在工厂进行整体预组装,检验各部件的配合情况,做好标记,不需在现场安装修正。
1.21.1.10设备出厂检验合格后,应向发包人提供出厂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主要承压件材料的无损检测报告、材料质量合格证明书、出厂验收合格证书等资料,并经审查认可后,设备才能发运。
1.21.2发包人参加的工厂试验
1.21.2.1除按计划必须有发包人代表参加的工厂装配和检验项目外,发包人有权根据实施实际情况见证任何工厂装配和检验项目。
1.21.2.2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赴工厂参加主要设备项目的试验。
1.21.2.3在试验期间,发包人代表在任何时间都可以自由进入现场,承包人应提供方便,并提供必要的标准和资料。
1.21.3现场试验
1.21.3.1设备所有现场试验将按发包人的试验计划进行,在承包人技术督导和监督下由发包人指定的单位组织进行,承包人应对其供货设备的安全和质量负全部责任。
1.21.3.2在承包人试验工程师指导下,由发包人指定的机电安装单位(或者发包人委托的专业试验机构、质检机构等)对设备进行现场安装试验、联动调试、试运行、特性试验,以检验承包人所提供的设备是否满足技术规范及技术保证值。除招标文件中所列的试验外,还包括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增加的试验项目。
1.21.3.3放弃任一项试验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应完全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责任。
1.21.3.4所有现场试验将由双方代表见证,双方代表均应在试验报告上签字。
1.21.3.5试验计划:在试验开始前30天,试验负责人需提交一份完整的试验大纲和进度表供发包人审查,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大纲和进度表要包括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程序、每项试验所需要的设备和仪表,使用的试验表格和观察记录表等。每次试验的具体日期由发包人决定。
1.21.3.6试验报告应由发包人指定的试验负责人编写,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送交发包人审查通过。试验报告的内容包括:试验项目、每项试验的日程表、试验目的、试验的记录单、试验仪表和设备的检查及率定、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试验表格、计算实例、计算公式和各种曲线、全部测量结果汇总,最终成果的修正和调整、测量误差说明及试验结果的说明和结论。
1.22进度计划和进度报告
1.22.1进度计划
1.22.1.1承包人在合同生效后按要求提供设计、制造、试验、供货、安装督导、现场试验、交付验收、培训等计划进度报发包人审批。经发包人批准后的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1.2进度表采用线条图或箭头图,按“关键线路法”编制,表明合同中所要求的各种组件或部件的开始日期和完成日期。任何进度的修正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1.22.2进度报告
1.22.1.1承包人应每月提交一份月进度报告给发包人,以便发包人详细了解合同的进展情况。
1.22.1.2列出所有设计、制造、交付工作及其排定的完成日期。并应指出完成工作的百分比和完成工作所要求的天数。
1.22.1.3进度报告应附有进度(数码)照片。
1.22.3进度照片
应拍摄全部设备制造的重要环节的照片,以反映加工的重要阶段或每个重要环节。提供的每张照片的背面要打印以下内容:工程名称和合同号、表示主题内容和视图方位、制造厂的名称、拍摄日期。
1.23承包人的责任
1.23.1承包人对设备(包括承包人外购的部件、器材)设计制造的完整性、安全性、可靠性负责,且应充分考虑到设备安装、验收、运行、维修的方便和人员安全。供货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安装条件应符合相应的《设备技术条款》的规定,且不低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23.2承包人应及时就涉及的混凝土工程,或涉及供货设备与其他设备接口的技术问题和发包人进行磋商并研定方案,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1.23.3用于主要设备和部件的材料应经过承包人复核试验。使用的所有材料均应有合格证(表明其符合最新版本的材料标准),外购的设备应有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但不减免承包人的责任。
1.23.4承包人在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试验时,应接受发包人或其委托人员的监察。安装质检记录、试验记录应送交发包人存档。
1.23.5承包人应保存检验各部件尺寸的量规,试验模型、有关记录、照片等,以便发包人进行设备的修理或更换零件。
1.23.6发包人提供的已经完成的试验和研究成果,无论承包人是否采用,均不能减免承包人的责任。
1.24协调
1.24.1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本合同外其他设备供货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监造单位及其他相关各方之间的配合,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1.24.2承包人负责协调其供货范围内各设备、各部件供应商之间的配合。
1.24.3除非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对于为了使承包人所提供的设备适应其他设备而要求的较小修改,不得要求额外的补偿。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供与其它设备接口部位经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所有图纸、规范和资料。
1.25现场指导
1.25.1承包人应派有能力,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指导,并参加合同设备工地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等服务。
1.25.2承包人应事先向业主提交参加现场安装和技术指导的人员名单、专业及来现场的计划安排。发包人将为承包人现场指导人员提供食宿方便和工作条件。
1.25.3承包人在现场的技术指导人员,应对设备的安装工艺、质量、设备试验和试运行负责监督,在安装过程中指导人员发现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
1.25.4承包人派出现场指导人员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1.25.5技术人员的确切专业、数量、在工地停留时间,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度由双方讨论决定。如需调整,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1.25.6承包人技术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1.25.6.1承包人应指定一名承包人技术人员作为驻工地总代表。总代表将负责合同范围内总的技术指导,并与发包人代表全力合作、认真磋商,解决与合同有关的技术问题和工作问题。但未经双方授权,双方现场代表无权改变、修正合同。
1.25.6.2承包人在现场的指导人员,应对设备的安装工艺、质量、设备试验和试运行负责监督;在安装过程中指导人员发现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代表。否则,承包人应承担安装质量引起的相应责任。
1.25.6.3相关的需由安装承包人完成的现场焊接及试验,承包人应予以配合和监督指导。
1.25.6.4承包人技术人员首先要进行现场技术交底,不仅要详细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事项、设备性能,而且还要回答并解决发包人提出的合同范围内的问题。
1.25.6.5承包人技术人员应将以上条款提到的合同范围内的工作给发包人正确的技术指导及必要示范。
1.25.6.6承包人技术人员所给的技术指导应当是正确的。由于不正确的技术指导引起设备的任何损坏,承包人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发包人及其委托的安装单位、监理等有关人员应尊重承包人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1.25.6.7承包人驻工地总代表应负责自费处理安装过程中发现的零部件缺陷。
1.26培训
1.26.1发包人将根据运行检修的需要,在设备制造期间派遣有关人员到承包人单位学习,承包人有义务承担培训任务。
1.26.2培训服务包括讲课、操作示范、事故预防和设备的维护、其他必要的督导。
1.26.3安装和培训工程师应接受发包人的审查和认可,在被培训人员到达前40天,承包人应提交其培训工程师的资格文件供发包人审查。如工程师不能胜任,承包人应更换称职的工程师。
1.26.4承包人应在培训前提供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
1.26.5承包人应提供培训、安装督导的现场技术服务。
1.26.6培训、安装督导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27售后服务
1.27.1承包人的售后服务是指承包人从设备出厂之日起,设备安装运行维护的各项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的继续供应、重大部件的修复、售后的回访等。
1.27.2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应是免费的、及时的。质保期之外,视设备情况和责任承担,合理地酌情收费。
1.27.3售后服务不得因承包人所属权的变更、改制、领导人更换等任何原因终止,均应由其继承者继续负责其必须的售后服务。
1.27.4售后服务应是及时的、全天候的、不间断的。即无论何时接到发包人反应的质量问题信息后,都应及时地提供相应的服务。
1.27.5承包人还应竭力预测发包人的下一步需求,并把其的行动放在发包人需求提出之前,及时地解决发包人遇到的问题。即具有提供超前服务的能力。
1.27.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的就“24小时服务”、“超前服务”、“全过程服务”、“终身服务”、“及时响应”等做出相应的承诺。
1.28承包人提供的资料
1.28.1总体要求
1.28.1.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相关的图纸和资料供审查:合同规定提交的图纸;设备安装、运行及检修说明书;设备技术条件和说明书;产品样本;开停机程序;现场试验大纲和程序;试验报告;本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其它图纸资料等。
1.28.1.2所有设备操作、保养、维修手册应以准确全面指导相关人员操作、调试、保养以及安装、拆卸、检修设备为原则,具体应满足发包人的要求(若有)。
1.28.2资料的提交
1.28.2.1承包人应在订货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图纸和资料。这些图纸应比投标文件的图纸更完善,并包含了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已澄清的内容。
1.28.2.2承包人在设备交货的同时,应同时提供最终的合同设备全部图纸。
1.28.2.3发包人对图纸资料的审查,并不免除承包人的技术责任。
1.28.2.4本文件中所列图纸和资料目录是承包人至少应提交的,并不代表是全部。发包人视情况有权提出所需的其他图纸和资料,承包人不得拒绝。
1.28.2.5承包人正式提交的资料均应由承包人授权代表签署和单位盖章。所有资料上应标明“××水电站”等字样。
1.28.2.6承包人应提交一份每批次提交的图纸和资料清单,并注明提交的批次、日期及顺序。所有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均应有明确的编号和名称,其名称应是能反映相应资料实际内容的。
1.28.2.7承包人提交的资料应逐步增补的。每次提交的资料应是完整的,并应包含上一次提交已经提交过的资料。
1.28.2.8所有涉及实际尺寸的电子图纸,均应实际尺寸绘制,不得采用修改注释尺寸数字等方式表达。所有纸质图纸,设计实际尺寸的内容均应是符合图纸表明的比例的。
1.28.3不合格资料提交和修改
1.28.3.1对于承包人提交的不符合要求的图纸,发包人将不作正式审查或处理,也不将图纸退回承包人,只书面通知承包人不符合要求的图纸名称,并要求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图纸。
1.28.3.2由于重新修改图纸,推迟合同规定的交图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时,将认为承包人逾期,并应承担相应责任。
1.28.4资料修改
承包人所提供的资料如有修改,应在新版中明确注明版次并相应提供文字说明修改内容和原因。
1.28.5图纸和资料份数
1.28.5.1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资料和图纸。并同时提供给发包人和设计单位电子版文件各一份(含Microsoftoffice文本文件、AutoCAD图形文件)等)。
1.28.5.2设计联络会图纸资料应在会前15个工作日提供,纸质版以A3版面白图形式提供(发包人4份,设计单位5份),另外提供电子版2份(发包人1份、设计单位1份)。
1.28.5.3正式图纸资料应在设计联络会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版以A3版面白图形式提供(发包人4份,设计单位5份),另外提供电子版2份(发包人1份、设计单位1份)。
1.28.5.4随机图纸资料应在相应设备发货时随装箱单一起提供,纸质版以A1版面蓝图形式提供(发包人8份,设计单位2份),另外提供电子版2份(发包人1份、设计单位1份)。
1.28.5.5承包人所提供的图纸和资料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1.29设计联络会
1.29.1为协调设备设计、工程设计及其他方面的工作,保证合同有效顺利进行,根据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召开),由承包人组织召开设计联络会。
1.29.2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协商,制定合理的设计联络会计划(召开地点、各方参会代表人数、日程、会议议题等),并在设计联络会召开前15个工作日提供必需的会议图纸和资料,由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向各需要参会的人员发出正式邀请。
1.29.3在设计联络会上将对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审查和讨论,由承包人进行会议记录,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会议纪要,经合同双方签字的会议纪要是合同的补充文件。
1.29.4发包人对图纸资料的审查和讨论,并不免除承包人的技术责任。
1.29.5会议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所有被邀请参会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餐饮费用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在相应报价表中单独列出,且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29.6设计联络会的进程计划,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作调整。初拟设计联络会计划如下。
1.29.7设计联络会
——会议地点:承包人工厂(或另行协商)
——会议时间:在承包人提交一联会图纸和资料后15个工作日后举行
会议议题:
1)水轮机改造方案;
2)发电机改造方案;
3)调速系统改造方案;
4)讨论设备的运输、交货、组装、安装、验收、培训;
5)设备安装和维护介绍;
6)与电站设计有关的事项;
7)需要讨论的其他问题。
1.30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资料,除了标明为控制性高程及尺寸外,应视为只用来说明设备总体布置的图纸,不得在施工实施时作为施工详图使用。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负。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应根据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要求进行布置优化。招标附图详见附件。
1.31本文件的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试运行和安装督导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但不包括全部详细技术要求。承包人除应遵守设备技术条款的技术要求以外,在设计、制造、工艺要求上还须符合有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第2章混流式水轮机改造技术规范
2.1概述
2.1.1本节规定了卧轴混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设计、制造、工厂试验、现场试验等的具体要求。技术条款按1台套卧轴混流式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编写,同样适合于承包人提供的所有水轮机。
2.1.2水轮机选材、设计、制造、试验、供货和服务等除满足本节要求外,还应满足“一般规定和规范”的要求。水轮机制造质量应满足NB/T42098《小型水轮机产品质量控制规范》的要求。
2.1.3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将在承包人服务人员的技术指导下,由其他承包商完成。
2.1.4本工程为改造工程,水轮机进水弯管、尾水锥管为埋入部分,不进行改造,承包人应现场实测原机组的相关尺寸、方位,并保证改造后水轮机蜗壳与原进水弯管、尾水弯管与尾水锥管尺寸和方位完全匹配。
2.2工作内容
2.2.1工作范围
2.2.1.1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技术资料的提供、技术服务和交接验收,并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2.2.1.2完成与电站设计有关的设计联络;接受发包人代表参加工厂检验、监造、见证工厂试验和参加工厂验收;负责与分包人、其他相关设备承包人之间的协调。
2.2.1.3在工厂和现场对发包人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设备性能、组装、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2.2.1.4完成与其他承包人的配合、协调工作,指导合同设备交货以后的保管和安装、调试等。
2.2.1.5本合同文件中未说明的但与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保管、安装、现场试验和运行维护等相关的工作,均按相关标准执行。
2.2.2供货范围
1)水轮机
每台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必须是完整成套配备,并至少应带有以下设备和零部件:
转轮
主轴(二支点机组,水轮机与发电机为一根轴)
主轴密封部件
导水机构、导叶接力器及其位移传感器和位置开关
蜗壳、座环、底环、顶盖
止漏环及抗磨板
尾水接管、尾水弯管
水力监视测量仪表、设备及管路
自动化元件
水气管路阀门、管道、管件、支撑和所有电气连接导线、电缆等
进水弯管不改造,蜗壳应与进水弯管完全匹配。
尾水锥管不改造,尾水弯管应与锥管完全匹配。
2)规定的专用工器具。
3)规定的水轮机备品备件。
任何上述1)~3)中未列上,但又是保证水轮机安全、稳定、正常运行和维护所必须的设备、元器件及零部件。
2.2.3供货界面
土建侧——供货至设备基础板、垫板等。
进水侧——供货至蜗壳与进水弯管连接法兰。
尾水侧——供货至尾水弯管。
控制及电气系统侧——供货至承包人提供的盘柜端子。
油、气、水系统侧——供货至设备外第一对法兰处(包括阀门和自动化清单中所列的自动化元件)。
调速系统侧——供货至导叶接力器操作及控制油管接口。
水力监测系统侧——供货仪表装设地点。
承包人提供的成套设备之间的机械和电气连接均属承包人的供货范围。
2.2.4技术资料
承包人在各阶段应提供表2.2-1所列的技术资料。
表2.2-1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
| 序号 | 图纸名称 | 联络会资料 | 正式资料 | 随机资料 |
| 1 | 水轮机技术参数 | √ | √ | √ |
| 2 | 模型水轮机资料 | √ | √ | |
| 3 | 综合特性曲线和运转特性曲线 | √ | √ | √ |
| 4 | 水轮机横剖面图和平面图 | √ | √ | √ |
| 5 | 机组总体布置平面、剖面图 | √ | √ | √ |
| 6 | 水轮机结构平、剖面图; | √ | √ | √ |
| 7 | 蜗壳及座环装配图 | √ | √ | √ |
| 8 | 转轮装配图 | √ | √ | √ |
| 9 | 导水机构装配图 | √ | √ | √ |
| 10 | 水导推力轴承装配图 | √ | √ | √ |
| 11 | 主轴密封装配图 | √ | √ | √ |
| 12 | 补气装置装配图 | √ | √ | √ |
| 13 | 水轮机基础图和荷载图 | √ | √ | √ |
| 14 | 油气水管路布置图 | √ | √ | √ |
| 15 | 水轮机油、气、水用量及压力 | √ | √ | √ |
| 16 | 大件运输尺寸和重量 | √ | √ | √ |
| 17 | 水轮机主要部件刚强度计算成果 | √ | √ | √ |
| 18 | 水轮机产品技术条件及说明书 | |||
| 19 | 厂内产品检查及试验记录 | √ | ||
| 20 | 调节保证计算书 | √ | √ | √ |
| 21 | 机组自动化程序框图 | √ | √ | √ |
| 22 | 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自动化系统接线图 | √ | √ | √ |
| 23 | 转速信号装置及其结线详图及说明 | √ | √ | √ |
| 24 | 机组制动控制回路接线图 | √ | √ | √ |
| 25 | 机组自动化元件配置图及说明 | √ | √ | √ |
| 26 | 机组自动化元件和仪表接线图 | √ | √ | √ |
| 27 | 自动化元件配置清单 | √ | √ | √ |
| 28 | 自动化元件样本 | √ | √ | √ |
| 29 | 产品合格证书 | √ | √ | √ |
| 30 | 图纸资料目录 | √ | √ | √ |
2.3标准
水轮机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应满足以下标准规范要求(不限于)。
| GB/T15468 | 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 |
| NB/T35004 | 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技术规范 |
| NB/T10878 | 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 |
| GB/T28570 | 水轮发电机组状态在线监测系统技术导则 |
| GB/T15469.1 | 水轮机、蓄能泵、水泵水轮机空蚀评定 |
| SL668 | 水轮发电机组推力轴承、导轴承安装调整工艺导则 |
| GB/T8564 |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
| JB/T1270 | 水轮机、发电机大轴锻件技术条件 |
| NB/T42098 | 小型水轮机产品质量控制规范 |
| JB/T6752 | 中小型水轮机转轮静平衡试验规程 |
| GB/T15613 | 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 |
| NB/T42052 | 小水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 |
| GB/T 699 | 优质碳素结构钢 |
| GB/T 700 | 碳素结构钢 |
| GB/T 1348 | 球墨铸铁件 |
| GB/T 3077 | 合金结构钢 |
| GB/T 6402 | 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 |
| GB/T 6967 | 工程结构用中、高强度不锈钢铸件 |
| GB/T 7233.1 | 铸钢件 超声检测第1部分:一般用途铸钢件 |
| GB/T 7233.2 | 铸钢件 超声检测第2部分:高承压铸钢件 |
| GB/T 9443 | 铸钢件渗透检测 |
| GB/T 9444 | 铸钢件磁粉检测 |
| GB/T 11345 |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
| GB/T 11352 |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
| GB/T 17189 | 水力机械(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振动和脉动现场测试规程 |
| GB/T 26951 | 焊缝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 |
| GB/T 26952 | 焊缝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验收等级 |
| GB/T 26953 | 焊缝无损检测 焊缝渗透检测验收等级 |
| JB/T 6402 | 大型低合金钢铸件 |
| JB/T 6396 | 大型合金结构钢锻件 |
| JB/T 6397 | 大型碳素结构钢锻件 技术条件 |
| JB/T 10264 | 混流式水轮机焊接转轮上冠、下环铸件 |
| JB/T 8467 | 锻钢件超声波探伤方法 |
| JB/T 8468 | 锻钢件磁粉检验方法 |
| GB/T 8162 | 结构用无缝钢管 |
| GB/T 8163 |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
| CCH―70―4 | 水力机械铸钢件检查规程 |
2.4型式和说明
2.4.1水轮机为卧轴混流式、金属蜗壳(包角345º)和直锥式尾水管,与发电机直接连接,从发电机向水轮机方向看为逆时针旋转。
2.4.2原型水轮机应与模型水轮机水力相似。固定导叶和活动导叶数量可适当调整,但应与转轮叶片数协调,避开有害振动。蜗壳和尾水接管、尾水弯管尺寸应与电站现状情况相适应,并在联络会上经发包人同意。
2.4.3安装高程(机组轴线高程)应满足“招标附图”的要求。
2.4.4水轮发电机组采用二支点结构,水轮机与发电机采用一根轴,转轮与主轴通过锥度连接,飞轮位于发电机端部。
2.4.5水轮机各部件应能承受并保证在各种水头和功率范围内连续运行所产生的静、动载荷而没有过量挠曲或振动,也没有塑性变形或疲劳破坏。
2.4.6水轮机结构和部件应设计成能方便而经济地维修、安装和拆卸。
2.4.7所有需要起吊的部件,均需设置专用吊环螺栓、吊耳或便于装卸的起吊装置。
2.4.8水轮机应能在任一转速直至最高飞逸转速下运行而不受损害,在最高飞逸转速下连续安全运行5min不应产生有害变形。
2.5运行条件
2.5.1水电站特征水位、电站毛水头、水轮机水头、发电引水系统等参数详见第1.4节“工程所在地基本条件”。
2.5.2当发生1.4所列的地震情况下,无论水轮机在运行、甩负荷和停机状态,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不出现无法修复的损坏和安全隐患。
2.5.3在1.4所列的水文参数下,辅助设备电动机、自动化元件的防护等级应能满足要求,确保长期安全可靠运行。
2.5.4水轮机安装高程(机组轴线高程)现阶段为102.41m,承包人可适当进行微调,但水轮机层高程101.7m需保持不变。在此安装高程和第一节“工程设计参数”中所规定的泥沙条件下,水轮机的选型设计、过流部件的抗磨蚀措施等均应满足。
2.6水轮机参数
2.6.1水轮机额定水头为60m。
2.6.2在电网频率为50Hz时,推荐的水轮机额定转速为1000r/min。
2.6.3水轮机在额定水头、额定转速下运行时,其额定功率为1058.2kW。
2.6.4水轮机转轮直径D1不小于550mm。
2.7性能保证
2.7.1概述
承包人要保证合同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并满足合同文件中所保证的各项性能保证值。若合同设备不能满足所保证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免费修改设备,或根据合同条款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水轮机运行工况
2.7.2.1在1.5所规定的水头范围,水轮机在空载和相应水头下45%~100%额定功率范围内甩负荷以及飞逸等各种工况下运行时,水轮机各部件均不得产生各种形式的共振。承包人应提交机组固有频率和各种可能共振频率的分析结果供承包人审查。
7.2.2在规定的水头范围和功率范围内,水轮机均可连续安全稳定运行。水轮机应能在启动和甩负荷的过渡过程工况及所有规定的运行工况下,不产生有害的压力脉动、振动、噪音和超过规定的空蚀,在运行的各种工况下,应不出现功率摆动现象。
2.7.3调节保证
2.7.3.1基本资料
电站发电引水系统参数详见1.5;电气主接线采用两机一变;机组转动惯量GD2不小于1t.m2。
2.7.3.2过渡过程计算工况
承包人至少应对以下工况进行计算:1)两台水轮机在额定水头和额定输出功率下运行,机组同时突然甩全负荷工况;2)两台水轮机在最大水头和额定输出功率下运行,机组同时突然甩全负荷工况;3)小波动稳定分析。
2.7.3.3计算参数限定值
机组最大转速上升值不应超过额定转速的60%;蜗壳未端最大压力不超过86m;尾水管进口处真空度不超过8m水柱。
2.7.3.4承包人应根据上述条件进行水力过渡过程计算,并提交计算分析方法和成果,同时说明导叶关闭时间和规律、尾水管压力、机组转速和蜗壳压力的变化值。
2.7.4功率
2.7.4.1水轮机在额定水头60m、额定转速下运转时,其额定功率为1058.2kW。水轮机短时(8000h运行小时内不超过100h)运行最大功率1164kW。
2.7.4.2在下列水头条件下,水轮机在额定转速运行,空化系数、空蚀及磨损在保证值范围内,水轮机功率保证值不应低于表2.7-1中的数值。另外,相邻两点的连接直线构成水轮机的功率保证线,功率保证线上的值为各水头下的功率保证值。
表2.7-1水轮机功率
| 水轮机水头 | 水轮机功率(kW) |
| 最大水头61.1m | ≥1058.2 |
| 额定水头60m | ≥1058.2 |
| 最小水头59.1m | ≥1028 |
2.7.5效率
2.7.5.1模型水轮机与原型水轮机效率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效率修正值,效率修正值为一个常量加于模型水轮机效率,以求得原型水轮机效率。
ηT=ηM+△η
上式中:
为原型水轮机效率计算值
为模型水轮机效率
为模型水轮机最优效率
为模型水轮机转轮公称直径
为原型水轮机转轮公称直径
为效率修正值,是一常量
2.7.5.2水轮机在规定水头范围内和导叶开度较宽广的范围内具有较高的效率,且效率曲线变化平缓。
2.7.5.3水轮机在额定水头60m、额定功率1058.2kW时的效率保证值不应低于91%;在最大水头61.1m、额定功率1058.2kW时的效率保证值不应低于91%。
2.7.5.4在全部运行范围内,水轮机最高效率保证值不应低于91.8%。
2.7.6性能曲线
2.7.6.1应随投标文件提交模型水轮机综合特性曲线和原型水轮机运转特性曲线。
2.7.6.2模型水轮机综合特性曲线以单位转速、单位流量为座标,曲线应包括等效率线、等导叶开度线、等空化系数线,尾水管、蜗壳进口压力脉动时域峰峰值等值曲线,特殊压力脉动区(如果有)。
2.7.6.3提供全部运行水头范围、以水轮机水头和水轮机功率为坐标的原型水轮机运转特性曲线,曲线应标明等效率线、等导叶开度线、等吸出高度线、尾水管压力脉动等值线、叶片正压面和负压面空化起始线、尾水管压力脉动范围、水轮机运行范围及承包人保证的稳定运行范围等。
2.7.6.4提供以单位转速、单位流量为坐标的飞逸特性曲线(曲线的单位转速和单位流量起始值均应为零),并注明导叶开度。
2.7.7轴向水推力
在最不利运行工况下的水轮机最大轴向水推力应尽可能小。
2.7.8水力稳定性
2.7.8.1尾水管管壁压力脉动值(双振幅△H),在额定功率运行时△H/H不大于3%;在部分负荷运行时△H/H最大不超过7%(H为运行水头)。
2.7.8.2水轮机应能够在开停机、空载、甩负荷、飞逸等工况安全运行,在规定的水头和功率范围内,水轮机能安全稳定运行,没有共振或有害的振动。
2.7.9振动和主轴摆度
顶盖水平和垂直振动值、主轴相对振动(摆度)值应符合GB/T15468《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和GB8564《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振动的测量方法和测点位置按GB/T17189《水力机械振动和脉动现场测试规程》执行。
2.7.10飞逸转速
在最大水头,发电机无负荷,励磁不投入的情况下,原型水轮机的最高飞逸转速不应超过1782.5r/min,水轮机所有部件能安全承受在最高飞逸转速下连续运行至少5min所产生的应力、温度、变形、振动和磨损。
2.7.11噪音
在全部运行范围内,距尾水管1m处的噪声不超过90dB(A)。
2.7.12导叶漏水量
在保证期内,导叶在额定水头下的最大漏水量应不大于水轮机额定流量的3‰。
2.7.13空蚀磨损保证
2.7.13.1水轮机空蚀保证是指在规定的水质、泥沙特性条件下,水头及尾水位在规定范围内,自投入商业运行之日算起,运行8000h内,其中出力小于45%额定功率运行时间不大于500h,允许超负荷运行时间不大于100h的情况下:
1)转轮失重量不超过0.5D12kg,单个桨叶最大失重量不应超过整个转轮的0.3倍。
2)叶片任何点允许的剥落深度不超过5D10.4mm。
3)导水机构与尾水管的失重量之和不超过0.25D12kg。
4)导水机构与尾水管的剥落深度不超过5D10.4mm。
2.7.13.2如空蚀损坏超过保证值,承包人应在保证期内负责修复,补焊后表面应打磨光滑,符合样板型线。如因叶片型线不良或部件质量不好造成过量空蚀损坏,承包人应负责改善,水轮机经修复并初步验收合格后,应重新开始空蚀保证期。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7.13.3空蚀损坏的测量和计算按《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空蚀评定第一部分:反击式水轮机的空蚀评定》GB15469.1规定的方法执行。
2.7.14裂纹保证
2.7.14.1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承包人应保证转轮叶片不产生裂纹、断裂或有害变形。
2.7.14.2裂纹采用超声波和/或着色探伤检查,验收标准与转轮制造所用的标准相同。保证期内产生的裂纹,承包人应免费修复,并重新开始保证期。如果同一转轮叶片上出现需要修复的裂纹,且经承包人三次修复无效,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免费提供新转轮。
2.7.15轴承温升
在规定运行范围内连续运转的条件下,冷却水进水温度不超过28℃时,轴瓦(巴氏合金瓦)温度不超过65℃,油温不超过60℃。
2.7.16可靠性指标
在规定的运行工况下,水轮机可靠性指标指定如
